旁边的阿姨看的也呵呵的笑起来。我如此这般的重来了一遍,然后握起陈晴柔弱无骨的小手,拉她站起来,收起紧张,拉她站起的目的是看清楚她的高度,还不错, 160左右,最后肆无忌弹的看完她的脸,故意反复沉思了半天才说出了那个字。她们俩惊讶的连下巴都快掉到车厢里,站起身来找我身后有没有镜子,嘴里还不住的嚷嚷,一定是你看到了,我说我可没看,我哪里看了?你们写的时候我头是朝后的,给我纸团的时候我是放在身后的,你们的眼睛欺骗了你们的心。 骗人,肯定是看了。陈晴叽咕着。女孩也说我做了手脚,我心说老子让你们看出来手段还叫魔术?真是的。于是我说这样吧,下次坐车在碰到你们我就告诉你们俩答案。这很难碰到吧!陈晴说,我心说不是很难,是非常难。嘴上却说,看缘分喽。这时正好快到终点站了,旁边的女孩着急的看着我说:说不说啊。我有点委屈的说,好吧,看你们俩这么有诚意,把你们手机告诉我,我回头发给你们。于是我就认识了陈晴。 现在说一下我的工作,我是一位平面设计师,这年头会个PHTOSHOP就可以说自己是平面设计师,所以我尽量多学一些程序,摆脱这种尴尬,比如DW,FLASH,尽管很少用到,但是找工作的时候可以加分,就是不加分,上面摆多几个英文字,我觉得也好看,效果应该和说话时候夹带几个英文效果等同。按照一般的模式,我好象应该多喝咖啡才华才能更横溢,但是我就偏爱喝凉白开,当然这也可能是我成不了大师的一个因素。上大学时候心理学老师说,做设计师的都是活泼的,而且外形一般是瘦瘦的,我说Dior是就是个胖子,她脸一沉:这位同学,凡事都有例外。于是当年度期末考试我理所当然的不及格,人家在玩,我却火烧火燎的补考。有时候有人听说我是设计师时,就会问我明年流行什么,我不知道这是对我的恭维还是对服装设计师这个词的尊敬,我汗颜,如果要我做服装设计师的话,我只做我喜欢得东西,明年耍是大家都喜欢我做的东西那这东西就是流行,但这有难度,所以我故作深沉的回答,你可能就是流行。估计Karl Lagerfeld不会刻意去猜测明年流行什么,也很难猜,有这闲工夫,不如多看几眼美女,更有感觉。其实我觉得他也没啥大不了的,我和他只有有两个区别:一是不同国籍,二是他成功了,我快成功了。当然我也是瞎琢磨,毕竟,我不是服装设计师。我是会PHOTOSHOP的平面设计师。 早上我觉得我留胡子很好看,到了中午的时候我又后悔的要死,下班后本来要立即修理的,但是我却没有,因为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气氛最好搞颓废一些。我觉得我有时候有点神经质,单身时间长了,甚至怀疑自己是同性恋,每当思维有怀疑的时候,我就在逛街时接近一个我认为不错的男人,站在他身后,试图让自己的潜意识喜欢他,其实这是我自己发明的一个小测验,但是还好,经过几次证明我不是同性恋,不过这事不能马虎,我每过一段时间都要验证一下,不过有时候前面的男人会突然回过头来看我,眼神怪怪的,我怀疑他是同性恋,见到帅哥了要起歹心,我于是赶紧马上抹油溜走。 据说同性恋不是天生就有的,我想我要是成了同性恋也是结婚生了孩子以后,就像林平之爸爸的祖父,生了孩子之后再探讨一下辟邪剑法,多么有收获的一生啊,绝对是大灰狼级别的人物。相比之下,东方不败就差点,不过我觉得东方不败可能是那方面能力不行,那么多老婆,连个根都没留下,就火烧火燎的割的干干净净的练起神功来,丢人不说,非常可惜,我要是他爸妈,非煽死他不可,当发现有这个苗头的时候,就天天念咒,唠叨:你以为结了婚就完成任务了?可以好好干事业了?没门,我们要抱孙子。不过又根据我阴谋论猜测,东方不败就是因为那方面能力不行,最后自暴自弃,一了百了,割了算了,反正也是摆设,不如专心干点事业,于是一位超级郁闷变态高手诞生了。由此我得出一个结论:高手不是变态的就是郁闷的,寂寞的是最平常的。我太强大了,有时候我自己都不由的佩服我自己,嗯,然后我就去肯德基买个鸡米花慰劳一下自己。 对于为什么要和陈晴分手,我到现在也没搞明白,那天我极度无聊想起她来发短信给她,原来她也住在东莞,小说电影都是这样的,无巧不成书,巧了就是缘分。我们巧的也有些离谱,幸好不是住在我对面,那就太假了,连我都不信,连我也会怀疑她是专门来监视我的,或者是一位暗恋我的富婆把整个楼层都包下来然后在21楼用气球做成一个心向我求爱,不过这绝对不可能,因为我不喜欢气球做成的心,我觉得有点俗,大小我也是位设计师,也是应该有点品味的,不是小品位,是品味。 她出来了,说是要我告诉她那魔术如何玩的,还说我刚要给你打电话呢,你这家伙还行,守信用。我听了后激动的当时就拍着胸脯说,我堂堂男子汉怎么能不守信用呢?不过,你得请我吃东西,我才能告诉你答案。陈晴说你是野兽派的吧?我说你错了,我是禽兽派的,补充一下,是印象禽兽派。陈晴问我什么是印象禽兽派,我说这你不懂了吧,印象禽兽派就是有选择的做禽兽,不过你放心和我在一起,我对你没印象。陈晴当时就白了我一眼,我感觉我很享受这白眼,很希望她多白我几眼,我就是喜欢欺负女孩,然后看她们翻白眼,多好玩啊。就像以前听大光头张卫健唱的一首歌里有这么一句:爱上一个人,一定要让她相信,这家伙操着香港大舌头,我一直听为是:爱上一个人,一定要让她伤心。幸好当时没有女孩喜欢我,因为那时他是我的偶像。 于是我们就去麦当劳吃雪糕我叫她找地方先坐下,然后要了两个雪糕,慢吞吞的走到她跟前说,给你,她抬手来拿的时候,我拐了一个弯,对着后面的空椅子说:人呢?她说讨厌,站起来抢,我就是不看她,也不给她,于是她鼓着腮帮子坐下了。我说原来在这里呢,给你,她又来拿,我又拐了一个弯,说人怎么又不见了?孙悟空啊。她羞红了脸,在桌子下面用脚踢我,因为我还没结婚,为了避免踢倒重要部分,我决定不惹她了,就给了她。陈晴说你找打啊,我说你打吧,打坏了我就赖在你们家了。我又说她吃起东西来像一只猪,她说我才是猪。然后我又以看她手镯的名义顺便又捏了一把她的小手,出门过马路的时候抬头看到前面来了一辆车,我赶紧揽过她的小蛮腰,柔情蜜意的说:小心,车。没想到天杀的车竟然拐弯走了,很不给我面子。 吃完后,我们就那么慢吞吞的走着,也不说话。手若有若无的蹭一下,碰一下,春风从面庞柔柔的滑过,天慢慢的开始变黑。我心想不能老这样,夜黑风高正是作案时节,我发了一下狠,我要拉拉她的小手:死就死了,抓住。然后我就去抓她的手,没想到一把抓到大腿内测,我很尴尬。她怎么想的我没仔细研究,按照我的相对论理论,我的感觉就是对方现在的感觉:那就是她也很尴尬。最后总算还是抓到了,僵硬的拉她到了百佳超市,满商场的转,也不买东西,就是转,其实是那阵式应该是我拖着她,她刚开始还是挣扎了一下,然后就任由我拖着了。我以前最羡慕的就是拖手的情侣,我那时就期待有那么一天我可以拖着一个女孩的手逛商场,逛啊逛,让那些单身的满腹委屈的在大街上发呆的自以为很帅的家伙羡慕我嫉妒我,我的目的终于达到了,陈晴说,我的脚要断了,还有,禽兽,你那魔术还没告诉我呢。我说我们认识才两天呢,你这人怎么这样,管我叫起禽兽来了。 我觉得一般人追求女孩不用3年,最惭愧也得一年吧,然后才能拉拉小手,还好,我两天就拉两次到手了,一次是正是的,一次是非正式的。有此得出结论,我不是一般人,因为我这么帅,又会变魔术,又是设计师,设计师都是有点品味的嘛。 陈晴是位幼儿园老师,传说这是一个充满爱心的职业,我从小就喜欢欺负小朋友,那时候老师恰好那是可以体罚学生,所以我在爱心的关怀下罚了不少站,吃了不少苦头。长大后正好能接着欺负小朋友的头,那几天每每想起这事,吃饭的时候,上班的时候,火车上,我都能一个人忽然诡异的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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