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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絮语婚外恋
  北方燕子 发表于:08-07-22 13:25 http://club.lc1001.com/articlePage/82106/index.html 复制网址 楼主  
  曾一度,我把婚外恋,看成是十恶不赦的事物,曾用鄙视的眼光蔑视过它。而现在我改变了这一想法,我觉得看待这个问题,要像看待其它事物那样要透过现象去看本质,要用辩证的眼光去看,不是所有的婚外恋都是邪恶无耻的,有的婚外恋虽不合法但它合理合情。所以不能将所有的婚外恋现象一棍子打入冷宫。我的这个观点,或许有人会觉得是荒涎不经的谬论。

  前些日子,某网友和我谈起了他的婚外恋史,他说他的婚外恋,现在已经不是什么隐私了,而是公开的秘密,是事实婚姻的依据。他和她法定婚姻的太太已分居四年多了。前面两年多,他一直在外独自生活。而他离家出走的原因当时也与外遇无关,是因为他妻子的缘故。他妻子成天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与他纠缠不休、争长论短、无理取闹。他因受不了妻子粗暴的脾气,而选择了离家出走的方式,想用逃避的办法解脱不幸的婚姻,为自己找一片宁静的天空。当我问他为何不与妻子心平气和沟通时,他苦笑着对我说,他曾尝试过多次,但妻子的态度一直很强硬,很霸道。俩人的感情已经到了山穷水尽无力回天的地步……听着他竹筒倒豆子苦不堪言的倾诉,我沉默了。我为他妻子蛮横的行为叹息,也为他成为不幸婚姻的牺牲品而扼腕。说实话,我从心里怜悯他尴尬的处境。并充分认同他与我讲述的那段“幸福的婚外恋情”。

  他与他婚外的“妻子”,已经共同生活了两年多,这个“妻子”与他的感情十分融洽,而且也不计较名分什么的。但他总觉得亏欠她的情,为了早日结束这段不合法的婚外恋情,给她一个她应得的名分。他无数次地找过那位合法妻子,向她提出离婚的请求。可那位合法妻子就是拖着不办,并向她索要精神与青春的补偿费。费用高达十多万元,如果这笔钱不一次性付清,他想离婚,她说门都没有……当这位网友告知我这一切时,我惊愕了。说实话,他的妻子道德观有问题。我这样说是有我的道理的。因为死拖着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这种行为的本身我以为也是不道德的。更令人不齿的是,是她大言不惭索要的那笔高达十几万元的巨额补偿金。而这也是十分过份的要求。从中足可见他妻子极度扭曲的心态。而这种心态也让她丧失了一个女人起码的自尊和个性的独立。

  说到青春与精神的付出,我认为双方是等同的。只不过,就生理与家务而言,可能做妻子的付出更多一些,丈夫在离婚时,如果自身经济条件允许,给妻子做些适当的经济补偿也是合情合理的。只是做妻子的人不能太过贪心,太过专横。凡事还是适可而止为好。这样自身的心灵也能求个心安理得。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大家在分手时还是选择好合好散的方式比较好。

  说实话,无法与妻子沟通,对于丈夫而言也是件烦恼苦闷的事。丈夫被迫离家出走,其实已是无奈中的一种选择。如果社会舆论再去斥责他,那他还活不活了?而他后来在外有了婚外恋,也是正常生活、生理的需要。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丈夫走到了这一步,那位合法妻子是有着推卸不掉的责任的。其实导演这幕婚外恋剧的祸首不是当丈夫的人,而是那位不贤惠的妻子。对于这类妻子,我觉得社会舆论也不能一味地迁就宽容她们,而是应当时不时地向她们敲一敲婚变的警钟。据我了解,品性低劣的妻子,在社会上还不乏其人。

  当然,更多婚变的过错方在丈夫而非妻子。不少婚变的家庭,解体的起因都是因为丈夫在外沾花惹草所致。而这些生活淫秽的花心男人,是一直被我所嗤之以鼻的。我觉得他们寻花问柳的卑劣行径如同毒雾,不仅让幸福的家庭头晕目眩,也污染了整个和谐社会的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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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08-07-22 20:26第2楼  
......

 wyl 发表于:08-07-22 22:37第3楼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rainbowcain 发表于:08-07-23 19:25第4楼  

 缘聚陌路 发表于:08-07-23 22:02第5楼  
画个圈圈诅咒~

 夜雨飞 发表于:08-07-27 14:39第6楼  

 7975 发表于:08-07-28 13:34第7楼  
--- 此处引用 第3楼 wyl 的观点 ---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尛,  ˉ苩兎! 发表于:08-07-30 10:50第8楼  

 

 

 

比較無奈棏婚姻太多 大傢讀無法讓婚前婚后讀倖福


 zh123456 发表于:08-07-30 20:41第9楼  

 jzgq 发表于:08-08-02 17:40第10楼  
--- 此处引用 第9楼 zh123456 的观点 ---
--- 此处引用 第9楼 zh123456 的观点 ---

 jzgq 发表于:08-08-02 17:40第11楼  
--- 此处引用 第10楼 jzgq 的观点 ---
--- 此处引用 第9楼 zh123456 的观点 --- --- 此处引用 第9楼 zh123456 的观点 ---

 叶贝 发表于:08-08-03 18:36第12楼  

 minaminoyoko 发表于:08-08-03 22:34第13楼  

 minaminoyoko 发表于:08-08-03 22:37第14楼  

如果婚姻除了问题,一定是两个人的责任

而且有外遇的那一个毫无疑问是过错方,赔偿是应当的

另外,十几万也不算什么天价、高额赔偿,相对于受伤的心来说


 胖胖鱼 发表于:08-08-03 22:49第15楼  

总觉得,那个男的是在找借口~

女的是不对~但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啊~


 炎の月猫 发表于:08-08-04 14:18第16楼  

呃……不知道做什么好……


 214ab 发表于:08-08-05 21:21第17楼  
--- 此处引用 第16楼 炎の月猫 的观点 ---
呃……不知道做什么好……

 ナ彝铃ツ 发表于:08-08-12 22:35第18楼  
..........

 肥羊 发表于:08-08-13 00:17第19楼  
清官难断家务事。。。

 晶冰 发表于:08-08-14 18:39第20楼  
告诉你朋友他可以去申请离婚,他们已经分居那么多年了!已经可以直接离婚了,那样的老婆不要也罢!

 shx8281 发表于:08-08-14 22:58第21楼  

ding

 


 蝶恋桃花 发表于:08-08-16 19:42第22楼  

路过~


 无双慧 发表于:08-08-18 20:10第23楼  
有时候真是很难说谁对谁错呢...每个案例都是独特的

 rewqz 发表于:08-08-25 09:13第24楼  

 baby0129 发表于:08-09-02 11:14第25楼  
只是很好奇,,他妻子没过门之前是什么样子的呢?无论如何,,婚姻出现问题绝不可能只是一个人的错,他妻子又何尝不是可怜人!

 小飞飞刀 发表于:08-09-15 21:35第26楼  

 zh123456 发表于:08-09-16 14:02第27楼  
VS

 逍遥雪尘 发表于:08-09-17 00:36第28楼  

如果真想给同居人一个名正言顺的妻子头衔,我想,钱就给了吧。

不然我会怀疑男主对同居两的的“妻子”的真实感情。

爱情虽然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但有时也是从金钱上表现出来的。

如果男主很有钱,我想男主也不差那点儿。就那几万元,就能让男主从此过上更美满的生活,男主不认为反而是自己赚了吗?

想想分居的妻子,失去的丈夫,失去的家庭,唯一能抓到的就是金钱了,男主让这唯一有抓到的东西也剥夺,是不是太狠了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