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幽宫院内诉情长  第四十三章 云阁,明逸。

章节字数:1405  更新时间:10-08-25 09:25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南安另一龙头商城万安楼。生意兴荣,热闹繁忙,出出进进的客人络异不绝,服务人员忙上忙下十分匆匆,楼里最角落的一处窗边,一位白衣男子倚靠着窗,淡然出尘的双眸静静注视着街上来往的行人,洁白修长的手里握着一只盛满酒水的翡翠轻杯,偶尔放近嘴里清唆一口,然后继续望着街上来往的行人,似乎在思考着什么,目光悠远难懂。

    白衣男子对面坐着一男一女,见到前者那淡漠的模样有些无可奈何。因为他们都知道他的个性。

    “师兄,你就帮帮我和浅雪吧,那阴魂很强,我们根本就擒不住,现在更是没有他的踪迹了。如果让他找到合适的身体,那么再要收伏他就难办了。”男子满怀希望急切的道。

    白衣男子回头望着他和那名叫浅雪的女子,端其样貌,赫然便是许久不见的明逸!

    “歌行,我已介入尘世多年,便不再是云阁的人。”明逸微微额首,如古潭般沉静的眼眸划过一丝浅浅的波动,“既不是云阁之人,亦不会再插手云阁之事,歌行,浅雪,你们散了吧。”

    “可是师兄!那是长老的一时气话啊,你离开的这百年来,大长老日夜惦记,后悔当日的冲动,大长老原以为师兄亦只是一时气愤离开,却不知你这一走就是百年!”浅雪目光沉痛,悲从中来,“大长老一直期盼你能回去,只是人老之年,顽固之心皆有,拉不下这脸来找师兄,而我们又不知道师兄你会在哪,今日能在南安得见,那是上天安排啊!师兄,和我们回云阁吧,好不好?”

    明逸垂眸,覆盖住眸底浓浓的思乡之情,淡淡的道:“当日离开或许是因为急怒攻心,然入世百年,却让我看透了许多,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七情六欲的复杂深刻,我们懂的少之又少,如今对云阁已了无牵挂,何不畅游尘世,继续探讨红尘奥密呢。”

    浅雪与歌行全身大震,不可置信的望着他,“了无牵挂……”浅雪不经掩面而泣,泪水划落诉说着她的伤心,“难道你对云阁已经一点感情都没有了吗?那里是我们生活了无数日夜的地方啊!”他怎么能忘了在云阁的日子,怎么能说对那里了无牵挂呢?

    “师兄……”歌行眼眶红红的,双手紧握成拳,“你是不要我们大家了吗?”

    明逸看着他们,脸上荡起一抹浅浅的,温柔的笑意,“师兄何时说过不要你们了?”

    “那师兄刚才说……”歌行顿了顿,想了想,师兄确实没说不要他们,只说了无牵挂,可是,这也差不多是那意思嘛,歌行闷闷的继续道,“师兄虽没说,可也表达了相近的意思!”

    “呵呵。”明逸浅笑,“你们身在云阁,无温饱之忧,无衣食之愁,无妄逆之灾,师兄还有何好牵挂的?”他们生活在云阁,无忧无虑,他可以不必担心不挂牵。

    “可是我们只想让师兄回来。”浅雪目光殷切的望着他,充满爱意,“师兄就不能满足浅雪这小小的愿望吗?”

    明逸抬眼,低低的叹了口气,“回去吧,浅雪,歌行,阴魂之事让长老们让四云将来便可擒。”

    “我不要!”浅雪猛的站起身来,一脸坚决的看着他,“师兄不走,浅雪决不离开!歌行,我们走,既然师兄不肯帮忙,我们就自己去收伏阴魂。”能收伏便罢,不能收伏大不了一死,她就不信他真的那么狠心却弃他们于不顾!

    歌行为难的看了看浅雪的背影,又回头望着明逸,“师兄……”犹豫了一会还是决定跟着浅雪离开,“那师兄你好好想想啊!歌行先走了。”

    明逸闭了闭眼,握着翡翠轻杯的手顿了顿,眉宇间渐渐染上忧郁之色。

    何必如此倔强呢,浅雪……

    PS:呵呵,这张有点少了,今天上班会有些忙了,所以抓紧时间先趁有点空赶紧打出来,因为个人喜欢明逸这个角色,所以希望他快快出来,就在这里交代了一下,嘿嘿,各位,喜欢看这书的朋友留点意见吧。哪怕是支言片语,我也会很高兴的。

    

打赏本章    举报本章
这本书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打赏作品的作者!
100 铜板 300 铜板 1000 铜板 3000 铜板
5000 铜板 10000 铜板 30000 铜板 100000 铜板
打赏查看
送黄瓜送苹果送香蕉送笔记本送手机送钻石送跑车送别墅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3 www.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