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混世魔王

章节字数:4139  更新时间:10-07-13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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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杆子底下出政权,这是我小时候就明白的道理。

    小丁给我买了几只小鸡玩,用以调剂我无聊的生活。

    小鸡是我第一个宠物。

    她上班去了,我跟老孙在家。

    老孙上夜班,早上才回来,我睡醒的时候,发现他还在睡,我就自己玩。

    我把叽叽乱叫的一群小鸡拿到床上,掀开老孙盖的毛巾被,把小鸡一个个放他身上,看小鸡在老孙身上走路,我自己高兴得不行。

    老孙是侧着睡的,小鸡在他身上站不稳,走不好就会直接从身体上滑到床下面,看它们摔的很惨,我心疼得再也不敢这么玩了。

    我的小鸡被放在房间里散养,只要不出屋子,可以随便它们怎么跑。

    相对于乡下的同伴,它们是被圈养的;相对于城市的同伴,它们又属于比较幸福的那群。

    小鸡的生命力是很脆弱的。

    小丁告诫我,不能让小鸡溜出去,外面的栏杆对它们而言太稀疏,如果跑出去它们会从那里掉到楼下摔死的。

    我打开门往外走,这群小东西就争先恐后的要挤出去,还是孩童的我并不懂要怎么样保护它们,只是一味的按照自己幼稚的想法,以为我迅速关上门,就能把它们关在家里。

    结果,门把一只小鸡的脚夹断了。

    它的叫声很凄惨,我站在旁边看小丁用布条绑它的脚,心紧紧的揪成一团。

    小丁安慰我,绑了脚小鸡就会痊愈。

    但那只是善良的谎言罢了,后来这只小鸡就变成了瘸子,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跟在其他同伴身后跑,我的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在我心目中像神一样伟大的小丁和老孙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所以不能伤害小动物,它们的复原能力并不会比我们好多少。

    小丁说想把小鸡养大,就不能把它们放在手上玩,也不能老摸它们,人的体温会让它们受不了。

    可是看着这群嫩黄色的小毛球,有几个人能忍住不摸呢?

    听了小丁的话,我就只蹲在一旁看它们,一直一直看。

    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就小心翼翼伸出手,迅速的摸一下,感受到那毛茸茸的触感,再赶紧把手拿开,生怕在它们身上停留时间久了会害死它们。

    冬天买的小鸡还需要在它们窝里放一个大灯泡,供给温暖,不然那么严酷的天气它们熬不住。

    跟其他动物比起来,小鸡更加不好养。

    小丁没有养动物的理论知识,在她的帮助下,我的这群小鸡全部死掉了。

    我的小瘸腿跟它的朋友们,都死了。

    直到现在我也忘不了,总觉得它们是被我害死的。

    那以后很久,我都没有再养过小动物。

    独生子女没有同伴,除了同学跟邻居,就没有人可以玩。

    小丁不想让我弄脏,怕细菌让我生病,又怕别人伤到我,于是就把我放在床上,也不带我出去。连她自己都说我是圈养的。

    没事干的时候,我就盘着腿,啃自己光溜溜的脚趾头,吮得起劲。

    如果老孙和小丁趴在旁边好笑的看,问我好不好吃,我还会很大方的伸一只过去分给他们尝。

    小丁说她尝了没味道。

    估计有味道的话,我自己也不会啃了。

    我家的小丁是少数民族——回族,老孙是汉族,我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团结友爱的象征。

    我的外婆很清真,不吃没挂清真牌子的食物,这是回族的信仰。

    虽然我的血统已经混了,但她并没有因此嫌弃我,跟大姨家血统纯正的表姐比起来,她反而更疼我。

    没事的时候,外婆抱着我在家门前的街上逛,邻居就会来打招呼,外婆看我挤着小眼睛咧着没牙的嘴对人家笑,听街坊夸奖我聪明,她就很高兴。

    我两岁的时候,外婆因为脑溢血去世了。

    现在想起来,我还是很伤心。

    子欲养而亲不在……那种伤感,没法用语言形容,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不要等失去了,才来后悔。

    外婆去世的那天非常突然,毫无征兆。

    晚上舅舅到我家,说外婆不在了。

    因为太晚了,就只有老孙自己回去了,小丁和我在家等消息。

    半夜两点钟,我醒了,一直指着门口哭。

    小丁说当时她身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安慰我说:“外婆疼你,担心着你,就回来看看,你哭什么?”

    慢慢地我就安静下来了,这件事算是我亲身经历的灵异事件。

    如果这世界上有鬼就好了,那样我们在失去亲人的时候,就不用悲痛欲绝了。

    &&&&&&&我是疑似美元标志的分割线&&&&&&&

    老孙买了很多玩具枪给我,把我当儿子养。

    夏天的时候,我穿着短裤和背心,在裤腰里别了一堆枪,还背着一把双管**,自己跟自己玩打仗游戏。

    小丁说我穿的是松紧带短裤,裤腰别一堆枪的模样挫得很,短裤坠掉了提提再玩,自己还觉得自己很威风。

    汗,她真是把我淑女的形象全毁了。

    老孙还给我买了把玩具匕首,材质是塑料的,红色的把,白色的刀身,除去颜色不说,造型还是挺逼真的。

    于是,我又多了一件“武器”。

    小丁带我去邻居家玩,她家住在一楼,就势在阳台那里搭了个葡萄架,结了很多的葡萄,下面养了很多鸡。

    那群鸡里面只有一只公鸡,人家就是皇帝,它带着它那些灰突突的妻妾们过着一夫多妻的生活,别提多惬意了。

    小丁跟邻居阿姨聊天,我拿着我的匕首,在鸡群里横冲直撞,逮那儿戳那儿,母鸡们被我吓得到处乱跑咕咕直叫,看它们没有还手之力,我越来越兴奋。

    “皇帝”站在旁边看着妻妾们逃命,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一点一家之主的气势和责任感都没有。

    我欺负母鸡们已经没了成就感,就把目标定在了长相跟别鸡不一样的“皇帝”身上,拿着匕首冲着它就跑了过去,结果吃了瘪。

    我还没跑到目标面前,目标就对着我飞了过来,一副要啄我的样子,这次换我落荒而逃,没出息的眼泪当场就下来了。

    小丁反应超快的在“皇帝”扑我身上之前一把把我抱了起来,“皇帝”很得意的叫,以显示自己的力量,同时接受着众母鸡的朝拜。

    皇恩浩荡,以后它在鸡群里就更威风了。

    我扁着嘴,抽抽提提的爬在小丁背上,拿着阿姨给我补亏的一串葡萄败兴而归。

    那一次我明白了,长得漂亮的鸡是惹不得的,遇到比自己厉害比自己有实力的,就应该识相一点躲得远远的,别去惹人家。

    悠闲的日子没过多久,我两岁多的时候,小丁就把我送到了奶奶当园长的内部幼儿园去鬼混。那个年代哪有人这么早就上幼儿园的,但因为她和老孙要上班,实在没空照顾我,八十年代初期,也没有人家请保姆,这或许是打倒资本主义还没改革开放的缘故。没办法,他们只能把还不怎么会说话的我送去那里。

    去幼儿园的第一天,我又犯案了。

    小孩们是很容易混熟的,那时候小孩也很有阶级意识,幼儿园的小朋友们在互相交流后不久,就分成了男生帮、女生帮。

    下了课,我和女生们去厕所,一个男生也跟着进了女厕所,站在旁边撒尿,其他男生都去了男厕所。

    我们研究说,他是个男的,因为他与众不同,他是站着撒尿的。

    结论是:他走错了厕所,他应该去男生厕所才对。

    女生们七嘴八舌的指责他,说他不该跑到女生厕所。

    但他很顽固,很自以为是,立刻从善如流的蹲下来撒尿,好证实自己跟女生一样。

    女生们不依,还是说他应该去男厕所,就这样吵了起来。

    开始是一群女生和他吵吵闹闹,从嘘嘘,一直吵到走出厕所。

    吵到最后,变成了我和他在吵。

    这还是挺奇怪的,我的战友都哪里去了,看他那么能吵,就都向恶势力屈服了不成?

    只剩下我也没关系,我还是不畏强权,一直跟他辩。

    我承认,我的确吵不过他。

    他比我大,比我会说话,嘴皮子比我溜,他这样欺负一个刚学会说话没多久的孩子,都不会觉得羞愧吗?

    说不过他,我恼羞成怒,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直接用拳头说话,那样比较实在。

    我连招式都没细想,鬼使神差的拎起他的后脖领,顺手就往旁边的墙上撞,像庙里撞钟的和尚似的,一下一下,根本没有要停手的意思。

    没有人教过我这种打人的方法,也许只是因为当时最方便的武器只有那面墙,所以我才会那样做。

    那个男同学在我的攻势下毫无招架之力,顺着我的力气往墙上撞自己脑袋。

    那面墙表层涂得都是水泥,跟砂纸一样粗糙,摸上去都硌手,把脑袋撞上去那滋味,可以想见有多不好受了。

    如果不是老师听到有人告状及时过来制止,也许我在不满三岁的时候就搞出人命了。

    撞他的那个时候,我觉得心里舒坦了,再没有被他吵的那个窝火劲了。

    从那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幼儿园里都没有学生再敢反抗我。

    只是不知道被我打的那小子后来有没有脑震荡的后遗症。

    幸亏那时候人们没有法制意识,才让老孙和小丁逃过赔钱这一劫;这件事如果放到现在,两家孩子的家长都要打成一团,直接变性成刑事案件了。

    小丁听说了这件事,高兴得不得了,连不怎么喜欢我的奶奶听了老师告状,也乐开了花。

    (小孙:我的奶奶不喜欢我,纯粹是因为我爸爸,跟我聪不聪明暴不暴力没关系。爱屋及乌,不喜欢孩子,当然也就不喜欢孙子了。)

    老孙知道了以后也很得意,觉得是自己的血统好,所以我才走到哪里都不吃亏。

    他教导我,谁再敢违背我的意愿,就直接给对方两巴掌。

    汗。

    幸亏我本性是好的,要不然,老孙不教导个希特勒出来才怪呢。

    我小时候扁桃腺很容易发炎,一发炎就发烧,发烧就得去医院打针,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我怕打针,现在也一样。

    又一次发烧,小丁带我去打针。小丁按着我,我拼命挣扎,并且对白衣天使出言不逊。

    我哭闹着,口齿不清的说:“你妈那个X……”

    医生听不懂,只有小丁知道我在说什么,但他们都明白我是在骂人。

    那时候的我,被小丁制服不能使用武力,就用上我不擅长的语言了。

    汗。

    三寸钉的我显然是没有威慑力的,尽管又一次创造了奇迹(口齿不清的重复老孙平常骂人的话)可我PP还是结结实实挨了一针。

    就是不知道那医生有没有趁机报复我。

    过了一段时间,我在幼儿园的威慑力已经小了很多,大家忘记了我撞人头的事,连我自己也不记得了。

    我们的幼儿园里的玩具很少,只有转椅和组装的木马,那个木头做的马头可以摘掉。

    一个高我一头的男生拿着掉了的马头在玩,我也想要,就上去跟他抢;他仗着自己比我高,拿着马头的手伸得直直的,看我蹦着抢。

    怎么当时我就没意识到,我这副样子也够挫的,一个三寸钉,非要抢巨人手里的东西,真丢人。

    那会儿我抢啊抢,蹦啊蹦,就是拿不到;巨人玩够了,不想再逗我了,就松了手,马头直接砸在我左边额头上,出血了。

    这个笨蛋,我正仰着脸呢,就这么松手?

    真是气得我要命。

    后来去医院包扎了伤口,至今还留下几乎有一厘米长的疤痕,导致我现在光滑的额头上还有一个小坑没办法复原。

    幸亏被砸到的是额头,不然我不就破相了。

    那男生的妈妈知道了这件事,也吓了个半死,想着伤者是女孩,还伤了脸,这事情可闹大了。她马上带着儿子,去找小丁道歉;小丁当时很有修养,明明气得要命,还是说了没关系。

    小丁还真是笨呢,她应该说,如果落下疤我家孩子嫁不出去,那就让你儿子负责。

    这样不就给我订了个青梅竹马的娃娃亲,现在也不用老去相亲了。

    不过我记得那男生不帅,个子高高的,黑黑的,就像在乡下种过地似的肤色。

    但聊胜于无嘛,有了他这个备胎垫着,说不定我就能早点找到我想要的那个人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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