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六节:亡命侠医

章节字数:3868  更新时间:11-03-23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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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节:亡命侠医

    胖汉懒理身后的众俱已被截断了的尸骸,只埋头整理面前的秦可。

    他摸摸探探,知道秦可并非一个练武的良材,但知道他胆识过人,有着不灭的雄心,却是世间罕有的。

    胖汉终于把秦可的血吸光了,躺在地上的秦可闭起两眼,一动也不动,身躯内已没有血液流过,面色如土,浑身皮肤泛着紫蓝色,满布着灰蓝色如根茎一般错综复杂大大小小的血脉,可布骇人,冰冷如雪,跟死人无异。

    胖汉伸手把嘴角的血渍抺去,抚抚已胀鼓鼓得像皮球的肚皮,甚觉满足。

    他看看像在熟睡中的秦可,仔细观察这个顽皮的男孩,但他决不会让他如此这般死去。

    一个没有血的人,怎么能活?

    胖汉不慌不忙的盘坐着,理顺了呼吸,身体的移动愈来愈少,入定得像神龛内的偶像,体内不时发出咕噜咕噜古怪的声响,肤色由红润变得灰绿。

    这个胖汉本是一位名医──凌真,曾把不少的奇难杂症医好,扬名医学界,更把不少的医学界翘楚也比了下去,令他们面见无光,却惹来不少同业的妒忌。人们愈妒嫉他,他就愈得意洋洋

    人们对凌真的医术产生了莫大的好奇,不是要去学习其长处,而是去找隙打击他,因为他们侧闻他是用一些奇门的医术替病人治病,这是西医学界不能容许的。

    以利益在大前题,凡对西医学利益有冲突的,他们都会极力打压,尤其是攻击西药的害处的人──这是西医赖以生存的凭借──他们有的是财雄势大的力量。

    在现今世界中,西医已成为人们主流的治疗方式,自小耳濡目染,深深打入脑袋中,认定这是唯一而且是最好的医术──是实可不是。

    所以每逢有冒起的医术,声称能治他们不能治好的病,他们都会竭尽所能去打压,力保他们的江山和地位,以保障他们丰厚的利益。

    在他们眼中,西医是世界上最正宗的医学,凡非正统的医术都是危险的有伤害性的医术,是有一定的风险的,是有祸害性的。

    于是他们便光明正大打正旗号地打压他们,誓要把他们撵出医学圈子,保障自己的丰厚过于其实的利益。

    凌真知道西医有它的长处,也有他的短处,絶不会是世间上唯一可治病的医术。于是他便四出探求学习不同类型的医术,尽其所能所学替世人治病,减除他们的痛苦,健康的生活下去。

    纵使他很清楚知道这些所谓另类疗法,在人们根深蒂固的医术概念下,不容易被世人所接受。

    但凌真并不介意。他这样做无非只得一个目标,就是要替世人治病,远离痛苦。

    治得好病人的,就是好的医术。

    然而,他医好的病人愈多,所承受的压力就愈大,远远超出他所能承受的,终于精神上出了问题,患了幻听,常常听到有人在唾骂他,看见人人都想逼害他似的。他没有去求医,因已相不信任何医生和药物,只好把自己关起来。

    又过了一段日子,他终于打开了大门,独个儿逛街,却不知不觉地萌生了一种异常的意识,就是所有人都变得心术不正,每个人都是魔鬼面目狰狞可憎可厌。他要把他们治好,回复到正常状态──但这始终不是一个事实,他彷佛活在虚幻当中。

    每逢遇到有人眼神有异的,就觉得他心术不正,极需要接受治疗,唯一的方法就是换血。

    在他经过长期的研究下,他确信血液是带有它其质以外的东西──灵魂。

    在他在外间所学会了的医术中,换血是一种最彻底最有效最没有侵害性的方法,可把一个思想乖戾的人变回一个温纯的人,让他不会再寻衅滋事,这样社会就会变得更和谐。他真的这样想。

    他会把那「病者」的血吸光,然后换以他体内的血,那他会变成如他一样的「好」人。

    然而,令他最痛恨的,就是企图阻止他的人,他觉得他们无药可救,是社会的害羣之马,必须尽早清除。

    其实,凌真早认得出秦可是谁。也清楚他是一个怎样的人,知道他的过去,但他欣赏他,看着他彷佛看到自己的从前,他彷似是他面前的一面镜子,让他看到了自己。

    但凌真要把他改造,要他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人,虽则他出自武学世家,自小受武学的熏陶,造诣非浅,可他天生的筋骨并不上乘,这无疑会妨碍了他在武学上的发展。

    加上他有反叛不羁的心,不受枷锁约束,这都是他在习武的路途上一大跘脚石。

    机缘巧合,他竟能在人海茫茫之中相遇,正是他们的幸运。

    秦可是可以更加好的。他一直都这样想。

    凌真亦爱武术,也练就得一身好身手,无影刀,是他独门的絶活,因他有药物的帮助,可提升他的反应敏感度和速度,可杀人于顷刻之间而不留踪迹。

    但这药物却会逐渐摧毁他的身体。他是了解的。

    他是一个完美主意者,为求力臻完美,什么都可以犠牲。不知这是他天生异禀,还是后天催逼成狂。

    他义无反顾。

    他清楚了解到自己的性命一直在倒数,但毫不惊惧。生命如这样的消耗,也是值得的,他自觉没有白费过。

    生命的意义不在乎其长短,在乎其中的义意,做过什么,得到了什么,影响了什么。

    也许他的一生做了别人三世也做不到的事。

    他要把秦可改良,成为一个优秀的武者,去延续他未完成的抱负。

    凌真在秦可手上的伤口再咬去一块肉,然后将口腔内一枚大牙拔掉,产生了剧痛,却使他得到无比的快感,嘴角挂着疯狂的笑意。

    一股接着一股墨绿色的血液由牙龈喷出,他即用口捂着他的伤口,施运内劲把血液从伤口注入他的体内,成为了秦可新的血液。

    秦可终于由昏迷之中得回了点点意识,但浑身仍是不受控,只感到手肘上有濡湿的感觉。

    眼珠儿转了几圈,察看着周围,在模糊中看到胖汉的侧面,似熟悉又似陌生,一时间记不起来。

    凌真终把自己所有的血液灌注入秦可的身体,把嘴巴移离了他的伤口,浑身颤巍巍的倒退了几步,终向后跌了一个屁股墩,然后顺势盘坐着,理顺着呼吸。

    他闭起了两目,抿着嘴微笑。因为他觉得后继有人,自己的抱负得以延续。

    纵使年过四十,可他仍是孤家寡人一名。他曾有过有下一代的念头,去承继他的志愿,但他讨厌带孩子,厌恶束缚,知道把婴儿带大并不是一件易事,还不是一时半刻的事。

    他缺乏带孩子的耐性。

    何况,以他的不收边幅的身形外貌,而且两袖清风,极难找到甘心负托终身给他的伴侣。

    他有自知之明。

    一切也随缘。

    缘份令他遇上了秦可,一个不可多得的继承人。

    所以他笑,笑命运会戏弄人,也会给他不少的惊喜。

    所以他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就是要他在这一刻撒手人寰可也是甘之如饴的。

    时间一直过去,秦可身体的知觉终回复正常,慢慢地折腰坐了起来,转头望着盘坐在地上运功生息的凌真,再望望不远处血渍,斑驳的洒在以灰色混凝土铺成的地上,砸得一片狼藉血淋淋的截尸,构成一幅异常恐怖的画面,喉头不其然泛起了一股令人酸涩呕心的味道。

    「感觉如何?」秦可听到了一把声音,但不清楚来自哪里,猜是来自坐在地上凌真,但又不见他嘴唇动过,心感奇怪。

    秦可注视着凌真,但他一动也不动,跟着又听到有人在说:「你已不再是从前的你了......哈......」然后几声咳嗽声,全然静了下来。

    秦可肯定声音是来自凌真,于是跨着小步趋前,仔细观察着他。

    「你的身体是属于我的,你的性命是你欠我的......」凌真续说。

    「为什么?」秦可问

    「因为我救回了你一命。」凌真说起来并不觉得自己有半点无赖。

    「不,是你,你险些杀了我。」秦可还有一丝记忆,认出了他。

    「我没有杀你,但把你救回,不是你的救命恩人吗?」

    秦可提高了警觉,身体向后挪移了一点。

    「想逃吗?」凌真语带嘲讽和威吓的意味。

    秦可听得出他是有能力不让他逃脱的。他深藏不露,行为怪异,不可小觑。

    「你流着我的血,就要听我的,知道吗?」凌真冷冷的道。「不要白费我的苦心啊。」

    「你在我的身上做了什么?」秦可惊恐的问。

    凌真沉默了半晌,然后瓮声瓮气的大笑起来,可嘴巴却没有动过。

    「你笑什么?」秦可听他愈笑得高兴,心里愈发惊惶,不知所措。

    「妖魔当道,你要独善其身,为世人降魔服妖,要不然......」凌真话语未毕,身躯便急速地膨胀起来,大得像一辆巴士,然后嘭然一声的爆破,砸得地上一片惨红,剩下一个放射形可怖的图案。

    地上找不着半点骸骨,一点残留的皮肉也没有。

    这就是他精心设计的自毁方法。

    他早知道自己是活不成的,为了苦练无影刀,他犠牲了自己的健康,赔上了性命。

    值得吗?

    他却无悔。

    为的是消灭世人的心魔,可他赔上了性命也未能做到。

    几多无辜的人──他眼中的魔头──也毁在他的无影刀之下。

    他把接力捧交给了秦可,心下坦然,了无牵挂,但活着的意义也同时没有了。

    世人将会变成怎样,一切都在于秦可。

    秦可背负了凌真的使命,活在跟以往不同的生命里。

    因为他流着凌真的血,有着他的灵魂,永远的伴着他。

    秦可年少,还不懂得面前所发生的一切一切,可他却感受到体内前所未有血脉沸腾的感觉。

    他觉得自己跟以往有点不同,但是又说不出有什么不同。

    他年幼时,就有了这段奇异的经历。

    「放弃吧。」瑞珊这句话一响接着一响的不断地在秦可耳窝内重复着,像千支万支冰冷的针扎在耳膜上,密集如麻的痛楚猛攻入脑袋,两行热腾腾的泪水从眼底迸发出来。

    他并不爱哭,因为弱者才会哭,可泪水强顽地摆脱了他的操控,挣出眼帘,回头尽情嘲笑他的懦弱。然而,它敌不过秦可热烫如火的脸,一下子便被蒸发得无影无踪。

    放弃?他根本就没有想过放弃。

    秦可就是因为不肯放弃,才可支撑到今时今日,为的是什么?

    他突然间很想找个人来抱一抱,可谁人会愿意抱一个陌生人,一个如此可怖的陌生人。

    街上因他的存在而变得空荡荡。

    他陡然脚蹬地上,一下子便跃上半空,然后随兴的找个地方再蹬,整个人便变成了一团黑影,如虎似豹的在楼宇间奔来蹿去,被他踏过的地方都凹陷了下去,溅起一把一把的碎石,在室内的人被突如其来隆然的巨响吓得心儿也快要跳出来。

    秦可爱这样在半空中的无拘无束地飞驰,这令他得到无比的快感,他需要这样的快感来掩盖心底的痛楚。

    他什么也能战胜,什么病痛也能治好,可这种因失恋而产生的痛楚,却无计可施,束手无策。

    「我很喜欢你。」他突然隐约地听到有一男生对着一女生说了这句话。

    秦可放缓了步伐,辗转跃上一楼宇的天台上,回身遥看着那对男女。

    心里蠢蠢欲动,有着一个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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