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 噩梦成真  第六章 下血

章节字数:1500  更新时间:12-07-21 08:37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阿朔,你醒一醒。”一个朦朦胧胧的声音传来,这个声音听上去很熟悉,而且还格外地甜美。

    阿朔缓缓睁开眼,发现自己现在正趴在公司的办公桌上,旁边站着一脸迷茫的孙倩。孙倩也是《鬼时代》的一名编辑,不过不是资深的,而是新锐。在阿文死后,孙倩来顶替阿文,但因为没有多少工作经验,所以并没有被列入资深编辑的行列当中。

    阿朔有些奇怪地看着孙倩:“刚才……是你在和我说话?”

    孙倩看了看空无一人的四周,笑道:“不是和你说话,难道是在和鬼说话吗?这里除了我们两个,还有第三个人?”

    阿朔离开座位,转过身,把四周打量了一个遍,除了站在他旁边的孙倩之外,根本没有什么别的人了。可是,他刚才明明开车去了小吃街,而且还遇到了一个脸色苍白的女人、一个声音古怪的小男孩、还有一个诡异的老婆婆。这一切,难道是梦?

    孙倩见阿朔表情有些奇怪,提醒了一句:“现在已经是傍晚了,同事们都下班了,你难道还要留下来加班吗?”

    傍晚了?!

    阿朔晃了晃脑袋,让自己变得清醒一些,道:“倩倩,你说现在已经是傍晚了?怎么可能啊!我刚刚出去的时候才上午九点左右啊。”

    孙倩莫名其妙地看着阿朔,摇头苦笑道:“你刚刚没有出去啊,你一直都坐在这里的,除了打瞌睡之外,还盯着电脑屏幕发了会呆。”

    听了孙倩的话,阿朔越来越觉得奇怪了。他明明记得非常清楚,在上午九点左右看到黑珍珠寄来的稿件,然后便和领导说了一声,开车去了小吃街,在那里,他还遇到了刚收摊的王春生……

    阿朔想到这里,便走到窗台,朝外面看了看,见天色果然已经不再是上午,心里顿时生出一种莫名的恐惧。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真的是自己记错了?他真的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公司吗?对,去问王春生!他一定知道!

    想到这里,匆匆收拾了一下,然后便和孙倩告别,开车朝王春生家赶去。王春生的家就在那个胡同里面,阿朔之前有去拜访过几次,所以并不陌生。

    大约十分钟左右,车子便在王春生的家门口停下来,见门没有关,阿朔便一边叫着王春生的名字,一边缓步走了进去。

    院子不大,一地落叶。阿朔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屋子里,朝里面扫视了一眼,发现王春生并不在家,所以便失望地离开了。

    王春生是个单身汉,所以一个人住,既然他不在家,为什么连门都不锁呢?还是说,他就在附近?!

    阿朔不敢再继续想下去了,这件事看来越来越复杂了,还是先回家好好地睡上一觉,到明天上班的时候去问领导就知道了。

    想到这里,阿朔便准备开车回家,因为这里离家不远,所以没用五分钟便已经快要开到别墅的大门前。

    华灯初上。

    因为距离不远,所以阿朔并没有开车灯,而就在他朝前行驶的时候,对面一个熟悉的身影却忽然挡在了前面,那是一个十分瘦弱的身躯,瘦地似乎只剩下了骨头。他此时就站在马路的中间,张开双臂做出阻挡的姿态。

    是那个小男孩!他……他想干什么?!难道他想死吗?

    阿朔猛然踩住刹车,车子在离小男孩不足十厘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小男孩笑了,嘴角渗出了妖娆的血花。

    阿朔心悸!他刚才明明没有撞到那个小男孩啊!为什么他的嘴角会流血呢?!

    阿朔打开车门,从上面走下来,准备去看看那个小男孩有没有伤着。可当他慢慢靠近那个小男孩的时候,那小男孩却忽然蒸发掉了,从脚到头,一点残余都没有留下。阿朔愕然想在梦中的时候,他也遇到过这种类似的事情!

    阿朔现在有些怕了,噩梦仿佛在朝他招手,原本应该在梦中发生的事情,居然走进了现实,走到了他的身边!

    阿朔转身,准备去开停在后面的车子,可没走出几步,天上就忽然下起了雪花,瞬间,狂风大作!漫天的雪花无情地打在阿朔的身上,由原先的雪白,慢慢地变成了血红!

    不,这不是雪!而是新鲜的血液!天上怎么会忽然下起血来呢?!

    阿朔惊恐万分地跑进车子里,迅速地开进不远处的院子里,把车子停放好,快步如飞地朝别墅里面走去。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3 www.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