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情  圆满(民国短篇)

章节字数:4151  更新时间:12-01-20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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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忆就像一个隐藏的疤;即使时间过去了很久很久,那个疤已经渐渐变淡,却还是会在人的心里,滋味自知。

    正文

    大家都说常笙长的越来越像母亲,是因为大太太总爱当着外人的面,虚伪的拉着长腔道:“嗳哟,我们三小姐长的真是越来越像二妹妹了,看看那眉,瞧瞧那眼儿……啧啧啧,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真是像哟!”

    她母亲是父亲的青梅竹马,年青时候因为家里的门庭观念不得不分开,不过,好赖最后还是走到一起,但终究没能圆满。

    常笙是打小就没见过母亲的,家里也从来不许人提,所以,她只是从泛黄的旧照片上见过母亲的样子。

    其实常笙觉得自己长的并不怎么像她的母亲。她母亲要比她漂亮上许多,薄薄的唇,小小的鼻峰,清烔烔的大眼睛,长睫毛扑闪扑闪的,一笑起来的时候,右侧脸颊上会显出一个小酒窝,像个米酒汤圆点在上头,惹得人老想去捏一把。

    照片挂在走廊尽头的闲置房里,是用极普通的黑色的框子表起来的,四角上凸着花纹,看上去有点像是紫藤,牵着蔓,缓缓的要吐蕊放香。

    开了春,天好容易变暖了,佣人们便把各房的炭炉子收回来,放到闲置房里去。估摸着是一进一出的怕麻烦,就把门敞着了。

    常笙站在框下,看着照片若有所思的样子。常柏看到了,走进来叫她,“阿笙。”常柏大常笙四岁,是大太太的养子,难得没随那房的尖酸刻薄,一派温润尔雅,让人想讨厌都讨厌不起来。常笙看得专心,听见话音才发现有人进来了,看见是他,微微笑了笑,“是你啊。”常柏‘嗯’了一声,常笙道:“今天你回来的要早些。”常柏把外套搭到胳膊上,“我出来跟何先生谈洋行的事,谈完就先回来了。”透过她望了眼墙上的照片,又道:“想晴姨了?”

    常笙没有接话,只低头去拨沙发上的小穗子。一捋一捋,光绒绒的。半晌,才抬头跟他说:“常柏,你说母亲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是什么样的人会招得父亲那样记恨,连同她的存在,都像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常柏听她这样说,便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摸摸她的头发,道:“阿笙,我妈嘴不饶人,你别跟她那些没边的话较劲。”

    常笙道:“我晓得的。”她每这样说的时候,总爱低着头,睫毛跟着垂下来,轻轻的颤动着,像只蝴蝶扑在上面亲吻着,却叫人看着心疼。

    外头有车子轰隆隆的驶进来,常柏往窗外看了一眼,道:“出去吧,该是父亲回来了。若是看见我们在这里,指不定又要发怒了。”

    常笙点点头,跟着他到后厅里去。大太太正跟几个牌友围着方桌玩麻将,一手抽烟,一手抓牌,微扬着下巴思忖着,像个权威的鸨母。大概是手气很顺,脸上一直挂着笑,声音也有点腻搭搭的,“今儿谁都不许走,我非要把昨儿个你们宰我的债补回来不可。”摸了一张牌打出来,却见坐她对面的杨太太给扬了个眼色,跟看着什么稀罕事了似的,“哟,太太,咱们三小姐边上的是哪个哟?长的真是俊哦。”

    大太太连头都没回,狠狠的啐了她一口,道:“你眼睛是做什么用的?那是我儿子常柏,上个月刚从日本回来。”

    杨太太是在关系堆里打混的人,一听这话赶紧赔笑道,“嗳哟,我还以为……瞧我这眼睛坏的,敢情是大少爷啊,一直都听说大少爷俊逸不凡,今天见着果真如此呐。”大太太这样的话听得多了,似笑非笑的‘哼’了一声,眯眼瞅着手里的牌好一晌,抽了一张二饼打出去,才凉凉的道:“常柏,过来叫人。”常柏虽然不愿跟这些富太太们有交际,但到底风度使然,微笑着挨个跟几位太太问了好。另一边的林太太年纪轻轻,穿着件洋式旗袍,蕾丝花几乎开到了胸口去,垂眼都能瞅见那两团乳子在衣服里头晃;她丝毫不避嫌对常柏的兴趣,跟大太太道:“太太,你们家大少爷长的又俊,又留过洋,不知道……是哪家姑娘有福气呢?”

    大太太似是没有听到,只顾着看手里的牌,过了好一会儿,说:“唔?”杨太太咯咯笑着接过话,“凤仪,你这话小心让林先生听到了,晚上回去有你哭的。”

    “他倒是敢。”林太太笑的眼睛勾起来,一副惹人怜的模样,“他若是敢,我定让他几天回不了房。”

    大太太抽了口烟,淡淡的道:“几天回不了房,你不怕他去找小桃酥?”

    林太太一脸娇嗔,“他去找了倒是好了,省得夜夜折腾的我吃不消。”

    几个人都笑了。常笙知道她们这些富太太有事没事在一起总爱讲些黄段子,她虽然上了洋学堂,受了西式教育,偏就觉得下流;刚好佣人过来送点心,她就借着一起退出去了。

    常柏大概能猜着她几分,在后头追出来,“阿笙,阿笙……”

    她没应,常柏只好伸手拉住她,“阿笙,你别这样……”

    常笙有些没好气,“我别哪样?”

    常柏笑道:“你能有多少心思。”

    他生着一张国字脸,眉清目秀的,笑起来的时候老爱眯着眼睛,跟月牙似的,总让人温心的想笑。

    果然,常笙笑起来,“你知道我有多少心思?”

    常柏笑了一笑,也不回答。弄得常笙倒不好意思起来,瞪了他一眼道:“你笑什么?”

    常柏道:“笑你小性子。”

    常笙有些发窘,别过头去,“我哪里有小性子。”

    常柏把脸凑过来,道:“你方才那么作气不是为我啊?”他离得她很近,一说话热气就吹到她的脸上,有点痒。她脸一红,含笑推他,“少往自己脸上贴金,我不过是听不惯罢了,才不是为了你。”

    常柏哪那么容易叫她推开,又凑过来道:“那算我自作多情行不行?”

    “不行。”她将头一仰,腆着粉白的鼓蓬蓬的脸,理直气壮的模样。常柏忍不住的笑,轻轻捏了捏她的下颌,接起她后头的话,“以后见着她要绕道走。”

    她‘噗哧’笑出来,掩了眸道:“你知道就好。”

    天起风了,呼呼的吹着有点冷。常柏紧紧她的手,“都冰了,快进去吧。”

    “不碍事。”常笙把手放到嘴边哈了哈气,笑,“这样就好了。”常柏看着心头一沉,伸手就把她揽到怀里去;她吓的赶紧挣扎,“常柏,别人会看到的。”

    “那就看到吧。”他吻吻她的头发,“我喜欢你,又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

    女儿家到底心思要敏感些,有些担心的道:“可是父亲……”

    “我会跟父亲讲清楚。”常柏道:“你今年就满十八了,我不能等到父亲开始给你许人家了才开口跟他坦白。”

    他总叫她这样感动,就像以前的时候,父亲不待见她,大太太也总爱借故来找她的茬,他便老是偷偷的替她担着,她说他是猫哭耗子,他也只是微笑;后来,不记得是他又帮她顶了什么事,偏巧让大太太瞧见了,狠狠的将他骂一顿后又关到柴房里去反思,她的心不是石头做的,到底有歉意,就跑去看他,刚好听见他说:“妈,我知道你不喜欢她,可是,如果连我都不向着她,她在这个家里就没办法生存了……我了解没有父母的感受,所以,我不能放着她不顾。妈当初会领养我,不也是觉得我可怜吗?”

    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坦白,事情就已经兜到父亲那里去了。

    他们是名义上的兄妹,到底是见不得光的。

    父亲差点要晕过去,把她关到书房里,转脸就狠狠的甩了她一巴掌,“你翅膀硬了,要翻天了不是,竟然敢做出这样不知廉耻的事。”

    常笙虽然跟父亲关系不好,但也没料到他会下手这样重,一时懵懵的有点反应不过来;父亲气的简直想杀了她,“小小年纪就不知道自爱,你还嫌我不够丢脸?”

    常笙到底觉得委屈,眼泪‘哗’的一下子就出来了,“我哪里不知道自爱了,我不过是喜欢他。”

    父亲大怒,挥手又要打她,“闭嘴!这样下流的话都说得出口,你到底有没有把我这个父亲放在眼里?”

    “下流?”她几乎要笑出来,仰起头任他打下来,“我是没有把你这个父亲放在眼里,你又什么时候把我当成女儿?你想打就打,最好是打死我,反正你就巴不得没我这个下流种!”

    “你……”父亲怒不可遏,抓起书桌上的瓷杯扔出去,她也不躲,杯子不偏不倚的砸到她额头上,然后‘哐’的一声掉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杯子砸的有些狠,额头登时就有血渗了出来,一滴滴的落在她的衣领上,红红的,像要吞噬生命的烈火。她却不叫疼,只是冷冷的盯着父亲;这下父亲似乎被彻底激怒了,嚯嚯的取了墙上的皮鞭,就抽下来。

    大太太在外头听见‘噼哩啪拉’的直心惊,偏偏那帮没用的下人又关不住常柏,他火急火燎的赶过来,不顾阻拦的推门而入,正瞧见鞭子抽下来。

    “阿笙……”常柏顾不得太多,拽了胳膊就把她拉到怀里来,自己实实的吃了一鞭。他疼的微皱下眉,就听常笙惊叫道:“常柏!”他笑笑,却瞧见常笙淌血的额头,呼吸一凝,什么话也不说,捂了她的伤口,揽着就往外走。父亲气的脸色苍白,像暴怒的狮子吼道,“给我站住!没我的允许,今天谁也不准踏出这门一步!”常柏似是笑了一下,回头道:“父亲,她是你女儿!就算是你不认同我们,但你不应该这样对她。”他轻轻的把常笙搂到怀里,“这些年,每次看到她这么委屈、隐忍的活着,我就想,迟早有一天,我要带她离开这家,好好的爱护她。所以,今天不管你怎么反对,对阿笙,我都不会放手。”

    “好,好,我看你们两个是准备合起伙来气死我。”扬起鞭子又要打下来,大太太怕他再打到常柏,赶紧跑过去拉住他,“伯仲,伯仲,别打了,有话好好说……”

    父亲的脾气闹起来任谁都拦不住,一下子就将大太太掀到一边去了,连她也一块骂进来,“还好好说!看看你教的好儿子……”气的鞭子抖几抖,“我今儿要不打死他们,总有一天我要被这两个孽障给气死!”

    日头不知何时缩到云层里去了,天慢慢的暗了下来,似乎要下大雨的样子。有风轻轻的吹起,温柔的像谁的掌心,轻轻抚过,心底深处,那些模糊的记忆一瞬间竟然清晰了;这些年,她几乎真的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忘记了那些刻骨铭心,那些海盟山誓,那些她不愿隔舍的和必须要隔舍的情感。

    曾经心灰,曾经意冷,却是就这样过去了;当刻骨的爱化作最锋利的刃,你无能为力,只能由着它一点点的深刺下去,像剔毒般的把身体里残留的那一点希望幻灭,然后,在骤然间醒悟:也许,那样的结果才是最好的结果。

    她在那里站了好一会儿,才发觉天在下雨。一点点小雨,就像寒冬里的雾气,全然不觉得是雨。坟前头种着的两株杏树已开出花来,风轻轻一扫,雪白的花瓣簌簌的掉了下来,她弯腰拾起来,就听身后有人叫她,“阿笙。”

    她回头,仿佛又看到,他站在那里,轻轻的跟她说:“阿笙,记得,我永远都在那里,只要你回头,就能看到我。”

    记忆就像一个隐藏的疤;即使时间过去了很久很久,那个疤已经渐渐变淡,却还是会在人的心里,滋味自知。

    黎庆廷拿了大衣披到她的肩上,常笙回过神,听他道:“回去吧,一会儿雨该大了,别叫淋感冒了。”

    常笙‘喛’了一声,不由抬头去看他,薄薄的雾雨中,他发上叫雨蒙了白花花的一层,一下子看上去像苍老了几十岁。常笙忽然想,人生在世,匆匆不过也就是几十年,或幸,或不幸,但能有这样一个人不计回报的陪在你身边,如此,也算是另一种圆满了吧。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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