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关  第1章 林灿的摩托车

章节字数:4854  更新时间:12-05-23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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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灿只有一天的时间了,过了这一天,那辆他看好的摩托就留不住了。等着买摩托的人多得是,若不是让老刘给他留几天,他早就看着别人骑着自己心爱的摩托了。林灿蹲在街角,忍不住来了根烟,蹲了下来,汗津津的额头在发亮,手里一刀票子也是汗津津的。他又高又瘦,脸长,两道剑眉紧紧的皱着,像虬盘的老树根。这夏日晒得人只发昏,若不是没地方去,谁还在这里蹲着呢。林灿皱眉看着自己手里的一刀钱,还差个两三百。现在可好,能卖的也卖了,能借的也借了,钱倒不是问题,可日子不等人。自己得想个办法,可那日头这样猛烈,晒得人发昏,嘴里的烟一个劲儿地灌着尼古丁,汗顺着背脊往下流,他只穿了一件白背心。到哪里弄钱?老刘那张欠打的老脸又浮现在了自己的面前。这个色老头,在酒吧里说自己新进了辆好摩托,一听就知道是说给林灿听得。明知识这个样子,林灿还是忍不住搭话,问着多少钱。老刘色迷迷的眼睛就看了过来,在林灿大腿上摸了一把,说你要?你陪我睡一晚上,我就半价卖给你。

    林灿一听,叼着烟的嘴差点就骂出了去你妈的。他没有答应老刘,他想你老刘算什么东西?又老又丑,还让我上赶着讨好你?这就酒吧里最不招人待见的,就是老刘。一口黄牙,小眼睛老是色迷迷地看着周围的年轻孩子,趁人不注意,老想着沾点便宜。看他这把年纪大的人,还有多少往酒吧里泡着的呢?就他一个,和老婆离了婚,女儿也出嫁了,一个人就到处骚。在酒吧里,你说老刘,可能有人不知道。你说,哎,五十多岁,满口黄牙,老是毛手毛脚的。那所有人都会指着老刘,说,喏,就是他了。

    林灿想起来老刘就讨厌,可是也耐着性子去求他,说你帮我留几天,我去筹钱,到时候就卖我。老刘笑笑,说行呀,不过也就五天,算你便宜点,还一千多呢。林灿一口答应,说,好,就五天,你可给我留着。说罢就出了酒吧。林灿原来和酒店里的王先生同居了一段时间,林灿想着去找王先生。

    王先生出身好,从小就受着好教育,家教严。不知道怎么的,刚到酒吧里就看上了林灿。请了林灿几杯酒,林灿就跟他走了。睡了几天,王先生忽然说,林灿,你就陪我生活吧,别走了。陪王先生的这几天,林灿算是享福了,自从他离家出走之后,就没有那么好的日子。天天下馆子,买新衣服,去夜店,去健身房,去品牌店——王先生三十五岁未婚,似乎真的想留住林灿。他对林灿这样说的时候,林灿先是一愣,然后木讷地说,你让我想想。

    那一夜他陪王先生睡好,脑子里都是王先生那认真的表情。想想酒吧里那些人,哪一个能和王先生比?都是一副无赖的嘴脸,靠着不着调的方式混日子。他想了又想,差点想同意了,可最后他还是逃了,给王先生留了张纸条,说对不起,自己还是不行,野惯了。他穿上自己那套旧衬衫,把王先生给自己买的那些好衣服都放在了床边,单留了一只精工机械表。他想,自己这一去,那就说不准什么时候能再过上这好日子了,给自己留个纪念。逃出门外,趁着夜色,他逃回了酒吧,回到了自己拿地下室一般的出租房。

    那之后王先生就再也没有来过酒吧。林灿不觉得自己对不起他,只是有些可惜王先生一片真心给错了人。林灿不是本地人,他离家出走那年十五岁,本在浙江的一个小县城里。那年他和自己喜欢的男生,趁着家里没人,**性事,结果被发现了。这一传出去,那男生家里人把男生打得半死。林灿在附近的山里躲了两天,不敢回家。后来饿得头昏眼花,偷偷下山找吃的,结果撞见自己三姐。三姐偷偷给了林灿一千块钱,说你走吧,爸气得要打死你啦!临走前,林灿问,他怎么样了?三姐叹口气,说,还问呢,送走了说是送去上海的亲戚家里了。于是,林灿就买了到上海的票,一路颠簸地来了。

    他也想不清自己为什么会那么痴情于那个男生,不过十五岁,确实是一个做事不寻理由的年纪,年少轻狂,说得就是这般吧。至此之后,林灿是再也没有回去过。偶有几次,与三姐偷偷联系起来,说是母亲在他离开之后第二年就去世了。父亲再也没有提过他,似乎权当是没有了这个儿子。林灿掉了几滴泪,想自己是回不去了。然而越是这样,他越是想找到那个男生,他想这也是他现在唯一能做的了吧?

    听说那男生在上海闸北。闸北是哪里?林灿自己也不清楚。他来上海这两年都没有出过莘庄。外人所说的上海浮华,灯红酒绿,他也仅限于那小酒吧的霓虹灯。他第一次走过的时候,只是因为多看了几眼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人,就被拉进去多喝了几杯。而后,醉了,而后,就睡了。当他在破旧的小旅馆里醒来的时候,那男人不见了,留了一百来块。从那天开始,林灿就那样过活了。

    他想闸北——或许做公交能到。听人打听了一些,还有地铁。可是这些对林灿来说,似乎又太过遥远了。老家是个没什么东西的小地方,可来了上海也依旧是窝在一个地方不动。只是有几次夜里,他睡不着,爬出了自己那闷热的地下室,嘴里直骂着上海怎么那么热。忽然那边,没有夜灯的路口处发出了深邃的轰鸣,在一看一闪而过的尾灯画出一条红色的光带。金属的银光在夜色中闪亮着。速度之快让人觉得危险,可那座上的少年,却在那被风吹起的刘海下面,做出一副孟浪无畏的洒脱。待那飙车的摩托少年远去,周围的一切又安静下来。林灿就那样被吸引了。他忍不住去想那个男生,毕竟那是他的初恋。他想如果自己开着那么一辆有排场的摩托去找他,一定很体面,一定很帅气——这是什么?似乎没有什么词可以形容这样的感觉。私奔?林灿想起了这个词,脸上热了一阵,而此时夏季的夜风晚来,徐徐吹着,周围草木沙沙作响,让人顿生宁静。在这宁静之中,林灿觉得自己有了反应,虽然没有想什么色情的事情,却有了反应。他觉得,这是落魄的他还有着生命力的证据。

    老刘那讨人厌的嘴脸又出现在林灿的脑海里。顺着那讨人厌的老脸一同浮现了就是自己现在落魄的日子。林灿找到了王先生,王先生还是一如既往的有修养的样子。他盯着林灿不好意思地脸,说,你还记得我哦,林灿。林灿嘿嘿笑了两声,讨好着说,忘不了王先生的,我遇到的人里面还是王先生最好了。这是句真心话,林灿说得也心安理得。他觉得这不算是拍马屁,至于王先生怎么想他就不知道了。王先生说,怎么,有什么事情找我了?林灿就老实说出来了,包括当初那个初恋的男生,自己想买摩托之类的。

    王先生听着,想着,最后叹了口气,似乎也算是可怜。他说,我这里用不到短工,不过你可以偶尔来帮帮忙,再要不,我可以借你一些。林灿摇摇头,不用不用,自己能挣钱。王先生把林灿领到了酒店的前台,对着一个领班说,这个新来的,来这里打杂,你们有什么杂事让他做好了。说罢,又转过头来对林灿说,你每次干完了就来找我,你的工资和我结算。林灿连忙点头,谢谢王先生!

    于是林灿换上了服务生的制服,穿梭在酒店的大堂里,一会儿端着盘子,一会儿搬东西,一会儿又扫地擦桌,一刻没有停下过,这边刚搬完几箱啤酒,那里领班又叫着他的名字,让他收拾桌子去。他趁着休息的时候,一个人在后门抽了根烟,抹了一把自己额头上的汗,忽然感觉到一股从来没有感觉到的宁静。外面已经暗了下来,而王先生的酒店却灯火辉煌的,客人川流不息,明晃晃的大吊灯照亮角落。他深吸了一口烟,然后吐出来,他想,平时这时候,他或许已经找到了客主,在酒吧附近的哪个小破旅馆里的床上和人厮混着,然后又是一百多,这算好的,有时候是也就是七八十。只是有那么一次,遇到个不错的男的。男人问他,为什么十几岁就出来干这个?他在暗淡的房间里躺着,没心思回答男人,随口说了句自己的母亲死了,被亲戚赶了出来——事实上也差不多。那个男人一怔,然后叹了口气,从自己的包里面掏出了五百块钱,放在到了林灿的手边。林灿一下子就愣了,从来没有人给过他这么多。他一愣一愣地看着男人的脸,竟然从那表情中看出了一种怜悯和心疼。那男人笑笑,轻声说,自己儿子和林灿差不多大,也是十六七。

    林灿觉得脸上一阵热,他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就忽然不好意思了,或许是悲伤,或许是羞耻——可是说不清,他只是手里捏着五百块,嗫嚅了一会儿,小声地问,要不要再来一次?不算钱的。男人笑笑,摇了摇头,下床穿上衣服就走了。

    林灿孤零零地在房间的床上倦着,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就是那一次让他那么的难忘,他总是觉得那次好像能给以他一切深刻的启示,可惜他不是一个天生聪明的孩子,总是悟不出。然而在酒店休息的时候,那一根烟的时间里,他忽然明白了。他想,其实自己不用干这种事情了。就好像现在,可以当个服务生,虽然累点,不过——还在这么想着,那边领班又叫着他的名字了,林灿立刻把点头仍在地上,用脚跟熄灭它,飞快地走向那边的灯火辉煌。

    林灿下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了。王先生给了他一百块,算他一趟班的工钱了。他知道王先生对他好,他明白其他人在这里干两天才一百。他不知道自己怎么样能报答王先生。然而林灿脑子闪过的第一个想法是,自己或许可以和王先生过夜,或许这样可以——然而他还没有想完的时候,王先生办公室门口出现了一个男生,看上去挺乖巧的。林灿瞅了一眼那男孩,心里明白了。他搔搔头,说王先生,那我就不打扰了。

    手里捏着自己的工资,他想,似乎自己什么都不剩,还把自己当成道菜,自己的身体——他妈的值几钱?他点起一根烟,好像想起了什么事情,明明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可是就是想不起。到底是什么呢?

    他一边想一边走,走到酒吧的时候,在那粉红色灯管底下看见一个男人的目光在燃烧,热辣的烧到了自己的身上。林灿脑子里短了一会儿路,然后他把烟头扔在了地上,跟着那个男人走了。

    就这样,白天在酒店里打工,晚上陪睡——五天,那不就是一眨眼的事情?钱还是没有凑够。还差个三百,林灿的烟抽完了,他咬了咬嘴唇,找个阴凉无人的墙角瘫坐了下来。他想到了王先生,不过他觉得自己没脸去找王先生借。他想了一会儿,想起来了那个自己曾经那么喜欢的男生。林灿闭上眼睛,忽然觉得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些什么。

    林灿曾经想过,如果当初没有喜欢上男生的话,或许现在自己还在学校里,还在家里。母亲也不会那么早去世吧。他更不会一个人流落到这个地方,做着这样的事情。这个小地方他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知道这里其实不是不夜城的真相。那不夜城在更远的地方,在那头,那头——反正就是很远。他闭着眼睛想着,自己是不是还要买摩托。还差三百,是要去求求那讨厌的老刘头么?

    上海的夏天,一轮火球般的太阳照着,绿油油的树上时不时有死去的蝉落在地上,落在林灿的手边。路上没有什么人,静悄悄的。那边有一条臭河浜,苍蝇在附近飞。林灿闭上眼睛,就不想睁开。离开家的两年,他曾想过要回去,如今这想法又旋回到了心头。他扶着墙站起身子,瞅了一眼望不见尽头的破旧街道,然后缓缓地走向了老刘的机车铺子。

    老刘躺在铺子里的竹制凉椅上听广播,一口便准普通话的女播音员不断重复着今年是上海十年以来最热的夏天。

    哦,这上海好像要蒸发了,哎呀,热的么了命了!嗯?林灿,你怎么来啦?哦哦,对啦,钱凑齐了?嗯?还差三百?你看看,我这想买这摩托的人多得是,我都替你留了五天了,我——咳,热死了——你也不能让我血本无归呀!我也可怜你,你看你个小囡,算啦——哦哦——呵呵呵,我就说嘛,还是听话就好了嘛!

    那广播机里的女广播员还在重复着,今年夏天是上海十年以来最热的一天。。。。。。。老刘一口呢哝的上海话,领着林灿往昏暗的后屋里去了。他瞅了一眼那店铺里的摩托,他想,这是最后一次了,完事后之后,他就骑着那辆摩托离开这里,去找他,去回家——自己一身的脏,让路上的风雨冲洗干净可以了。他不说,应该没人知道,这样他就可以重新生活了。

    那边,老刘还招呼他快一点。林灿却在想,快了快了——那曾经的爱人似乎就在自己的眼前,飞快的摩托车,还有自己的家,就在路的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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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这个的时候,我看见窗外的路上一个男生在路边靠着自己的摩托抽烟。那是个风口,烟很快飘散,他的刘海凌乱。那会儿是夜里,每一次渴望飞驰的男孩,都有彻夜不归的情怀,那摩托的声音响彻了街头巷尾,他们在追风,在追一些东西。无尽无尽的夜晚懂,坐在后座的我们懂,那一路洗礼的目光懂。

    当一根烟燃尽的时候,夜色的那头消失了一小点火光。另一个男孩向他走来,然后两人上了摩托,引擎声响起,他们就无言的消失了,就像他们来时的无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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