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章节字数:2421  更新时间:12-05-2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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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走,直到南京路步行街,人开始多了,不知道为什么,人多的地方,风也开始大了,冷飕飕地吹,好像羽毛在脖子上划过,我低头一看,才发现秦昊的围巾竟然还在自己的脖子上。沿着人来人往的街道,走到永安百货的门口,就听见了萨克斯的声音。一个穿着亮蓝色礼服的中年男人站在了永安百货大楼的三楼小阳台上,挺着发福的肚子,很潇洒地吹着金灿灿的萨克斯。楼下,在永安门口前的空地上,路灯成为了聚光灯,空地成为了舞台。那里有着一些中年男女在跳着交际舞,有些跳得一般,有些跳起来像是旋转的彩色陀螺一样,激烈得很。

    这里聚集了很多人。很多外国人举起自己的相机拍下这城市里活力的一刻。周围是那么的辉煌,时尚品牌店的招牌,老饭店的招牌,永安百货那几个金灿灿的大字就那样在夜里亮着。数不清的人带着和谐的笑脸,拍下里这其乐融融的一幕。那悠扬的曲子从蓝色礼服大叔那里传来,楼下的人们为他欢呼。我神往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如果我只是在上海逗留片刻,那么此刻的欢乐尽是我的。然后我就离开,会自己的家乡,很久之后想起来,在上海还有那么一次其乐融融的景象被自己用相机拍了下来。可惜我不是,我要在这里生活。我靠在一面墙上,远远地看着对面的人群载歌载舞。看了一会儿,觉得腿累了,于是准备走走。刚一回头,我惊讶的发现,刚才还在河南中路上的那个盲人歌手竟然就在这里,在一家服装店的门口,静静地伫立着。

    他是怎么来的?我是这样的好奇,从河南中路走到南京路对于一个盲人,在我看来是那么的不容易。我想了一会儿,走到了他的身边,然后说了声,嗨。

    盲人循声对着我说,说,您是?

    呃,只是刚才看见你在河南中路上唱歌的,给了你点钱。

    哦哦,是你——

    你知道我?

    今天我一共赚到二十块,都是碎的,是你给我的。

    呵呵——我身边只有那些零钱。

    不,对卖唱的来说,已经很多了,谢谢你。

    你是一个人走到来这里来的?

    是啊。

    怎么——我觉得好不可思议。

    对盲人来说,路不在眼睛里。盲人到了陌生的城市,路就在嘴边,问就可以了。

    他一头的长发,带着黑墨镜,因为看不见我,所以虽然对着我说话,但是总是看着别处。我听了他说话,感觉到他不同于一般乞讨的人。我说,听你说话,看来上过学。

    是啊。他说,我是大连人,上过大学,瞎了是头两年年的事情。

    怎么——怎么瞎的?

    生病。他笑笑说,然后我就出来流浪了,一个人瞎了之后,不是失落,就是被激起了生的欲望,然后我就靠着卖唱到处流浪了。

    好厉害。我钦佩的点点头,看着他那张流浪的脸庞。他笑笑,用自己的盲棍儿敲了敲地,说,这里真热闹,我第一次来上海,像这么人多的地方容易没有方向感,这一路都是问过来的。

    你住哪里?我说,我可以送你回去,那样能方便些。

    我住得不远——就在上海书城附近,那儿有一个地下室——自己可以的,谢谢。

    那我——那我请你吃饭吧。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个流浪的盲人歌手,充满了好感。他应该不到三十岁,或许二十五六。可是流浪的风雨让他变得要比实际年龄看上去更沧桑,特别是他一头的长发,还有那副遮去半张脸的大墨镜,都让他看上去很沧桑。盲人没有对着我的方向,犹豫了一会儿,然后他对着面前的一团空气说,谢谢你啊。

    我站在他的左边,不过他冲着右边。我笑了出声,说,哎,我在这里呢。那一脸严肃的高大男子不好意思地笑笑,说,对不起了,我老这样,不过我能感觉到,你就在我的身边,虽然不知道确切的方向,可是离我很近。我听了之后,心里竟然暖了一阵。我说,来,要不要我扶着你——哦,我叫沈秋白,你呢?他摆摆手说,我叫齐方,我自己走就可以了。

    我们离开了永安百货的大门前,那萨克斯的声音离我们渐行渐远,不过灯火辉煌总是到处一样。齐方很高大,留着长发的脸看上去总是很严肃,似乎不可侵犯。其实他是一个比较健谈的人,因为去过很多地方,所以总是能说出些新奇的事情。他说自己大三的时候发了场烧,昏迷不醒,几天之后醒来了,就失明了。一开始他以为自己睁不开眼睛了,可是却感觉到自己在用力挣扎自己的眼皮。世界的光就这样离他远去了,他听见自己母亲在自己的耳边哭,哭得他心都碎了。他砸了一个花瓶,然后颓废地坐在了地上,他叫嚷着让所有人都滚出自己的病房。悲痛欲绝的母亲被人拉出了病房。他摊在病床上,想着自己瞎了,自己脑海里最后一个画面是输液室里苍白的天花板,还有很多被挂在柱子上的输液瓶子,像在飘。耳边是母亲的哭声,还有自己家大狗大黑的叫声。他回家了,因为瞎了是治不好的。大黑不知道自己瞎了,照旧每天很听话的把报纸叼到齐方的身边。齐方摸摸熟悉的报纸,一把把大黑抱在怀里哭了起来。

    他正哭,一双大手将他眼角的泪抹去。然后是一个熟悉的声音,是他大学里的学长,叫宋启成。那个学长在齐方的印象中,永远是背着个吉他,在学校的各个角落里弹着唱着。那年宋启成学长暗恋的学姐要毕业了,他坐在宿舍窗台上唱了三天歌。本来还有人围观,可到后来大家都看腻了,只留下宋启成一个人在唱。最后的最后,宋启成低头一看,只有齐方还在围观自己。

    那会儿他对着我大叫,兄弟!咋还不走呀!

    齐方笑笑,对着我诉说那时候的事情。我们在一家麻辣烫店里,秋风萧瑟地吹来,每次都那么的凌乱无章地吹冷我们的脸,但是我和齐方捧着两碗热热的麻辣烫,其乐融融地回味着一个曾经的故事。

    齐方说,我抬着头喊着,老哥!唱得不错呀!那宋启成一开心,又唱了几首,一直到风纪委派人用大竹竿子赶他,不然他还得唱下去——然后我们就认识了,所有人都觉得他那是在发疯,可他很认真地告诉我他有多喜欢那个学姐。后来我瞎了,也是他陪着我,帮我买盲文的书,联系盲人的学校还有慈善机构。我是有多感谢他啊,可是就是说不出口。我家里也不怎么有钱,报答不了他。有一回我们喝醉了,我说老哥我真是,欠你太多。他一挥手,说说这些干啥!然后我们就一瓶一瓶的喝酒——那天我准备离开大连去流浪了,我们最后在一起聚聚。你看,这吉他,就是他给我的。他教我吉他,我也不知道我们为什么那么合得来,但是我忽然明白,人嘛,总有那么几次是要什么也不为的做事情,只求一个合得来的人,这是什么?这才是哥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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