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 千金锁  第四章 烟视媚行

章节字数:2948  更新时间:13-01-15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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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先生的口技无疑是极好的。

    但凡讲到金戈铁马刀光剑影处,声音浑圆而气势恢宏,让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心生向往;可转口论及国破家亡妻离子散处,那一声声沧桑仿若看透世事红尘的高人口吻,则惹人沉痛哀思共鸣眼红。

    也幸好这烟城里的人多数原本就是同一属国的,不然听到这一番声情并茂的言论,未必不会被勾起新仇旧恨,继而大打出手、造成混乱。

    毕竟诸国灭亡最远的时间不过是牵及到五年前,而一统天下后建立起的新皇朝也才不过度过了两个春秋,时间之短,尚不能让人遗忘那被抛在时光里的一切痛苦凄楚,也尚不能让所有人都产生对于这个新国家的归属感,哪怕曾经的国家让他们历尽罹难,而现在的则带来新生的希望。

    但对于我来说,这一切都是浮云,看着茶馆中五颜六色的面容,也仅是小口啜饮香茶,借此掩盖心思的淡漠。

    听的是故事,却总是代入不了情感,而原因,不过由于我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完全的一片空白,就连名字,都是现成取来的。

    就只近两年,平淡却充实的生活才渐渐为这份空白填上色彩。

    两年前,师父在烟城城郊的山脚下捡到了我,据说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而我被掩埋在倾泻下来的山泥里,奄奄一息。

    师父说,如果不是他恰好路过,恰好踢到一把油纸伞而痛到抓起脚来呱呱叫,然后沿着那罪魁祸首恰好见到一只苍白瘦弱如骨爪的手在暗黑的泥泞里闪出一丝白光的话,我或许就连这两年的记忆都没有了。

    毕竟,人死了,终究是四大皆空的。

    那是一个草菅人命的年代,大厦刚倾新朝将立,可以说,到处都是花样四出的死人,所以一时好心捡到我的师父对于颠沛流离得毫无特色我的来历也是毫无头绪的,并常对一心想要寻找过去的我语重心长的说:烟烟啊,乱世当中的人要么就流离失所,要么就人肉白骨,过去太沉重,哪怕能找回来的都只是一身心伤。

    这番话,在初始时候我是不以为然的,尤其那时觉得自己被整个世界背弃了,亟需一个依靠来支撑自己,直到从师父那里听来他自己的故事,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相怜感觉让这份情感有所转移,才逐渐明白了这番说话的觉悟——

    活着,就有希望。

    我的师父在烟城当地是一位很有名望的雨师,但首先他是一名寺庙和尚,而且还是一出生,就已经在寺院长大,所以在还未懂得男女天性之前,他便已经失去了男人一项很重要的功能。

    当年,师父是直接被仍在寺院门口的,在还没有姓名的时候,所以终生他就只有一个法号:从无。

    而我觉得师父的法号喊出来就好像是直接叫他的名字一样,实在是没有礼貌至极,所以从来都只是喊他师父而不冠以其他。

    也幸我的师父就只有那么一位,所以还不至于因为张冠李戴而造成遗憾。

    据将师父抱回去的一名扫地老僧说,那个时候,天大地大到处都在闹饥荒,有不知道多少的人饿死了在那场灾祸中。

    而师父明显很懂得衡量个中的得失,所以他说:“我之所以能混吃等喝活到牛高马大,全赖我父母当年英明的抉择。”

    由此可见,“洞房花烛、继后香火”对于师父来而言”,还没有“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要来得重要。

    后来,师父为我起了一个名字,“行烟烟”。

    明面上说的是“取在烟城里肆意行走”的意思,但何尝没有飘踪无定、蜃中取影的意味,就如在我那毁去的容貌上焕起新鲜的皮相。

    这名字算是断去我的前世今生,寄托了师父对我的希望:抛却沉重的过去,涅槃重生。

    然而,说忘就忘,哪是这么容易的。

    虽然已经答应了师父不再追究、不再刻意,而是顺应天意,相信有缘必然会遇上曾经活在我过去的重要的人,只是有时候总忍不住寄托一丝信念,譬如在这里听上一席茶话,希望哪天能唤起过往的印记。

    这样总比伪装的无动于衷要好。

    然而,在这两年间,听过无数的茶话,都不过是一个个故事流转眼前,转身便与我无关,唯有多出胸中的一点滴文墨。

    恍惚间,抬眼望去,才发现,说书的孙先生不知何时就离开了,而茶楼中的人因为余兴节目的结束也渐渐散去,茶楼不一会恢复到了我刚来时的模样,或者,是更加清冷。

    人散茶凉,我也起身出走,在渐弱的雨势中,没入人群。

    轻柔的雨丝落入青石的曲巷,点点滴滴敲打着青瓦,苔藓的嫩绿星星点点,不一会,化作绿水萦绕着白墙。

    手持油纸伞,一袭白裳,两袖清云,我提步轻迈,曳曳而行,寂寞地徘徊在沧桑铺成的石板街。

    回首是一岸榆柳成荫,两栏千树琼花,荡漾涟漪的碧波湖水,一叶扁舟船头站着怅然眺望的白衣少女,如青烟缈缈般绵绵幽长的斜风细雨,以及飞檐漏窗的若隐若现。

    迷离的眼眸在雨幕朦胧中如晨星初起,逐渐氤氲成玫瑰色的一抹烟紫。

    到了烟城城西的时候,雨基本上已经停了,唯留青翠上一抹欲滴险险划过边沿,最终不堪重负,坠下。

    我合起了油纸伞,在台阶处轻轻敲着,顿时,地上湿了一圈。

    抬起眼眸,对上身前一座半新不旧的房子正高堂上挂着的一枚写上“烟视媚行”四个刷金漆粉大字的牌匾,呆呆的笑了。

    这里是我的房子,或者作为我正式成就有名望雨师时搜刮钱财的小金库。

    每个雨师最终都会有属于自己的雨寮,就像药铺之于医师,书塾之于先生,是一个等着别人上门,而自己诚心服务、安心收费的地方。

    虽然这不过是旧房子转手,但起码是凭自己的力量赚回来的,而且经过了将近大半个月的装修,已经能上的了台面。

    今早出门的时候,门前的牌匾还是木色的,不加修饰的,却不料上完课回来,看到的已经是成品。这样估计,恐怕过不了几天,再修葺一下细节,这里就能完全装修好,可以开张大吉了。

    忽然,期待变得更浓烈……

    就在此时,身后传来一把清澈干净的声音,很动听,但同时也很欠揍。

    他说:“女人,你挡路了。”

    我抽搐了半边嘴角,油纸伞狠狠戳了一下地,刷地转过身,眼前不远处是一个年约七八岁的小美男,只见他光着的头上趴着一只胖嘟嘟的黑白色小可爱,瘦弱的双臂圈着一只竹篮,里面盛满的蔬菜水果。

    一身净蓝色衣裳简单朴素,却掩不住他入骨的精致,脸巴掌大的,带点婴儿肥,嫩嫩的如牛奶般的丝滑白皙,仿佛掐一把能捏出水来,然后换回来盈手水香。他的眼睛很圆很大很水,是流光溢彩的琥珀色,唇色浅薄,却粉嫩似樱,就连那最不惹人注目的耳朵,都像是用白玉雕出来的一般精致。

    只是如斯可口的正太,偏偏总是冷着一张令人流口水的脸,面瘫似的,对任何人都不假辞令色,真是讨厌的酷,讨厌的冷,讨厌的闷骚,还有讨厌的毒舌。

    “女人,擦干你口水。”小美男秀气的眉头皱了皱,望向我的目光似乎还带点鄙视,然后在我反射性的用手背抹了一把嘴角时,脸部神经抽搐的抖了下,添句:“花痴。”

    虽然平日我总是看着小美男就魔怔,还一发不可收拾,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就这么戳破一层纸多让人内伤呀,这一句话深深地刺激了我的本性,于是我奋起了。

    就在小美男走近我,然后无视貌似在犯呆的我而打算绕过去的时候,我突兀的伸出九阴白骨爪,一把挟制住了小美男的臂弯,然后另一只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捻住了他的软软的脸颊肉,搓圆按扁,狠狠蹂躏。

    由于事情发生得过于突然,小美男完全没反应过来,而就算终于反应过来了,他的双手还搂住竹篮呢,根本就空不出来应付我,所以只能任由我在光天化日下对他为所欲为各种调戏。

    同样,双脚踩在他脑后的小辫子处,双爪捉住他没有毛发的光头的小可爱也因为惯性和反应不及的关系,凌空翻了两圈,然后滚了下地,嫩嫩的小毛肚朝天。

    手感果然不是一般的好啊,我在心中一边狼笑着,手上还不停光明正大的吃着豆腐,响响的蹦了一下他的脸蛋,看着上面红彤彤的一块印记,我心里那个乐呀!

    伸出指尖多戳了几下那处红润,我轻佻的说:“小媚儿,小毛孩嘛,装什么大叔,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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