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十六。酒馆老板娘

章节字数:1292  更新时间:17-11-09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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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馆里的人总是来来去去,但比起客栈一类的地方,在我这来买酒的人,少见有什么行色匆匆的,大都是形容憔悴,失魂落魄。

    来时一个样,去时倒是另一个样子了。用狗蛋的说法的话,我这酒馆,也算得上是能让他们登上极乐之地,还没有那烟花巷里会有的各种烦恼。我就笑他,一个小豆丁,还能看出酒馆和青楼的区别?我让他跟我说说,那所谓的烟花巷里会有的各种烦恼到底是什么,这古灵精怪的野孩子竟扭头跑掉了。

    直到后来,我才从这孩子口里,旁敲侧击的给问了出来,他的娘亲,竟然就是青楼里的人。是青楼里的姑娘,还是丫头?我没再问,怕他哭。

    狗蛋不常哭,假嚎倒是经常有的。嚎得没心没肺,令让人退避三舍,再不敢惹他。这也算是我酒馆里,常见的一桩趣事。

    那日我问完他娘亲的身世,就见他耷拉个脑袋,肩膀一耸——这俨然就是他要开始嚎啕的征兆,可吓了我一跳,不管他是真要哭还是正要嚎,我可受不住他的魔音绕梁。我连忙哄他,温声细语的安慰,还发誓一定给他买城东那家烧饼店里最好吃的肉馅儿烧饼。却见他诧异的抬起头,眼里除了惊讶外,没有半点我以为的伤怀之情。

    我差点就要抬手揍人,又在看见他脚尖前地面上那不多几点水渍时,将想要揍上人脸的拳头,改为了揉乱他一头乱毛的安慰。这窗外还没下雨,他这倒先往我屋里撒了几滴。看他那不过巴掌大小的脸颊,仰着头狐疑的看着我,心里不知道怎么的就觉得酸软。

    我笑骂他,你这没心肝的臭小子。我抬腿踹了他一脚,让他滚去打酒,他叫了一声,一面揉着被踹的屁股,一面还扬声提醒我,他的肉馅儿烧饼。

    他跑的倒是快,我那顺手砸出去的茴香豆才没有蹦到他头顶上去。这野小子,就知道吃,白费我担心他了。

    那许诺下狗蛋的一个肉馅儿烧饼最后到底有没有买给他,我却是记不清了,不过自打那次以后,我就再也没问过狗蛋任何关于他娘亲,乃至他家人的事。在我心里,狗蛋,就是个狗蛋。无论他顽皮也好,贪吃也罢,我这辈子大概是不会有孩子了,狗蛋若是叫我一声娘亲,我也是愿意答应的。

    不过,现在想想,那也都是些妄想罢了。

    我从酒馆离开也有多少年了,那狗蛋……现在不知道长成什么模样了。

    那会儿我说要走,他就拖着我的衣袖,也不说话,也不哭闹,甚至连平时惯用的假嚎也不用了,就那么垂着头,拉着我的袖子,我就能清楚的感受到,他那平静面孔下的心思。想来是看到我脸上的决绝了吧,没有开口挽留,但就是不放手。直到我拿手揉了揉他那小脑袋瓜,正想张嘴说些好听的话,哄得他一高兴,我也好上路。他倒好,没等我一句话说完,便掀开了我搭在他头顶的手,看也不看我的,转身就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听错了,恍然间竟听见他骂我“骗子”。

    嘿,这小萝卜头,反了天了。

    罢罢罢,从我收下他这个还没桌子高的“小伙计”时,大概就注定是我上辈子欠下他的吧。也不知道我这一走就得多少年,酒馆是打出去了,狗蛋却没听我的话去那学堂,怕是也没去跟那书生好好做个书童。不过那书生是个好人,虽死活不收我的钱和酒,但看向狗蛋那混小子的眼神,却是带着善意与怜惜的。想来不会因为狗蛋的一时别扭就放弃他这么个好孩子。

    想到这,也忍不住想长叹一口气。

    若有人问起,我这一生中过的最快活的日子是什么时候,我定然会回答,是在小酒馆里做那老板娘的时候。

    作者闲话:

    这个酒馆老板娘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女性人设,虽然写的时候是无心,然而在写完她的人设后,我竟能依稀见着,那个整日倚靠窗边喝酒、握着无鞘剑追着狗蛋满屋子跑的她,我竟能勾画出她的笑,竟能感受到她的空。

    我想继续写她的故事,然而却总被各种各样其他的事情绊住,希望以后还能遇见她,写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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