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推荐  花渣渣的同人文

章节字数:2406  更新时间:14-01-01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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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花渣渣的同人文《少爷回到三年级》

    ==========文案==============

    对付伏地魔的方法最后以失败告终,除了哈利与德拉科以外的所有人都落到了这个本世纪最邪恶的黑巫师手里。

    两个无助的少年最后在信里寻找到了答案,要么回到过去,要么就此死亡。

    德拉科被哈利亲手送回了那充满丰富生活滋润无比的三年级,他当然不是来度假的,他要做的事就是把那些能帮助复活伏地魔的星星之火,统统扼杀在摇篮里。

    然后与鼎鼎大名的哈利•波特重修于好。

    ===========试读==============

    “DearGellert,你还记得我们曾经消耗年少轻狂的时光,一起去发现的那些缤纷世界吗?”

    ——YoursAlbus。

    要么回去,要么死亡,二者选一。

    唯一能走的路。

    最近一连好几天都是阴天,已经好几天都没有见过太阳了。

    但是哈利和德拉科现在却是丝毫不在意,眼下,他们俩躲在禁林里差不多有半个月,而仅存的希望是两个人都还活着。

    在被伏地魔统治的整个魔法界里,唯一还站在哈利身边的人就只剩下德拉科了,这是一件多么讽刺的事情,放在几年前,这是他们根本觉得不可能的事。

    马人们已经好几天没有给他们送吃的了,而阿拉戈克的后代们则更想把他们给吃掉。

    在这半个月里,哈利把所有的故事都告诉了德拉科,他们在为数不多的细节里找方法。然后,他们就开始饿肚子了,情绪恶劣,为了不耗费体力,他们便不再交流。

    此时,哈利正把一叠厚厚的羊皮纸扔到德拉科的腿上,“看这个。”

    他把发着光芒的魔杖塞到了德拉科的手里,光芒所照耀的正是其中一张羊皮纸上的某行细密的字。

    “什么鬼东西?”

    因为饥饿,德拉科的态度变得相当不友好,又或许是来自贵族的那份尊严,他勉强打起精神,捏着他自己的魔杖,眯起眼睛读了起来。

    有一个事实必须强调一下——

    他们俩现在只剩下一根魔杖了。

    哈利的魔杖断了,现在正躺在他自己的那只驴皮口袋里,他手上拿着的是德拉科的魔杖。

    而德拉科自己呢,他原本有两根,除了他自己的这根魔杖,他还有一根,是他母亲的。

    之前哈利一直拿着德拉科的魔杖在用,而德拉科用他母亲纳西莎的。

    很可惜的是,现在这支魔杖已经进入永久的沉睡,德拉科用不了它,所以从那一刻起,他也就知道自己的母亲已经死了。

    一周前,伏地魔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德拉科选择站在哈利这边,他便折磨卢修斯和纳西莎来逼德拉科现身。

    实在非常可惜,德拉科显然打定了主意不回去,于是,伏地魔杀死了纳西莎。

    因为他觉得,伏地魔是十分病态、偏执、可怕的。

    所以,德拉科的魔杖现在回到了他的手,他们俩只能用一根魔杖了。

    哈利的那根魔杖,是当时哈利与他的好友罗恩计划刺杀伏地魔失败之后,被伏地魔折断的,德拉科当时就觉得这件事凶多吉少。结果搭上整个凤凰社不说,还牵扯了一堆学生进去。

    他们俩是唯一逃出来的人,但是毫无胜率可言,还差点被饿死。

    现在,德拉科似乎把拯救世界的责任也一起扛到了自己的肩上。

    (——第一篇同人文,当年写文手法略幼稚,见笑了。求收藏——)

    ==========顺带附上她的新坑《独家萌宠》=============

    【文案】

    【日更中,求收藏!!】

    “嘉赐来吃饭了。”

    摇着尾巴跟了上去。

    “嘉赐跟我出门。”

    摇着尾巴跑了出去。

    “嘉赐,睡觉了。”

    摇着尾巴爬上了床。

    “你的尾巴不是早就能收回去了?”

    “人家只是有点儿小激动!”

    哥哥,我喜欢你。ヾ(≧O≦)〃嗷~呜~嗷呜~!

    【试读】

    寒露,露气寒冷,将凝结也。

    清晨的街道上看不到半个人影,街边的梧桐树伴随着寒风瑟瑟,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不少黄叶撑不住寒风,连连往地上掉。

    街道的角落里,一堆不扎眼的枯树叶堆突然动了动,从树叶中冒出了一只金毛犬的脑袋。

    金毛犬的身体还缩在枯叶中,他晃了晃自己的脑袋,头顶一片枯叶缓缓掉了下来,他的鼻子动了动,狠狠地打了个喷嚏。

    枯叶四散抖落下来,金毛连忙蹿了出来,把树叶用尾巴扫在了一起,这才精神抖擞地离开了角落。

    金毛从小到大都在灵山,这是他第一次来到人类城市,他对这里的一切都十分新奇,甚至在灵山都能看到的大鸟,放在城市里都让他觉得很好玩。

    不过玩归玩,他只身前来这里是有目的的。

    前两天,红狐一族的少主一早跑到灵山南峰山顶金毛睡觉的山洞中找他,咬着他的耳朵告诉他关于他的身世可能有线索了。

    对于身世这件事,虽然过去了很多年金毛表示已经不在意了,然而听到后还是一个激灵扑倒了红狐少主,兴奋地“汪汪汪”着想要知道更详细的事情。

    红狐少主拍着肉爪子把他从身上扒拉下来,巴拉巴拉咬着他的耳朵说了一堆。

    在灵山上,谁都知道红狐少主与金毛的关系很好,他们没事就厮混在一起游玩。

    金毛犬还记得以前红狐少主仰着个脖子说,“人类城市你没去过?我跟你说,那里超好玩的。”

    这回,红狐少主对金毛说,只要去了人类城市,他就能知道身世,说的那叫一个真,看起来完全不像是忽悠。

    金毛奇怪问什么他不能跟着一起去。

    红狐少主说自己身为少主,暂时脱不开身。他还从尾巴上揪下一小撮毛交给金毛犬,让他去到城市后,嗅着他尾巴毛上的气味,去找到一个不知道叫“李内”还是“李芮”的人,把尾毛给他就行了。

    金毛犬不明觉厉,把毛藏起来后对着红狐少主感激地“汪”了一声,然后欢快地跑下了灵山。

    红狐少主站在山坡上,好半天才缓过神来,感慨道:“我去……真好骗啊,不过既然那么听话离开灵山倒也好了……”

    于是,金毛犬独自屁颠屁颠地跑到了人类城市来,为了知道自己的身世。

    离开灵山,金毛犬当然非常想念灵山上的小伙伴,也想念灵山上的一草一木。

    同样都是秋天,灵山上的秋天可就好看多了,正片山坡会变成一片红色,有的地方是黄色,煞是好看。

    想到灵山上的小树木和小伙伴,只是跑出来三天的金毛犬心中泛出酸酸的感觉。

    可是想到自己的身世,又是红狐少主帮他千辛万苦打听来的,如果现在扭头回灵山,那可就太没志气了!

    金毛这么想着,他把藏在背上的洪湖尾巴毛又叼出来嗅了嗅,然后伸着脖子抬头嗅着空气中的味道。

    熟悉的味道似乎就在附近,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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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打赏作品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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