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 诡变(一)

章节字数:3002  更新时间:17-02-14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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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如横越大海,我们相聚在这一条小船上。死时,我们便到了岸,各去各的世界。

    罗莎钻进卫生间呆了足足有半个小时,直吐得搜肠刮肚连水都没有一滴了;就差把胆汁也一并呕尽了才停了下来。面色,苍白得吓人,恍如敷粉;身子软塌塌的,拿不成个儿,像是水掺多了的面团;怎样看上去,皆似酒精中毒的宿醉之人。

    她,趔趔趄趄晃出来,才发现客厅里的情况已是大不一样了。姚汉不见了影子,林西早把女子的尸身拖到了墙边的角落里,找了一条旧布单盖住。虽然涂抹着丹蔻的手指头,突兀地支出扎人的眼球,总算比血淋淋的死尸要让人容易接受得多了。

    地上,汪着一滩一滩浅流的血迹,如一簇一簇艳丽的末世硫火,散发着蚀骨的吊诡之气;血腥的气味,鲜明地提醒着罗莎,那是死亡的味道。

    受这味道的刺激,她刚刚有所好转的肠胃,又开始生理反射性的抽搐。

    林西似乎看出了她的不舒服,静水悠淡的面孔,浮上一层淡淡的温情脉脉。

    “感觉,好点儿了吗?”他的视线,温和地扫过她的面孔,像是要从眉宇之间读懂眼前这个女子的全部心事。

    “你吐了那么久,一定很难受的。喝点蜂蜜水吧,止吐又暖胃。”

    罗莎听他这么说,这才注意到厅中的小茶几上放着一个冒着热气的水杯;想来那是林西特意为她冲的蜂蜜水了。

    不得不说,林西无论内里如何,表面上总是温柔的,细腻得如一缕春风,无声无息地润泽到人的心里去。不管你的切身之感有着多么糟糕的体验,仍是无法忽略他的这抹柔肠。

    打人一巴掌,再给一个甜枣;这是典型的驯服小孩子的办法。罗莎不会连这个也想不明白。

    古来帝王将相御人之术,皆少不了这套把戏,其中要数水泊梁山的宋江运用得最得心应手,深谙其中精髓。不过,罗莎不是李逵;经过凡此种种的经历,她心中清明真正该提防的是谁。久入鲍鱼之肆,谁的身上也不干净。

    依照她平时的习惯,一定会马上道谢的。这一次,那句“谢谢”二字如鲠在喉,刺得喉咙发痛,怎么想吐也吐不出来。

    罗莎稳住惊忙不定的心,艰难地迈开步子;抓起桌上的杯子,把蜂蜜水灌入口中。温热甘甜的液体,穿过口腔,滑进食道直入胃里;仿似一股甘泉,带给干涸的心田一缕一缕的生机。

    热气,缓缓上升,涌入血脉;人在当下便觉得通体舒畅了许多。

    放下杯子,眼眸清爽地面对着林西:半晌之前的灰败与萎顿,一扫而光。

    “真好喝!感觉好多了……。”罗莎,面色恢复一点红润,轻声说道:“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林西对着罗莎须臾转变的超然态度,稍有些怔忡;随后,安然以待。

    想到自己当初手上首次染血,又莫名其妙地成了在逃的“杀人犯”的离奇经历;心态上的裂变亦有这般让人捉摸不透的过程。不见得罗莎的情形更糟,怎样都好,至少短时间内她是不敢,也不能再动别的歪脑筋了。

    他瞥了瞥地面,说道:“别的不用你管了,有姚汉呢。你把地上的脏东西弄干净,就成了……。味道有点大。”

    “好。”

    罗莎听话地应着。转回身,从卫生间里拿来水桶和吸水拖布,一丝不苟地开工了。

    她以为自己再次见到这些血污,必是还要有一翻惊天动地的狂呕的;为此特别在塑料水桶的把儿上绑了个一次性方便袋。结果出人意料:她在清理的过程中,竟完全无视了血腥,刺目的场景;连那股子袭扰人感官系统的腥膻之味,也安之若素地应承了。

    罗莎不禁暗自称道,自己良好的适应能力。心似已灰之木,灵魂与肉--体好像独立自处,分别为自己负责;自如切换之后,已将本体遗忘了。

    林西在一旁冷眼观瞧,也是啧啧称奇。

    望着她全情投入收拾残局的端正作派,几乎不能相信这个人在上一分钟还是他们威逼利诱的人质。女人心,果然如掉进海底的针;根本研究不透。

    血水,逐渐稀释折回水桶里;罗莎把它倒入马桶冲掉了。剩下的道道污渍,她又拿着抹布,一块儿一块儿地逐次擦试清理。认真到细致入微的程度,像是一个有着严重洁癖的家庭主妇。

    她的用心孤诣,林西自是求之不得的。本身,他也是一个极重整洁的人。

    随着地上清洗得见了地面砖的本色,屋中的浊气与腥味也淡了下去。如若不是墙角还盖着一具露手露脚的艳尸,几乎看不出这房子和以往有什么不同。

    “你休息一会儿吧?……”眼见地上擦得纤尘不染,林西很是满意地建议,“等到晚上,姚汉会来处理剩下来的事儿。”

    “不用了,还是你去歇会儿吧,我再收拾一下。”

    罗莎没有停下手中的抹布,置若罔闻地继续跪在地上,机械而卖力地擦着地砖。

    林西想是劝也无用,索性不再出声。自己靠在沙发上,悠闲自得地打开了电视机,看起了综艺节目。

    值得庆幸的是,电视台不是每分钟都在循环播报“通缉令”;好让林西可以没有负担地享受娱乐活动。

    他看的综艺节目,是时下收视率很火爆的户外真人秀。节目组请来一些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在游戏里装傻充愣地按照剧本,夸张地做秀。很低智商的在毫无笑点的地方,哈哈假笑,愚人自愚。

    罗莎以前看过几期,对此表示接受无能。林西却看得分外起劲儿,每每随声附和地大笑;也不知是真的戳中了他的笑点,还是纯粹的无聊解压。罗莎因为看着他笑得不能自已,而不可避免地质疑起了他的智商。

    墙角一具尸体,屋里坐着一位眉清俊秀的年轻男子,时而迸发出一声声犹如银铃俏丽的笑语;脚边,还有一个勤勤恳恳劳作的女佣;这副画面,怎么瞧怎么想,都充满了中世纪西方魔幻主义的风格;只差出来一个吸血鬼应景了。

    罗莎的辛苦劳动,直到姚汉风尘仆仆的归来,且她的掌心被水浸泡得褪了一层皮,才算真正结束。

    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是罗莎怕姚汉又起什么花花肠子,拿她来解闷儿。这一整天,她是真的受够了。

    当夜的凌晨两点过后,万籁俱寂之时:她亲眼看见姚汉把那位高邻的尸首放进了大号的彩色编织袋,趁着夜色扛了出去。

    罗莎无法成眠。倒不是为那个女人的死,心怀愧疚;或是对自己动手杀人,有所后怕。而是,对生命能够轻而易举的消亡,感到了莫大的震撼。

    她所受的教育,总是告诉她:人定胜天。人,是自然界最聪明,最强大的存在。所以,人类,统治了地球。

    但是,今日她目睹的一切,都在向她证明:人的生命,才是最脆弱,最不堪一击的。甚至,一只被割破喉咙,放了血的小鸡,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也要比人挣扎得更凶,生命力更加持久。

    你凭什么说,人定胜天?

    死亡,才是最伟大的力量;它是随时而至的,谁都无法掌握。

    你能把握的,永远只是现下的这一分,这一秒。所谓的过去与未来,愿景与希望,全是我们不知天高地厚的一厢情愿。

    罗莎痛彻心扉的领悟到:她,原来只有现在。

    除了活着,什么都是扯淡。管他自私还是高尚;卑贱或是尊贵;活着,才是人生最大的荣耀。

    除此之外,别无他求。

    她能隐约地觉察到,心底里有一个地方落下一颗奇异的种子,在悄然地生根发芽,很快便会破土而出……。她很好奇,那暗自滋长的会是一棵怎样独竖一帜的枝桠,开出怎样一朵怎样别开生面的花……

    姚汉,是在将近五点,临近破晓的时候才回来的。

    罗莎蜷在沙发上,保持着假寐的睡姿。姚汉经过她的身边时,仅仅瞟了一眼,就回到卧室了。

    接着,她听见林西醒来,也许是根本没睡,起来细碎的问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三言两语之间,罗莎知道姚汉已经将尸体处理好了,大概是找了个什么人烟少至的地方给掩埋了起来。并且很有信心,短时间内是不会重见天日的。

    大城市日新月异的发展,到处都留有开发商孜孜以求的足迹;已然找不到仙侠小说里,让人向往的四海八荒,人间仙境了。若想隐藏一具死于非命的尸体,严格来说是一项比较有挑战性的高难度的技术活了。姚汉为此忙活了两三个小时,倒也挺难为他的。

    罗莎正想着再小睡一会儿,里间清晰地传出了“咿咿呀呀”的吟哦之音。

    她立刻意识到:姚汉与林西的好戏,下半场这是才开锣。自己的安恬的睡眠,十成十的泡汤了。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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