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十面埋伏

章节字数:3225  更新时间:17-06-22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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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信仰科学的我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不相信什么命运也好,缘分也好,后来我才发现,出现在我生活中的事,发生的概率这么低,可是还是发生了,世界在有条不紊的运转着,无论你怎么避免,最后上帝还是会让这件事发生成他设计的样子。中考我失利了,无助和迷茫侵蚀着我。我母亲硬是找到了一所高中,很差劲的所谓的贵族学校。

    “说啥子都应该读普高,职高读出来没啥子搞头。”母亲和父亲吃过没文化的亏,当年和父亲一起创业的,有的开着劳斯莱斯,有的开着宾利,有的有房车,而父亲经过几次创业失败,终于放弃了,安安分分帮着老板经营着一家公司。

    “人家要是听说吕老大花了十几万,培养个白火石出来,他们还不笑我?”父亲一直这样数落我,我老家在农村,老爸属于我们那个村子里最有钱的人,第一个开豪车回村子里的人,第一个走过大半个中国的人,也是第一个在城里买别墅的人。作为他的儿子,也是人们瞩目的焦点,虽然是农村人,可是他们都把我看做一个富家少爷,就等着我变成一个败家子、没出息的人,好指着父亲的鼻尖狠狠地嘲讽他。

    为了父亲的面子,家里对我的压力,我也只好点头,同意进这个所谓的贵族学校。就叫它实验中学吧,现在很多私立学校都挂着实验二字。

    奇妙的是命运安排着一路上匆匆的过客,有人仅仅只是与你擦肩、与你齐行。偏偏有人碰到了我的肩膀,望我一眼,低下头从我的身体里穿过。

    理科班,往往是僧多粥少,40个人,七个女生。狼能够在密密的丛林中寻觅到温顺麋鹿,而我仅仅只能从这七个女孩子中分辨出三六九等。有的人的青春的悸动会来得晚一些,有的人会早一些,而我属于早一些吧。还记得分班后的第一天,随意排了座位,我和初中就认识的一个女同学坐一起,用早一些的流行语叫做哥们儿,她属于女汉子吧,希望她看到了不会专门跑过来打我。

    只需要瞄一眼,我就能把这些女生分类,一类是长得好看,我搞不定的类型,一类属于好看或者一般,我能搞定的类型,还有一类属于普通,我不会在意的类型,最后一类,恕我冒昧,我把这类叫做“班花”,大家自由发挥。还有就是正坐我旁边这位,关系太熟,不好下手。

    如果我能够克制自己的欲望,专心念书,也许不会有后面的故事。无奈,上天的安排岂是我能够逆天改命的?

    “这个妹儿还娇小玲珑喃,眼睛又大,水汪汪的,美人!”

    “这个姑娘嘛身材可以,一看就是典型的江南姑娘,皮肤好,文静、乖巧!”

    “这个,哇…她的五官组合好随意…”

    “这姑娘戴个眼镜,其实长得还算称头(也就是还算标致),不过我不喜欢戴眼镜的,亲嘴儿碍事。”

    “嗯”她似乎有着魔力,吸引着我,“这个女孩子,虽然有一些普通,但是,我觉得挺美,看起来很不错。”我就像一头狼,盯住了这只温顺的麋鹿。

    现在想起来我似乎真的走错了这一步,现在的痛苦,正是这青春的冲动带来的。虽然现在也正算应当恋爱的年纪,更多的理性代替了冲动,想得更多,做得更少,说得太多,实现的很少。不想拆了东墙补西墙,为了很快忘记这段感情,而立即另寻新欢,我不想这样,不想你成为这段失败感情的牺牲品。你就是你,独一无二,世间仅有。

    我不想大张旗鼓的去追求她,应该说是不能,鉴于以往的经验,往往这种大张旗鼓的去追求异性,会适得其反。我要稳住。所以从一开始,我谁都没说这茬事儿,最让人出其不意的就是突袭,不仅是为了防范潜在竞争者,更要让被追求的人没有防范,尽量缩短反应时间,反正答应了就随便你折腾。万万没想到,她还挺抢手,苦笑。

    但是为了方便情报收集,我还是告诉了坐我同桌的老铁。“我觉得那女孩子不错。”我戳了戳我同桌,“她叫啥子名字?”

    “你说她呀?”她指了指。

    我赶紧拍住她的手,“别指别指!”我用食指放在嘴上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就那个脸上肉肉的,扎马尾有刘海的,分班之前是隔壁班儿的。”

    她眯起小眼睛看了看,一本正经的转过头,“我不晓得!”

    “我……”顿时无话可说,“你回去看看她床卡上,写的啥名儿。”

    “你要追她啊?”

    “追屁,我就问问,了解咱们班女同学都叫啥名儿。”

    她一脸坏笑。

    “等会儿晚上我回去看看。”她细声细气的说。

    我一直想写出大纲来着,好让故事更有条理一些,小说应该被艺术加工一下。可是我不知道这些事情是否完整,有些事可能会忘记吧?我不知道是不是强制删除成功了,还是我真的没有爱上过她。我就根据时间线来写吧。幸运而又不幸的是,空间里的说说和留言板的留言都没有删除,我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翻出来,顺着时间线捋,真的很痛苦,就像眼睁睁得看着自己的筋骨被剥出来。凌迟处死的感觉,三千六百刀,刀刀不致命,三个三千六百刀。

    我还是顺着时间线写吧,就算有遗漏,后面再想办法填补上去。可是偏偏我记性很好,我告诉过你,我只会记住我所喜爱的东西,就像你爱吃甜食,你说人生的滋味太苦涩了,我告诉你,不要这么悲观,每天的每一缕阳关都是甜甜的味道,就像我遇见你之后。但是,我已经打算忘记以前了,治愈我自己,因为我不爱她了,我能记得多少就记得多少吧。

    昨天和我在酒吧喝酒的其中一个哥们,又去找他的前任。我告诉他不要执迷不悟了,你这个经历真的很差劲,没必要再回头了,忘记她对自己好。有空我再讲讲他的故事,虽然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可是我从旁观者的角度,见证了他们的爱情故事,有比受爱情煎熬更痛苦的事吗?

    不知道旁观过我的爱情的人是否和我旁观别人的时候想得一样。

    第二天,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小雨。很平常的一个名字,很普通的一个人,我以为我们的爱情也会很普通,就这样平平淡淡。好幼稚的想着,平平淡淡的在一起很久很久。作为水瓶座,我很谨慎,不想太冒险,平平淡淡就好。

    我眼中的其他的一切仿佛消失了,只剩下了一个焦点,那就是她。无与伦比,看着她撩动刘海,整理书桌,一颦一笑。我觉得她可能很文静吧,后来才知道,不是这样子。

    笑。

    我以为自己判断贼准,无奈自己是近视。

    笑。

    这种寄宿制高中,每天会很早让同学们起床吸雾霾,我认为这种早操完全没有必要,还不如好好睡觉。做完早操,就是早餐时间,可我觉得这和猪食没有什么分别。要么是一大锅挂面,要么是一大锅细粉,现在想起还隐隐作呕。然后就是三口不见馅儿的包子,能有包子吃都是伙食很好的一天了。我怀疑我读了个假贵族学校,哪里贵族了?连豆浆油条馒头都没有,就别说什么牛奶和面包了。我初中也是在一所很牛逼的中学,也算是贵族学校吧,那里至少还有我喜欢吃的白菜溜猪肝,伙食好太多了。

    万事不争,是我的人生信条之一,吃“猪食”这种事,不必争。后来去过部队之后,我才知道原来还有地方的早餐比这里还令人作呕。我曾在某陆航团警卫连服役,令我记忆深刻的一件事就是大食堂的早饭(地勤部队都在大食堂吃饭,团部有机关食堂,飞行员有专门的餐厅),每天早上进去都能闻到一股糠的味道,出生在农村的我对这个味道再熟悉不过。小时候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婆婆一起搅猪食,大半桶糠,加上剁碎的菜叶和昨天的剩饭,掺上开水,搅一大桶,喂两头猪。

    大食堂的馒头暗暗发黄,糠的味道就是从这里面发出来的,我不知道是因为小麦的品种原因,还是炊事班是班长们拿来给自己开小灶故意掺的其他东西。每天早上就把粥喝个精光,后来班长以为我不爱吃面食,每天早上我的早饭就变成了两碗粥和两个鸡蛋,牛奶也会给我。

    扯远了,回忆就像炸开的水坝,止不住的喷泄。

    我记不得那天早上是否有雾,是否是一个好天气,我只记得那天我踏进食堂的大门,我就看到了她。我和她的第一次对视。我是一个很内敛的人,要我去直接搭讪什么的,还是饶了我吧。没自信?也许吧。如果换做别的时候,如果有女孩子与我对视,我会躲开,不知道害羞还是怎么样。我是个很矛盾的人,我整个人就是充满辩证性的。

    这一次,我没有躲开,两眸;四目,就这样接触在一起。那一刻,我就像被一枪击中了一般,虽然最后我还是躲开了。她,却在我躲开前的0。01秒挪开了视线,我以为,她认识我了,并且知道我要追她吧,我微微一笑,走到了其他窗口。

    我的电脑越来越懂我了,我觉得人工智能或许真的有了很大突破。在写这一段的时候,播放器播了一首《withoutyou》,一颗开花弹,在我的胸口炸开了。

    

    作者闲话:

    不知道会有多少人看,我也仅仅只是想写出来,放下这段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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