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清廷如何对治下的官员宣旨定罪?以清宣宗道光时期黄河决口案为例

章节字数:1905  更新时间:20-03-13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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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史遇春

    二

    这里需要着重指出的,是笔记中对官员失职的记述:

    一是河督张文浩,在灾害发生的过程中,他管理严重失当,对于御黄坝,应该关闭的时候,没有关闭;对于五坝,应该开启的时候,没有开启。最后的结果是:湖水过多,导致原来修筑的拦截石方工事一万多丈塌方。

    二是两江总督孙玉庭,在灾害发生之后,徇情隐匿,庇护相关人员。

    时至乙酉年(道光五年,公元1825年)正月,皇帝派出的使臣到达地方,处理黄河决口一案。当日,使臣停驻在万柳园。

    万柳园是清江浦北岸的一个邮亭。凡朝廷有旨降临,南来北往的大官,都会在万柳园恭请圣安。

    当天,包括两江总督、漕运总督、河道总督,以及他们下属的各级文武官员上百人全部会集,来万柳园接旨。

    因官员众多,万柳园一带,旗盖车马众多,街衢都因为拥挤,被堵塞了。

    诸位总督、巡抚等,都在万柳园邮亭门外,坐在胡床(亦称“交床”、“交椅”、“绳床”,是古时一种可以折叠的轻便坐具。)上,等候降旨。

    不大功夫,先看见一位勇健的武卒骑马飞奔而至。到达之后,那武卒朗声高呼道:

    “中堂请漕督魏大人请圣安!”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完毕,两江总督孙寄圃(玉庭)相国(道光四年,拜体仁阁大学士,故有此称)、河道总督张莲舫(文浩)司空(明清时期也是工部尚书的别称)就已经知道要被褫职了。

    孙玉庭相国立即招呼清河县一位官员过来,问他道:

    “各项物事都预备好了吧!”

    水灾发生后,案情严重,皇帝震怒到怎样的程度,都没有人能够猜测得到。所以,在钦差宣旨之前,地方上就必须安排好,准备手铐脚镣、锁链刑具等,一样都不能少。

    故而,孙玉庭相国有此一问。

    这个时候,张文浩的家丁,已经把空梁帽及元青褂(常帽、常服)送了过来。张文浩接了,大概有所动作,想要去朝服,换常服。孙玉庭马上制止道:

    “暂且稍等!”

    不一会儿,皇帝派遣的两位宣旨使臣进入万柳园邮亭的行馆。漕运总督进入行馆,恭请圣安后,暂时退出。

    接下来,听见高呼三人听宣谕旨。

    两位钦派使臣,随行带着四位司官,从邮亭的中门出来,手上捧着皇帝的朱谕,站在香案前面,排列整齐。

    两江总督、漕运总督、河道总督三人近前,跪地请降谕旨。

    四位司官中,居于首位的司官,手上捧着谕旨,见一切停当、接旨官跪定后,他即朗声宣读圣旨。等到他宣读完这句:

    “孙玉庭辜恩溺职,罪无可逭。”

    立即停止,不再往下接着读。

    然后,他徐徐问道:

    “皇上问孙玉庭知罪不知罪?”

    孙玉庭相国马上脱去官帽,连连在地上叩头,非常敬畏地回答道:

    “孙玉庭昏愦糊涂,辜负天恩,惟求从重治罪。”

    回答完毕,孙玉庭又在地上,连连磕了好些个响头。

    这时,宣读官才继续传达谕旨:

    革去孙玉庭大学士、两江总督之职,再等候谕旨发落。

    两江总督一职,由魏元煜暂时代理。

    漕运总督魏元煜马上九顿首,叩谢天恩。

    宣读官继续传达谕旨:

    “张文浩刚愎自用,不听人言,误国殃民,厥咎尤重。”

    “皇上问张文浩知罪不知罪?”

    河道总督张文浩这个时候已经脱去官服,换上常服了。听旨后,他跪在地上,伏地痛哭,口中自称:

    “罪应万死,求皇上立正典刑!”

    接下来,继续传旨道:

    “上谕张文浩,著革职,先行枷号两个月,听候严讯。”

    也就是说,张文浩除了革职之外,还要先执行枷号两个月。

    所谓枷号,是明朝创设的一种耻辱性刑罚。枷是一种方形木质项圈,以套住脖子,有时还套住双手,作为惩罚。枷号,就是强制罪犯戴枷于监狱外或官府衙门前示众,以示羞辱,使之痛苦。

    张文浩革职之外,枷号两个月,然后,还要听候朝廷的严厉审讯。

    这一句谕旨宣达完毕,立刻命令清河县官员将刑枷拿过来,套在河道总督张文浩的项上,由官兵押解走了。

    这个刑枷是用薄木板做成的,方形,边长有一尺多。刑枷上套脖子套手、与人体接触的地方,已用黄绸封裹过,大概是为了防止对受刑人造成伤害吧。看来,这个时候的刑枷,已经没有那么严酷了,不知道这是否与受刑人的身份有关?

    这一天,内外官民人等,前来观看的人,估计有上万人,整个降旨定罪的过程,庄严肃穆,观者为之心生悚惧。

    传旨结束。

    最后,又传进河道、官厅、营卫大大小小的官员,一起跪在万柳园邮亭的中庭之中,又传达口头旨意,大体内容如下:

    “钦差临行之前,皇上当面口谕,说是:自古以来”刑不上大夫”。张文浩官至河道总督,而朝廷特别命令,对其以枷号惩处,让其站立河岸,不为别的,实在是因为民众的生命至为重要。朝廷设立官位,本来就是要保护养育民众的。但是,现在却因为该官员的失职、渎职、造成民众的流荡、迁徙、离开本土、逃亡异乡,这实在是朝廷的耻辱。所以,才对该官员进行严厉的谴责惩处,这一切,都是为了慎重爱民、珍惜生命。凡是淮阳的士绅乡民,都要让他们清楚了解圣上的立意用心。”

    汪廷珍、文孚办理此案完毕,回京覆命。

    后来,朝廷谕令,将张文浩发配到伊犁。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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