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皮特:我迷失于异邦之地(第二部分)

章节字数:4364  更新时间:19-01-14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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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天半个月在外度假,皮特当然不可能不光顾夜场。他无法抗拒午夜表演的诱惑,但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换上深色外套,带黑框眼镜,把领子高高竖起……通过夜场门禁时,守卫鹰隼般的目光还是让他不爽。在场子里,他多半会选一个光线死角,于幽暗中冷冷地看着五彩镭射缭乱无度,看着满场子荷尔蒙爆棚,就像在看MidnightMovie(午夜电影),默默地承接着惊魂和刺激,不出声地感受着内心的燃烧。

    他的参与感很差,没什么可以挑动他和周围的人一起High,没有一次能够做到像那些压抑到疯狂的男人一样,把自己脱成硕果仅存,融为STRIP的一部分。

    有时候,他也问自己,为什么不?既然已经远离了新加坡,为什么不给自己一个彻底放纵、彻底回归真我的机会?然而,有更多的瞬间,他都会产生另一种的错觉,怀疑自己来这个地方的目的,和其他人不同——别人是为了宣泄,而他则怀有特殊使命,是带着某项侦缉任务而来,不是“混迹”,而是“渗入”,就跟他出现在西贡贫民区、踩着满地腐烂的菜叶时一样。

    他稍有恍惚,目的感就完全迷失了……

    有时候,皮特也跑错地方,当他发现某些场子只是提供给易-装-者自High,表演也全是易-装时,便很快撤离。从生理上讲,他不接受这个。他承受不了一个络腮胡子穿红色高跟鞋和蕾丝边胸/衣。

    所以说,即便皮特度假回来,也没有觉得轻松,没觉得释放够了。好比去运动了,却没有出够汗,体力消耗也没有到极限,还有存量。男生都懂这个。男生喜欢累趴下……当皮特经过炸鸡店的时候,这种感觉愈发清晰了。

    午后到傍晚的这段时间,皮特没有再外出,宅在公寓,安安静静地读一本推理小说。他想,假期之后,就没有什么时间读书了。他很享受这样的居家生活。

    他读的是日本“新本格派”教父岛田庄司的作品,小说的名字叫《异邦骑士》。起初,皮特只是被扉页上的两行题注所吸引,“极致的骗局,极致的爱情,极致的人性,黑暗的夜色中,我迷失于异邦之地。”另一行是:““穿梭在冰冷肮脏的钢筋丛林,嘲讽和阴谋不断向我袭来……捍卫最后的尊严,只有一副笨重陈旧的铠甲。”语言艰涩,但颇具吸引力。买下这本书的时候,皮特并不能保证自己能把它读完。

    他读着《异邦骑士》,不知不觉打了个盹,醒来后继续拿起书:

    “……这将是我唯一的悲剧,今后我不允许自己的身边再发生这样悲惨的事情。我发誓,我绝对再也不要了。我现在的心情,就如御手洗那时说的话:‘来点有精神的音乐吧!’”

    岛田庄司就这么结束了故事,他说,“我再也不想听德彪西,所以就把那张唱片沉到横滨的那条运河里……”

    皮特不记得横滨有条河。

    他合上书,莫名地叹了口气。

    简单吃了晚餐。

    大约在天黑以后,皮特换上运动鞋去夜跑。为了蒸汗,他跑步的时候总喜欢把连帽衫的帽子戴上,于是,那张线条分明的脸就完全陷在了阴影里。

    那天他多跑了两个街区,返回时,看见炸鸡店前有两个阿Sir,正盘问送外卖的男孩。他走了过去……

    阿Sir说沿街不该洗机车,况且用这种高-压水枪滋。皮特本不该管这些,非工作时间不干涉甚至不过问同行执行公务,是业界规矩。哪怕是遇到熟络的同事,也是不可以掺合的。皮特抬起眼皮,看了男孩一眼——

    男孩提了杆水枪,径口还在滴水,神情好尴尬,知道遇上麻烦的样子。他不记得什么时候近距离见过这男孩,大长腿,圆圆的眼睛,漂亮得令人疼爱的嘴唇。头发剪得很干净,额前一绺翻翘起,露出倔强的额头。往下看,穿一件灰绿色T恤,圆形的领口已经洗烂,耷拉下来,露出半爿胸,没有塑过形很有少年感的那种,仅仅是因为年轻,才不失挺拔,竟然也有些胸线。裤子是时下新加坡男孩很流行的五分裤,沾了一大片水渍,小腿也被淋湿,湿漉漉的腿/毛贴着肌肤,显得浓重。脚上是一双黑色人字拖,磨损得很厉害,踩在积水中。此刻的皮特,当然不会不关注男孩的三角地,这是他一眼扫过后最后的落点——淋湿的短裤,有点贴身,那一处浑圆地凸起,皮特觉得男孩应该是穿了包紧的底裤,否则不会是这个型——这就是男生看男生,何况是皮特这种对男生颇具眼力见的。

    皮特只一眼,心里就漾起一阵激荡,这种感觉就像……就像读岛田庄司最后一个章节,一张黑胶唱片扔进了运河……泛起涟漪。

    可是,没有人看到到皮特心里泛起层层涟漪,他表面上依然沉着,甚至是冷冰冰的。他要俩阿Sir“借一步说话”。三个人聚头嘀咕了一小会儿。随后,巡街的阿Sir转脸对男孩说:“今后别在街上洗车了。”显然不似先前那般严肃。

    阿Sir很快消失在街的另一头。

    路上没多余的行人,整条街既静又黑,只有炸鸡店门前的街灯投下散淡的光晕,像一个舞台的中心。

    皮特没有站在光的“中心”,而是距男孩大约有两米远。

    他沉默好一会儿,才说:“没事了——”

    “谢谢啊——”男孩说。

    皮特想和男孩再说些什么,终是没找到合适的话题,于是转身隐入了黑暗。

    看不到连衣帽下那人的脸,低沉的声音有点把男孩吓到。

    这一晚,皮特算是毁了。

    他真心喜欢男孩那种天然的酷酷的劲头,不加修饰,仿佛是从日本BL里走出来。直到洗完澡,睡到床上,他的心依然被撩拨着,热而纷乱。

    他找出一本书来平静自己,鬼使神差,居然又是“BL系”……在北九州旅行那会儿,无论是加油站还是火车站,便利店里到处都是BL书籍。因为旅途寂寞,皮特便买来消遣,随看随扔。有时候书看到半拉,车到站了,就留在了座位上。回到新加坡,他发现箱子里居然还留下几册,便摞在床头。催自己尽快入睡的时候,皮特会拿起来翻几页,不在意故事,看进眼里的俱是唯美画面蛋涨线条。

    在日本,BL的主要阅读对象是少女,但成年男看BL也很正常。皮特在火车上还有其他公众场所,不止一次看到埋头BL书的男人。在新加坡这种情况轻易不会发生,尤其是他这样的而立男士,要是被发现床下案头有BL书,一定会引发无穷联想无尽八卦……此刻,皮特无意间拿起来的是木原音濑,书名叫《冷热炙情》,英文译为“COLDFEVER”——感冒发烧,或者译成“忽冷忽热”,显然不如中文名有诗意。木原是日本出了名的美颜腐女,是那种能把禁断情节描绘到你边看边撸的“蛋痛作家”。皮特拿起《冷热炙情》只翻了几页,便把它扔到床下,一只手无可忍耐地插入了两腿间。这时候,他已经不需要依靠《COLDFEVER》燃情,跑步回来,就有类似感冒发烧的症状,这一刻脑子里更是装满了送外卖男孩浑圆的三角地。

    皮特手盖住的地方好热,温度还在上升。他努力去想,这是那男孩的,不是我自己的……这是男孩的……他应该也有这么大,比这还要有质感,热得烫手……他想着想着,便丢失了,清晰的幻像变成凌乱的碎片。他喟叹这一切终是空洞而虚妄。没有什么可以丰满他的臆想——这场本该有两个人出演的床-戏,落单了,便显得可笑。

    每到这一刻,皮特总是停了下来。他想,精神的东西总是太过奢华,而现实是贫瘠着。他担心自己永远也满足不了那番奢望,那种心情和打死也不敢娶一个公主为妻一样。

    “我再也不想听德彪西,所以就把那张唱片沉到横滨的那条运河里……”

    皮特从不让自己把手心里的事做到极致。

    尽管如此,依然有一个接一个的夜晚,被他亲手毁掉。

    休假过后,一上班一切似乎都好起来。那一阵,工作不太忙,皮特没接手什么新案子,每天都能按时下班,换上便装去超市购物,然后为自己做一顿可口的晚餐。完了,去夜跑。

    有这样一个白天,他把“木原音濑”还有“津守时生”什么全都装进黑胶袋,扔进了垃圾箱。

    有这样一个白天,他为了吃上自己烹饪的素食,忙乎了两小时。

    有这样一个白天,他打算把跑步时穿的连帽卫衣放入洗衣机去洗,无意中掏了连帽衣的口袋,于是……整件事就在这个白天发生了逆转——

    如果说,先前的故事是每个男生都有的故事,那么,好看的故事必定有其意想不到的转折。洗衣前掏下口袋,是皮特的习惯,可以说完全是无意识的。然而,这一天,他在连衣帽口袋掏出一张小卡片……他很快记起来,这是几天前跑步时,别人塞给他的。那人从黢黑的灌木丛里跳出来,冷丁窜到他跟前。那人个子不高,看上去是个少年,在皮特手里塞了张卡片后,风速离开。皮特并没有被吓到,知道这是散发小广告的惯用伎俩,当时他塞进口袋,仅仅是因为没有随地扔垃圾的习惯。

    此时,他看了眼意外出现的小卡片,这是一个本地电话。翻过来,是一幅漫画,耽美系的两个肌男,穿迷你小裤,丁丁紧束,夸张到耀眼。两个男人勾着肩朝你傻笑,底下一行小字:Thisisbyfarthebestoption(这是目前为止最好的选择)。皮特很快明白这是什么。

    他放下小卡片,继续洗衣。

    过了一会儿,他回过来,从桌上拿起卡片,反复看了几次。

    他平静如常,谁也看不到他内心的纠结。

    之后,他出了公寓。

    皮特下了楼,走过两条街。在进入一间电话亭前,拉上了连帽衣的帽子。

    这年头,使用街头电话的人几乎没有,电话亭也就是个城市摆设,应急用。有两种人在特殊情况下还会使用电话亭,一是罪犯,第二种人,就是警员。

    皮特依照小卡片上的号码拨出,很快接通。电话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径直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皮特竟然许久没有接上话。

    当天晚上,皮特按照记录的地址,来到芽笼的组屋区。据他所知,这个街区杂居情况比较严重,人口组成很复杂。当他到达那里时,却发现这地方并没有传说中那么乱。也许是比较晚的缘故,路口没有那些深色皮肤的滋事青年。整个组屋黑洞洞,更像是一座死城。

    组屋的排列很错综,很奇特。回字形楼宇由简易铁桥连接,踩上去,一步一个响,而排列的单元屋前,是一条长得有点离谱的开放式迴廊。在微弱的光线下,皮特穿过一道道铁桥,很久都没有找到指定的单元屋号牌——G565。

    他几乎想放弃了。

    在电话亭,皮特也曾有过放弃的念头,如果不是对方紧跟着说“我们这里有全新加坡最好的……”,皮特断是会撂下电话。他明白是什么意思。

    “告诉我地址。”皮特压低声音,尽可能节俭用字,尽可能降低声音的辨识度。

    对方问:“先生不需要上门吗?”

    “不。”

    “那收费可能要高一些。”

    “没问题。”

    “……先生喜欢什么类型?”

    皮特想说“帅”,话到嘴边,变成了:“最好的……如果不是,”皮特顿了顿,“你就没下次了。”

    你就没下次了,是皮特在警局常说的一句话,已经改变不了说这句话时的冷峻口吻。

    “一定会让先生满意啦……地址你记一下——”电话里的男人随即报出一个地址,约定时间是当晚十点。

    鬼使神差。

    一切都只能说是鬼使神差,这件事仿佛总有鬼神在背后推,让你欲罢不能。当皮特由于找不到那号牌,想就此撤离的时候,突然发现,事实上自己已经站在G565前。

    那是扇白色的铁门,看起来很坚固,也很干净。多半是找太久的缘故,他几乎没怎么犹豫就按了门铃。

    回应很及时,是一个男孩干净的声音,仿佛一直在等候。

    随即,门开了。明亮的灯光射出来,照亮了黑洞洞的组屋楼。

    看身型,开门的是个高个子。

    皮特一刻也不想在门前停留,闪身而入。

    开门人向门外两边看了看,随后关上门,回过身——

    “我是Jason,先生,你好。”

    这一瞬,皮特彻底惊呆了!

    天底下竟有这等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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