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七、小圣&皮特:生命,一次次被轻薄(第二部分)

章节字数:4041  更新时间:19-05-1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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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小圣&皮特:生命,一次次被轻薄(第二部分)

    (皮特)

    等皮特处理完厨房的事,洗过澡,进到卧室时,见小圣还在床上玩电玩,便凑过去亲了他一下:“只有我才是最适合你的。”这话与其说是撩,多半还是发自内心。

    小圣是个温暖的孩子,不仅在床上对皮特表现得很贴心,更因为在许多事情上,都显得很有情商,懂得顾全他人的感受。这一点,越深入接触,皮特的体会越深。

    搂着倚在他怀里的小圣,皮特突然想到说:“言严了解你和我现在的状况吗?”

    “知道,”小圣说。“还知道你是个阿Sir。”

    皮特虽有些吃惊,但并没有太往心里去:“他怎么说我?”

    “我也不瞒你,他吵着要我离开你。”

    “呵呵,你没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吗?”

    “我不跟他说这些,尽量回避。”

    “要不要我去跟他谈一谈?告诉他,在这件事上,放手的只能是他。”

    “不要,不要。事实上,我没跟言严承认过我们的事。任凭他说什么,我都说他在胡说,思疑过度。可是,他好像什么都清楚……你生气啦?”

    “没有,我生什么气啊?”

    “我看你是有点生气了……因为我有连累到你。”

    “不要多心,宝贝。我们之间的事,我全由着你。你要公开或者不公开,我没所谓啊,你要觉得怎么好就怎么。”

    “答应我,皮特哥哥——”

    “嗯?”

    “今后,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不要和言严发生正面冲撞。我的事与你无关,你喜欢我,他也没有权利干涉。如果……如果因为我,你和言严撕——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我不会原谅你!”

    这话,皮特听起来并不那么舒服,但没有多想。特别是小圣一再表示“我的事我自己解决”,皮特觉得,这没错,作为一个成年男孩,应该相信他有智慧解决人生难题。

    两个人在床上相互倚靠着,只会越来越粘。自然,如果不是为了粘,不是为了身心的需要,小圣也没必要下了工就来公寓,也没必要早早洗了上床,这都是心照不宣的事。

    但是,当皮特坏坏地地下了小圣的裤子时,发现小圣的兴趣并不高。小圣的可爱不只是因为温润如玉,还在于他是个敏感的孩子,平时稍有逗弄,很快就挂档,其热辣活跃的程度,老天可鉴。然而这天,事情并不似往常,更没有主动跟皮特寻欢。十多分钟过去了,还是很被动很慵懒的样子。

    这种细微的差别,只有皮特最清楚。后来,在皮特身体大幅度碾磨下,他突然呼叫说“不行了”“忍不了了”,前后不过几分钟。而以往,如果反应强烈,他会主动翻过身,让皮特上位,自己从不提前结束。结束不结束一向都是以皮特为准。

    他说忍不住果真就不忍了,皮特看着他汩汩溢出,而不是像平时那样有射程,不觉奇怪——他自己说已经十多天没去“芽笼”,原说不该这么无力,这么少,这么稀薄啊。想到这些,皮特不由问:“白天你和言严有过了?”

    “没有!”小圣矢口否认,但看得出神情不自然。他原本没必要这么紧张。

    皮特一眼就明白,小圣没有说实话。

    这孩子对自己有隐瞒,皮特想。

    小圣有所隐瞒,致使皮特看不清他和言严的真实关系,无从揣测到底发生了什么。随即,皮特去北京办案,把这件本该好好咂摸的事几乎忘了。

    不可否认,之后一礼拜,皮特被京城大少汤尼闪得五迷三道,有些事不经意就放下。人呐,有时候就是这样,一个时段有一个时段的记挂,一个时段有一个时段的重点。也不可以说,一出新加坡皮特就把小圣撂脑后了,不可做这样的道德评价。

    直到皮特从北京回来,接到威胁他“分手”的匿名电话,皮特才有所警觉,意识到事情也许不像他原先想得那么简单。

    (小圣)

    (时间:2015年冬天/地点:瑞士巴塞尔/场景:“汤尼”咖啡馆)

    ……我相信一切能够听见,

    甚至预见离散,遇见另一个自己,

    而有些瞬间无法把握,

    任凭东走西顾,逝去的必然不返。

    请看我头置簪花,一路走来一路盛开,

    频频遗漏一些,又深陷风霜雨雪的感动

    ……

    生如夏花之绚烂,

    死如秋叶之静美,

    还在乎拥有什么?

    路人乙轻轻叩着桌子,念出一首诗……咖啡馆的气氛安静到沉闷。

    路人乙:泰戈尔的这首诗,告诉我们,生命除却美丽,终还有不完美、不如意,甚至是悲伤和死亡。不妨像秋叶那般静静地接受,勇敢地面对所有的结局——最美的我们已经经历过了,还遗憾什么?

    路人甲凝视着他,沉默良久。

    路人甲:小圣的问题是,一直避重就轻,不对皮特说实情,不把事情的严重性告诉皮特。其实这是很笨的,致使事情一直处于暗流状态,表面上好像没什么。如果让皮特早一点警觉,早一点着手去解决,我想,凭皮特做警察的能耐,也许不会让小圣锒铛入狱。等闹上法庭了,其实这事已经搞大,即便皮特再有本事,动用他的职权,要摆平,也有难度了。

    路人乙:这也怨不得谁,性格使然。到了这一步,这个故事几乎无法期待另一种走向、出现另一种结局了。

    路人甲:所以说,所有的悲剧都是性格悲剧。人有时候太懦弱,太识趣,太过含蓄,太瞻前顾后,实在也蛮让人讨厌的。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此时,路人乙有意无意地朝吧台那边看了一眼……

    咖啡馆老板:没错,言严突然去小木屋会小圣的那天,其实有一句关键的话,小圣真应该告诉皮特。

    路人乙:哪句?

    咖啡馆老板:言严威胁小圣说,如果你不和皮特分手,我会让他死得很惨。

    路人乙:为什么不是小圣?言严为什么不对小圣说,我会让你死得很惨?这是他们俩的事,与皮特何干?皮特是无辜的。他喜欢一个人,没必要为别人让道。

    咖啡馆老板:也许,言严知道小圣对皮特的感情,说“让你死得很惨”不足以吓到小圣,不如说“让皮特死的很惨”更具威慑力。要打倒一个人,必须先攻击他的软肋,撕他的心。

    路人乙:也许……也许小圣没把这话告诉皮特,是担心这话会激怒皮特,本质上小圣就不是个搞事情的人。当然,更有可能小圣觉得言严根本是在说大话——他能让皮特死得很惨?皮特谁啊,阿Sir诶,你言严细皮嫩肉小胳膊小腿,敢跟皮特撕?不被皮特捏爆蛋才怪。

    咖啡馆老板:事实上,不出一礼拜,言严就给皮特打电话了,并且亲口对他说了这句话——可见他不是放大话。

    路人乙语塞,有些事他真的想不过来,心里不得不承认,言严这样的小魔鬼吊炸天,极难对付。

    一直在一边独想心事的路人甲,此时突然问——

    路人甲:诶你们说,那天,这两小子到底有没有干上啊?皮特的猜测到底有没有道理?

    咖啡馆老板:你说呢?

    路人甲:有。你说呢?

    咖啡馆老板:有吧——

    路人乙不觉惊讶。

    路人乙:真有啊?(须臾——)其实,我也觉得有。

    ……言严对小圣说,你们必须分手!

    小圣不予理会,既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这就惹恼了言严。言严最讨厌小圣遇事不说话不表态,还一脸懵逼的样子。他这爆脾气哪是跟你玩这个的,于是故意刺激小圣说:“Jason我一点也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喜欢一个胡须男,你这样子好变态,我都看不下去了。”

    这话果真灵验,小圣终于开口了,脸红脖子也红地说:“不需要你明白啊……”继而,他嗫嚅道,“你不明白,我还有许多不明白呢——”

    小圣说,在学校我们俩打了那么久,到头来,你说这一切一切都是因为太……太喜欢我,鬼才明白是怎么回事!有一回,你的那些人用木板条子砸我,要不是我闪得快,当时就没命了——有这么喜欢我的吗?还有,你老跟我哭诉隧道里的那件事,这事跟我无关啊!既不是我加害你,也没到处去宣扬。你被人欺负了,就该我用一生来安慰你受伤的PI股?跟我有一毛钱关系吗?你回不了家了,你爹哋扔下你不管了,我让你住,供你吃,那是出于道义,是因为我不想让你觉得我们打过架我就巴不得你倒霉,巴不得你去死,这点做人的良心我还是有,但这不代表我们俩就可以好——这是两码事好不好。我烦透了你,烦你不讲理,更烦你干涉我的事……

    小圣的天真,在于他没意识到,这会儿根本不是掰扯道理的时候。言严是来搞事情的,他越气愤越让言严觉得搞事情是件很刺激很来劲的事,不搞事情这日子就过得太没意思了。言严一嘴堵住正说话的小圣,漂亮到邪恶的眼睛仿佛对他所爱的人说,知道你那东西在我里头有多烫吗?你在我身体里玩帅的时候,怎么没跟我说是出于道义?怎么没说烦我呀?!

    小圣近距离看到这眼神,顿时哑然,自知理亏。

    稍一懵圈,就是破绽;稍有恍惚,就是被攻克的机会。这一点,在所有的CP关系中,屡试不爽。小圣连喊了几次“你放手”,但无济于事,还是被言严掏了出来。如果要怪,就怪在为什么要恍惚,为什么要被言严一个眼神一个举动吓到懵圈,为什么不坚持“我烦透了你”?这和弱者必挨打是一个道理——优柔寡断必有后患。

    言严如愿以偿再次发掘到肉汁饱满的私藏,兴奋不已。他就是喜欢这一款,自从身体的机能都发育得差不多了、也了解了自己的喜好,言严就钟情这一款。在学校的时候,当他第一次听到有同学喊“Jason”,不知道为什么,转头的一瞬,就断定这个高高瘦瘦、360度无死角的雪肌男就是这一款。看到一张脸,就忍不住要瞟他裤裆;发现一个男神,就脑洞出一杆美器,那时候言严已经知道自己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偶然一个机会,他终于窥到了卸掉包装的真家伙,哦草,惊为天人,竟然比自己想象得还要美,叹为观止,超乎想象。他突然觉得人生不再虚妄,即使晚上黑了灯,也有东西把他的梦照亮。

    得到Jason,现在想来,过程也是头破血流,挺艰难的。其间,他做过许多次挣脱,但终究放不下。不得不承认,小木屋里那奇情一晚,来得出人意料,比预想得要容易。他梦想的大只霸道地戳进了他若明若暗的渴望,真可谓,踏破铁鞋,忽一朝得来全不费功夫。要不是他家出了那么一档子倒霉事,要不是一夜之间菊花残,满地伤,他败落成一个小乞丐,这“坑神”的一夜也许还得等上半个世纪。那段时间,爹哋妈咪出逃在外,说实在,根本不在他心里。小木屋里的日子虽然清苦,但那是真正的欢乐时光。

    既然得到,就不能放弃,这是言严最单纯的想法。那一阵,他十来天没回小木屋,心瘾大发,与其说重返小木屋,是来规劝小圣搬出去与他同住,不如说是存心来撩汉,寻求身心的狂欢。

    “你放手……你、放、手啊!”

    “他拉你裤子你也这么难搞?你会对他说‘放手’吗……”

    “……我跟你说过,我们不可以了,这么就不听呢?!”

    “你不是可以用钱买吗?那个‘条子’出多少,我加倍好了——”

    “Fucking——”

    “你说什么Jason?再说一遍!!你摊上大事了Jason……”

    什么是“大事”?小圣一时间想不过来。爆他或者被爆,这就是言严所言的“大事”?除此之外还有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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