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章节字数:2000  更新时间:19-04-21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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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这个小朋友拖拖拉拉了好一会,我回到办公室接成一的时候,迟到了两分钟。杨志炫很严肃地跟我说:

    “小徐,昨天一哥刚夸你,今天你却迟到了!这样行吗?”

    我向成一和杨志炫低下头,道:

    “对不起,成一先生。对不起,老板。”

    我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迟到的时候第一件或者唯一做的事是解释而不是道歉。不管理由是什么,迟到就是迟到,应该先道歉。

    而且杨志炫骂我也不是真的想批评我,他是骂给客人听,让客人开心。这是杨志炫很常用的一招,PT犯了错,他会很快地在客人的面前骂PT,那样客人也不方便再骂了。

    成一的声音响起来,他没有说穿杨志炫的招,也没有表示自己不开心,只是很平静地道:

    “没事的。开始吧。”

    我们走到健身房的时候,成一忽然拿出一张手帕,给我,说:

    “你肩膀上好像湿了,用这个吧。”

    我的肩膀上还有刚才小朋友的眼泪。她真的哭得很厉害。我看着成一手上的手帕,想一想,不知道应不应该接。那时候我的心绪错综复杂。

    这个人太好了,看到别人需要什么,如果能给他都会给的。我曾经看过两次他给过我东西。那两次我知道如果不是我,而是别人在一样的情况,他也会一样地帮助。他不是看人,是看情况。

    碰见那样善良的他,是我青春最美好的怀念。

    “小徐?”,成一叫我。

    那时候我才发现我发呆了。我下意识抬起头来看他,成一满脸笑意,问我:

    “怎么了?想着接不接手帕也能想到发呆吗?”

    我没想到他一眼就知道我在想什么,所以很愚蠢地下意识道:

    “对,能。”

    然后我愣住了。

    我面对成一的时候,好像脑子偏偏都自动坏掉了。

    成一笑起来,把手帕塞进我的手里。但是他却没有碰我的手,也没有直接帮我擦肩膀上的泪水。

    因为他想做的是帮助,不是调情。

    一直以来,成一都是这样。

    因为他的帮助没有别的意思,我才那么珍惜。

    少年的我曾经对于这个世界已经失去了所有的信心。

    那时候,我需要的不是一个喜欢我的男生,而是一个能让我相信世界还有好的人。

    在我的人生中,成一就是那么重要的存在。

    我拿着成一的手帕,小声地说:

    “谢谢。”

    我擦完肩膀上的眼泪之后,把手帕收起来,跟成一说:

    “我今天把它洗好,下一次再还给您。”

    成一“嗯”一声,没有多问什么。

    他不太热情,也不冷漠。在网络上,他的粉丝说他温润如玉。

    那天晚上,我洗澡之后,把手帕洗好,又用吹风机把它吹干。

    这张手帕是一家意大利时装品牌的。成一身上现在应该没有任何东西不是他代言的品牌。虽然他只是刚刚爆红,但是他这几年在娱乐圈工作一直没有丑闻爆出,所以他现在受到无数的代言邀请。

    而开始代言之后,明星一直要穿着品牌不只是一种权力,还是一种义务。

    我躺在床上,看着那张手帕,觉得自己太痴迷了。今天成一做的这件事情,能让我确定一点,十年之后,即使他其他地方有改变,我最喜欢的那些地方都没有变过。

    今天是我第一次分不清楚十年前的成一学长和现在的成一大明星。

    分不清了。心里也乱成一团了。

    我发现,我对成一动心了。

    对现在的他动心了。

    我拍了自己的脸一下,苦笑。

    这颗没出息的心,不是说好不追求了吗?

    怎么还是一样地痴迷?

    下一次成一来我们的健身中心的时候,我进办公室就看到他旁边的大周在喝可可牛奶,是我家里有的那个牌子。杨志炫问大周:

    “你喜欢喝这个啊?”

    大周笑着道:

    “喜欢!不过这是一哥的。因为小徐姐说一哥这些日子除了小徐姐设计的饮食只能喝水,所以一哥就把他冰箱里所有的东西给了我。”

    杨志炫仰慕地道:

    “你真有口福啊!对了,看来一哥和小徐真有缘,小徐也很常喝这种牛奶。又不是一个普遍的牌子,除了你们两个,我也没看到别人喝。”

    大周很有兴趣地看我,问:

    “小徐姐,你也喜欢这个?”

    成一的眼神也移到我的脸上了,好像在等着我的回答。

    我含糊地“嗯”一声,没有多说什么。

    不用问我。

    我很怕你知道,所以请你不要问我,成一。

    在健身房里,我把手帕还给成一。他收着,然后问我:

    “小徐,你是哪里人?”

    我抬眼看成一,一碰到他的视线马上就又低头。他又说:

    “那个可可牛奶的牌子这里很少有人知道是因为它是我家乡的牌子,也不太有名。你也是从一样的城市来的吗?”

    我点头,确认。

    成一没有重复杨志炫的话,说什么“我们真有缘”。他道:

    “那我们有一样的口味了。”

    那是成一第一次把我和他加在一起,变成了“我们”。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在努力把我现在认识的成一和我十年前遇见的他分成两个人。不过怎么分都分不开。

    成一的粉丝说他温润如玉,而我觉得他柔和如风。就是那种在夏天的阳光下,轻轻吹的风。

    这十年一直在我心里隐隐燃烧的那只火苗,好像快要被这阵夏风吹成熊熊烈火了。

    我的心小小的,又软软的。怎么承受得了这团熊熊燃烧的火焰?

    我的感情也纤细而柔弱。我早就觉得自己不适合爱情,也不适合任何感情。

    像我这样的人,只应该自己一个人。

    我少女的时候,很喜欢法国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的一句话。

    Trèsvitedansmavieilaététroptard。

    在我很年轻的时候,一切已经太晚了。

    杜拉斯说的“很年轻的时候”是她十八年的时候。

    而我呢,可能是更早。一切已经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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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闲话:

    小美,别怕!妈妈让成一来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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