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四章 空房子

章节字数:2821  更新时间:09-11-12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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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芫至驿站便让车夫回去了,她在驿站附近的一家小旅店停下,时已至午,天却还是阴冷阴冷的,极目是空旷的土地,满眼的灰色,和含着些凄清的城郊村庄。

    她望着冒着青烟的烟囱微微叹了口气,这种安定的生活怕是要与她告别了。刚出门便开始不可抑制的思念老爹,思念怜君与李滋,还有带她回家的炎宁,可总是要离开,何不在感情还未深刻的时候分别,对所有人都好。

    她摸了摸包袱,并没有多少盘缠,但够她生活上一阵子了,其余的也只是简单收拾的换洗衣裳,不够华美,却也朴素干净。

    唐朝已渐颓,虽是一身男装,但如此独身一人去远在吐蕃的千佛洞也是不安全,况且她还长了一副出挑的容貌,古怪的发色,只有尽量不引人注意才是上策。

    却芫搓了搓手,哈了口气,围紧脖子上的毛裘领,朝一个小客栈走去,她现在最需要的是填饱肚子。

    “老板,来一荤一素,二两米饭。”她坐在角落里,对柜台旁的老板说道。

    老板轻飘飘的抬头看她,眼睛瞬间瞪大,笑道,“客官需要打尖吗?”

    却芫摆摆手,“这里是驿站里的马好,还是附近人家里的马好?”

    “您指……”小二凑上来问。

    “我需要长途旅行,脚程快些才是正理。”却芫温和答道。

    小二摸了摸下巴,“其实我觉得吧,客官,如果你不嫌弃,我带您去老孙头家,他家有几匹好马,就是银子……”

    却芫愉悦一笑,眸子里光华流转,煞是动人,看得小二呼吸一滞,咽了口口水,暗道这公子虽然发色奇怪,但真的好漂亮。

    “我还有些银子,应该能买上一匹马吧,毕竟走这么远的路,花些钱买匹好马还是值得的。”

    “好咧!”小二吐出一口白气来,“这天确实开始冷了,公子你还需要些衣服不?”

    “谢了小二哥,只是我想请问下,你们可知这里距离鄯城还有多远?”

    小二将她上下打量了下,不确信的问道,“客官你要去鄯城?”

    却芫点头。

    “非去不可?”

    “非去不可。”

    小二很是为难,“客官,这里距离鄯城还很远,你得一路往西北走,经岐州、陇州、原州,到兰州,千百里路途,况且你也知道,关外很乱,吐蕃和中原打仗,闹得不可开交,恐怕这一路都不太平,你长得又……”小二干笑,话没说下去。

    却芫了解他的意思,可她必须得去那儿,因为敦煌就靠着鄯城,她想回家。

    “那你可知道鄯城的千佛洞?很著名的那个。”

    “嘿,客官,我压根就没听说过这个很著名的千佛洞,还真不知道你说的这个什么洞鄯城有没有。”小二挠挠脑袋,憨厚的笑。

    却芫顿时心凉了一半。

    张议潮在京城的时候就告诉过她,吐蕃附近根本就没有听说过什么千佛洞,难道千佛洞到现在还没修建?

    她冲小二苦笑,“估计是我搞错了,谢了小二哥,快些上菜吧!”她拍拍肚子,“我饿得慌。”

    饭后,她包了些馒头带着,防止路上没有村镇得露宿荒野。

    小二说的那个老孙头,确实有几匹好马,纵使却芫这个外行人看着也觉得满意。

    老孙头抽着旱烟,笑道,“这位俊俏的小哥,既然你诚心想买,我也不坑你,给这个数就成。”说着竖起四个指头。

    “四十文?!”她惊讶道。

    老孙头笑着点点头,“一文不能少了,我这都是好马,任你挑一匹。”

    却芫摸摸包袱,举棋不定。她确实需要一匹好马,可这要价未免太贵,她吃一顿饭才花了几文,一匹马够她吃多少顿!

    像是看穿了她的犹豫,老孙头摇摇头,“年轻人,我老孙头不蒙你,你去驿站买也要这价格,还没我的马好,你瞧瞧。”他拍拍马身,“结实着呢,够你长途跋涉,翻山越岭的!”

    她一咬牙,“好!我就要这匹!”

    却芫牵着这匹枣红色的马,一路叹息,血本啊!希望它别半路出事儿,能不能顺利到鄯城就靠它了。

    天大亮的时候,怜君才起床,意识仍有些不清醒,可总觉得心情不好,穿了衣衫鞋袜,习惯性的就要去林子里走走。

    青丝还在念书,摇头晃脑的模样煞是可爱,一本书翻来覆去念了好些遍,怜君没舍得打扰他,就靠在树边听着他稚嫩的童声说道,“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

    “怜君哥哥!”青丝眼光瞥见他便叫着跑了过来,两个圆圆的红色小髻盘在脑上,像足了散财童子。

    怜君接住他冲过来的身子,笑眯眯问道,“青丝,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这话怎么理解?”

    青丝骄傲的扬起小下巴,大声回答,“百姓富裕就能安心地生活在家乡并且重视自己的产业,安心地生活在家乡并且重视自家的产业就尊敬官吏害怕犯罪,尊敬官吏害怕犯罪就容易统治。怜君哥哥,我说得对不对?”

    怜君微笑着点点头,“将来我们青丝肯定是震惊天下的大才子!”

    “爷爷奶奶说我只有超过怜君哥哥才能做大才子,所以我很早就起床读书了,总有一天我会成功!”

    怜君看着青丝天真的模样,心里很是欣慰,只有青丝才是狐族的希望,他的才情全消耗在一人身上了,哪里还想着功名。

    “怜君哥哥,你今天起得竟然比却芫姐姐还迟,真让我失望!”他人小鬼大,背着手就要走,却被怜君一把抓住。

    “你却芫姐姐竟然起床了?”他不信的问。

    青丝挣脱开他,诚恳的说,“我刚出来读书,却芫姐姐就要出去,还背着个包袱,说什么让我好好念书,考取功名侍奉爷爷奶奶,我也没弄明白,她就走了。”

    怜君的心立刻就拎了起来,不可置信。

    他都听到了什么?!

    不等青丝说完,他就飞快的冲进却芫的小院,猛地推开她卧房的门。

    被子整齐的叠着,梳妆镜前也收拾得很干净,桌上插着一枝新摘的花,花瓣上还沾染着露水,柔嫩脆弱的模样。

    他跨进房,看着空空的房间,苦笑不止。

    该带走的东西都收拾干净了,柜子里少了几套男装,首饰盒里的一些首饰和碎银也不见了,当然,还缺了一只指环。

    她竟然无法忍受自己到这个地步吗?!为了不和他成亲,宁愿背井离乡!

    怜君颓然坐在床畔,抚摩着已经凉透的床铺,一遍一遍问自己,是不是真的逼她太急。

    虽然却芫一直认为自己并不是他们所要找的那只小狐狸,可与她相处了这么多年的怜君怎么会认错,她就是她!

    可现在不论是不是,她都走了,假装一切都只是一个错误。

    如果是错误,那他胡怜君失去的心怎么办?他要找谁来要回!

    他猛的推开桌上的花,瓷质的花瓶立刻摔落碎了一地,瓶内的水翻泻而出,湿了他的鞋,淡粉色的花仍盛开着,却早已败了。

    他深吸一口气,快速做出了决定,她舍得放弃所有人,但并不代表其他人都舍得放弃她!

    “喂,你急着干什么去?!”老爹被他撞出老远,皱着眉头问,“看我身子故结实吗?”

    怜君拍了拍袍子,咬着唇,“叔叔,我和却芫需要出去一段时间,婚事等我们回来再说!”

    不等老爹回答,怜君就跑去了自己的院子,他得抓紧时间赶上却芫,她应该还没出关。

    “混小子,这事叫我怎么摆平?哪有人婚贴发出去再收回来的?!”老爹冲着他的背影喊到,可怜君头也没回。

    带着简单收拾的行囊,怜君快马加鞭的往驿站冲,他太了解却芫,不论过去还是现在。

    抓住她!抓住她!此时他脑中只剩下这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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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好及时更新了,不然真的会被踢出收藏夹……

    不过大家不要潜水哦,潜水我是会插电的……我说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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