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夜半梦醒人不知  第16章 蓝雨(改后)

章节字数:2573  更新时间:08-11-12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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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尘来呀来去呀去,都是一场梦,红尘来呀来去呀去也空

    ——from《红尘来去一场梦》巫启贤

    唐糖说,她在满庭芳订了位子,让我快点过去。

    叹口气,伸手拦了出租车。

    我说,到延安大路。满庭芳。

    推开包厢门,里面居然坐了十数号人。

    挑眉。

    恶狼一样的唐糖从角落里扑过来,抓住我捶了两拳,“你个坏人,居然病了这么久!”说着又一把将我抱住,又是哭又是笑的。“我都担心死了!”

    看着她的样子,我脸上再也挂不住,任她抱着我一只胳膊拉着入席。

    唐糖的声音依旧像沁了整罐的玫瑰花蜜,带着娇憨,“英语老师足足压了二十分钟才放我们走!真是没有同情心,要不还能早点出来……咦?这是什么?”兴奋地接过我手上的东西。“礼物吗?哇!香水——怎么是紫毒?”她的脸垮下来,“只有上了年纪的大婶才用紫毒!”

    桌对面一个女孩慢声细语接道,“紫毒么?我一发小就特喜欢紫毒。她说成熟的男人都喜欢紫毒,特妖异,特性感!”

    听了这话,我微微发怔。

    说话的正是阳心蕊。她在此,自然少不了凌柯也要在。这两人被我们撞破了好事,再见面时却没有半分尴尬,看来的确不是一般战士。

    不动声色的打量一圈,果然,凌大少正悠闲的靠在椅背上,嘴角带着坏笑,不知在动什么念头。

    “呵!”唐糖出其不意地冷哼,“是成熟的男人?还是已婚的成熟老男人?”

    阳心蕊脸上立时泛起一片铁青,胸口急速的起伏着,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谁都知道阳美女老少通吃,生冷不忌。历任男友中多的是已婚的成熟“老”男人。这本来不是秘密,但偏偏被唐糖这样给当众揭出来,又是当着现任男友的面,脸上当然不好看。

    这样的一顿饭吃到食不知味。好在我的右手边坐着的正是上次见过的不色。

    席间,他半侧过身,行了标准的绅士礼,连珠炮似地道,“美丽的小姐,请容在下冒昧的进行自我介绍:小生名叫夏天,夏天的夏,夏天的天。英文名字Summer。但是,大家都喜欢叫我不色——哎呦!”

    一记爆栗敲在头上,唐糖揪住他一边耳朵叫骂道:“不色?就你还不色?你个死色鬼活的不耐烦了吧?谁的主意都敢打!”

    扯动一边唇角笑笑,趁乱起身去了洗手间。

    两手烘干机下烘了好久,身后有人不耐烦的轻咳出声。侧身给来人让出位置,一转头,才发现是凌柯。

    随意的半靠在墙壁上,他双手环胸,有一搭没一搭地拍着胳膊,目光停在我脸上,深远而若有所思。

    冷哼。

    挺直了脊背,目不斜视的走过去。他忽然拉住我,说,“你真的没有礼貌。见到同学也不打个招呼么?”

    “你好。”漠然的开口,并不曾转头看他。

    “正眼都不瞧一下,叶蓂子同学,这就是你的礼貌吗?”

    转身面对他,“你好!”挑挑眉,我道,“这样可以了吗?”

    他微微一笑,颊上的酒窝若隐若现。“你的电话借用一下。”

    “什么?”蹙眉。

    他的笑意更深,“我说——”洁白的牙齿映着左耳钻石耳钉发出的光泽,让人有些眩晕。“你的电话借我用一下,我的忘带出来了,有个紧急的电话要打,不能让……。知道!”他指指包厢的方向,鬼鬼祟祟的看我。

    心想许是跟他的莺莺燕燕有关,虽然有些狐疑,还是将手机递给他。

    利落的按下号码;未几,劲爆的摇滚乐自他身上响起。

    “你的电话不是带在身上么?”我有些不悦。

    笑着继续按了几个键,将电话塞给我,他说,“我的号码已经给你存起来了。有空常联系吧。”

    “你什么意思?”我更加不悦。

    然而他只是不知所谓的耸耸肩,两手一拍做了个没什么的动作,大摇大摆的走了回去。

    吃过饭,有人提议去唱歌。

    唐糖早已学会将我当作隐形人处理,决议一通过,拉起我就走。李大钟心知我厌生,却拿唐糖无法,只好耸耸肩,无奈的微笑以示同情。

    冷冷清清病了这一场,我也很久没有见过这么多人,心里对这种热闹温馨的场面还是很欢喜的,于是象征性地挣扎了下,便由着被唐糖拉了来。

    安安静静的坐在沙发一角,听着大家唱歌,说笑话,偶尔也跟着笑。只是这样,我已经觉得很开心。

    那个叫不色的男生,其实是个很有趣的家伙,自打进了KTV,他就以麦霸的姿态霸占了所有曲目。

    不管是谁点的歌,会唱的不会唱的,都要跟着吼两嗓:会唱的就跟着唱,不会唱就用哼的,连蒙带编,逗得大家笑声连连。有时飚到破音,唱到走调,他也不觉羞赧,滑稽的吐吐舌头,双手抱拳向大家作揖,“失礼了,失礼了。”

    本来我对他的印象一直停留在上次酒吧里占女生便宜的痞子样,这次再见,居然有了一些改观。

    中间也有人将点歌器递给我,都给我笑着拒绝了。在场的大多知道我平时冷淡惯了,也不以为意,只是一来二去,便也没有人再来问。

    这时有人起哄,“凌少,来一个!”

    开始只是一两个,后来所有人都跟着叫,“凌少,来一个!凌少,来一个!”

    我没有听过他唱歌,自然也不知道他的歌声如何,看大家哄的起劲,心里也有些好奇,于是也扭过头看他。只见他慵懒的由阳心蕊颈间抬起头,漫不经心的拨弄着耳上冰蓝的钻石耳饰,一只手亲昵地揽在阳心蕊腰间,大力在她颊上亲一记,无不轻佻地说,“本少爷的天籁之音只唱给心爱的美人听,唱给你们这些凡夫俗子?糟蹋了!想听聆听本少爷歌喉也行!各位美人排队让本少爷香一个……”

    一番欠揍言论在满天飞过的瓜果皮屑中宣告终结。

    许是我的错觉,幽暗的灯光下,总觉得凌柯的目光,像他冰蓝的耳饰一般,悄无声息的穿透阳心蕊乌黑的长发,暗自透出妖异莫测的光芒。

    又过了一会儿,李大钟见我一个人很无聊,便就近坐了下来。眼角余光瞄着站在唱机前唱到完全自我陶醉的唐糖,有一搭没一搭和我闲聊起来。

    李大钟这人为人不错,会照顾人,又很有绅士风度;但是因为过于有绅士风度,有时就会变得很啰嗦,一句“这么吵会不会觉得心烦”就说了不下五遍。

    若不是跟他相熟已久,对他的啰嗦早已领教,有了一定的免疫力。恐怕我早已不厌其烦。

    捱到九点,我心中去意立起,便再坐不住。借口大病初愈身体不适,跟大家到了别,一个人走了出来。

    外面雨势正大,也许会下一整夜也不一定。正暗想着,李大钟从里面追了出来。

    “雨这么大,我送你回去吧!”说着,他撑开伞,率先跑进雨里,替我拉开出租车门。

    “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笑笑,我说,“你赶快进去吧。不怕唐糖被别人给迷了去?”

    “啊?”他有些傻眼。继而发觉被我消遣了,脸上羞得通红,结结巴巴的道,“那…。。你…。。小心点…。。到家了……。给我们来个电话。”略想想,他说,“发短信也行。”

    含笑道了再见,车子在淅淅沥沥的夜雨中无声的前行。才驶出不一会儿,收到一条短信。

    居然是凌柯。

    “叶同学,你的修养实在有待加强。道别这种基本的礼貌都不会么?”

    无聊。

    暗骂一句,把短信删除后随手将手机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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