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白画廊  20、贵公子

章节字数:3252  更新时间:20-01-03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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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贵公子

    许多琐碎事我不能细说,但有几件事,我必须多占用一点篇幅。我要说的第一件事,与新加坡当地的一位贵公子有关——从这件事开始,我和马丁之间的对立开始显现,裂缝在加深。

    那会儿,我已经进入大学,开始了人生新的起点。

    白天我和所有的同学一样,夹着厚厚一大摞书去上学,听教授讲课。中午,别人在树荫下吃自带的便当,打开一个个保温食盒,一看那种细心的安排,就知道是家中女性所为,妈妈或者姐姐。我没有这条件,没人给我准备午餐,就吃汉堡加冰水,或者在广东店吃烧鹅饭。刚到新加坡时,我特别爱吃烧鹅饭,但大学那一年,我把一辈子的烧鹅饭都吃完了,再也不想吃。

    下了课,我开始了另一种生活,晃晃悠悠地去马丁画廊,一泡就是大半夜。在这大半夜里,我们其实很少说话。

    有时,我也感到厌倦,去画廊的路上,内心很挣扎,但最终还是忍不住朝那个方向走。我经常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了,但第二天,出了校门我还是朝画廊方向去,鬼使神差,不由自主。

    如果从Martin画廊出来早,我通常不直接回家,泡吧,直到午夜甚或凌晨。我宁愿带着夜店的污浊之气回家,也不愿意孤独而沉闷地入睡。每次从马丁那儿出来,我情绪总是很糟,闷闷的,特别消沉的样子,什么事都觉得没劲。去夜店就是为了让自己感受那种群聚的快活,努力要自己明白,这个世界没有马丁我同样可以找到属于我自己的欢乐。

    我钱不多,特别高档的酒吧消费不起,烂的我又不愿意去,于是就去那些收费合理、老板和气的酒吧。在那里,我认识了一些混世的小哥哥和妹妹,他们陪我乐,陪我消磨时间,教我怎样放纵自己,怎样说下流话。他们多半知道我的学生身份,嫉妒并打心眼里瞧不起我们这些“啃书仔”。

    白天,这种夜生活的痕迹多少还是会显露出来。上课时我经常瞌睡,课间走进厕所,对着镜子,自己都感到脸色不佳,无精打采。同学看见我有熊猫眼,眼白还布满血丝,便问:“Tony你没病吧?脸色很差耶——”我说:“兴许是晚上赶作业有点晚。”同学说:“不要这么拼啦。”“对自己好一点。”我淡然一笑。

    有一回,教授在课上说:“我们培养的是学者,不是”四大天王”,打算今后做四大天王的就没必要到课堂上来了。”开始我还不知道教授针对什么,后来同学提醒我,说我耳垂上一只闪闪发亮的耳钉忘了取下来——在教授上课的时候,它一直刺激着教授的视线。我不禁为自己的疏忽倒抽了一口冷气。

    我是校园里比较早穿破洞牛仔裤的那几个,因为露着膝盖,或者露出大腿甚至靠近屁股的某个部位,常被校园里的人指指点点。新加坡不是美国学校,新加坡学校对学生的着装有严格要求,学生也习惯穿得比较保守。男生多半是白衬衣,深色裤;女生的着扮偏于中性,留直发,尽可能不让别人尤其是男生去注意她们女性的特征,绝不妖娆。谁要是妖娆,其实是让人很不齿的。我长得高,经常在户外运动,肤色吸足了阳光,又穿得不拘小节,在校园里自然吸睛,特别校草的样子。

    我不是不知道学校的着装规定,而是经常匆匆忙忙从某个玩的场所赶去上课,带一身酒色之气。起先还想到抓紧回家换套规矩一点的衣服,事情经常化了,就懒得那样做,后来索性想,别装了,就那样了。都到了这一步了,我还装什么清纯少年佛系男孩啊?

    那时候还刚刚流行“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那句话,看着我坏坏的样子,暗中倾慕我的女生其实很多,我每个月都要收到好几张要求约会的字条,收到冗长而浪漫的情书也是常有的事。有些情书我都没仔细看,一看开头就感到千篇一律,似曾相识,浑身起鸡皮疙瘩,于是随手往废纸篓里一丢,最终也不知道是谁写的。大学第一年的这些事,就象夜空里掠过的一颗颗流星,稍纵即逝,与我而言,都是美丽的传说。教授们背地里冲我皱眉头的也很多,只是我成绩还行,每回考试至少能拿个B,于是,他们拿我也没办法。

    “别装了!”是那个阶段我内心一句经常发生的独白。是这句话“勉励”着我尽情去放纵,努力去学坏。其实,那会儿我已经完全搞不清自己性格中哪些是伪装的,哪些是本原了。

    我经常出入马丁画廊以后,马丁的朋友都开始知道我。和马丁过从甚密、对他了解深一点的人,互相之间传递着这样一条信息:“马丁收了个”宝藏”男孩”——措辞谨慎,却不乏暗示。他们背地里把我议论成什么我不知道,反正看我的眼光怪怪的,什么样的都有。而和马丁交往一般的人,都认为马丁终身不娶,为了将来老来有靠,认个干儿子什么,并不有悖常理。

    有天,我下课早,回画廊,画廊刚办完一个首展揭幕仪式,一大帮来捧场的客人余兴未尽,聚在那里喝香槟聊天。我进去,一看那阵势,想躲开已经来不及,被沙发那儿一圈客人招了过去,马丁也在那里——

    我向他们走过去时,一个女人回过身说:“我看看,Martin的”宝藏男孩”是一个什么样的宝贝——”女人肤色黝黑,眉眼精致,打扮高雅入时,特别是唇,娇艳欲滴,润泽无比,虽然我知道她的唇是经过精心修饰的,但还是觉得别样性感,使整张脸为之生动。

    我似乎从没见过这么魅力独特的女士,奇怪的是,她朝我转过脸的一瞬,我这颗“狼心”竟然怦怦直跳——这个女人就是Sally,一个大马后裔,我现在的未婚妻,但当时,我们距离还很远。我以前从没在马丁画廊见过她,也根本想不到我们之间还存在着什么“今后”。

    我被招呼过去后,就坐在Sally身边,不是刻意安排,因为刚好那里有一个空位,我坐下后只感到靠近她的那半边身体热哄哄的……

    当时,Sally自顾自地和别人说话,不时回过头来看我一眼,算是照顾到我。我猜她是在仔细打量我,我被她那么直接的目光看得低下头,不断地去扯自己身上不很整洁的衣服,以掩饰自己的窘迫。

    后来,Sally的那个话题终于告一段落,她转身对马丁说:“我一直在观察这孩子,真不错。Tony——我可以这么叫你吗——什么时候我请你和Martin一起喝茶,你可一定要答应来哦。”此地人所谓请“喝茶”,有时是很正式的邀约,这一点我知道。

    Sally对别人说,马丁眼光真的好厉害,这孩子很可爱。当别人告诉她,我不是新加坡当地人是个北京男孩时,Sally长长地“噢”了一声。我没明白她的这一声“噢”的准确含义,她是想说“难怪——”,还是觉得意外,在她印象中,北京男孩本不该是这个样子的?

    不知为什么,我很在乎给Sally的印象,所以至今都记得那天自己是个什么样。我那天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胸口有一个胶印的骷髅,牛仔裤的膝盖处有两个大洞,而脚下是一双已经不新的白色运动鞋,那天下课后我和同学在球场打了一会儿球,虽然时间很短,但我的脚踝那儿已经沾了一层土。脚踝很脏,身上还有汗味。

    显然这并不影响Sally对我的好感,她对身边一对夫妇说:“你们家的Levi太弱,应该跟Tony学学,多运动运动,多晒太阳。”

    Sally和Levi父母关系肯定不一般,否则不会这么说。

    Levi母亲数落了一通儿子如何不服管教后,当即要人去把他找来,说是要Levi和我交个朋友——这个被形容成混世魔王的Levi就在画廊,也有兴趣来看画捧场?出乎我的意料。

    Levi就是我要说的那位“贵公子”,一个骨骼瘦小的男生,他母亲管他叫“维维”,像个女孩的名字。后来我知道他有个绰号叫“太平公子”,原因是他实在太“板胸”了,胸不仅“板”,还几乎是一块洼地。我看见他的时候,他穿一身豆色西服,面无表情,眼光散淡,别人和他说话,爱理不理的样子,尤其不愿意和自己的父母说话,弄得他父母十分难堪。那天Levi身边还跟着两男生,身材比他要高大许多,也穿西服,他们三人站一起,就跟黑社会似的。后来我了解,那两个男生真是他的“保镖”。

    Levi母亲对儿子说:“这是Tony,是”新大”的大一生。维维,你们年龄差不多,妈咪诚心要你们交个朋友——你看Tony身体多结识,是个健康阳光的孩子。你要这么壮,妈妈就开心死了。”

    维维用眼角看了我一眼,很抵触的样子。我主动和他握了握手,说:“打球、游泳什么找我,没问题。”维维嘴角牵动了一下,算是笑,算是回应了我的热情。

    后来我才知道,Levi父亲在印尼、大马有很大的企业,是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金主,唯独这个“贵公子”成为夫妇俩一桩心病,一根鲠在喉头吞不下,吐不出的鱼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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