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的身子小厮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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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章节字数:3106  更新时间:20-08-3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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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陌生的年代,陌生的城镇,陌生的环境里蹲监的第一天夜晚,听着隔壁一个疯子无间歇用头捶墙的声音,唐初很没出息的,失眠了。

    他纳闷,带着现代社会高科技文明智慧,饱览各类穿越爽文,熟知一切戏剧性影视套路的他,竟然没能在这个原始部落里呼风唤雨,叱咤风云。反而一上来就被死对头一招出其不意的隔岸观火秒到渣都不剩。

    到底是他太年轻,还是风江手段太毒辣?

    他一边纳闷,一边用手指在破损的墙壁上扣出一个指头大小的裂缝,打算在命运被斩首或是凌迟之前,像肖申克一样救赎自己。

    裂缝越来越大,破裂的速度远远超出了唐初的预期。一束微光突然穿透石壁,直射在唐初脸上。

    他一个激灵从臭烘烘的草垛上翻坐起来,十根手指在墙壁的裂缝上翻飞,速度比他平时打游戏都要快上一倍。

    裂缝越来越大,透过缝隙射进监牢里的光线也越来越强。唐初一颗心砰砰作响,跳得比擂鼓还要强烈。

    他要越狱了。

    他还从来没有越狱过呢。

    这太刺激了,比他以前玩过的任何一款游戏都要刺激。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唐初的汗水逐渐打湿了座下的草垛,但他顾不上累,也顾不上思考,身体完全主宰了疲累的大脑,机械似的不断重复着挖掘裂缝的动作。

    因为墙壁后面本来就有一块中空的地带,加上唐初后半夜分秒必争的挖掘,一个可以容纳他缩着身子钻进去的洞口,逐渐出现在他的眼前。

    已是破晓时分,晨光遮蔽月光,透过洞穴照进监牢,微热的光芒扑在唐初满是尘土的脸上。朦胧间,他仿佛看到了天神降临在他身旁。

    一定是有天神在暗中帮忙,才让他得以入住这间本就被人挖空的牢房,也一定是因为他命不该绝,才能最终挖通这条逃生道,免去被斩首或凌迟的皮肉之苦。

    他激动得说不出话,一时间热泪盈眶,噗通一声跪在湿哒哒的草垛上,冲着微光照进来的洞穴,接连磕了三个无声的头。

    等他再次站起来时,墙上的洞穴突然消失不见了。眼前是一片黑乎乎的、坚硬的墙,和他最初进入监牢时一模一样。

    他大惊失色,赶紧用手去拍墙面。每一处墙面都结结实实,分毫不动,就连刚才被他用手指扣过的裂缝也不翼而飞了。

    他吓得大叫一声,翻身坐了起来。

    周遭是三面高耸的墙,一面细密的铁栏杆,从高处狭小的铁窗透进来一道微热的晨光。墙面完好无损,没有裂缝,更没有洞口。

    原来一切,只是他的一场梦。

    铁栏杆外响起错杂的脚步声,一行人朝着唐初所在的牢房走来。

    带头的人是昨天关押他的牢头,拿着一串叮当作响的钥匙,将唐初牢房的门打开来。

    “唐初,有人探监。”

    惊魂未定的唐初向牢房外看了一眼,不出所料,来的正是他最不想见到的恶人。

    风江猫着腰钻进牢房,牢头又用钥匙将牢门锁了起来,叮嘱说他探视时间有限,让他注意。随后,转身离开了牢房,将空间留给风江和唐初。

    隔壁那个疯子还在不停用脑门撞墙,通、通、通。就像之前在现代社会里,挂在墙壁上的时钟,滴、滴、滴。用短促有力的声响,填补了他们两人没话可说时的空白。

    唐初傲娇地将脸扭到一边去,面向本该有个窟窿的墙面,没好气地说:“你来干什么?”

    风江将手背在背后,环视一周。潮湿阴暗的牢房,和唐初之前住过最差的三星级旅馆都没办法比。

    再看看唐初,衣衫褴褛,衣不蔽体,脚上连双草鞋都没有,一路上都是赤着脚行走。娇贵的脚底板上,隐约可见被拖曳过的血痕。

    风江将手从背后伸出来,一双黑色的翘头长靴应声落地:“给,先把鞋穿上。”

    成年人的崩溃,从不来自生活的打压,而是来自身边人一句不经意的安慰。

    唐初撅了撅下巴,不争气的眼泪又开始在眼眶里打转。睡马棚,饿肚子,蹲监狱,拙荆见肘,最可怜的是连双鞋都没有,他唐初,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

    “我不穿。”赌气的声音,带着一丝蛮横无理和撒娇的意味。

    “那我拿走了。”

    风江俯身要去拿鞋,被唐初抢先一步。他宝贝似的将鞋抱在怀里,从没觉得一双什么花纹和logo都没有的黑色靴子,也能让他觉得惊艳。

    风江低头勾了勾唇,没让唐初看见。这个举动,完全出于下意识。等他回过神来,不由为自己深入骨髓的奴性撇了撇嘴,赶紧洗脑似的摇了摇头,将计划之外的感情甩开。

    唐初飞快地将靴子套在脚上,脚底板刚一挨上鞋面,原本被他抛诸脑后的痛感立马袭了上来:“嘶——”

    他的脚有多金贵,这一点,风江比他自己还要清楚。

    以前,不是意大利手工定制小羊皮的鞋,他连看都不会看上一眼。大街上那些杂牌,假货,穿在脚上,不是磨脚掌,就是磨脚趾,根本没法穿。

    记得有一次,公司开记者会。风江将唐初的皮鞋落在了家里,没有带去现场。唐初大发雷霆,当着一群同行的面,将他骂得狗血喷头。

    风江心里不忿,憋着没说,私以为唐初只是爱慕虚荣,想在记者会上出风头。什么意大利手工定制,不过只是噱头。

    但是等唐初穿着从街边专卖店里买来的替代品,一瘸一拐走回休息室,脱下鞋子一看,风江才明白了他被骂的原因。

    一双白嫩的脚上,大大小小磨了不下数十个泡。有的破了,留下微红色的擦痕,有的还鼓着,里面隐约可见橙黄色的浓水。

    自那以后,风江再没忘记过出席正式场合,一定要给唐初带上意大利手工定制的小羊皮皮鞋,其他任何杂牌,假货,都不能有。

    唐初忍痛将靴子穿上,疼痛没有召唤他的眼泪,反而让他变得更加决绝。

    “说吧,给了人家多少钱,够买我的脑袋还是肉块?”

    风江老实说:“给了一千两。”

    唐初微微扩了扩瞳孔,不知道一千两具体是什么概念,但听起来,应该不少,不管是他的脑袋,还是肉块,应该都能买得下来。

    他抖了抖喉结,假装云淡风轻:“行了,我知道了,你走吧,让我自己一个人待会儿。”

    风江没有给他留下独处的机会,轻拂衣袖,从宽大的袖套里掏出了唐初的卖身契。

    “我可以再给你一个机会,跟我走,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奴仆,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

    唐初斜着眼角轻轻瞄了风江一眼:“就像你伺候我那样,伺候你?”

    风江郑重其事地点头:“没错。”

    唐初陷入深深的纠结之中,答应风江,他就会成为对方的狗,但是如果不答应,他就会成为一条死狗。

    “好吧,我答应你。”唐初深吸一口长气,视死如归,接过风江手里的卖身契,看都没看,直接脱下一只靴子,从脚底板上抹了一把还没干透的血液,在卖身契上按下了鲜红的手印。

    唐初不知道风江是怎么向官府解释他们之间的矛盾只是私事,完全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必要闹到菜市口去。他估摸着,是风江之前上交的那一千两银子起了重要作用,所以自己才能那么顺利地从牢房里出来,重获自由。

    走出衙门的瞬间,唐初激动得热泪盈眶。他以前不知道为什么劳改犯的眼中常含泪水,现在他知道了,是因为他们太久没有见到阳光,眼睛突然被光一照,难以适应,泪腺受刺激,哭得停不下来。

    衙门门前停着一辆后开门的马车,是风江的座驾。奇怪的是,车上没有车夫,只有一根松散的缰绳。

    风江率先跨上马车,坐进车厢,眼看唐初也要进来,单手一挥,将他拦下:“认清自己的身份,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唐初愣了两秒,好嘛,这就开始了。

    不就是以前他在驾驶座开车的时候,自己嘟囔过几句教训他怎么做人的话。小气吧啦的家伙,竟然还记在心里了。

    唐初依着风江的意思,退到自己该去的地方——马车前的横梁上。松散的缰绳就在手边,看样子,是要让自己替他驾车的意思。

    行,来就来。反正他是第一次驾马车,只要坐在车厢里的人不怕死,他怎么着都行。

    “驾!”

    唐初拿起缰绳,啪嗒一声抽在小红马的脊背上。小红马抖了抖长毛尾巴,分毫不动。

    唐初撇了撇嘴,加大力道,又一缰绳抽在小红马的背上。这次,小红马抬了抬左后蹄子,隐约像是有了要动的迹象,可它摇了摇脑袋上的棕毛,又一次定在了原地。

    “嘿——”

    这年头,什么畜生都想骑到自己头上来了。唐初暗暗跟它较起劲来,卯足了劲儿,使劲挥起缰绳,狠狠抽在了小红马背上。

    “嘶!”

    马声长啸,穿云而过。小红马将前蹄提起,重重地砸在地上,嘶鸣着,疯了一样向前狂奔。

    坐在车厢里的风江不留神,被马车的惯性狠狠甩了一通,直接从车厢里滚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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