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关  第七章小雨,你做我的弟弟吧

章节字数:6061  更新时间:20-11-25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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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的龙哥也不是以往在公司时候那么的严肃、威严甚至还有些冷酷,他和洪雨聊天时候语气很温柔,而且看着洪雨的眼里是微笑的暖意。龙哥今天穿了一件银灰色的高领衫,外面只穿了一件黑色的羊绒大衣,下穿一条藏蓝色的牛仔裤,脚蹬一双战地靴。非常的潇洒帅气。

    龙哥带洪雨去吃的正宗的草原烤羊排,两个人喝的是麦仔茶。

    “这家的羊肉都是从你们呼伦贝尔空运过来的,味道非常的棒。你多吃一些,感觉你最近似乎有点瘦了吧。”龙哥用刀片下一片羊肉夹给洪雨,看着他关切的说。

    “我。。。还好吧,始终这样,保持140斤,怎么吃也不长肉,浪费了粮食了。”洪雨微笑看龙哥着调侃自己。

    “听说你们呼伦贝尔冬天非常的寒冷,最冷甚至可以达到零下四十多度,能在那里生活的人啊,真的是勇士啊。”

    “呵呵,是的,现在大多都住在城市里的楼房了,冬天很早就供暖了,房间里非常的温暖,穿件短袖就可以。只是外面是非常的冷,所以,如果没有必要的事情,很少出门的。”

    “噢,我最北的地方,只是去过哈尔滨,内蒙古还从来没有去过,不过非常喜欢草原,也非常的喜欢骑马,只是马术不怎么好,去年春天去坝上草原,还得有人在前面给我牵着马,才敢骑。”龙哥呵呵的笑着。

    “我最爱的运动就是骑马了,我9岁就会骑马了,那时候爸爸还在林场工作,家也安在那里,爸爸的林场有一百多匹草原马,每个护林员都有自己专属的马匹还有一条狗。每当他们外出巡逻的时候,一百多个穿着绿色迷彩服的青年骑着高头大马,真的是非常的壮观非常的帅气,那时候我的梦想,就是等我长大了也要像他们一样。”

    “噢,9岁就会骑马,还没有马镫高呢,那你的骑术一定很棒了。”龙哥满脸羡慕的说。

    “还好吧,在林场的那几年是我童年中最快乐的时光,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碧蓝碧蓝的天空,天上的云彩就像羊毛一样的雪白,骑着马任它在草原上飞奔着。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即刺激又畅快。”洪雨端起茶水喝了一口。

    “只是那种快乐的时光再也不会有了,妈妈去世后,就埋葬在那片草原的一个小山上。随后爸爸的工作调动到了城里,就远离了草原,我也只是每年妈妈的忌日去祭拜一下。想来也有多年没有骑马了。现在我两年没回家了,不知道再回到那片草原会是什么时候了。”

    龙哥看到洪雨此时眼睛里泪花闪烁,眼泪似乎就要溢出来了。

    ”嗯,抱歉啊,龙哥勾起你的伤心往事了。”龙哥边说边把抽了张纸巾递给洪雨。

    “呵呵,没事的,没关系,龙哥,你不必歉意,这都过去了这么多年了。我已经没有什么了。可能是今天吃到了家乡的味道,非常的感动。”

    于是两个人相视而笑,边吃边聊着,这时洪雨第一次和龙哥单独吃饭,如果说刚开始有点小小的紧张尴尬的话,那么现在感觉非常的轻松。

    “对了,小雨,哦,我可以这样叫你么?因为给我的感觉你就像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小兄弟。”龙哥微笑着瞪着洪雨的回答。

    “可以啊,很多年没有人这么叫过我了。”洪雨喝了口茶水淡淡的说。

    “是么,还有谁这么称呼你呢?”

    “我妈妈,我妈妈在世的时候就是这么叫我的。”洪雨看着对面的龙哥说。

    “小雨,我其实很想了解你,特别是那天在看着你在舞台上悲情的演唱着着张国荣的歌曲,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一定是经历了很多很多,而且你的眼睛深处,总是有一股常人难以察觉的忧郁。。。。只是我们接触时间太少,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去了解你。”

    “哦,其实也不是什么无法说出口的事情了。我妈妈在我10岁的时候就去世了,之后我爸爸先后给我找了三个继母。虽然我的学校和家都在一个城市,但是小学时候我就已经住宿了,从我爸爸找第一个继母的时候,因为继母带来一个女儿,家里住不下,所以11岁我就开始住宿了,此后我也就习惯了住宿的生活。放假了,我就去乡下姥姥家。从小到大爸爸没有参加过一次我的家长会,没有去学校看过我一次。他只注重他的小家,而我似乎不是他的那个家的一份子。可以说,他没有给过我父亲的爱。”洪雨目视龙哥淡淡的述说。

    “虽然他现在对我不管不问、任凭我自生自灭了。但是我还是要感谢他,无论如何是他供我考上了大学。所以我也很满足了。”洪雨笑了笑喝了口茶水。

    龙哥拿起茶壶给洪雨加满了茶水,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洪雨,眼里夹杂着些许的怜爱。

    “其实,当一切都过来了,感觉也没有什么的,我呢,只不过是比有些同龄人经历的承受的多一点而已,可是,我总再想,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还不如我的人呢。我现在很好,再有一年就可以毕业了。”洪雨说完夹起一块牛肉美美的吃了起来。

    “是的,再有一年毕业了,那么你现在驻唱赚的钱够你上学的费用和平时的花销么?”龙哥关切的问道。

    “嗯,够了,我平时也没有什么大的开支,日常生活开销也不大。虽然平时我每周只是工作两天,但是寒暑假,只要夜总会需要,我就可以天天的登台了。这样也够上学的开销了。”洪雨边说边拿起茶杯。

    “龙哥,我以茶代酒,这还要感谢龙哥给了我工作的机会,谢谢龙哥。”洪雨满脸真诚的表情。

    “小雨,你不用谢我,这一切都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而且你也感觉到了我们夜总会的客人,很喜欢你的歌声啊。你也给公司创造了利益的,所以不需要感谢我。如果说要感谢的话,是哥哥我要感谢你的,上次那个张总那么为难我,你为了维护我,把自己喝的不省人事。那天龙哥非常感动,因为你而感动。”

    “龙哥啊,不要再提那天的事情了,半瓶酒酒换来一部手机,我感觉非常值当了。我比咱们家那些陪酒的小姐姐还值钱。说罢洪雨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一样开心的笑着。

    望着眼前这个笑颜如花般的少年,龙哥深深的竟然被这个少年深深的感染了。自从退伍后,经商这么多年,面对社会上的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人,尔虞我诈,互相之间似乎只谈利益,而没有情义,彼此都戴着厚厚的面具。

    多少年没有看过这么纯真的笑脸了,没有丝毫的世俗之气。特别是听经理强子说起,有一次,一个女老板模样的客人喝高兴了,非常喜欢洪雨的歌声,拿出两捆百元大钞,让洪雨陪她喝酒,说只要把她陪高兴了,这些钱都是他的了。可是洪雨在委婉拒绝后,穿上衣服直接回家了。在夜总会这样鱼龙混杂的场所,一个只有20岁的少年竟然能够不被灯红酒绿的生活所侵蚀,坚持自己的原则,真的是难能可贵啊。龙哥定定的看着面前这个干净的少年,愈发的喜爱了,眼里满是喜爱之意,他感觉自己内心深处沉寂了多年的某个地方,似乎在慢慢的苏醒。

    饭后,洪雨说自己回去就可以了,可是龙哥坚持开车送他回去。

    “你现在住的地方冷不冷啊,村里的村民很多为了省钱,都舍不得烧煤,房间里应该不会太温暖吧。”

    “嗯,暖气是不太暖和,不过还好了,我身体好,盖两床被子就不冷了,房东大妈对我已经挺好了,一直都没有涨房租。”

    呵呵,龙哥转头看了看洪雨笑了。“你啊,小傻子一个,只记得别人对自己的好。”

    “不然呢?生活本来很多的不如意了,如果什么事情都要斤斤计较,那么每天都会不开心,每天呢不如意的事情十之八九。所以呢,何不如,多一点大度,少一点计较,让别人开心一点,让自己也舒心一点。”洪雨坦然的说。

    “小雨,如果你愿意,以后你就做我的弟弟吧,我家里只有我一个孩子,如果有你这个弟弟,我会非常高兴的。”

    “噢,这个,龙哥,你就停这里吧,你的车体积太大了,前面不好走了,我转个弯就到了。”洪雨没有回答龙哥的话。

    龙哥靠边把车停下,“下个月天气会更冷了,如果你不介意,就搬到公司来住吧。”

    “住公司,还是不要了吧,我不想给公司给你增添任何麻烦。你给我买的这个手机,就招惹了一些人的非议了,虽然没有人当面说过,但是玲子有和我说了一下。没事的,我已经习惯了。”洪雨委婉的拒绝。

    “怎么会有麻烦呢?整个公司是我的产业,我的钱我想给谁买东西就给谁买东西,关他们鸟事儿,看来我得给这些哥管理开开批斗会了。一个个没事闲的背后闲扯淡,我最讨厌背后说别人闲话的人。”龙哥有些怒了。

    “龙哥,你别生气啊,都怨我,我提这事干嘛啊,我没事的,让他们说去吧,只是我怕给龙哥带来麻烦。”

    “小雨,我决定了,你就搬到公司来住,我办公室里有一间宽敞的卧室,洗手间淋浴都有,这是我平时休息用的。现在我基本不用,这个周末,你就搬到我办公室里住,我看看谁敢给我说三道四的。”

    “龙哥,真的不用了,你可别让我搬你那里去住了。对了,我刚刚没有和你说呢,过几天我也许会和朋友去住了,上此你见过的,去我们那里过生日的那对情侣,他们过几天要搬到小区里去住,我那个哥们儿让我和他们一起搬走,我大概会搬去和他们去住。”

    “噢,就是那个挺帅的但是看起来像个痞子似的么?”龙哥似乎有点不高兴。

    “呵呵,龙哥,你是对他有成见么,他叫陈子坤,人家可不是痞子,他现在还是军校在读生呢,和你一样是个军人,只不过今年因为点事情休学了一年。我们在一起相处的很好,他对我也挺好的。”洪雨为坤子辩解着。

    “好了,随便你吧,你的世界里似乎没有坏人,不要等到哪天哭都找不到东南西北。”龙哥似乎有些不耐烦了。

    “噢,那我回去了,那龙哥你开车慢一点,路比较滑。”洪雨打开车门下了车,他不知道龙哥为什么突然间似乎有点不高兴了。

    “等等,”龙哥下车招呼洪雨。

    洪雨停下转过身望着向自己走过来的龙哥。

    “把这个穿上,天这么冷,就穿这点,你真的以为你是钢筋铁骨啊。”龙哥边说边把自己身上的大衣脱下来,不由分说的给洪雨穿上了。

    “龙哥,不用了,我几分钟就到家了,你别把自己给冻着。”洪雨有点慌乱。

    “几分钟,这种天气,几分钟就能把你冻透冻感冒了,我没事,车里还有一件羽绒服呢。你快点回去吧。我给你时间考虑,做我弟弟的事儿,考虑好了,告诉我结果。”龙哥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只留下洪雨定定的站在那里。

    看着龙哥开车离开了,洪雨也转身向小四合院方向走去,此时,虽然天气很冷,但是他感觉心里无比的温暖。

    “行啊,洪雨,你老板对你真好啊,亲自开车送你回家,还贴心的把自己的衣服亲自给你穿上,中国最好老板,不对,应该是世界上最好的老板了,看来您老人家这是要攀上高枝了啊。”坤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

    “我靠,吓我一跳,你不想活了啊,像幽灵似的神出鬼没的。”

    “人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你这时做了什么亏心事了吧?”坤子揪着不放。

    “我做什么亏心事了啊,龙哥为了感谢我那天在替他挡酒,请我吃了顿饭,顺便又把我送了回来。就这么简单。”

    “哦,就这么简单啊,给自己老板挡了次酒,你老板又送贵重的手机,又请你吃饭的,你如果为了老板以身相许,你老板还不把夜总会分给你一半啊,真是知恩图报的好老板啊。”坤子愈发的阴阳怪气。

    “陈子坤,你是不是有病啊,我看你就是见不得别人对我好,懒得理你。”洪雨真的生气了,甩开坤子,快步走去。

    洪雨回到宿舍,简单的洗漱了一下,插好门,熄灯睡了。

    第二天早上,洪雨早早醒来,起床下地把门栓打开,每天这个时辰他都是把门栓打开,给坤子留门的,可是今天,想了想洪雨把门又重新插上,算了,他如果来再开不迟。于是他又上床窝在被窝里。

    洪雨闭上眼,可是却静静的听着窗外的声音,在洪雨的期待中,这个早上坤子没有来。该起床了,洪雨起床洗漱完毕,穿好衣服,他穿了一件厚厚的大棉袄,拎着装在袋子里的折叠的规整的龙哥的大衣,去上学了。今天周五,晚上放学后,直接去上班,把龙哥的衣服直接还给他。

    来到公司,他看到了龙哥的车停在门口,于是先乘电梯来到了五楼的龙哥办公室,芳姐在龙哥的办公室。

    “芳姐好”洪雨微笑的问候。

    “龙哥,您的衣服,我给你拿回来了。”洪雨边说边把衣服放在了龙哥的办公室。

    “哦,今天周末哈,你晚上有演出。”龙哥满眼笑意的看着洪雨。

    “嗯,是的,龙哥,我先下去了,您和芳姐先聊。”洪雨边说边向芳姐礼貌的点了下头,转欲走。

    “等一下,你先回来。”龙哥把洪雨叫住。

    说话间,龙哥从里屋拿出来一个袋子。

    “来,这里面我给你买了一件大衣,你拿出来试试,看看合适不合适。我感觉应该差不多。”龙哥把装着衣服的袋子推向洪雨。

    “这,龙哥,我,我有衣服的,你给我买什么衣服啊。”洪雨非常的尴尬的说。

    “你有衣服,你快把你这件校服一样的大棉袄脱了吧,还歌手呢,像似一个落魄的街头歌手。快点,别墨迹,穿上试试。”

    坐在龙哥办公桌对面的芳姐惊讶的瞪大了眼睛,看看龙哥,又转头看看洪雨。她不清楚这两个原本不应该有所交集的人,现在是在唱什么戏。

    洪雨尴尬的站在那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龙哥走了过来,伸手把他的棉袄脱下来,洪雨里面穿了一件黑色翻领薄毛衣,衬托他的皮肤愈发的白皙。

    龙哥拿出他给洪雨买的大衣,一件宝石蓝色的羊驼大衣,竟然和他自己那件是一样的,只不过是颜色不同而已,他的是黑色的,给洪雨买的这件是银灰色的。

    “真是人靠衣服马靠鞍啊,昨天看到你穿我的大衣还挺精神,今天顺便给你买了一件。别说穿着还真的合适,颜色也很配你,帅气十足,你感觉怎么样啊?小芳。”

    龙哥边赞赏着边询问旁边的芳姐。

    洪雨越加的不好意思,他转头竟然看到芳姐脸色苍白,目露凶光的正看着他,那眼神像似要把他给吃掉似的。这眼神让洪雨有些慌乱、感到一丝的恐惧。

    这时,龙哥似乎也感觉到了气氛的尴尬,斜睨着眼睛看到了芳姐的恐怖的表情。

    “好,挺好,以后你再买衣服,龙哥带你去,绝对会给你搭配的非常完美,好了,去准备工作吧,龙哥边说边替洪雨把标签剪了下来,洪雨扫了一眼标签。我的天啊,这一件衣服竟然一万多块。

    “龙哥,这,这衣服太贵了啊,我得唱20多天的歌能买这一件衣服啊。”洪雨喏喏的说。

    “你怕什么啊,我送给你的,又不找你要钱。这个大棉袄就不要再穿了,我会给你处理掉。”龙哥边说边把洪雨换下来的大棉袄装到袋子里。

    “可是,龙哥,我。。。。。”

    “我什么我,还不快走,下去准备准备好好的工作。”

    “嗯嗯,洪雨有点不知所措了。慌忙的转身走了。他似乎能感觉到身后芳姐那快喷出火的双眼,灼的后背有点火辣辣的。

    “金龙,他到底是你什么人?你给我说说这是怎么回事?”他刚关上门,芳姐尖锐的声音隔着门渗透出来。

    芳姐是这个夜总会的总经理,在这个夜总会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芳姐是典型的北京大妞,今年30岁,丰满性感,极具魅力,身材高挑、漂亮,一双犹如狐狸的双眼,份外的迷人,来这里消费的客人,许多都是冲着芳姐来的,但是芳姐却唯独对龙哥情有独钟。据说她和龙哥是一个军区大院的,从小跟着龙哥屁股后面长大的。后来,龙哥部队退役后,开始进入娱乐业,芳姐一直跟随龙哥打拼到今天,立下了汗马之劳。

    同时,在后台的化妆间,洪雨也听那几个在这里驻唱的女歌手只言片语的说过,因为有钱多金、性感帅气的龙哥永远是这个夜总会所有女性嘴里的谈资。说芳姐从十几岁就喜欢龙哥,到现在三十岁了,一直追求了龙哥十几年,可是龙哥早就和她坦白说两个人不可能的,他永远不会接受她的,他只是把她当作妹妹看待。可是芳姐说只要龙哥一天不结婚,她就对他一天不死心。

    同时,洪雨也听说,芳姐什么都好,就是非常喜欢吃醋,夜总会里的女人:歌手、前台、服务员、那些陪客人喝酒的公关,不管是谁都必须和龙哥保持距离,如果被她看到哪个女人和龙哥说笑,那真的是摸了老虎的屁股。据说曾经有一个小姐喝多了,抱了一下龙哥,第二天就被她给开除了。

    “完了,这回自己碰了老虎的屁股,这以后还会有好日子过么?龙哥啊、龙哥,你真的是害苦了我啊”洪雨心想。

    “算了,爱咋咋地吧,姥姥不是总是说: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吗,随他去吧。此处不留爷,自由留爷处。”

    

    

    

    

    

    作者闲话:

    每天都在辛勤的码字,只是有两天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发表出去,或许还是我操作不熟练吧,深表歉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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