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天长路远魂飞苦  第二十九章 离开无痕

章节字数:2679  更新时间:09-03-12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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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再漫长,也阻止不了黎明的脚步。天快亮的时候,竟满天飘雪。

    我没想到,风宇澄会亲自来接我。雪下的极大,他却一早便来了,而且,是自己步行而来。天阴冷得很,他只穿一件单薄的棉衣,臂上挽着一件白色的皮裘,一见了我便露出笑意来,“我昨夜差人给你赶了件披风,快试试看,合身不?”他伸手将那披风裹在我身上。“是上好的白狐皮呢!去年我做了一件,统共剩了这些了!”他笑得兴高采烈。

    我微微抬头看风无痕,他坐在罗汉榻上品茗,神色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情绪,“宇澄怎么做了件女孩子的披风给莫漓呢?”

    我这才注意,披风极长,几乎拖到脚面,高大的领子一直遮到耳上,披肩连袖、窄袍合身。“无妨,莫漓不过十五六岁的孩子,这样子暖和些。是吧?”他说着,宠溺的摸摸我的头发。

    我几乎忍不住要发抖。风无痕却只冷冷的皱眉不语。

    “大哥放心,我一定好生照看他的。只要他愿意或者大哥想见他,随时可以回来的。”说着,他转身对我道,“跟你家公子道别,我们走了。”

    我随着风宇澄出门,忽然就觉得鼻尖发酸,忍不住又回头看他一眼。他低着头,并不看我,我却感受到他紧绷的身体上传出的不安和紧张。

    雪下得正大,路上又湿滑,我跟在风宇澄身后,低着头一步一步走得小心翼翼,冷不防就撞在他身上。我惊慌的抬头,正碰上他写满笑容的一张脸。他牵起我的手,弯身凑在我耳边,“莫漓冷么?”

    我的心几乎要漏跳了几分,只一味的摇头。“不冷便好,我们走。”他抬头向后方看看,露出奇怪的笑容。

    “公子且留步!”我转身,就看到微蓝正跌跌撞撞的跑来。

    我们刚站住身,微蓝便扑跪在风宇澄的脚边,素白的一双手握住他的袍角,声泪俱下,“公子,公子!我家公子虽一向不喜欢莫漓,可奴婢同莫漓却情同姐弟。他身体不好,身上又有旧伤,虽有些小聪明,做事却不肯用心,又懒散成性,请公子千万多担待着!”不待说完,她便不停在冰冷湿滑的地上叩首,那砰砰的叩首声直砸到我的心底。

    我挣脱风宇澄的手,跪在蔚蓝身边,伸手将她抱住,“姐姐…。。”

    “莫漓,”她的手冰凉通红,颤抖着自袖中取出两样东西塞进我手里,“要是心里烦乱,胸口疼痛,就先吃一粒,千万不可自己忍着。风寒发热也不可随意吃药,你身子弱,只可照这方子来吃药,知道吗?”她深深的看着我,慢慢落下泪来。

    风宇澄顺手牵了那药瓶和药房去塞进自己怀里,用力将我从地上拖拽起来一言不发的便走。

    微蓝仍砰砰的叩首,“请公子千万担待!请公子千万担待!”

    我回首,竟那看到茫茫的风雪之中仍静默的立着一人,风无痕。他静静的在旖旎居门口站着,穿的极单薄,仿佛寒风一吹,便消失不见了。不禁湿了眼眶,张口想喊句什么,终于没有说出口——眼泪忽然就跌落下来,竟心酸的厉害。

    风宇澄眯着眼睛笑,伸手用指尖抹去我眼角的泪,“走吧!”他满脸戏谑。

    这是我第一次正式踏出旖旎居。这才知道,整个雪堡坐北朝南、占地极广,分为四楼四园四居。四楼是办公区域,四院是起居处,四居则是客居了。会客楼“飞雪”,议事楼“飞露”,财务楼“飞影”,办事楼“飞霜”,简称为“雪、露、影、霜”。雪、霜前后呼应,露、影左右相称,四楼外形结构一致,面积可观。楼院之间以园林相隔,两边佣人各司其职、不相来往。梅园是家主居所,兰园是长子住所,竹园现在是风宇澄的住所、菊园则住了风宇澄的家人。至于风家他房的人,大多搬至卫城了。再往后,就是四居,鸥鹭居、云净居、陶然居、旖旎居。四居以精致取胜,用来招待贵客、举办宴会、收藏、祭祀等。至于佣人,除了专门打理各院的佣人都睡在各院的小房间外,其它的全睡在四楼四院四居室东西两侧的屋舍中,分成男佣、女佣、家人三区。我们住的旖旎居,就处于整个雪堡的西北方。

    风宇澄的竹园坐西朝东,与菊园相对。虽是起居室,却也相当于独立的宅院了。园子颇大,进门甬道两侧布置着精美的园林小景,客厅极大,迎门的墙上是一副硕大的风竹图,笔墨淡雅,却极传神。客厅的布置摆设大方得体,正中是宽大的坐塌,两侧分别是成对的红木镂花座椅。客厅的两侧,分别是偏厅和议事厅,往后则是宴客厅、书房,两厅的两侧是佣人们的工作间,小花园后面是他的起居处,又分别建有卧室、浴室、书房、练功房、客房等,再往后是后勤处,最后一排则是有些身份地位的小厮侍女们的居所。

    风宇澄一路牵了我径自回到起居处。一进门便有丫鬟侍女上来替他更衣。他伸了手臂任由她们摆弄,只轻轻一扬头,便有小侍女上来将我的披风脱了,又动手解我的腰带。我一惊,慌忙躲开了。

    风宇澄蹙一蹙眉,“让他们替你换了衣裳。”

    “不…。别…。。我自己来……”我低了头轻声哼道。

    他稍稍挑唇,便露出冷冷的笑来,“莫漓还真是怕羞的厉害。你一向这么有主见,不听话的么?”

    我心里咯噔一声,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却忽而又笑了,“罢了,随你便是了。青梅,带他去后面换身衣裳。”

    风宇澄为我准备的是一件天蚕丝的月白便装薄袍,襟口、腰带滚天蓝色金丝如意纹,一双同色的小羊皮软靴。

    再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坐在罗汉榻上喝茶,“你在风无痕那边,都做些什么?”

    我愣一愣,方躬身行礼道“回公子,我什么都做的,打扫、洗涮,服侍茶水食宿,研墨备书,诸如此类的。”

    “那你也是识字的了?”

    “识得几个字,复杂的辨认不好。但不怎么会用毛笔。”

    “哦?”他倒是及敏锐,立刻问道“那你惯用什么写字?”

    “平时写字的机会不多,我多削尖了木枝,蘸墨来写。”

    “倒是新奇。”他神色微动,便听见门轻轻响了一声,立刻便有人呈上一样东西来。待那东西递到我手上,我立时愣了。竟是一根粗细均匀、长短适中的小木棍。这屋子里的人反应都这样迅速?察言观色到这样的地步?!

    风宇澄顺手自榻上的小几的抽屉中取出一只精巧的匕首给我。我愣一愣,方明白他是要看我用什么写字的。我低头看看脚下厚重的雕花羊毛地毯,不由困惑起来。他叹一口气,起身拉我去了书房。

    那匕首极锋利,我快速的削好笔给他看。他扬头看看桌上的笔墨,示意我写几个字来看。

    写什么?忽然想起旖旎居的那副对联,便提笔写了下去。说起来,这个写字的方法并不是我独创的,而是大学时候一个要好的同学教给我的。实在他写的一手好毛笔字,而且会用一次性木筷一折为二的练字。我们前后位坐着,我看着有趣,便也同他学过几日。拿笔的姿势,介于硬笔和毛笔之间,比毛笔好掌控,字写出来却有毛笔的神韵,速度也要快好些。那时在邺城,毛笔字怎么都练不好,便想起这个来了。

    岸芷汀兰,仿佛当年春景致;

    烟光云树,依然此处好湖山。

    “字倒还整齐。只是,你怎么惯用这样奇怪的笔。”

    我不由的挠头,“我自幼在山野间长大,只跟着母亲学得几个字,没读过什么书,也没学过毛笔字,惯用树枝在地上写的。后来跟着公子,实在练不出字来,才慢慢琢磨出这么个取巧之策。”

    “嗯,倒也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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