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18无辜受害

章节字数:1384  更新时间:21-02-09 20:37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018

    从施暴者瞬间就变成了受害者,池九渊明明是被无辜牵连,甚至从来没有想过逃逸,可是在可恶的营销号的引导下,他变成了罪大恶极,十恶不赦,若是他不死就很难平息众怒。一个受害者变成加害者,营销号一个个害人不浅。

    几乎所有看到被截取的池九渊“撞死人”的视频,没有一个不对池九渊破口大骂,恶语相向。他们从来都没有想过事情的前因后果,他们只愿意看到他们相信的,纵然一开始的时候警方已经声明了还在调查中,他们也不愿意相信池九渊的“清白”。

    完整的视频将广大人民群众的脸都打的是啪啪作响,先前骂的有多爽多狠,脸就被打得有多肿。很多跟风辱骂池九渊的博主、营销号、网红们几乎是第一时间想要把他们发布对池九渊破口大骂的视频给撤下来,仿佛这样就能掩饰自己曾经的愚蠢和冲动似的。但是那几百万个赞、几百万个投币打赏和上百万个评论是这些视频无法抹去的印记,也将永远是这群只会跟风的无脑喷的黑历史。

    难堪和没脸的情绪迅速在网络上蔓延开来,他们很快就意识到在这场网暴行动中,他们已经成为了雪崩中的雪花,若是池九渊被他们给逼死了,他们就真的成了彻头彻尾的“暴民”。

    有的网友们这才反应过来,为什么警方一直不肯回应此事,原来这根本就不是意外而是谋杀!

    星星点灯:我就不明白了,警方为什么迟迟不肯公布完整的视频?这些天他们害的池九渊被人骂,被人诅咒,被人网暴,警方就没考虑一下池九渊的处境吗?

    春眠不觉晓:楼主怎么好意思问呢?让池九渊赶紧去死的不也有你一个?你以为我不记得你原来的名字叫什么?池九渊死了没就是你吧!

    这番话怼的楼主立刻不敢在登陆WB,深怕自己也会成为被人网暴的对象。

    指尖的玫瑰:我很庆幸当时我没站队!嘿嘿!警察一开始发布还在调查中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视频都那么明显了,为什么还在调查?而且最有意思的是,我找了整个网络都没有找到完整的视频,这不摆明了有问题?!有脑子的应该都看得出来吧!

    有人愤愤不平。

    Perfect+我的星:有脑子的也看不出来有问题好吗?!视频里池九渊就是撞死了人,怎么就不可以骂了?如果以后还发生这样的事情,难道我们都要默不作声,不管不顾?

    西瓜芒果:如果单看这个视频,池九渊本来就该骂!谁知道警方藏着完整的视频不公布?

    南城有只狗:拜托了,楼上的脑子有坑吗?这是故意杀人案,不是一般的交通事故,你见过哪个杀人案警方还没有调查清楚,就把案子的细节全都发布在网上的?自己不愿意相信警方的判断的声明,现在居然有脸来怪警方?

    九儿最帅:我就想你们这群网暴过我家九儿的瞎子们给我家九儿道歉!

    釜山小龙龙:这视频该不会是假的吧?警方故意给池九渊洗白?!

    神明偏爱小九:楼上那个叫小龙龙的家伙,我家池九渊“撞人”的视频你们愿意相信,真正完整的视频你们说是假的?要不要这么双标?

    我家小九儿最美:因为接触过池九渊,所以我最知道池九渊有多温柔,他绝对不可能是视频那样里的人。可惜我们这些粉丝对小九儿的维护,在你们这群看似正义实际也就只是跟风没脑子的傻比眼里是脑残粉,我就想知道现在有谁比你们更脑残?

    最伟大的英雄:参与网暴的这些人,骂的时候这么开心,对不起三个字,敲的时候就这么难吗?

    网络上忽然涌出了不少正义人士追着当初网暴池九渊的人就骂,这样的情景和当初池九渊被人围攻,被人网暴时何其相似,只是现在众人们换了一个对象而已。

    看着这么轻松就恢复清白,池九渊自然高兴,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将离婚协议书拿了过来,要在上面签字。

    作者闲话:

    这两天打扫卫生,好累呀!

打赏本章    举报本章
这本书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打赏作品的作者!
100 铜板 300 铜板 1000 铜板 3000 铜板
5000 铜板 10000 铜板 30000 铜板 100000 铜板
打赏查看
送黄瓜送苹果送香蕉送笔记本送手机送钻石送跑车送别墅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3 www.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