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七章、番外

章节字数:3118  更新时间:10-05-25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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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番外:何志飞

    2002的冬天,北国的城市覆盖着厚厚的一层雪,我的生活一直比较单调,用室友们的话说是死气沉沉。每一天,除了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我几乎不会出现在哪个场合。偌大的校园,就是一个小社会,丰富多彩的生活在这里光怪陆离的呈现。学习的佼佼者,滑板冲浪的爱好者,捧着吉他弹唱的文艺者,踩着音乐起舞的活力男女••••应有尽有,可是我似乎对什么都提不起多大的兴趣。室友们每一天这个社团、那个比赛的穿梭忙碌,而我则在安静的世界里,悠然自得。

    大学,不单是能力培养的好基地,更是恋爱的最佳场所,仅过了一年,班里的同学几乎过半都已光荣的告别了单身,投身于水深火热的恋情当中了。而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静,读书。不是我没有感情,他们不知道其实我很久以前也暗恋过女孩,只是,久而久之,单纯的暗恋被岁月冲淡了罢了。什么样的感情是我想要的呢?我没有仔细想过,感情,不是理智可以驾驭的东西,顺其自然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有天下午,我去新华书店购书,恰逢遇到下大雪,回来的时候发生了一个小小的意外。我在十字路口等着过马路的时候救了一个女孩,心不在焉的她差点被迎面冲来而来不及刹车的卡车撞到,我当时也就是举手之劳,并非觉得与“英雄救美”这词有关。再说,大家都穿那么多,捂得那么严实,谁知道谁长得怎么样。她再三向我道谢后继续向前走,后来我发现她也是回X大,那就意味着我们是同校。但是我们没有再说话,而我想来也不是主动的人,只是觉得走在前面的她在臃肿的羽绒服下有一副消瘦的身躯,背影让人觉得有点忧伤。

    没有想到的是,晚上去餐厅吃饭,居然和那个女孩擦肩而过,并不是因为我记忆力有多好,而是因为她那一身如雪的羽绒服。

    吃完了饭我还是照例去图书馆借书,医学类和古典文学类的书架是我经常光顾的地方。不得不说巧的是,我又看见了那个女孩,她在帮着管理员整理书籍。还是雪白的羽绒服,两边袖子多一对浅色的套袖,她推着一车书,边看编号边摆放好,认真的完全不知道车子快撞我身上了。我很有自知之明的靠边站了站,她总算意识到有个人存在,最后朝我歉然的点点头,显然她根本没认出我这个“救命恩人”。

    我抱着一堆书出来的时候,去了自习室找小文,他今晚学心大发决定跟着我上自习。他八卦的性子根本不管什么场合,只不过我对于他的喋喋不休永远只有沉默、微笑,最后他总会认命闭嘴,然后打开书••••••

    短短一个小时,小文也不知道在教室和厕所间来回了几趟,总之,对于他的不安分我已经习以为常了。当我终于合上厚厚的《人体解剖学》的时候,居然又看到了那白色的醒目。那个隔着我们一排在前面坐着,桌上堆着几本书,而她低着头在纸上刷刷写着什么。有人说,如果你在同一天里遇到同一个人超过三次,那么说明你们很有缘。当然,前提是,彼此陌生。那么我和她应该算是有有缘人吧。

    当你开始注意一个人的时候,她便会无处不在。最初,我只是凭那件白色羽绒服才能认出她,后来渐渐的就开始注意到她的一言一行了,说不清有意无意,总之就是注意到了。

    在餐厅、在图书馆、在自习室,在我会去的任何一个地方似乎都会遇见她,当然除了男生宿舍。从冬天到春天、从大二到大三,我就这样默默地注意她,知道她喜欢古典文学,也会看类似于《达芬奇的密码》一类的悬疑小说,看养生、礼仪、交际的书籍••••••总之,她的桌上不同的时间有不同类型的书。有时候她会捧着电脑写着什么,而从我的角度,只要我愿意,就能轻而易举的看到她写的内容,论文、散文类的文章、短诗,他甚至知道她在报纸上发表作品,以“柠檬”的笔名。我们一直没再有过交集,但是,我就那样注意着她,甚至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她认真的、开心的、纠结的表情,单纯的、忧郁的眼神,她静静地坐着不受任何干扰的淡定,似乎对什么都不关心,实则是一个热情的人,见过她和朋友在一起的活泼••••••她眉宇间淡淡的忧郁似乎越来越明显,我想,她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吧,只是为谁伤感为谁愁呢?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让她如此黯然?

    我一直以为我们就这样毫不相干,然后散落天涯。没想到还是有机会认识了。

    黎溪,很好听的名字,就像夏日里清凉的小溪,也许,她就是我的小溪,我枯燥乏味的世界里淌过的溪流。

    我们成了朋友,只是普通朋友。爱情始终没有垂青于我,因为她的心里,一直有一个人,别人走不进去,我,也走不进去。她走后的一年,我的生活空荡了不少,所幸还有书为伴。四年后,我终于毕业了,然后我去了A市,我想,有一天,我们可以再见。

    只是无意的开始,却有了我自己都预想不到的过程,以及,结局。

    黎溪,一个让人心疼女孩,给了我心疼她的机会。

    二、番外:黎溪

    性格中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固执。有时候,几乎偏执的坚持很沮丧。就像我对程立阳。大学四年,我没有一天忘记他,忘记他的好,忘记他所带来的疼,没有想过我有一天也会放下他。我以为,我会固执地、无法自拔地爱他一辈子,等他一辈子。不想,有一天,我的执拗,已经被生活磨平,我终于在残忍的、真切的、却不失美好的现世中学会了遗忘,学会了原谅,学会了坦然,也学会了重新去爱。

    程立阳明明已经爱上了别人,却一直没有提出分手,他让我成为了自以为是的、不折不扣的傻瓜。他说他寂寞,他抵不住诱惑,借口、自私,那我呢?他知道我有多难过,知道我有多努力?

    那种心碎裂掉的疼痛,那种不愿醒来的疲惫,他怎么会了解?当我把所有的工作,所有的学习当做疗伤的时候,当我没日没夜的失眠的时候,当我强忍着疼痛和眼泪强颜欢笑的时候,他,程立阳躲在另一个人的怀抱里。是,他不可耻,他没有错,他有选择的权力。是我错了,是我把守候当成爱情的形式,以为我们可以跨越时间和距离的阻隔,一直爱,一直好,永远不分开••••••等待,本来就是一个卑微的名词。爱情在卑微里终于死去,即使我还没来得及做好接受的准备。

    我的爱情走了,我却还要活下去,而且还要活得更好。我用自己的双手打拼出了自己的一片小小的天地,然后带着家人在这方晴空下,快乐的活着,闲来看花开花落。六年,在与程立阳分开的六年里,我没有再遇到过爱情。不是因为我放不下他,而是忙,仅仅因为忙,我想。

    何志飞的出现在意料之外,可以说,他是好人,一个很好的朋友。总在我需要的时候,给我帮助,他似乎永远都知道我需要什么。习惯、依赖,有时很可怕,当你察觉的时候,就已经很难戒掉了,就像毒瘾,深了,离开了,变成了思念、渴求。

    遇到程立阳的时候,我多少有些慌乱,也许因为太突然,也许••••••可笑的是,他以为我结婚了。事实上他也没有结婚,但和我有什么关系呢。面对面坐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没有太多的情绪,不爱了,恨着很辛苦,我已经不再执着了,短短人生几十年,何必苦苦放不开,累着自己。

    他说和好的时候,我除了意外还有一点喜悦吧,喜悦,完全是虚荣心作祟,我也只是俗人,一个世俗的女人罢了。经历了太多事情,已经不再是冲动少年,责任压在肩头,教会了我理智。如果不爱了,万不可为了一口气而做糊涂的事。没有接受他,因为我已经不确定,不确定他的、甚至我的心意,还因为一个人——何志飞。

    “有情人终成眷属”是一个美好的结局,那么我和何志飞算不算是有情人?我不知道,但我确定我爱上了他•••••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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