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绝情篇  沐皇恩探春远嫁

章节字数:3340  更新时间:10-08-12 13:46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太妃请喝茶!”凤姐亲自端来了茶水。没办法啊,贾府遭难,花去了大笔的银子,每年还要往边关送去不少,好让服役的爷们少受点苦。这家中的生活也就越发的拮据。现在每房也就一、二个小丫头伺候,做些粗活。而精细之事,都得自己亲自动手了。

    “二奶奶太客气了!”南安太妃笑着接过茶水,小抿了一口,放在了桌上,“请问,府上的三姑娘现在可好?”

    “三丫头?”贾母看了王夫人一眼,“三丫头现在还好,还是住在园子里。”

    “那她可许了人家?”

    “还没呢。”王夫人忙接过话茬,喜上心头:莫非这太妃想给郡王纳妃?

    “老太君这大观园景致幽雅,我这几年都怪想的。今天闲来无事就想逛逛,不知老太君可同意?”

    “太妃这是说哪里话了,老身这就陪太妃一同前往。”

    “那倒不用了,老太君身体欠安,还是去歇着吧。不如就让这二奶奶陪着我就行了。”太妃指了指凤姐。

    “那好吧,凤丫头,你就陪着太妃好好逛逛吧!”

    “是!”凤姐笑眯眯的点点头,亲热的上前挽住了太妃的手,“太妃请。”

    “二奶奶,你们这大观园,景致是如此的巧夺天工,清新秀美,我家那园子是没得比啊。”太妃看着景致依旧的大观园,由衷的赞叹着。

    “哎!太妃过谦了,这园子,这几年也少有打理,已大不如从前了。”凤姐叹了口气,难掩脸上的失落。

    “三姑娘如今住哪呢?”

    “三妹妹还住在‘秋爽斋’。”

    “二奶奶可否带我去瞧瞧?几年没见那丫头心里挺想的。”

    凤姐聪明绝顶,打这太妃进门问到探春,就心知她一定是有事而来。忙点头含笑将太妃引到了探春的‘秋爽斋’。

    “三妹妹?三妹妹?”

    如今探春身边也就只有一个丫头伺候着,闲暇之时,她也会帮着做些针线活。此刻她正和丫头侍书忙着手头的女红。听到凤姐的呼喊,忙走出了房门口。

    “二嫂子,怎么有空上我这来?”

    “我陪太妃来的,妹妹快来见过太妃。”

    “太妃?”探春微微一鄂,但立刻就大大方方的快步从房中走了出来,端庄悠雅的给太妃见了礼。

    “探春见过太妃!”

    “好好!快起来。”太妃含笑拉起了探春,将她的小手握在手中,仔细的打量着频频点头,“几年没见,三姑姑越发的出落得好了。”

    只见探春身量高挑,一身深兰色织锦的长裙,裙裾上绣着洁白的点点梅花。用一条白色织锦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纤纤楚腰束住。乌黑的秀发绾成如意髻,仅插了一梅花白玉簪。虽然简洁却显得清新雅致,一双杏眸婉若天上明亮的繁星,将主人的内敛与聪慧尽藏其中。

    “太妃,咱别在这站着了,快进屋说话吧。”凤姐忙将太妃让入了屋内。

    “三姑娘,我今天来,是有件事想同你商量商量。”宾主落座后,太妃不紧不慢的开了口。

    “太妃有什么事?”探春挺直了腰杆,娴静的端坐在太妃下首的椅上。

    太妃淡淡扫了凤姐一眼,并没马上接口。凤姐会意,识趣地站了起来,连称前面还有事,就退了出去。

    “我想收三姑娘做女儿,不知姑娘可愿意?”太妃轻轻拉起了探春的手,爱怜的摩挲着。

    “太妃不会无缘无故的收探春做女儿吧?”睿智的探春一双幽深的眸子注视着太妃。

    “三姑娘真是聪明过人,也难怪我这几年一直对你挂念。”太妃暗暗点点头,也许她真的是最合适的和亲人选。美丽、聪明、果敢,在那陌生的环境一定会很快适应吧。

    “我确实是有目的前来。”太妃也不再转弯抹角,“皇上下旨,让南王府的郡主三日后与高丽和亲。我膝下只有一个女儿,仅仅才十二岁不到。从小就娇生惯养长大,性子很是蛮横顽劣。一来她年龄尚小,二来,我真的担心她的性子在异国之地不适应。所以我想收你为女儿,代为和亲!”太妃说完,坦诚的看着探春。

    探春静静的听完,低头沉默不语。

    “三姑娘,你倒是给个话啊?我一定不会亏待了你,一定给你丰厚的嫁妆,让你风风光光以嫡郡主的身份和亲。”

    “好,我答应!”探春抬起了头。

    “真的,太好了!”太妃激动的站了起来,“那咱们现在就去和老太君说,你马上就随我入住南安王府。”

    两人一起手牵着手走到了门口,太妃犹豫的看了探春一眼,“三姑娘不觉得我是在利用你吗?”

    “太妃多心了,我知道自己的身份地位。如今贾府败落,将来我也不会有太好的归宿,二姐姐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倒不如随了太妃,远嫁异国为妃。也不失为一个最好的结局。”

    “好孩子!”太妃眼中一热,心中涌起一阵怜惜。情不自禁的将探春拥进了怀中,“好孩子,如果不是皇上下这道圣旨,我倒真想将你留在身边。”

    “太妃!”探春心中一热,这温暖的怀抱既陌生又熟悉。自己有多少年没和母亲这样相拥了?庶出的自己,为了世人的眼光,不敢和亲生母亲来往。而王夫人虽说是嫡母,可却形同虚设。她眼里就从来没有过自己这庶出的孩子。

    两人一起来到荣府大堂,将此事凛明了贾母和王夫人。她二人听后大喜过望,虽然太妃是以高丽和亲为目的认的女。但毕竟与王府扯上了关系,还是以嫡郡主的身份远嫁这也算是无尚的荣宠了。忙命人摆上香案,当场就叫探春磕头认了母。

    一切妥当之后,太妃就领着探春回了王府。第二天,南安郡王立刻上秦了圣上,给探春申报了玉碟。龙纤辰一下子就明白了南安王府打的如意算盘。反正也只是和亲,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封了探春一个‘凝香郡主’的封号,赐了凤姓。并赏下许多贵重的礼品和珠宝首饰,作为嫁妆。并命礼部好好操办郡主和亲之事。好歹是以堂堂天朝郡主的身份和亲,这排场之上可不能失了天朝颜面,让外帮小国小觑了。南安太妃也派人送上大量的礼物给贾府,算是对他们的报答。看着多年没见过贵重礼品,王夫人开心的笑了。只有一个人偷偷留下了热泪,那就是探春的生母,赵姨娘。女儿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如今成为替子远嫁,她哪能不伤心呢?

    到了四月二十八这天,整个京城披红挂彩,簇新的红毡一直从皇宫铺到码头之上。而探春身着大红嫁衣头上罩着喜帕,被喜娘扶着从皇宫正门走了出来。今天她将以天朝公主之礼仪远嫁高丽。因着陆路辛劳,因此平安王金天佑改走水路回国。天朝皇帝为了显示天朝的威仪,赐下三艘巨大豪华的船舶,由冯紫瑛和卫若兰亲自带领百余锦衣卫护送他们回归高丽。这陪嫁的礼品抬了几十大箱到船上,足足装了大半个船仓。

    而南安太妃及贾府老太君、贾政亲率府上诸女眷人早早就候在码头边,等着给探春送行。从京城到码头一路之上围满了普通百姓,人们怀着庄重的心情,纷纷翘首期盼,想一睹这和亲的郡主风采。远远就见一顶八宝大红鸾轿,在众宫女内侍的簇拥之下,慢慢从皇宫内抬了出来。鸾轿之前,两匹高大威武的骏马之上,端坐着两位神清气爽,英气逼人的青年王爷。正是那高丽的平安王金天佑及南安郡王凤凌天。而北静王及礼部侍郎领着礼部的官员则随行在鸾轿之后。一行数百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向码头行去。

    “来了,来了!”

    凤姐看着远处的大红鸾轿,激动的捥住了贾母的手。

    不多会,送亲的队伍就来到了码头。探春被扶了出来,轻轻走到南安太妃身前,微微施了一礼:“女儿别过母亲!”

    “好孩子,快起来!”太妃眼中一热,“快去和你亲娘他们告个别吧!”

    “恩!”探春点点头,又被扶到了贾府众人跟前,微微将盖头掀起了一角,用眼睛的余光搜寻着自己亲娘的身影。

    “三丫头啊,以后到了他乡,要学会照顾自己啊,一切要小心谨慎,可比不得家中!”贾母和王夫人一起握住了探春的手,语重心肠的嘱咐着。

    “是,探儿明白!”

    “三妹妹保重!”

    “三姐姐保重!”

    凤姐、李纨、尤氏、惜春。。。将探春团团围住,你一言我一语的安慰着。而其中独不见赵姨娘的身影。好容易在人群外看到了心中挂念的人的影子,探春眼中一热,略带哀怨的眸光对上了那期盼了许久的身影。

    “探儿!”赵姨娘哽咽着,上前几步,想要挤到探春身前。

    “下去,你在这凑什么热闹!”凤姐低喝着猛的拽住了赵姨娘的衣袖,嫌恶的瞪了她一眼。赵姨娘委曲的退了下去,只眼巴巴的在那无声的抹着眼泪。透过泪眼朦胧的双眼,看着人群中的探春。心中一阵阵苦涩,那眼泪就如断线的珠子,越掉越多。自己心头上掉下的肉啊,如今就要远嫁千里之外。可自己这做娘亲的,居然都不能亲自说上几句送行的体已话。。。

    这一切,都被探春看在眼里。她心中一冷,藏在衣袖中的手深深掐入了肉中。

    “探春就此别过!”她缓缓伸手牵住红头巾一角,透过指缝,将目光锁定在赵姨娘身上,深深看了最后一眼。四目相对,相对无言。银牙一咬,放下了红盖头,淡漠的转回了身。挺直了腰杆,默默的由喜娘扶上了雕梁画栋的大船。

    “探儿!”

    身后隐隐传来赵姨娘不顾一切的大喊声。

    “娘。。。娘。。。”一行清泪顺着脸颊滴落,溅到手上,却是那样的疼。。。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3 www.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