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年祭  第五卷 庭煜 (1)

章节字数:2353  更新时间:10-10-12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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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翩翩君子,温润如玉。

    庭煜少年时代,母亲便已经离世。留给记忆中的总是小时候,自己受了欺负跑回娘亲的身边抽噎哭诉,为什么别的孩子都有阿爸,我却没得。

    母亲总是安抚他,说男子汉不哭的,要坚强些。可是,过后了,她自己一个人倒是躲起来掩面抽泣。

    庭煜对自己的生身父亲很好奇。阿妈能给他的解释,永远只有一句,翩翩君子,温润如玉。那时候,他不懂,究竟怎样的男人才算是翩翩君子,很多年后,他长大了,也决定做一个翩翩君子,一如乃父。

    母亲离世之前留给他唯一的遗物是一块半月牙形状的玉,表面深绿,有暗红的污点隐藏在玉身里,阿妈嘱咐,人在玉在,切莫丢失。

    庭煜那时候想,这不过是一块普通的断玉,街角随处可见,将来活不下去抵押给典当行,人家老板也未必肯收的。所以爽利的答应,母亲芳魂远逝,了无牵碍。那年后,庭煜跟上了母亲临终前特地过来探望的一个戏班子班主远行他乡,从此,四海流浪,练就了一身好手艺。

    唱戏的人靠着一副皮囊,一副身段,一副嗓子过活。周旋于达官显贵之间,穿梭于柳陌花衢之内,街头巷尾,名声渐燥。时年二十有二,唱生角的同班姑娘艺名作春红的暗暗恋上庭煜日久。于是,班主牵了根红线,两个人就草草成婚。古谚云,情深不寿。何况是日日伴着贵妃与三郎的情事长大的,对于感情,实在已经看得过于淡然了。世上哪有什么情爱,不过是一种习惯,到了一定年纪,身边总要有个人排遣寂寞,不被人视为异类足以。况乎生于乱世,保住性命已经不易,身份使然,更是习惯了卑微,那些风花雪月,尽可都一齐放入戏中细品罢了。现实终究不是演戏,要平平淡淡过日子的。

    这样的平淡,却未能持续多久。庭煜后来想来,自己亏欠了春红的也不是一星半点。春红在婚后第二年决定留下一个孩子,从此退出舞台,一心做个妇道人家就罢。不想大约是前番吃了两次江湖郎中的堕胎药,有了病根在体内存着,这第三个孩子竟是没有保住,八个月的时候,生下来便是个死胎,春红竟也被诊断为天生便有些心疾,经历了丧子之痛后,更是一病不起,终于在那年春末陨去了。

    庭煜终究是有些悔恨的。春红生前,最想完成的心愿就是能够摘下庭煜脖子上挂的那块玉。每当她在他身下娇喘连连的时候,手总是习惯性的抓住那块玉,她想靠着一股子寸劲儿扯下来就罢。不想,庭煜总能在这个时候抽出空闲挡住她,把她的手拉开来。几次三番之后,春红总在事后背过身去,嘟哝道,“什么破玉,当个宝贝儿。我还不稀罕哩。”

    庭煜也不去反驳。他那时候理解为,做一个谦谦君子,就是要谦让老婆的。尽管,她的气话,他听来实在是不顺耳的,但是,他也忍着。

    春红入殓之前,庭煜特意去玉器行打造了个一模一样的玉给她戴上。他终于还是更心疼母亲多一些,人在玉在,切莫丢失。这话,于他是个紧箍咒语,总要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修成正果,那个时候,他才能把这块玉交出,同时,也是交出了他的心,他的命。

    风尘辗转,转瞬间,已将近而立之年。不过,从未曾动过再娶的念头。说不上是曾经沧海还是从来也不过是历经桑田,总之,已经结过婚的事实,倒是让他在人前抬得起头来,至少足以证明,此人乃是一个正常人,不过有些伤心过往罢了。

    这年,随着班子来到了沈镇,竟然恍惚间觉得非常熟识,似乎前世曾经生活在这里一般。在这边唱了几出,反响还不错,于是,也就安定下来。渐渐的,相熟了一些沈镇上的上流人物,听说过沈嘉暋的大名,不过,只是公开场合有过几面之缘,并未曾深交过。倒是与辛记老号的辛晓云掌柜交往渐密,大抵是趣味相投。辛晓云虽为男子,却颇为阴柔,掌管着辛家在镇上的巨大产业,事事处理的滴水不漏,井井有条。此人很是谨慎,万事但求一个平稳,没有什么开疆拓土的野心。世人也知,他在乡下有个悍妻,更何况,这份产业原本就是妻子的祖辈创下的,他不过是个坐享其成者,收敛之心也可以理解。不过呢,就是这样一个人,竟然周连于风月场所,茶楼酒肆,想来,乡下的夫人不会没有耳闻,但是,从没有听说,夫妻间因为这个事情闹过任何不快。这无疑又给这对夫妻蒙上了一些神秘的色彩。庭煜就是因为辛晓云的特殊癖好与之结识的。辛晓云颇为赏识庭煜。不过,无关风月,只为真心。是那种视为知己,愿意为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的豪情。也算忘年之交,相熟以后,辛晓云颇为费心思给庭煜张罗一门婚事。不过,只要一开口,均被庭煜婉拒。“天地间漂泊一浪人,有何资格谈这个呢?今朝有酒今朝醉吧。”

    晓云于是也不再提此事,两人见面,除了听戏唱曲,便是豪饮。常常彻夜酣饮,抵足而眠。

    于是不小心便被晓云的女儿辛晴抓了个现行。两个烂醉如泥的大男人歪歪斜斜的倒在一堆破棉絮中间,其情其景,可想而知,辛晴一边觉得酒气呛人,一边压抑着作呕的冲动。

    辛晴死命的拉扯乃父,一边大叫,“起来,起来呀!”乃父却是醉眼迷离,连呼,“宣弟,咱们继续喝,今朝有酒今朝醉也。来,干——”

    “气死我了!”辛晴使劲朝着那间床榻踢了两脚。没有震醒乃父,倒是让另一位清醒了些。见到一个陌生女孩子站在自己的陋室,胸口起伏,一点怒气更平添了其娇羞可爱之处,不禁敲敲头,欲站立起身,不想,没有站稳,竟又跌坐了下去,还顺道将晓云的胳膊压了个正着。这下倒是好办,随着一声叫天煞的呼号,晓云也清醒了来。

    清醒之后的晓云,第一遭,竟是拉过辛晴,郑重的介绍给庭煜,“我丫头,晴儿。来,晴儿,这是阿爸的结义兄弟,你称呼宣叔!”

    辛晴撇撇嘴。一个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的男子,凭什么她要称呼为叔叔呢?她不吃这个亏。辛晴想了想,突然笑着指向庭煜,“呀,我想起来,你就是那天阿爸带我去看戏,那个台上的娘娘!是不是你?”

    晓云,庭煜皆是大笑。辛晴被证实了猜测,自是十分得意。“既然如此,以后就叫你娘娘好啦。”

    初见庭煜那年,辛晴仍旧脱不了年少的天真。后来,她听了安生叙述梦中人的形象,正好与舞台上的庭煜如出一辙,为了安生开心,她决定带安生见见庭煜。没想,这却是她一生最为错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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