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黎明

章节字数:2779  更新时间:11-09-13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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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心,万俟初昀觉得走是义不容辞的事情,可是当楼云含怨的眼神忽闪在楼越伸过来的手臂之间时,他发现他的双脚生根,他想坐下来,喝到天亮,他想闭眼倾听那美丽的琴声。

    这不是自己!空气中的香甜又分外诱-人,旖旎桃粉色的酒液,清澈的将一切事物还原,他看到了一双迷醉的眼,依依不舍,是自己的,含着几分欲-望不明的迫切。

    万俟初昀悚然一惊,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接过的酒壶坠落,铿锵一声,从破碎的瓦片间漫溢的酒液形成了一团小小的湖泊,楼越显然也被吓到了,脸色铁青。

    与其同时,一声短促的崩裂声,楼云捂着手指发出惊叫,她的琴弦断了划到了她的手,她怔怔看着落下的鲜血浸染琴上雕饰的飞天玄女,白色的纱衣白色的浮云一瞬间变成嗜血的眼色。

    天女变成了魔女,发出狰狞的笑意。

    仿佛是一场梦突然清醒……

    “呵呵……”楼越率先回神,笑得惋惜:“看来今天天公不太作美,是留不得万俟了。”

    万俟初昀的目光从自己的手移上来,声音带着疲惫:“感谢王爷和云郡主的招待,时间不早万俟就先回去了,王爷也早些休息。”

    楼越点点头,爽快的真的没有一点再挽留的意向。楼云骤然站起,直直的盯着他,万俟初昀没给她说话的机会,点点头走出了小亭,一眨眼连背景都不剩。

    楼云咬紧了唇,感觉不到痛。

    “时间确实不早了,云儿你也赶紧去休息。”楼越还在一口接一口的喝酒,不过脸上已经没有了笑容。

    楼云视线固执的看着被黑暗笼罩的阴影,却听得细小的碎裂声。

    “我说了,回去休息!”楼越松开手,小山堆似的粉渣已经辨不出原形,楼越刚刚喝完最后一口酒,所以所有的工具都不再必要。

    他低着头,脸色莫名,整个人透出一股杀寂。

    楼云打了个抖,眼里的不甘心暂时被惊疑代替,几经闪烁,终于没有问出口,最后看了看那把已经坏了的琴,眼里出现恨恨的神色。

    就差一点了,都是这把坏事的琴!

    琉璃瓦扩散的光辉一点点黯淡下来,现在离黎明已经不远,厅里的人有武功傍身并不会觉得冷,但是负责的下属还是给他披上了一件外衣。

    “王爷,不去休息一会儿吗?”那人递上了外衣就静待一旁,身形笔直的可以和旁边的玲珑六角柱一比。

    “夫车,今天是什么日子?你居然会主动说跟赶车无关的话了。”

    “夫车赶车只是因为王爷差一个车夫而已。”男人低着头,只能看见一个经历风霜的下巴,“王爷若是需要一个仆从,夫车不介意再换一个名字叫从仆。”

    楼越面孔一阵诡异的扭曲,过了半晌竟然忍不住大笑起来。

    “王爷?”夫车的语气还是雷打不动的平静。

    “夫车,这算是你对本王的抱怨吗?”

    “王爷多想了,夫车的命都是王爷的,而且对于我这种人,名字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听你这么一说,我发现我一直都是在浪费人才。”楼越的眼中有一道厉芒闪过,带着审视和揣度的看着面前可以说得上毕恭毕敬的人,他知道他的手上有着寸厚的老茧,双手粗老,确实符合饱经风霜的车夫形象。

    可是,那是对于不懂的人,比如楼越,比如万俟初昀,比如这世上许许多多的高手,就是一眼即明的线索。

    “夫车甘愿被王爷如此。”

    楼越脸上有丝恼怒,他是足智多谋的人而且习惯于用智慧让对手臣服,让这类人最感兴趣的就像是万俟初昀,聪明而且懂得知进退,容易满足挑战欲。而最让他们无奈而讨厌的,就是心甘情愿地被你利用,这样会让你的聪明无处可放,耍手段反而成了一种幼稚无用的行为,比如夫车。

    太手到擒来的东西对于多疑者不是一样好东西,你可以随便使唤,却不敢随便利用。

    这是上位者的弊病,楼越本来已经停息的恼怒突然之间爆发,手起一道冷芒闪过,夫车却不闪不躲,只是在万分之一秒之间抬起他的头,用毫无波澜起伏的眼睛看着楼越,突然笑了。

    楼越的手一斜,砰然一声,一旁的琴案轰然碎裂,可怜的长琴这下不止断了弦,而是寸寸碎裂。

    “没有用的东西就不应该存在”,楼越转过头,剑已归鞘,“越王府不会差一个车夫。”

    夫车的笑容越咧越大,就连话语里都带了笑音:“那就等王爷找来一个再说,夫车不急,真的。”

    “你……”楼越眼睛一眯,夫车已经打断他:“王爷还是赶紧去用早饭吧,夫车就先在门口等你上车,在王爷找到好车夫之前我都会一直尽好我的责任。”

    楼越默然,既然有人要做个死心眼,他又何必去多费口舌。

    吹到面上的风已经带起了一丝温暖,圆月和红日交换在天边同一条地平线上,仿佛晚上的一切都像是在做梦。

    但是万俟初昀知道不是,在某一个时刻,心悸的感觉可怕,所有的一切美丽的如同妖魔化般,诱-惑和抗拒,左右了他的全部思想。

    “小桃……能不能走慢点。”万俟初昀拦住身边越走越快的小身子,他居然都快跟不上了。桃夭的脚步是和肉嘟嘟的身体是不一样的轻灵,带着蹦蹦跳跳的节奏仿佛在游玩,可是只要专心在走路上,速度就快得惊人。

    “万俟是傻瓜,傻瓜!”熟悉的话语传来,桃夭却停下了脚步,他并不是真的想骂万俟初昀,他只是直到现在还心惊肉跳,那个王府里面有让他害怕的气息,如果不是万俟初昀迟迟不归,许彪陪着罗伯守在大堂里也迟迟不肯入睡,他是十万个不愿意进去的。

    万俟初昀功成名就,可是当对象是皇亲国戚时,他们发现即使是一个小小的问询都难以办到。

    可是这么多人担心的人,一直在把酒言欢,浑身的酒气,哦对了,还有一个女人的目光看得他都浑身不舒服。

    桃夭用眼神指责万俟,声音里充满被欺骗的感觉:“万俟就跟京城里许许多多的人一个样,好色烂酒!”

    这指控实在让万俟初昀记忆犹新,这才时隔几天,他的骂名又有添了。他反而气笑了,弹了那义愤填膺的小脑门一下。

    “小桃,你才多大点,知道好色的意思吗?”万俟初昀想当然的认为一个连骂人的词汇都缺乏的孩子不会明白男人本性中的好色,这还是个男孩虽然也是男的。

    “我不小了”,桃夭更加愤怒的拨开他的手:“我比你都大,比你大很多很多很多。”

    万俟初昀对这句话的反应就是含蓄的一笑,不知道是不是美酒的余韵还在,眼前带着一点朦胧,只觉得那张稚气的小脸都带着娇俏。

    真的醉了,万俟初昀想,没想到第一次醉酒居然是醉倒在这么温存的酒水中。

    “你不相信我……”桃夭的话戛然而止,他的身体拔地而起,温热的呼吸喷洒在耳边。

    “嘘,不要说话,你看,黎明多美!”桃夭看到了头顶昂扬的下颔,于是他也顺着那个方向望去,晚秋的朝阳没有旭日勃发的壮观,真的就像是一个半个蛋黄挂在地平线上,看上去就没有什么温度。尽管如此,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北国的冬天依然是最暖和的,光明对这个国家颇为照顾。

    太阳正在探出触角慢慢接触他昨天才离开的世界,他的动作很慢却是肉眼可见的前进,翻过了高楼,抚慰过斑驳的栏杆,照亮阴暗的角落……

    万俟初昀把下巴搭在那个毛发茸茸的脑袋上:“如果有机会,我带你去看边塞的朝阳吧。跟这里一点都不一样,那里只有数不清的沙子没有一点障碍,我有的时候就在想,太阳才是大漠上最厉害的军队,黑暗在那里根本没有藏身之地。”

    桃夭没有说话,除了几次少数的出行,他的人生都局限在桃山的山头,那里是他的家,更是他的保护地,虽然他也喜欢人类,喜欢那些白日里的热闹还有夜晚的灯火阑珊,但是,姐姐们,都告诉他,要远离,那些人会要了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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