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章节字数:3784  更新时间:11-03-17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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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市的夏天极为短暂,夏天的尾巴还来不及翘起,就灰溜溜地消失了。较大的温差和忽冷忽热的天气,宣告着秋季的到来。

    我时常跷课,常常是一觉睡醒,其他的同学都已经下课回寝室来了。深夜时分,众人安静沉睡,我却毫无睡意,目光炯炯地盯着天花板和窗外漆黑的天空,等待睡意渐渐泛起。

    梦里醒来,枕巾会是湿的。原来,沉浸在悲伤中或者想念一个人,即便熟睡泪水也会不知不觉流下来。

    周二的上午,我还是起来去上课了。虽说才刚大一,但是我已经弄明白哪些课可以跷哪些课不能跷。高数课我和冯萧一人买了一包牛奶,在铃声敲响之前一路狂奔。半道上遇见以身高显著赢得“四大金刚”之称的夏冰石川等女生,我和冯萧相识一笑,乐了,多好啊,迟到都还有人陪着。女生看见我们,也乐了,缘分啊,每天早晨上课,必然能在迟到的路上相遇。最终,我和冯萧抢先冲进了教学楼,回头不忘冲女生摆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老师翻开点名册开始点名,我挑了最后一排座位坐下,恰好听到老师念道:“余言。”

    “到!”我举手,响亮地回应。

    自从明耀因为在入学体检中被检查出色弱,不适合学习广告,被调剂到经管学院后,我就成了学院入学成绩里面的NO。1,而我的学号自然也是头一个,只要老师点名,第一个名字必然是我。

    高数老师极其严厉,对待跷课迟到的学生从不手软,再加上身形微胖,同学们私下送其外号为“大杀器”。

    四大金刚慢了一步,在铃声过后才进教室,在老师咄咄逼人的目光下,泰然自若地走到了座位上。

    高数课听得我昏昏欲睡。刚好看见四个女生坐在我的前排,将高数书丢在一旁看自己带的课外书,我拿笔戳了戳离我最近的一个女生“石川,有书看没?借一本”。

    她举起一本书,“我这里有一本《幽游白书》,你看不?”

    漫画的情节又臭又长,课堂这么短的时间,我实在不愿意掉到一个大坑中。“有杂志没有?”

    她问了一下旁边的夏冰,“还有杂志没有?”

    “《瑞丽》。你看不?”夏冰眼神里充满疑惑,好像男生就不能看《瑞丽》似的。

    “看!看美女!”夏冰从包里面取了一本《瑞丽》递给了我。

    下课铃声响了,我把书还给了夏冰,收拾书本准备闪人。反正已经点过名了,第二节课走了也应该没有什么关系。

    “你要跷课?”夏冰看见我的举动问。

    “真聪明!”我向她比了一个大拇指,“你这智商不学高数太可惜了!”

    班长满面春风地向我过来,我直觉不是什么好事,“余言,通知你一件事,学院要开迎新晚会,你作为本班的音乐才子组织个节目怎么样?这周六上午十点钟各班的节目就要初选”。

    我苦着脸,“不是吧”。

    “为班级争光啊!”王宇翔拍着我的肩膀说。

    推是推不掉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在节目还没想好之前,还是先跷课出去玩玩寻找下灵感吧。

    我背着书包溜出了教室,夏冰也溜了出来。

    “你跷课干么?”我问她。

    “你又跷课干么?”她反问我。

    “打街机哦。”在学校对面商场的二楼,新开了一家游戏机厅。打游戏比听枯燥无味的高数要有趣多了。

    夏冰一扬脸,“我正愁没地玩,我和你一起去”。

    我怀疑地看着她,“女生……会打游戏吗?”

    “不信,那就比一比咯。”她拽拽地说。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玩街机的我,面对一个女生提出的挑战,觉得十分地可笑。

    我选了男生最爱玩而女生很少玩的射击类游戏《化解危机》,和她进入游戏并肩战斗,看谁的杀敌数最多,能够坚持得最久。

    举枪,瞄准,扣动扳机,枪声大作,子弹乱飞,敌人成群结队地涌现又源源不断地倒下,而我只坚持到第二关就挂了,夏冰居然坚持到了第三关。

    我不服气,决定比试跳舞机。凭借着良好的乐感,玩跳舞机对我来说轻而易举。我一口气跳了二十分钟,创造了这台机器的最高得分纪录。我得意洋洋地看着她,哼哼,还敢比吗?

    夏冰双手插在裤兜里,随意地站了上去,音乐响起之后,她的身体开始动了。

    全身随着节奏舞动,每一个动作都非常连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玩跳舞机真的在像跳舞,渐渐地,夏冰的身边围了一圈人,时不时发出一声惊叹。那一刻,她光芒四射,是整个游戏机厅中最令人瞩目的焦点。

    她一直跳了半个小时左右,过了一个又一个关卡。当夏冰通关后,围观的人情不自禁地鼓掌。还有一个男生在吹口哨,周围的男生也都跟着尖叫。机器上最高的纪录创造者FISH被BING取代了。

    “怎么样?服了吧。”她微微仰起头,骄傲如公主。

    我对她刮目相看,“服!不服不行啊”。

    “废话,怎么说我也是学院艺术团的!跳舞还不是小菜一碟!”她得意洋洋地说。

    接下来我和她各玩各的游戏,我在打拳皇呢,忽然听到节奏非常强劲的架子鼓声。我回头一看,嚯——好家伙,夏冰居然在玩《爵士鼓3》——一款模拟架子鼓的打击游戏。游戏机放着林肯公园OneStepCloser的音乐,屏幕跳动着音符,敲打相应的鼓点就可以得分。夏冰双手挥舞着两根鼓槌,流畅而娴熟地打着鼓,屏幕上跳动着一串串的数字,显示着完美的连击。架子鼓本来是很男性的乐器,由她一个女生来玩,实在是拉风极了。她不可避免地再一次引起了围观。

    夏冰,真是谜一般的存在。

    电光火石间,我想到了迎新晚会的参演节目,等到她打完鼓,我立刻冲上去问,“你会打架子鼓?”

    她看着我一脸兴奋的神色,不明所以地答:“是啊。”

    “太好啦!我们刚好可以组一个乐队参加演出,我是吉他手,你是鼓手!”

    “组乐队啊……”夏冰沉吟了片刻,“也行,不过,还差贝司和键盘哎。”

    既然天赐鼓手,那么接下来的好运也一定会让我找到合适的人选。我信心满满地拍着胸脯保证:“等着吧,一定都能找到。”

    中午放学后,我把本班的同学个个都问了一遍。大家听说我准备组个乐队都挺感兴趣,关键是没有人会。

    我失落地回到寝室里面,坐在凳子上发呆。冯萧从寝室外面回来了,身上穿着球衣,估计是打完篮球,随手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想什么呢?”

    “我想组个乐队,还差键盘和贝司。对了,你会弹不?”我不抱期望地进行例行询问。

    冯萧漫不经心地说:“不会。钢琴嘛,还会弹一点点。小时候被我妈逼着学的,后来上高中到外地读书就没再碰过了。”

    饥饿的我如嗅到猎物一般,立刻双眼闪闪发光,“太好了,你可以当键盘手!”

    冯萧胡乱地接水洗了一把脸,水珠挂在他的额头上,晶莹闪烁,“开什么玩笑,键盘和钢琴又不一样”。

    我用我有限的乐理知识解答道:“键盘和钢琴是不一样,钢琴是击弦发声的乐器,而电子琴是电子合成;钢琴有八十八个琴键,而电子琴普遍是六十一键,但由于都采用的是黑白排列的琴键,演奏用的指法基本一样。所以,冯萧同学,你只要稍加练习和适应,就可以演奏键盘。”

    他一屁股坐在对面李明耀的桌子上,挠着脑袋问:“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认真的。”我说。

    他一副豁出去的表情,“好!我就答应你!”

    现在就还剩下最后一个人选——贝司,离凑足乐队只有一步之差了。

    贝司是低音乐器,主要用来整合和声和节奏,学习的人不像吉他那样多。毕竟学了吉他还可以单独演奏,可以用来耍帅泡MM,而贝司只能为他人伴奏做嫁衣裳。

    一天下来,贝司手没找到,弹吉他的倒有不少。

    我沮丧地从一片情侣云集的草地旁经过,不由自主滴加快了脚步,却忽然听见了吉他的声音。对于乐器的声音我一向比较敏感,循声望去,在一棵高大笔直的槐树下,男生倚树而坐,边弹边唱着《甘心情愿》,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个女生,微微侧着头倾听。男生弹得并不熟练,不过女生却听得津津有味。

    我绕了一下,总算看清那个男生竟然是李明耀!他手中拿的琴,是我的芬达。刚来学校的时候,他看见我会弹吉他,就嚷嚷着让我教他弹吉他,他学吉他的目的非常明确——扮酷耍帅追女生。

    我教了他一首《甘心情愿》,他不记乐谱,依样画葫芦地照着姿势比画练习,断断续续接近一个月下来,总算勉强可以弹下来。今晚迫不及待地用来追女生了。为了避免被李明耀看见产生尴尬,我快步离开,心中已经有了贝司的人选。

    等到李明耀回寝室,我立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他成为贝司手。他不假思索地答应了——玩乐队啊,太酷了!

    当天晚上,冯萧、夏冰、李明耀和我四个人一起吃了一顿饭,庆祝乐队的成立。确立了乐队的名字——FISH。不单是因为我的英文名叫Fish,而是因为它寓意着自由。

    经过讨论之后决定以许巍的《故乡》参加迎新晚会演出,新生都是从外地刚来到这里,这首歌应该容易引起共鸣。

    第二天我们去琴行买乐器,在店里看见了一把签名款芬达电吉他,我爱不释手地拿在手中把玩半天,但是近八千块的高昂价格,只能望琴兴叹了。

    我突然有点想念颜晴。如果,不是因为她,我不会学吉他。

    每个清晨的早自习之后,颜晴总会绕校半圈,穿过初中部的楼群回去。初中部教学楼一层被用作音乐教室,放着各种乐器,清晨的时分,会有特长生在里面练习吉他或钢琴。相比主干道的拥挤,这条路闲适安静,鲜花夹道,乐声悠扬。

    音乐教室里常常是一个短发的女生在练习吉他,很快,我和这位同学混熟了,得到一把音乐教室的钥匙。

    为了引起颜晴的注意,每天清晨我都会去音乐教室练习吉他。每当她从窗前经过时,我想弹得动听些却总是手忙脚乱地把和弦都摁错。

    在那个沉闷的高三,我以为我所有学习的潜力都已经被无穷无尽千篇一律的题海榨尽,然而,对于吉他,我却爆发出自己全部的潜能一般,技术进步神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基本可以对着乐谱弹奏下不需要太复杂技巧的乐曲。

    后来,熟识之后,我演奏《蓝色的爱》给她听,她听完之后为我鼓掌,空荡荡的音乐教室里回荡着她一个人的掌声。她连连称赞,“好听”。

    我高兴得有些得意忘形,“我呀,将来还要组一个乐队!”

    “那我要第一个看你乐队的演出!”她轻声地笑着说,而余音却在我的心间经年不散。

    可是现在,我的乐队有了,她却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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