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章 记忆里是这样相遇

章节字数:1452  更新时间:11-05-2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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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总是有这样的功效,我们不经意间忘记,不经意间改变,不经意间丢了梦想。突然有一天,我们发现活了这么多年自己还是一无所有,穿梭在在无止尽的忙碌中,却这样毫无目标。于是,我们开始厌倦,烦恼,痛苦,愤怒,急躁,甚至绞尽脑汁改变自己但依然找不到出口。像是被困在了巨大的黑洞里,怎么也逃不出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仅有的光线被吞噬,无力改变。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变得如此胆小,如此无能,又是如此彷徨?我们浪费的那些青春里究竟经历了多少事,又长了多少见识?一切的一切都是谜团,像是永远也找不到答案。

    记得7年前,我刚上初一。

    那时的我还带着小学生的幼稚和胆怯,走进新校园时,本能的感到忐忑不安。我的个子一直很高,站在同龄的女生中绝对称得上是鹤立鸡群,但看到高出我更多的大孩子,心里还是会莫名的害怕。也许那个时候的我就懂得,弱肉强食的道理,见到长相狰狞的人总是躲着走。只是很久以后我才明白,真正可怕的不是外表的丑陋,而是内心的阴狠。

    去学校的路上经过菜市场,熙熙攘攘,吵吵闹闹。我望了望路两边灰头土脸的菜农,觉得人生最辛苦的事莫过于此,并打心眼儿里同情他们。其实我这种同情心是可笑的,因为他们内心坦荡,靠劳动挣钱吃饭,对得起良心,对得起自己的汗水,即使收入微薄心里也没包袱,更不会担心说错话就被朋友出卖,过的不知道比习惯尔虞我诈的大染缸里的人要幸福多少。

    一路上看见许多穿着小学校服的孩子,他们毫不掩饰心情的脸显得有些傻气,我得意的想:你们这些小屁孩,姐都是初中生了,你们还带着红领巾唱少先队歌呢!

    为了显示出自己的身份,我特意把背挺的很直。我发誓,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认真的走过路。

    我在诺大的校园里绕了好久才找到自己的班级,教室宽敞明亮,因为太大反而显得有些空旷。班里的同学陆陆续续的进来,我仔细的观察着,所有的人表情里都带有一丝紧张和戒备,我把它理解为人对陌生环境的本能。班主任是一个声音很好听的女老师,据说是教我们英语,一头卷发,长得很像外国人。我无聊的思考着是不是自己专长的事都会和自己的长相有关,比如身材好的美女一般就可以当模特,长的过于喜庆的人就适合当谐星,连老师也是这样,长的像外国人所以就教英语。

    班主任按照一男一女的方式排了座位,虽然这种排座位的方式并不被我所认同,但是我不排斥,因为这似乎是惯例,就像只有男孩和女孩谈恋爱才是正常的,而同性恋就被认为是有悖常理。我倒觉得他们很勇敢,只是爱的那个人恰好只是和自己一样的性别而已。

    新同桌是一个长得很像猴子的男孩,本想打个招呼,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我看到他手边的入校通知,他叫余杳,入校成绩一栏显示是第一名。我看看自己的名次,下意识的把这张薄薄的纸往胳膊下藏了藏,是的,我自愧不如。

    左边隔着过道坐着一个眼睛很大的男孩,说实话,我从小到大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眼睛,黑黑亮亮闪闪发光,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他歪着脑袋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长长的睫毛透过阳光在脸上落下细密的影子,很好看。

    似乎是注意到我的目光,他转过头来看看我,微笑着跟我打招呼:“呵呵,你长得好呆。”

    听到他这么说,我瞬间石化,额头上冒出一粒豆大的汗珠,本来想回馈给他的笑容也僵在了脸上,我知道,这家伙有绝对的腹黑潜质。

    “多谢夸奖,我叫唐小猫。”

    他似乎有点意外我会这么说,愣了一下道:“我记住你了,我叫庞贺。”

    我至今都没有弄明白究竟为什么他会说记住我了,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被人记住绝对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因为我一直都这样平凡普通,平凡到没有人会注意到我的喜好,普通到在人群中永远都是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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