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  第11章 死亡

章节字数:3048  更新时间:11-08-27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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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刃是跳楼自杀的,可并没死了。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没救了,他跳楼前喝药了。是一种平时稀释几百倍用的。云姐在葬礼结束的那个晚上,红着眼睛说。我不想哭,仰头喝下一杯烈酒。不错,我小肚鸡肠,我对安刃谈不上恨,也谈不上爱。只是他走了我觉得心中空了一大块。我们不约而同的聚在了青春放歌,那一天酒吧没有营业。很奇怪,他们让我进,并没有骂我无情无义。没有人说话,只是不停地放着《秋天不回来》,安刃的主打歌。我看了一眼徐音,喝了一口醒酒汤,就离开了那个地方。我沿着大街,毫无目的的向前跑,记忆已经泛滥成灾。

    我承认,在之前的描述中,我刻意省略了许多内容,比如安刃的身世,比如安刃的死因,比如他和我相处的快乐点滴,比如他对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他有五十万,这点不假,可你知道这五十万里是什么吗?是他父亲的生命和仅存希望的破灭,他原本生活在一个平静快乐的家庭中,父亲是个小公务员,母亲开了间服装店,和和美美的。五十万中二十多万是他父亲出车祸公家和保险公司给的抚恤金和赔偿金,剩下的二十万是她母亲和别人跑了后,一次性留给他的抚养费。他拼命的学习跑步。他说,跑步的时候会有很强的存在感,心脏跳得很欢,很喜欢这种感觉。就是他脸色苍白我问他什么他也不回答的那次,五年没给他消息的母亲,突然给他打了个电话。他才知道,父亲的死亡不是个意外交通事故,母亲爱上了杀死父亲的人,五年,真的可以改变许多啊。母亲,要求安刃永远退出她的生活,要断绝一切关系,再不联系。

    绝望吧,一定的,她的母亲就是他心中的神,破灭了,就崩溃了。他是这儿的地头蛇,但不是世界的地头蛇。无能为力,活着干什么,还有什么意义。什么亲情友情爱情!都是骗人的假货,都不值得信。绝望到极点的他选择了,自杀。

    第一次和他见面并不是在武馆,而是中考的时候,天下着雨,我丢了魂似的往外赶,雨还是不留情的砸在我的身上。忽然一把大黑伞罩在我的头顶,梁丘安刃看也不看地说:“借你的性别用用。”然后扶着我的肩,眼睛带着十分的轻视看着在后面穷追不舍的女生,借我是女性躲开了其他女生的追杀。到校门口后拍拍我的肩,转身就走,全然不顾外面的雨好似瓢泼,我脚下一滑摔了。他早就离开了,没有谢谢,没有对不起,也没有道别。

    我们经常会因为一点小事大吵,甚至动手。每次只要是吵架,我一定会赢,反之也成立。和好的手法幼稚的要命,两个人很快就会想通谁对谁非,到酒吧后为对方叫个饮料,就和好了。我两有着死硬不回头的性子,谁也不必指望对方说对不起,让他道歉,比登天还难。

    他的确很能打架,一天不打就手痒,这点我在之前没提过。他打起架来就是一个疯子,完全不管不顾,把命都扔到九霄云外。常打架的人常挨打(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以至于半夜三四点钟,大宝队长等人会架着他到我租的房子这来,丢下一句:“在网吧和人打起来的。”或是“靠,今天轮酒瓶子了。”又或是“在某某大街抢地盘来着。”

    我经常看的大脑发麻,不知所措。无论被训练多少次都不起作用。他们中伤势稍轻的会去厨房取出莫风留在这儿的医疗包,涂涂抹抹,骂骂咧咧。邻居也不敢说什么,等别人工作时他们开始睡觉,对啊,还称我的房子是他们的基地。记得最清楚的一次,门一开,忽的一下十几个“血人”就涌了进来,包括阿娇、雪碧、云姐等女孩子。之后打开小药箱,自己给自己包扎,手脚十分麻利。医用棉没够用,就用卫生纸顶替,满屋子都是血腥味,还不忘和我说打斗的场面,好像是为了抢一中那片的地盘,两伙人就打起来了,我们是赢家,那伙人现在还躺在大道边哼哼呢!早晨收拾时,满地都是红花白花(用过的棉花和卫生纸),那个好看。把衣服铺在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现在想想心里还在发毛,他们却笑得那么开心,或许那就是安刃说的存在感,因为自己的存在感而开心。

    当然,东北这片的警察也不是吃干饭的,是吃干饭白饭软饭喝汤的,只要有饭就少不了他们的地方。一次放学后(景川高中),我到附近参与安刃的打架,正赶上片警巡逻,逮个正着,把我们带上警车,拘留了。我发挥年龄小的优势,尽量把我们说的无辜至极,把对方气得发疯,我以我最擅长的文骂,力压群雄,之后又发挥辩论口才,把我们说的跟没事人一样。再后来,对面一个矮子气疯了,把凳子轮了过来,子布和安刃帮我挡了下来,莫风哥更是趁机“正当防卫”了一下。片警也是频频点头,承认我们无辜,可就是不放我们走。最后,安刃甩给他二百块钱让他买根烟抽,他才把我们放了。安刃出来后还十分得意地告诉我,这世界上什么都可以不信,就是不能不信钱。

    再被拘留时,我也学聪明了,用我们总结的对联进行回答,对联如下:好中成行知道了,恩啊是对我保证。或是沉默。等他们被我们逼的无奈时,安刃掏钱宁事。我参与并被拘留过九次,所以很多警察都认识我,还会和我打招呼:“呀,一姐,来啦。”对安刃则实属无奈:“你小子咋又来了?”警察中有一个小队长对安刃实施过一次教育,安刃事后一边揉着被揍青的脸一边忿忿地说:“他是我,比我不如。他NN的,不定在哪儿吃*呢!”后来叫几个朋友以两倍的力量把伤痛还给小队长正在念初二的儿子身上,从此,那个小队长没动过安刃一根汗毛。

    安刃除了爱打架、爱喝酒之外,还有一个兴趣就是交女朋友。队长是花心,可最后还是被任晴知给降住了,老老实实的陪着她。可梁丘安刃不一样,第一次说我是他女朋友是在操场上,一个人到丁振天那里,无疑说自己看上了关佩瑶,就从人堆里把我拉出来。之后,几乎一直充当大哥和保镖的角色,不想让我受欺负,却忘了他是最能欺负我的人……无论在哪里,他常会带个女生,常会说:“男人,就好比一把锋利的宝剑。女人,就好比剑鞘。剑怎么可以没鞘?”我们会打趣他:“你这剑鞘换的也太快了吧?”

    安刃的家就是一床被子,在朋友家打地铺。今儿住莫风哥那里,明个就到子布家,居无定所。好在朋友多,否则就是个露宿的命。他对我说过一次露宿,差点被蚊子吃个干净,早上时还反了露水,被子是湿的,衣服也跟着变潮了。困,还睡不着觉。特难熬。说的声情并茂,有滋有味,好像那根本不是受苦,而是一次野外旅行。有时在我那里过夜,女生都会问我是谁,他每次都会编谎话说我是他舅舅家的妹子。女生通常会跟我睡在卧室,这这那那的,我就编谎,说他这也好那也好。把女生耍的团团转,以至于一个女生忽然半夜两点多问安刃的忽然跑到客厅问安刃,是不是联想集团董事长家的公子哥。安刃当即就一愣,我为了戏不砸,忙接话说:“是啦,他都在网吧砸坏五台联想电脑了。”那女生大概不习惯熬夜,点点头,认同了这个与问题风马不相及的答案。然而我就惨了,第二天被安刃在酒吧灌了三大瓶橙汁,撑得我直翻白眼。安刃笑的从椅子上摔过去,后脑勺着地,当场晕了五分钟。

    我跑不动了,但还没有回忆完所有,就坐在马路边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那次提振天跑完五千米后就再也不能长跑了,医生说我的肺不行了,要好好调养。胃的问题也很严重,要我喝了两副汤药。验血时,我的白血球是常人的二倍多(长期食用方便面所致),强令我打了七天吊瓶,父母离婚的一年半,我把身体造的几乎零散。没几处是不受伤的。就在我喘气的这段时间,莫风、子布、队长一干人追了过来。

    我们对视着喘了一会儿,我对他们说:“送我回家吧。”对,不是回房子,而是回家,我累了我想找个地方歇一歇。母亲开的门,看到我后一脸惊讶,之后又高兴的把我接进屋里。父母不停地给那几个男生那水果吃,弄的几人特别别扭。他们的复婚宴我没参加,同样也没参加安刃的葬礼,我躲在房子里哭了一天。不知道该高兴好还是悲伤好。

    沉默了一阵,我稳了稳心跳,我说:“我累了,我想出去走走,权当散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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