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世间留不住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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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篇: 千城之城  第1则 繁光,四月

章节字数:2687  更新时间:08-04-26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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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气很好,顺着小径一路走回公寓,听得到两边夏虫鸣叫的声音。

    他们西,西,的欢叫着,似乎在吟唱某一段欢快的节奏。却越来越悲凉,有一段象破了嗓子的音调,刺入人心,泛凉泛凉。

    天空象玻璃一样的干净,光从云层折射出来,给万物铺上了一层朦胧的面纱。一轮七玄月幽幽的漂浮在天的那一边。

    我回到公寓,脱下了衣服,只剩下一件小背心。摊开那破旧的木桌开始画画。

    这张木桌是朋友借给我的,与普通的书桌没什么区别,朋友一直说不要了,送给我了,但是我还是用借的方式把它搬过来。想是它年岁也很久了,桌面四处斑驳,桌面平整就行了。

    我并不是很喜欢这张桌子,生怕哪一天也突然厌烦它了,把它丢掉了会觉得残忍。

    借的东西会懂得爱惜。

    我画工笔,写意画不来。因为心中无景,拿笔时颤抖。

    我没有独自旅行过,是那种画一个茧把自己包在里面的人。因为没有安全感,我想让我天天就呆在我的屋子里,给我一张画纸,一根画笔,让我一直画就够了。

    我热衷于画画,一直画,一直画。不会累。我不知道我脑子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东西想画。

    窗沿边有猫走过的痕迹,虽然十分的轻,但是我还是听见了,我听见了它轻轻的立在我的窗沿上,探着头往里面看的姿势,它很小心,生怕惊动了我,会赶走它。

    它喜欢我屋子里的味道,因为我刚吃过有鱼头的快餐盒。刚才我就看见它在那里,只是没想到现在它还不罢休。

    我讨厌小动物,除了猫以外。我已经习惯的把它当成了某一位老朋友。偶尔的就会来看我,虽然我什么都给不了它。

    我不能给它点什么,如果我给它点什么,它就会留下来,不会走。我没有能力抚养除了我以外的另外生物。

    我一直一个人。它也是。

    我的屋子十分简单,一张朋友借来的画桌外还有一张电脑桌。上面搁着台笨重的台式机。还有一瓶红酒。

    那瓶红酒是我让朋友帮我买的,我没有看是哪个年代的。

    我并不喜欢喝,只是不明白当初为什么要买。搁在那很久很久了。

    床铺很凌乱,在我的概念里,只要能躺下一个人位置的地方可以睡觉就够了。我随时会很累,随时会躺下去,所以连被子都不需要叠。

    衣柜是商品店掏来的便宜货。

    屋子一个镜子都没有,有的时候朋友会说我太不注重自己的外表了。我总觉得他们太注重自己的外表了。

    我的画已经快完成了。画的内容很简单。

    一轮明月前一滩幽静的海水,海水边探出的着一丛野菊花。

    这样的情景说起来,无论如何的看都觉得不搭调。但是只要色彩融合在一起的话,即使在不搭调的东西也会随着大调融合进去。

    那轮满月圆墩墩的占据了三分之一的画纸,明净般的大圆盘散发着一股幽幽的蓝光。蓝光夹杂着黄色的光亮铺洒在整片海上。夜静柒的海面月光碎银点点,象跳动的精灵一样要跃出纸面,暗色的海面上漂浮着一股幽黄色的冷光。

    野菊花,我一生中最热爱的植物。

    他们总是可以漫山遍野的开放着,最灿烂的花朵,带着最大的热情,伴随着秋风徭役。

    黄澄澄的花朵扑闪着月的光,幽幽的,一切都是幽幽的。仿佛要开始诉说一个凄凉的故事。而我明明无话可说。

    在扑上最后一层底色就可以了。我拿出一个大盆子,调颜料。这个底色说起来其实很简单,把颜料兑了水,使劲的搅动着,然后放置在那,等颜料的石灰杂质沉淀下来,留下上面的那层水,那层水十分的透明,可以说就是水。

    刷底色的时候不能着急,一着急,整张图纸就作废了。一层底色是很难显露出颜色来的,必须一层接着一层的刷,直到露出想要的颜色才能罢休。

    画好的图纸斑驳得象一个经历过万水千山的老人,岁月无疑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最大的痕迹。这也就是最后的结局。

    我搁下画具,转身走到窗户边关上门。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起了雨,打湿了我挂在窗台内的衣服。我收起了衣服,关上窗户。立在窗户边,发呆。

    我总是很容易发呆,只要扭过头去看着某一项事物,就会发起呆。跟某个人讲电话,即使对方的话题多热烈多热情,我都会发呆。我开始为这一不良嗜好感到不安,也想过办法要改正过来,结果只是越来越严重而已。于是我尝试不接电话来解决这个问题。

    曾经有段时间我也非常喜欢雨,那时候也许我才十六岁,总带着比别人多一点的敏感和忧愁。心中偷偷的藏着某一个喜欢的男生,那个男生就坐在我的侧面。我只要侧过头去就可以看到他。

    我会假装漫不经心,或者借看窗外的景色,眼神幽幽的拂过他的侧脸。那个人总是长得太过于英俊,才让我对他这样流连往返。我非常热忠于看人的侧脸,看一个人的轮构线如何勾勒出来,猜想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是做什么的。后来那个男生因为打架事件被开除了,我沉闷了很久,只因为不能在看到他的侧脸了。我只热忠于他那张侧脸,别的什么都没想过。

    那年十六,所以我并不怪自己。

    现在的年纪,说起来并不算老。但是已经回想不起那些稚气的细节。

    雨噼里啪啦的敲打在我的窗沿上,玻璃被雨点弄模糊了,流下了一条条水线,水线又融合在了一起,汇成了一条水流,流到了窗沿底下。我看着窗户外模糊成一片的景色,想刚才的那只猫哪里去了,是不是被雨水打湿了,我想刚才该挽留住它,不该让它无处躲雨。

    雨打在屋檐上的声音噼里啪啦,象子弹打落下来。如果不是钢铁建筑的顶层还算厚实,真怕雨会穿打进来。其实我喜欢这个城市,因为他除了钢筋水泥混淆外,还有我对它浓浓的依恋。当一个城市大街小巷都充满着曾经的影子时,我就会割舍不得对这个城市的感情。那种感情粘粘的,很缠绵。

    屋子乱七八糟的,我并不着急打理,也并不喜欢做家务。不否认我是个懒女人。

    偶尔天气晴朗的时候,我会把旧的东西翻出来整理一下,在整整齐齐的叠上去。我的东西总是太过于快凌乱了。

    母亲偶尔会来看我,会来帮我叠被子收拾东西,看母亲忙碌的样子,我觉得自己罪孽,会抢过来自己做说:你坐,你坐,好不容易来趟。

    母亲会留我这里住一个晚上,我们肩并肩睡在同一张床上。她有的时候会跟我说起她的过去。母亲的过去很苍白,如同曾经伤痕累累的心被突然铺上了一层白纸。不捅破,就看不到过去。

    睡前,我会帮母亲锤背,捏脚。她总是很开心的说如果我每天帮她捏一次,她一定可以活很久。

    母亲身体不好,我一直很想带她出去走一走,至少把这一个城市随意走一遍。看一看这个城市的特色建筑。

    我自私的把时间都安排给了不喜欢的工作,和不喜欢的人群,却没有一点留给母亲。

    母亲十分的理解我,她总是说:一个人在外面不容易,活得开心就好,忙点好。

    我说:我一直都很忙,很开心。

    母亲说:那样就好了。

    昨天她来看过我,给我留下了一打熟鸡蛋。

    我看这些鸡蛋被染红了,是喜蛋。才想起原来我生日要到了,我喜欢吃传统的寿面,而不是如今的蛋糕。生日到了,我会给自己做一碗寿面,打两个鸡蛋。我喜欢自己做东西吃,漫漫的品爵着那一个过程。那是我生活的唯一消遣。

    母亲怕我忙得忘了自己的生日,忘了给自己煮寿面,于是给我留了一打红鸡蛋,每年都是如此。

    原来四月了,我生在这个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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