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章训化狼孩

章节字数:2638  更新时间:10-03-1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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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狼孩,我在这个附近租了一个院子,我怕带他到人多的地方,野性一发作,我会很不好解释的,我准备用三个月的时间让他会喊我妈妈,及双脚直立走路。

    带着小狼,怀里抱着狼孩,租房子给我的老夫妻对我的身份很疑惑,我向他们解释,我是一名猎户的妻子,因为相公前段时间病逝了,我万般无奈带着家里的小猎狗及儿子来到了这里,想换个环境躲开小叔对我的性搔扰。

    那对老夫妻听了后对我很是同情,也不会用怀疑的眼神来看小狼了,因为他们一直把小狼看成了是一只小狼,呵呵,他们没错,是我误导了他们。

    我也向他们说了,不要让其他人知道我们在这儿,让我和我儿子在这儿静静地呆一段日子,他们点了点头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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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我先把小狼关在卧室里,带着我的儿子雨天麟(就是那个狼孩,我觉得他是天赐麟儿,就给他取了一个这样的名字)到了集市给他买了很多的换洗衣服,谁叫我这些活根本干不来,顺便也给自己买了村姑穿得衣服,又瞄了一眼那些已婚妇人的打扮,呃,好复杂,还是桔梗式的打扮,在头发最下面扎根绳子算了,简单。

    我买了一车的菜,找人帮我拉回去,我怕自己的踪影在外面暴露次数多,越容易被他们发现,另一个原因就是自己懒得再次走那么远的路到外面买东西。

    为了让天儿多适应人群,我没点他的穴道,他很害怕这么多来来往往的人,一直往我的怀里钻,偷偷地用他的眼睛盯着那些多的人嘴,他下意识地也动了动嘴皮,这真是个好现象。

    虽然让他穿了衣服,还是不会直立走,我无奈地又抱着他回家,别人看着我用羡慕的语气说:

    “你儿子很结实。”

    “你儿子的五官好好看,长得像他父亲吧。”

    晕,你就不能说成像我呀。

    但我想他们更奇怪地是我买了这么菜吧,还好现在是初冬,不用担心菜烂了。

    回到这个暂时的家,让那个人帮我菜下了后,给他钱就打发他走了。

    刚把小狼给放出来,它马上欢欢喜喜地跑到我脚边,用前脚抱着我的腿,尾巴摇个不停,我知道,它也要我抱了,没办法,左手抱天儿,右手抱狼儿。

    哄了他们之后,我才弄饭给他们吃,谁知当我真得用古代的厨房时,差点着了火,烟大的把房东都给吸引过来了。

    最后,房东老夫妇怕他们的房子被我烧了,决定他们作好了饭菜给我送过来,我欣喜之余把所有的菜搬到他们住的主屋时,愣是吓了他们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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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大早,我抓着天儿的手,教他直立行走,让狼儿到门口玩我制作的球。

    中午时,让天儿一个人睡在床-上,把他像狼崽一样的睡法给拉直睡,狼儿就在他床边的地上我给它弄了一个窝,叫它休息在那儿,不要和天儿睡在一起。

    休息了一个时辰后,教天儿学说话,第一个教的词就是妈妈。

    吃过晚饭后,我牵着天儿带着狼儿到外面散步。

    晚上休息时,我就用布条把天儿绑在床-上,纠正他的睡姿,因为晚上我也要睡,不能如白天一样守在他的床边,当然他们和我是住同一个房间。

    这样坚持了一个多月,天儿的睡姿已纠正了差不多,但他的本性四脚爬,只要我不注意,他就和狼儿玩在一起,气得我用木棍打他。

    我发觉自己对天儿的耐心很大,为了他我都暂时放弃了找幻族人。

    又这样坚持了一个多月,现在天儿已经学会我教他的简单语句。

    “妈妈,抱。”

    “妈妈我爱你”

    “狼儿弟弟,我爱你!”

    “狼妈妈我想你!”

    “亲亲,我要妈妈亲亲!”

    “我饿了!”

    哈哈,在我的爱心下,他会了很多这样的话,在不久的将来,他肯定是一个很会表达感情的坏小子,谁叫他那么地邪气,如果不是看他对母狼的执着下,我根本不会下这么大的决心教他的,谁知他以后会不会狼子野心,是个大坏蛋,有爱心的他,才是我喜欢的,所以我一直教他这些肉麻的话,我始终相信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不知不觉在这儿已过了七八个月,超出了我预想的三个月,现在都已经是初夏了,天儿的皮肤变得白白的,像一个正常的小孩了。

    狼儿也长成了一只大狼,没想到它和我在电视里看得有点不一样,它的个子有点像藏敖,比它的母亲高了一番,看来它的父亲肯定是一个狼王级别的,现在的狼儿,成了天儿的座骑。

    看着进展都如自己预想的一样,那也到了和这个地方离别时间,是时候出发找幻族了。

    与房东老夫妇一家人叙叙旧,感谢他们这半年多来的照顾,另外又多拿了些钱给他们。

    他们对天儿和狼儿依依不舍得,直说让我有空就回去看他们,这种单纯的生活一直是自己所向往的,如果有机会自己也不愿过复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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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夏的阳光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为了让天儿多适应生活,我没有找马车坐,反而陪着天儿行走,在天儿实在累得不得了时,才让他骑在狼儿身上。

    更为了掩饰自己,我把自己的五官稍稍变动了一下,我想南宫他们再怎么找,也不会联想到一个带着四岁多的儿子及一只狼的妇人联系在一起吧。

    时光苒荏,随着天儿越溶于人群生活,现在的他根本就是一个正常四岁多小孩的调皮蛋,皮得不得了,无力感随时荡漾在我心中。

    狼儿就好多了,我用部队里训练警犬的方式来训练它,它现在是一只非常合格的警狼,感谢电视里有教怎么样训练狗,否则我是束手无策,拿不出东西教狼儿。

    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彻底地拥有了令我最值得骄傲的儿子,天天听着他对我说的话,甜密在心头。

    “妈妈,我爱你!长大后我会好好孝顺你!不让别人欺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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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三人(狼儿在我的心里就是另一个儿子)来到大城镇时,这里的人们反而对我的狼儿产生了好奇兼恐惧,小城镇的人我经常看着一些农民带着自己家的狗逛街,对我的狼儿甚是羡慕,看来小城镇有小城镇的好处。

    刚到制衣行,我选了上好的紫色丝绸,等我选好后,才发觉天儿自己也选了紫色的衣服,看来我们现在的眼光是一致的。

    买好衣服后,我把所有的布服送给了乞丐。大城镇的人们是衣服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我可不想因为衣服寒酸,又带着一条狼而被拒绝门外,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事,传出去我多没有面子。

    对了这是哪个国家呀,我好像还没来过,算了,走到哪就算哪,我是坚决不会承认自己的方向感不佳的。

    此时的我找幻族遗孤要方便许多,丢天儿在男澡堂看背上有无闪电胎记的人,而我呢就到女澡堂看背上有闪电胎记的人,时间久了,找不到幻族遗孤的失望逐渐习惯,如果一下子找到了我还不习惯呢。

    不知觉在这个国家呆了一个月多后,一行三人准备出发到下一个大城镇,我就不信,我在每一个城镇找一个多月会没有结果,呵呵,我搞忘给自己定的时间了。

    现在找人的时间已快接近一年,虽然花了9个月在天儿身上,最起码我有用二个多月的时间来找他们。

    在离开我们住的客栈的前一个晚上,天儿给我惹了一个大麻烦,说不清这是不是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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