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少年桃花,一见钟情』  第001章 书月其人

章节字数:3035  更新时间:12-12-28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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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月,他姓江,全名江书月。

    多少人认为他是一个超脱物外的奇迹,甚至有无知小儿盲目崇拜说他是被贬下凡尘的天宫仙女,但这话到了他的耳朵里,他却只是一笑置之。

    皆因为,他只是懒得很有格调。

    最能够体现他懒惰本质的,其一是嘴巴。

    除非品尝美食,他一概懒于开口,因此莫名顶替江家三小姐多年没被发现虚凰实凤,实在是他懒于被拆穿之后一大串的解释,更懒于在怕被当成妖孽烧死的前提下再自杀一次。

    死不死得了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他极度怕疼。

    就和那时他毅然选择跳海,在水里醒过来的时候却拼尽力气扑腾上岸一样,他怕水,却只有在确信自己不会被水折磨的情况下才会选择死在水里。

    他的朋友们曾说,也许这可以算做他为数不多的优点。

    那些人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必然是很矛盾的,因为如此缺点多多让人恨得牙痒痒的书月,却是让他们心甘情愿充当保姆的人,更是让任何人都惊艳的人。

    尽管那时候的书月并没有锦衣华服花容月貌,甚至可说是出身贫寒其貌不扬。

    唯一称得上好得只有他的名字,书月,还是他自己给自己改的。

    原本他不是这个名字,因为本名太女性化,他曾经想过借改名挽留一下自己作为男人的尊严,虽然因本人偏好古风,结果依旧让人无奈。

    书月的懒惰标志二是表情。

    表情什么的,除了心里不爽时眼神和嘴角有些微变化之外,他的面部神经都懒于显示自己的存在。

    事实上,心情不好的时候,他连吃饭咀嚼睡觉翻身都觉得麻烦。

    懒得过分的时候,有个鲜明例子——

    被囚禁之时,有一阵子他和那人相对风平浪静,他被勒令乖乖躺床上养身子,那人端着极其可口的饭菜喂他吃,他却连嘴巴都懒得张。

    那时候的书月,不仅对美食失去了感染力,就连平时最爱的白水都懒得张开嘴巴喝一口。

    不是耍脾气,只是真的懒,从心灵浸透骨子的懒,懒得双眼茫然地看着虚空,只觉得转一转眼珠都是件极其麻烦的事,即使那人拿一众朋友的生命来威胁他,他也只是愉快地表明朋友们都很想死一次看看灵魂到底存不存在。

    一言以蔽之,书月就是个懒得太有格调的人,有他匆匆二十五年岁月的前世为证——毕竟如今他已经从江书月变成了江家三小姐。

    说到前世,书月的前世啊……还真是能诠释‘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这句至理名言。

    除了上面那个被囚禁的经历之外,事实上那人对他挺好的。

    那人——也就是追了他两世的男人说过,“江书月,你TM真是个祸害!”

    他,也就是江书月,也许永远都不会忘记这句话。

    尽管依照他的理论,一个深陷情网的人对任何事物的评价都是极敏锐却有失水准的,就像他一样,他叫江书月,但他绝对不是个祸害,更加不会是个把人逼得爆粗口的祸害。

    于是,那时他反射性地挑起了一双光华流转的丹凤眼,眼里精光乍现,男人微蹙英眉,但还是乖乖闭上了嘴巴,然后在他直直的冷淡视线下点头,答应自此不再爆粗口。

    那时候的男人乖得像只受主人欺凌的小狗,兴许真的是他太大意了,毕竟得意忘形是人类的通病,如果这个人类又是不认真则已一认真便毫不保留地相信别人的书月,那么后来的转折——被背叛、被强迫、被囚禁、跳海自杀——也是有迹可循的。

    但相对的,在他比较正常比较有生气的时候,除了洁癖有点点难缠之外,他其实是个很能将就的人,因为本质上他懒于生存,这样的人对身边的事物都有点懒于计较。

    那人曾说,也许就是因为对什么都无所谓,无论在什么境况下都懒洋洋不想计较的样子,才会让他虽身处灯红酒绿的凡尘,却像堕落九天的仙子,吸引正人君子淡如水的结交,却在生死之际舍命相护;吸引亡命之徒迫害,却在下手之时忍不住一拖再拖。

    一言以概之,那就是:可怜到天下人都想欺负,却没人下得了手。

    这是询问完所有人对自己的评价之后,书月自己总结出来的。

    他不曾觉得自己可怜,但从那些人的话语里,他只看到自己的可怜,也是从那时候起,他才发现懒于计较的自己也是期待有人能真正懂他的。

    但那时候他的身边,甚至没有人能正确说出他用‘可怜’一词描绘自己的理由。

    也是因为太懒于处理自个儿惹下的桃花债,书月一度在面临爱情的时候选择一死了之,结果还是老天爷都看不过去,派俩男人死缠烂打,他终究栽在了其中温柔表皮霸道性子无赖手段骨子里都刻着腹黑俩字儿的男人手里。

    尽管在登上后位之前他一度认为那种感觉还不坏……这便是后话了,暂且不提。

    综上,书月怪异的习性就变得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挺尸,雅称假寐,或者浅眠。

    不用怀疑,他的确是看过很多书的,那也是因为权衡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麻烦程度之后,他毅然决定做个只动脑子不动手的高格调懒人。

    当然他也曾幻想过是否能从思想上残害精神组织,再由精神的催眠从肉体上消灭自个儿,那就不算是传统意义上的自杀,也就无谓违背和朋友的约定了。

    虽然再一次认识到交朋友是件麻烦事儿让他有些头脑发胀灵魂出窍,但可喜可贺的是,现实证明他理论的妄想性的同时,也告诉了他部分实践的可行性——他因此学会了摄魂术一般的催眠,那可是比心理医生拿着一块怀表糊弄心理素质不好的人更厉害的一招。

    话说回来,听到别人误会他的性别的时候,书月也不过是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懒人性子——连辩驳自己事实上是个男人的力气都省了。

    就像那时候,前面数十打手虎视眈眈,身后除了波涛汹涌的大海再无退路,即使明知道在那些由他千挑万选的教练一手调教出来的精英围攻的处境下,任何人都不可能插上翅膀飞出去,就算他曾经是让所有人心甘情愿臣服的老板也不会有意外。

    但他还是好整以暇地欣赏完不知被哪阵风带过来的一瓣桃花飘飘荡荡落入泛白海水里的全过程,顺便最后一次用心感受被风包围的感觉,然后默默在心里许了一个愿,纵身一跳,直入黑洞般深不可测的大海,绝无生还的可能。

    那时候他并不知道上天安排他一生与桃花结缘,便是自此开始,只是在想……

    如果让那人知道他在放弃生命的一刻许下的唯一一个愿望竟是不再相遇,估计那人会心碎吧,如果又让那人知道他许下这个愿望的原因不过是嫌感情太麻烦,也许那人又会被气得笑出来。

    事实上他是很喜欢那个男人的,尤其男人做得一手好菜,把他的胃口养得很刁,但仅仅是喜欢已经花去了他大半感情和精力,再多的,他给不起,那人也要不起,所以最后的结局必然是两败俱伤。

    也因此,他讨厌那人心碎至极却勉强扯动嘴角的笑。

    心碎的笑,很疼的,那人会疼,他见了也会心疼,但他没有回头的余地。

    错综复杂的感情线,他从来都不想要,到死,也不会要,他江书月自认没有闲工夫处理感情那堆乱麻。

    从最开始的相遇相知相守相伴,然后被背叛,被囚禁,到那时无奈到只能跳海以求生死相错,短短二十五年的时间,书月很确定自己对那人的了解程度。

    设想在第三者的立场上,书月看得很清楚,那人对他的爱很浓烈,浓烈到可以毁了他;却也很脆弱,脆弱到可以毁了他自己。

    但其实让书月选择跳海的理由只有一个,那人不够懂他。

    如果足够了解他对感情敬谢不敏的程度,那人应该在海上准备两艘船,至少——一艘小船,在近岸的海面上等待他可能的跳海举动,随时准备救人;一艘大船,停泊在海水能够承载的地方等待他可能的反扑,随时准备阻挡有人相救。

    其实说起来,书月其人,除了感情二字,对待任何人事都很理智,理智的唯一目的便是尽可能地减少麻烦——能不动手便动脑,能不动脑便乐得睡大觉。

    天下之大,若问一句谁能在书月面前有所遁形,他自问没有,他身边一个个鬼灵精怪的人都承认没有,那就可以确定天下人的答案了。

    虽然到最后,仅是感情二字都能让他无奈到跳海求死。

    那时候的书月很失望,失望到跳海那一刻他再也压抑不住逸出薄唇的一声叹息,尽管没有人能听到。

    然而,从那一天起,江书月便成了一个梦,一个无数人想念,无数人悔恨,主角却在另一个时空的桃花树下莲花池里悠悠转醒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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