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双欣

章节字数:4009  更新时间:12-03-01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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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欣

    也许在世界上你很少能找出比“双”这个姓更奇怪的了,但是的确有人姓这个,而且我不凑巧的属于这一类人。更奇怪的是我的名字,初次见到这个名字,大约有超过百分之八十的人会把我当作女生,尤其是在这个什么都缺但唯一不缺男性的理工科大学。但是我不只一次地让所有期待这个名叫双欣的人出现的男生失望:我——是个男生。我也是个男生,而且是个性别感很强的男生。

    不过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名字的好处恐怕就在于,经历一次由这个名字带来的心情上的大起大落之后,原本那百分之八十以为我是女生的男生会对这个名字和我这个人印象深刻。我本不是出众的人,但是我的名字会让我瞬间成为焦点。

    考上这所一流的本科大学完全在我的意料之外。19年的生活几乎有三分之二是在东躲西藏中度过。我的妈妈带着我,四处奔跑,颠沛流离,为了逃我的赌鬼爸爸在赌场欠下的30万债务。而我的爸爸,早不堪忍受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而在很久以前的一个年关,扔下我和妈妈投河而去,并且从此也把我们带入了地狱般的生活。

    我经历过很多同龄人没有经历过的事情,被债主追杀,被我身边的每一个人嘲笑欺负——不只是因为我的贫穷拮据,还因为我妈妈的特殊身份。有很多时候,我们租住的小屋也是我妈妈挣钱养我的场所,她带各种各样的男人回家。

    或许是因为生活的坎坷,我总是表现得比一般同龄人成熟。我不大爱说话,总是很沉默,因为我把大部分应该用来说话的时间都放在思考上,思考为什么要活着,后来看了一本书,里面有一句话叫做存在即合理。我想,这或许是天意。从此我学会了用拳头对付那些砸在我和我妈妈身上的拳头。

    一直在我考上大学之前,我们仍辗转于不安和逃离中,直到我知道我的成绩,知道我被这所大学录取,我妈妈说她想定下来了,于是她嫁给了一个乡下人,离开了城市,我妈妈是个很美丽的女人。我一个人到这所城市,上学。至少在学校里,我还能获得片刻的安宁。

    上了一年大学,我还没有任何朋友。我习惯了独来独往,为了不给自己带来伤害,也不给别人带来伤害。我最喜欢做的是就是一个人呆在图书馆里看书。我看书从来不是坐在桌子旁椅子上,我常常席地而坐,在两个书架窄窄的过道之间:我看不到别人,别人也看不到我,好像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一样。我也不借书,看完放回书架,下一次接着看。

    有一段时间看的一本书叫《我很好》,一个台湾作家的作品,很细腻的描写。一次看到一半,我忽然想上卫生间,于是放下书,离开了。半刻钟后回来,拿起书继续看。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在我离开期间动过那本书,因为我回来的时候书仍摊开着,页码停在我翻开的那里,但是我不知道怎么解释书里的那张纸——整整一张纸上写满了“双欣”这个名字,背面写着:你相信命中注定吗?

    我想是不是还有人与我同名,但是我排除了那个可能,因为在我去卫生间之前那本书里还没有那张纸,那张纸一定是有人写给我的。字迹很清秀,像是个女孩子的。我沉默了十九年的心忽然有一刻地冲动,我拿出一支旧钢笔在那张纸上写下了:我不知道,但是我相信命运。

    后来我把纸插在书页里,将书放回了书架离开了。第二天,我仍旧去那个地方,那本书还在那里,我翻开书页,有一张新的纸条:我相信命中注定,双欣,我觉得你是我的命中注定。从小习惯了被人讨厌和辱骂的我第一次听到那样真诚炙热的告白一时间手足无措。

    直觉告诉我她还在附近,因为我还感受得到残留纸上的气息。我四处看了看,没有女孩,只有几个男生在不同的书架前徘徊。我疑惑了,难道是我的感觉出了什么问题?我摇摇头,在纸上写下:你是谁?写完,我还是很不放心地看看周围,依然没有我所以为的那个女孩出现。我将纸条插回书里,将书放回了书架,甚至还没来及看。我出了图书馆。其实我不是真正地出图书馆,我只想躲在玻璃门的背后看看谁会拿走这本书,我想她会来取这本书的。然而我的预计错误了,没有人来取这本书。我彻底不解了,我差点就怀疑这只是我自己的一场臆想。

    第三天,同样的书架前我再次拿起那本书,又是一张新的纸条。那个给我纸条的人像是藏在背后的幽灵一样,准确地掌握我的行踪,却像空气一样无形无声无色。我抽出纸条:如果你真的相信命运,那你在你面前的书架上随便拿出一本书,把这本书上的第一个名字写在纸上,那个就是我。看到这里我开始更愿意相信这是一场游戏了,然而我的理智却不听使唤地让我将手伸向了前面的书架。

    翻开书页,第二页第三行:程晨。听起来像是个男生的名字。是他?或者就像我一样,应该是她。我有点忐忑地将名字写在了纸上,放回书里,再把书放回书架。现在我到图书馆的目的,说是看书,其实不如说是为了一张纸条更为准确。

    第四天,我到图书馆,迫不及待地到那个书架前找到那本书,抽出那张纸条:看来我的命中注定没有错,你的命运论也没有错,相信吧,我们很快就会见面的!我攥着那张纸条在书架前停留了很久,我不知道在纸条上写什么好,我不敢相信世界上会有这么巧的事。最后我决定什么也不写,我想知道如果我不给回应,背后的那只手会怎么办。然而从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在那本书里找到任何纸条,她又像是突然消失了一样,五天,六天,一周,一月,两月,书里始终是空空如也。就在我几乎要对这个纸条的事情放弃的时候,我发现了程晨这个名字,在一个宣传栏上。小提琴专场演奏?

    我还是如期到了我们学校唯一的音乐厅,和一群衣冠楚楚的绅士淑女坐在一起,我的感觉就像是烧饼配红酒,很奇怪!一个人接一个人上台,音乐或许很美妙,我却几乎要睡着。阳春白雪真的不适合我,我只是粗人一个。

    最后终于等到了程晨,上帝真他妈的爱耍我——是“他”,不是“她”,细瘦文弱,面皮白嫩,看起来像个女孩,可是却是个男的。我想走,却不敢在这么多人面前站起来。

    终于捱到了音乐会结束,我逃离般地从座上窜到了门口,两个穿黑衣服的男人拦住了我:“不好意思,请等一等,我们少爷想见见您。”我无话可说,在这种情况下,拳头显然不管用。

    我被带到了后台的一间准备室里,两个黑衣男人转身便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房间里,我找了张位置坐下,等那个被叫做少爷的人来。大约十五分钟的时间后,我听到身后的门把手转动了一下,身后的一个脚步声越来越近。我转过身来,猛然被抱住。眼前的这个人便是我刚才在音乐会上看到的程晨。

    我有些不耐烦地推开他:“你干什么?”被一个雄性生物这样抱着我感觉有点恶心。“双欣,我就知道你会来的!”他看起来很高兴。“我能说不来吗?”他显然没有想到我会这么生气,一时间显得有点不知所措。我停顿了一会,接着说到:“你到底想干什么?”我不善于言谈,说话从来直来直往。“我,我是程晨。”“我知道你是程晨。”“那些纸条都是我写的。”“我…。。我知道。”“我是说……”“对不起,我不喜欢男人。”我很直截了当地打断了他的话,这是我一贯的作风。

    我不想再听他说什么,拉开门走了出去,门口的男人没有拦我,我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我身上的麻烦已经够多了,我不想再惹上更多的麻烦,所以出门的时候我也同时决定再也不去那个书架前看书了。

    但是程晨似乎不是这么想的。次日去上课的时候,我在座位旁看到了那张笑意盈盈的脸。而且那只是个开端,从那以后他开始找各种借口不断出现在我身边。上课的时候他坐在旁边跟我一起听,他甚至认真地做笔记,而我从来连笔都不带。我去图书馆看书,他端着一杯咖啡站在我旁边,他说那咖啡是给我的,但是我从来一口也没喝过,他也从来不放弃端着那杯咖啡。我去吃饭,他点一份跟我一样简陋的饭菜一起吃,有时候我觉得很烦,看他一眼,他会自动离我远一点。我不知道他这样做到底有什么意思,是不是做久了富人家的小孩,就会有这样的怪癖。但是对于他这样的行为我却不能说不,因为我知道一定会有两个黑衣人在不远的地方盯着我的一举一动。在外人的眼里,我交到了一个很有钱的朋友,只有我自己知道真相远远不是那样。

    差不多整整一个学期我都生活在这样的情景中,出了睡觉上厕所,身边永远有那个身影的存在。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个非常温柔非常耐心地人,温柔耐心到有时候我会觉得我对他的冷漠是一种很卑鄙无耻的行为。你见过有哪一个男生会抢着洗你的脏袜子吗?你见过那个男生或在大冷天的时候将你的臭脚抱在怀里给你暖脚的吗?这些作为大少爷的他都为我做过,有时候我实在受不了他对我的种种体贴,我觉得那样我会没有勇气狠下心来拒绝他,我更希望他对我坏一点,起码不要对我这么好,但是他一直是那样,无论我以怎样的言行对待他。

    有一次我将他拉着我撒娇的手伸进我的内裤,他极力拒绝,但是我还是做了,我把他的手按在那个地方,对他说:“摸到没有,那个东西你有,我也有,我们是不可能的。”他的眼睛里隐隐有泪光闪现:“我不介意为你变成女生。”我再次无话可说,我将他的手抽出来,看着他说道:“就算有一天我爱上了你我们也是不可能的,我只是个乡下穷小子,你是大少爷,你见过红酒配烧饼的吗?你应该去找属于你自己的牛排知道吗?”“谁说红酒不能配烧饼的?我就爱这样吃。”他泪眼朦胧地看着我,我无可奈何。大户人家的孩子从来就娇气,更别提像他这样的。

    学期的最后一天,我考试完最后一门收拾好行李,提着行李向校门走去,他就一直抓着我的手,我很不耐烦地将他的手一次又一次甩开。最后,他妥协了,一直跟在我的背后,想说什么却又不敢说。

    一出校门,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发生了,我的债主就在校门口等我。如果换做以往,我最先会想到我自己,可是这次最先窜进我脑海的是程晨这个名字:他就在我后面,我不知道他冲动起来会做出什么事。那两个人直直地向我走来,在看到刀的那一刻我脑子一片空白。然而想象中得疼痛没有降临,等我睁开眼睛,不见了那两个人,只剩下倒在我面前的程晨。看着他胸前被血染出的一朵花,脑海里突然像有无数图片放映一样,有个词是怎么说来着:恍如隔世?我终于想起也是在一个这样寒冷的冬天,我拉起一个被同伴笑作娘娘腔,被人用石头砸伤额角的男孩。那时也是鲜血,躁动,他却笑着,像一朵开放的丁香。他的名字,也叫程晨。那时年少不懂事的我曾经说要一辈子保护他。

    原来佛说的命中注定,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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