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人世不分,莫问路长  第十八章 斗气系考场,惊现牛人

章节字数:3559  更新时间:12-07-11 09:38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话说,我排了很久的队伍后,终于看到了前面的情形,只见左边的招牌上写着“魔法系”,右边的招牌写着“斗气系”,中间的招牌写着“人文历史系”,幸好那几天在暴力女的逼迫下,认识了几个字,会写了几个字,更看了一些书,说实话,真的很佩服那暴力女,先不说她的武力有多么恐怖,这个深有体会,单单文学方面就让我无地自容了,其木屋中有一个专门的地下书库,至于藏书,我是没有去统计,也统计不了,那里是书的海洋,一眼望去,所能见到的除了书架,就是书本,至于品种之多,分类之广,就不一一介绍了,起码我看了除了有种莫名的兴奋外,就只剩下叹为观止了。至于那暴力女在地下书库中,如过庭院般自然,来来去去,不一会儿就能找来一大堆的书籍,照说她可以随身携带放到隐秘的空间里的,可是每次偏偏让我拿着一大堆书走来走去,然后,还逼着我识字看书,并要求会写会读,这是另一个我惧怕暴力女的原因,如果只是如此,我也便忍了,可、可是她让我看得都是些玄奥,而不解其意的,这也便罢了,看不懂就看不懂嘛,她硬是要我翻译,翻译错了,直接暴力,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是故,为了自己小命着想,我只好在书库中来回奔跑,更分门别类地看一些很杂的东西,只为了满足暴力女的要求。所幸,不知何故,我对书一点也不抵触,甚至有种异样熟悉的错觉,读一本书,只需翻一遍,就可领悟其中的大意,甚至可以强行记住,这也是那暴力女如此苛求我的原因。

    我反复思量过了,暴力女擅长武力,那么估计和其修炼斗气系密不可分;文学方面,我保留意见,起码,现在的她,博学是肯定的;至于魔法系,这个真的不好说,她爷爷据说是什么法圣,我猜想,由于遗传因素,她肯定是懂魔法的,虽然没有见过。那我到底去应试什么呢?斗气,我没有学过,魔法也没有学过,至于文学嘛,还是认识几个字的,再加上那暴力女让我到外面考试,又不怕我逃掉,只有一种可能,必是对我某一方面有信心,再加上一个多月的相处,她可是对我知根知底,那么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去魔法,要么去斗气,我想她必是去了人文历史系,因为以她据说已达到五阶的实力来说,去报名去学习这些是不大现实的,再加上她非常看好我学习文学的能力,是故我敢断定她一定会去人文历史系。为了错开她,我决不能去人文历史系,哪怕那里很简单,也决不能去。

    那么去斗气系,还是去魔法系好呢?两者我都不曾学过,更不知道要考什么,真是一个超难的选择题,算了,跟前面的人一起好了,懒得选了。

    之后,我随前面的那位仁兄来到了斗气系的门前,虽然有点迟疑,但总比自己去选择好,所以,我一脚踏入了斗气系的考场。

    “小子,不要以为能进来就可以考试了,先去将那边的一块大石抬到胸前,之后再去试试速度,先去搬石头吧!”一位身穿轻甲的中年人,冷冷地对我说道,许是看我邋遢的模样和瘦弱的身材,认为我只是一个来碰运气的乞丐吧?

    我按指示走到旁边,看了看那乱摆放在地上估计有五六百斤重的大石头,甩了甩手,活动了下筋骨,径直伸出双手轻轻地拿起了一块眼前的大石头,然后再轻轻地放下去,脸不红气不喘地走到那中年人旁边,等待下一步指示。

    那中年人,不禁多看了我几眼,要知道眼前的可是五百多斤的石头,对于武者来说,如果不使用斗气,除却一些天生神力的人和那些高阶武者外,很少有人能全凭肉体的力量如此轻巧的举起石头,再轻轻地放下来的。举起来容易,但是脸不红,气不喘,然后轻拿轻放,这是需要很强的肉体力量才能完成的,哪怕是一阶、两阶的武者,用斗气去举石头,也不可能做到轻拿轻放,更不可能做到脸不红、气不喘,所以,他敢断定眼前看似乞丐的小子,必是一个天生神力之人,如果有学斗气的天赋,那么将是上天的宠儿,得天独厚的肉体力量,将是成为强者的有利条件。

    “过了力量这关,那么就去那边试试反映速度吧,只要在规定时间内不被沙包打中10次,就算你合格,去吧!”那中年人,看了看我,最终没将心理的想法表达出来,还是很冷淡的说道。

    我看了看另一边,那里有一块长方形的小坑,里面填上沙子,四周挂上十几个沙包,而里面还有几个或从容躲避,或狼狈摔倒,或磕磕碰碰的人,才发现,原来举石头的人寥寥无几,想来是考核人员的故意刁难,想要那些看不顺眼的人,知难而退。

    看了下旁边计时的沙漏,似乎有些奇异,好像有种书上说的魔法元素存在,估计是一种魔法发明吧?我等了一盏茶的时间,那里面的人也已经结束,虽然刚开始有个人还算从容,但到了后面,似乎有些坚持不住了,再加上几个人闪避的失误,连带着被撞到了几下,所幸不算多,没有超过10次,至于那些狼狈不堪的人,只能黯然离场了,这就是考核的残酷,胜者存,败者退。

    我和几个人站在沙坑中,等待着沙包运动的开始,不一会,我明锐地发觉到魔法元素的存在,似乎这沙包也是由人为控制的,估计是怕人作弊吧?

    刚开始,沙包的速度不快,我很顺利的度过几次后,渐渐地有些琢磨不透规律了,因为沙包在撞到人以后,轨迹就开始变了,速度和方向都有些不规则了,连带着一些沙包也在撞到人以后,变得越来越难掌握规律了,或快或慢,闪避的位置时候也慢慢地缩小,虽然只要弯下腰就可以闪避掉所有的沙包,但是,没人敢试,因为这么明显的漏洞,考核人员是不可能不知道的,那么显而易见,这是一个陷阱,如果一直弯腰的话,估计直接淘汰了。

    有一个人因为躲避不了多少下,被撞倒在地上后,起来,再被撞倒,如此几次后,只好狼狈的弯腰出去了,实在是没面子呆下去了。有其一,必有其二,渐渐的,又有三人黯然离场了,场中也就只剩下我和两位苦苦支撑的人了,我刚开始还有些吃力,慢慢的,才发现它们的速度和规律似乎比暴力女的攻击要慢上很多,于是,渐渐跟上了步伐,除了刚开始被撞到一下外,以后,都没有被撞到了,这也多亏了暴力女的可怕速度,练就了我一身的反应速度。

    突然,所有的沙包一下子停了下来,而我由于惯性闪避,直接撞到了左边的沙包上,然后又撞了下右边的,才狼狈地发现,原来是时间到了,而我刚才太过投入了,竟然没发现,场中只有一个撞到八次的人向看怪物似得盯着我。要知道寻常人在这场测试中能只撞到5次已算优秀了,只撞四次可以算是怪物了,而眼前之人竟然只撞到3次,更何况最后两次应该不算了,时间早已经到了,也就是说,此人竟然只被撞到一次,震惊,除了震惊,还是震惊!

    至于那中年人,更是目瞪口呆,要知道他在职也快十年了,遇到过很多次天才和鬼才,但却从没有碰到过如此变态的存在,竟然只被撞到一次,而且还是最初的时候不小心被人撞了一下撞到的,要知道从制定这个速度测试以来,全院最高纪录是只被撞过3次,记住,这里是不允许使用斗气的,完全要凭本能反应,也就是说,此人不仅天生神力,而且有很好的本能意识,如果没有意外,他绝对能成为八阶强者,甚至能冲击传说中的九阶,这可是一个重大事件,一个震惊整个学院的大事件。

    那中年人在意识到这点后,赶忙让助手去通知学院里的老家伙们,深怕去晚了,那些喜怒无常的老家伙又会找人出气了。

    “小伙子,你表现的不错,剩下的项目就不用去测了,来来来,到这边坐会,一会儿,会有几位学院的长老们来看看你,这可是一般人都得不到的荣誉哇,以后一定会前途无量!”中年人,不知道要怎么组织语句,只知道要先稳住眼前的人,决不能让他走了,或被人拐跑了,否则肯定会被那些老家伙满学院追杀的。

    我疑惑的看着那中年人,似乎在他眼中,有一种危险的讯息,这种讯息,非常熟悉,似乎以前曾经不止多少次的碰到过,想了想,我还是决定闪为妙,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

    “我,我还有点事,先走了,哦,不,先去趟厕所,等下就回来,忍不住了,先走了!”我想来想去,最后用了最经典的尿遁。

    “回来,你给我回来!你当我傻的啊,早不上,晚不上,偏偏这时候才去,想逃,先过我这关再说!”那中年人很机警,深怕我会逃走,是故早已悄悄地堵在了出口处。

    我一见不对,直接脚底抹油,用蛮力向前撞去,这招学自大灰熊,取名“野蛮冲撞”,加上几次的特训,此招绝对犀利,起码那只大灰熊不止一次地被我撞倒了,这一点我很自信。

    于是一个很可悲的事情发生了,那中年人仗着自己五阶的实力,连斗气也没用,直接站在那里,任我向他撞去,在那中年人想来,哪怕那人的肉体力量再强也不可能比得上自己的肉体,如果那人用上斗气,自己再用也不迟,好歹自己也是一个五阶强者,如果对付一个考生也要用上斗气,还不如早点回家种田算了。是故,在场的人,见到了一个本不会发生的事故,一个考生没用斗气,直接将考核老师撞飞了,要不是最后那考核老师赶忙用出了斗气,怕是直接被撞晕了,即便如此,等考核老师掉下来的时候,也满头星星了,头晕乎乎的,一下子被撞懵了,当想到要去寻找那个考生身影时,那人早已不知所踪。想要追问什么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人多真的也不好,只一下,后面的目击者早已跟丢了目标!那人一个闪身,就混入了一群被后面的惊呼声吸引的考生中,是故,双方眼对眼,看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3 www.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