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看莫惜尊前醉  第3章 “凭”水相逢

章节字数:2551  更新时间:13-02-08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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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吟城秦府

    沐北夕只是下山来买酒的而已。

    “小夕啊,你看云儿她还没回来啊,这都失踪三天了还没消息啊,你说我这么一把老骨头了就这么一个闺女啊,我真悔啊,后悔去谈生意的时候没带上她啊,带上她了她就不会自己出去找我了啊,我怎么就忘了她是个离不开我的性子呢,她还那么小啊,你说她要是有个万一我……”

    沐北夕对天发誓,他真的只是下山来买酒的而已。

    为什么这秦老爷要拽着他的袖子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他女儿走丢了关他什么事,应该去报官而不是跟他哭诉吧。

    沐北夕怀里抱着酒坛子,冷眼看着泪眼汪汪的秦守。

    “小夕啊,云儿可是你的青梅竹马,你们俩从小一块儿长大的,现在她落难了你不会见死不救吧,她要是出了什么事,你未来的儿媳妇可就没有了啊,像她这般琴棋书画打算盘样样精通的女子现在可是不多见了啊,娶回家做个贤内助一定稳赚不赔啊,你看实在不成以后买酒我给你便宜三个铜板如何……”

    沐北夕挑了挑眉。

    秦守心里一咯噔——嫌少了?可“四个铜板”他却心疼得怎么也说不出口。殊不知沐北夕双眉上挑,疑的是那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丫头什么时候成了他未来的儿媳妇了。

    沐北夕最终还是放下了酒坛子,端了一盏闻起来很不错的茶,将秦守的哭诉一一听来。反正师父也吩咐过,秦府的事,能帮衬着点儿就帮衬着,算是个顺水人情,以后买酒说不定能多便宜些。

    沐北夕身为江湖第一剑客南十八的唯一弟子,与其说南十八于他而言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不如说是“一入其门深似海”,从小便每天做饭洗衣种菜买酒伺候着成日只知喝酒舞剑沐浴的神仙一般的师父,因此少年老成也是环境使然,明明是个少年人却有着看破红尘俗世的空无气息——说白了就是淡漠。

    可在他听完秦守的描述后,淡漠如他却也必须得放下茶杯,以免控制不住情绪,砸了杯子还得赔钱。

    不愧是师父的老相识,果然是奇人,女儿丢了整整十天,他却在三天前才知道,是怎样的生意才能让一个人忘记了自己的女儿?

    沐北夕后来回山同南十八提起这奇事,谁知南十八却冷笑着告诉他,秦守哪里是去谈什么生意,定又是去了哪间赌坊——事实也确实如此,秦守在赌坊不眠不休三天三夜,赢了个盆满钵满,便犒劳自己去芊眠居吃了一顿,顺便揩了几位姑娘的油之后再去赌坊大战,三天三夜之后便连本带息地输了个精光,讪讪地回家后,终于发现了女儿不见了的事情。

    秦府的丫鬟小厮们却松了一口气,老爷出去赌的时候谁也找不到他,小姐溜出去玩了更是别想找到,两个主事儿的都失踪了,他们这些底下的这些天是茶不思饭不想,忐忑地唏嘘着自己无望的人生,真心期盼小姐能在他们某日起床后奇迹般的出现在闺房里,在他们阴暗的人生之路上点起一盏希望的大红灯笼高高挂起。可终究还是只着了一身亵衣的老爷先出现。他们已经可以想象老爷知道他们弄丢了小姐之后的盛怒之容,但他们也不怨什么,至少能让他们死得痛快些,寄希望于来世寻个靠谱的人家伺候。

    墨柳河并不宽,在皇城门前分流,把墨吟城劈成几块,其中一支较大的分流穿皇城而过,名为墨溪,其余的大大小小的分流,也没人有闲心一一命名了。红凝受芊眠居里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话本影响,总想着有一天路过溪边会有一个篮子飘下来,里面有一个白白胖胖的受到后宫争宠连累的小婴儿,身上有一件价值连城的信物,她会把信物收藏起来升值然后把小孩扔给离姬——皇宫里的孩子能丑了吗,不过不知是因为这一代的后宫太过于太平还是皇帝太过于无能,红凝一天路过墨溪三次也没见飘下来这一类东西过。

    很多东西,在你拼命寻求它的时候,往往心急如焚也无法如愿,可当你放弃之后,它却讨好般的出现了,比如钥匙,比如爱情,比如……从墨溪上游飘下来的东西。

    红凝攥着秦幽云给自己的信物,以为是自己看花眼,便从桥上下到溪边,直直地盯着上游的水面,却半天也没见到什么异常,便转而看着自己水中的倒影发呆——点了几朵腊梅的面具,橙黄的流苏垂在耳畔,唯一属于她的一双眼,却是同人偶一般的呆滞。

    忽然,这双眼变得鲜活起来,呆滞转为默然,隐约还有了重影,不等红凝反应,从眼眸处竟延伸出一个面具来,然后是淌水的的发,苍白的脖颈,一袭黑衣。

    看着眼前安静地从水面缓缓出现的的陌生男子,红凝惊讶地瞪大眼睛,感觉鼻子有些发酸。

    浣奴看了一眼眼前被吓坏了的女子,绕过她上了岸,转身正欲离去,却被一股力量拽住,浣奴皱了眉,回头,看见和自己同样以面具掩面的女子正低着头,可怜兮兮地掉眼泪,身上因为他出水的动作太大而被溅了一身水。

    因为衣服湿了哭成这样?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两个人都戴着面具,有了一种老乡见老乡的认亲情愫,浣奴本想拨开红凝继续赶路,却还是在中途变了手的方向,拍了拍她的肩,多嘴了一句:“回去把衣服晾干。”声音清脆,分明是个少年。

    这年头在瀞国,男女有别并不十分看重,大街上悄悄拉个小手什么的人们看到了也不会说你伤风败俗,毕竟天子脚下人口众多,万一不留神,心尖上的人认错了衣服跟错了人,跟别人跑了怎么办。

    但突然有个女孩子拽着你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先不说伦理,从逻辑上就说不过去啊,更何况浣奴还是个男儿身,更何况他还气闷地发现——她比自己高。

    最后,浣奴带红凝去了成衣店,给二人都买了身衣服,红凝在小心翼翼地确认不是自己掏钱之后,不客气地买了一套料子极好的鹅黄色羔皮夹袄,浣奴忍不住说道:“现在是夏天。”

    红凝了然,解惑道:“冬天的衣服比夏天的贵。”

    浣奴语塞,只好顺手又给她挑了一件翠绿色的裙衫。

    “这算是你送我的礼物?”

    “赔礼。”

    “哦……”红凝若有所思地看了浣奴一眼,神情复杂,“挺好看的……”

    浣奴看着她那双口是心非的眼,说:“你可以自己挑。”

    红凝摇头:“从没穿过绿色,不习惯罢了。”

    浣奴没接话,对于他这样一个常年身着黑色夜行衣的人来说,颜色除了伪装自己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道别的时候,红凝问了浣奴的名字,却没有得到答案,潜水出宫的人,必然不愿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身份,虽说是意料之中,但红凝还是感到一阵失落。

    “可不知道名字,我要怎么找你?”

    “找我?”浣奴淡然的眼中闪过一丝凌冽。

    “我还想见你。”

    “有缘自会相见。”

    “这种事老天爷一般没空管。”

    浣奴想了想,道:“你我不过萍水相逢。”

    红凝不答,只是站着,向来呆滞的双眼此时复杂得让人看不懂。

    最终,浣奴还是在红凝的手心画了几笔。

    之后,男子离去,留下墨色的背影,她攥紧仍有那人触感的手,干涸了不知多少年的心终于变得温热。

    一划,两划,三划……

    浣,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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