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滚吧,土匪!  2.嘿咻嘿咻扛着走

章节字数:2556  更新时间:13-03-1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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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自己这个没用的哥哥孟玉郅是又爱又恨,爱,当然是他那一手好厨艺,恨,当然是这幅要死不活的没用样。

    拉起坐地上的哥哥,用力拍了拍他那沾了灰的衣服,半蹲下,说道:“上来吧。“

    孟云清像是得了糖的小孩,小脸笑开了花,当即四肢用力往弟弟那宽阔的肩背上爬。

    孟云清很瘦,淡薄的衣服穿在身上显得很空洞,相反,孟玉郅却因为经常跟着寨主后面习武,所以身体结实,体力旺盛,如果非要让孟云清找个词来形容他这个弟弟的话,他绝对会说:“熊!“

    孟玉郅并不壮,他身材高大,却也并不显得多魁梧,用姑娘们对情哥哥的话来形容那叫“风流倜傥“。

    背着不足一袋粮食重的哥哥,孟玉郅那脚下像是生了风一样,不消一会就追上了前面的大部队,再过一会,孟玉郅就到了队伍中间,又过了一会,孟玉郅优哉游哉地背着呼呼睡觉的哥哥跟着寨主身后,边走边观赏风景,虽然现在天还黑着,雾蒙蒙的啥都看不清。

    不知过了多久,一行人来到一片开阔的山头,山脚下是片城镇,镇子中的人们还沉睡在梦乡中,并不知道,一件惨绝人寰的抢案即将上演。

    寨主让土匪们分三批下山,第一批守着镇口的大车,第二批人负责入室抢劫,第三批人负责搬运。最后几名武功好点的负责对付练家子。

    孟玉郅也不放下哥哥,随着第二波人入室抢劫,由于背着孟云清施展不开手脚,孟玉郅干脆将哥哥扔在地上,随他被人来来回回踩上无数脚。

    孟云清捂着被踩中的肚子,缩在墙角,眼神冒火的在人群里搜罗孟玉郅的身影,敢把他亲哥哥丢地上任人踩踏,他是活腻味了吧!

    本来平静的城镇,突然之间像是煮沸的热水,翻了天。

    哭喊声、呼唤声、兵器相交声,全部清楚的从四面八方传来,孟云清因为肚子疼缩在角落倒是没有被任何人打扰。

    他揉了很久的肚子终于好了点,这是却从身边的屋舍内传来破门声,那人一出门看见门口瑟缩的孟云清,用脚踢了踢说:“快,给小爷搭把劲,这可是个好东西!”

    孟云清认识这个人,他叫王大武,是个好酒贪杯的酒鬼,当年就是他将自己当做战利品塞进了马车里。

    孟云清虽然很不甘心,但是毕竟人家王大武是个有武功的人,自己要是不答应估计下一刻就脖子与身子分离。

    王大武让孟云清扛着的东西是个用被子裹着的,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孟云清摸了一把也不知道究竟是个啥。

    两个人就这样扛着个被子裹着的“好东西”嘿咻嘿咻地往前走。

    等终于走到了马车前,王大武二话不说,将那“好东西”塞进了装米的马车内。

    孟云清很想告诉王大武,这个是装米的马车,那“好东西”会不会被压碎,可一转身,王大武不见了。

    孟云清靠着马车,也不管这群土匪究竟抢得如何欢腾,一个人兀自坐上马车,靠着那“好东西”打起了瞌睡,中途有人扛米过来,一见孟云清坐在马车后面便立马调头将米往回送。

    这可是活爷,得罪不得,既然坐这里,肯定是米够了。那人如此想。

    殊不知,正因为此人如此想法,正好救了某人一命,也害惨了自己。当然,这是后话。

    过了半个时辰,入内的土匪在没有烧一间房,砸一间窗的情况下抢了满满四车的粮食与日用,各个像是发了疯了野狼,鬼吼鬼叫地往蓬勃寨班师。

    马车晃悠悠的回到了蓬勃寨,最后马车在迈高坎的时候剧烈的摇晃了一下,也将孟云清摇醒了。身边的被子已经散开了,露出一只雪白圆润的手,将孟云清吓个半死。怕自己喊出声,孟云清快速地捂住了自己的嘴,然后慢慢地伸手去摸那只露出的手。

    还好,热的。要是死的他肯定要天天诅咒那死王大武。

    这不摸不知道,一摸就舍不得丢,那手纤长,比他这种做活的粗关节好看了不知道多少倍,那手的颜色就像是一截白玉雕刻的,纤白无瑕。摸上去柔柔软软,像是婴儿的肌肤一般细滑。

    孟云清认真的摸了一会这只手,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一只手,一只细滑的贵人手,一只男人的手,一只好摸的手。

    很久之后,孟云清一想起今天的事情,就后悔的肠子都青了。直响穿越时空,回到这天,然后拿刀剁了这只犯痒的手。

    当然,这又是后话了。

    孟云清听见身边的土匪都走得干净了,悄悄地捻起被子的一角,露出一头青丝,再往下点,可见一张惨白的容颜,好奇虫越来越大的他,索性将被子打开,露出一个啥都没穿的裸男……

    当时孟云清的嘴张到诡异的大度,可以塞进无数个鸡蛋,两只眼珠像是要瞪下来了一般。

    果然是个男人……还是个身材极好的男人……这个“好东西”的身材好到孟云清要怀疑自己的性别究竟是不是男人。

    男人因为昏迷正沉沉地睡着,完全不知道在睡梦中的时候,自己已经被另外一个男人用眼光揩干净了油。

    孟云清突然想到自己正在马车里,这个男人弄不好更自己一样的遭遇,所以最好还是由他保护,也好找个一同离开的伙伴。

    再次将被子裹起来,抽了跟稻草搓了跟绳将被子拴住,免得春光外泄。待一切准备好,孟云清退着从马车钻出来,又将男人慢慢地连人带被子一起拽下来。往肩膀上扛的时候,孟云清差点因为扛不动而被压地里扣不起来。

    后来孟云清自我摧残:“这是一袋米,这是一袋米,一袋装多了的米!”

    一走三歇,磕磕碰碰,总算是将人扛到了自己的房前,因为转身较急,不知是头还是脚撞在了门上,发出了一声巨响,吓得孟云清大气都不敢出。

    孟云清自己都不清楚路上究竟是哪次弄混淆了,至于自己记不清哪边是头,哪边是脚,总之在他将人以他以为的“头在床上,脚在下面”的姿势放好了,再解开被子一看,那人瞬间失去了依靠,正以头在下,脚在下的姿势摔成了一团……

    孟云清吓得目瞪口呆,手忙脚乱地将人从地上捞起来,放到床上,回头一看男人的脸,好家伙,那鼻血跟喷泉一样猛流。孟云清再度魂都吓飞了,捂着嘴巴,抽出床脚放的昨夜睡觉脱的袜子往男人的鼻子上塞去。

    整个过程堪比鸡飞狗跳,狗急跳墙,鸡飞蛋打……总之的总之就是以孟云清无法想到词的那种情况发展。

    好不容易将一切都收拾好,床上躺着的人已经奄奄一息了,鼻子里还塞着个臭袜子,张大的嘴巴像渴水的鱼呼呼哈哈。

    后来,有次孟云清流鼻血,指着受伤的鼻子给某人看,某人大大翻了个白眼,当众毫不避讳的脱下臭袜子就塞进了他鼻子里,算是报仇。

    外面骄阳似火,屋内气压极低,已经从昏睡中醒来的人臭着一张脸,裹紧身前的被子,抽出塞在鼻子里的臭袜子就往孟云清那张明显松了口气的脸上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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