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关  三千三千

章节字数:3113  更新时间:13-04-18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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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女性燕如语今年二十一岁,正当成年花龄。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没有任何身世背景,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凭借她那不服输的毅力给自己创造出来的。好友李清仙是在出身社会之后认识的,是Y市某集团的高层管理。

    而燕如语,竟然是个无业游民。说得好听那么点儿,叫做自由职业者。

    无男朋友,人生第一件不喜欢的事情是——看小说,尽管她本来还是个网络写手。要是有人质疑她,她铁定不屑一顾,对于她来说,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了不喜欢看就不能写的话。别人说的话,她都当放屁而过。

    而且——那些庸俗剧情天天在她身边上演。

    好友李清仙是个慢性子,这也就算了,男朋友竟然是个榆木疙瘩。这也就算了,反正男女之间也就那么点儿事儿,还能干嘛,干柴烈火一块儿烧着了呗。可是——让人生气的是,这俩人,干柴烈火竟然只出了零星点儿火花。她的无限期盼却被这俩人无形中给破坏了个透彻,而这俩当事人竟然乐在其中。

    真是气煞她也。

    虽然,常言道:他人自有他人福,可李清仙那妮子是她这辈子最重要的好友了,她怎么可以袖手旁观呢?李清仙那死丫头不急,她可急死了,还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不行!她一定要采取一些特殊手段。反正目的都是为了那俩人的幸福而言,再者,她们俩要上演的那些庸俗剧情都是给她提供宝贵的写作题材啊。她还计划好了,要是两人尽快结婚,一年半载后生个一男半女的,剧情又可以因此更新一步。

    虽然,她的目的只是剧情在前而好友幸福在后,虽然真是极度卑鄙无耻。可她燕如语却不摒弃自己,反倒认为她是在帮助两人实现别人的大我——成就了她的剧情,也成就了自己的爱情。

    只不过,有一句话说得更好:天有不测风云。这话,还真在她身上给应验了。

    也或许是她平日做人‘品德’太好,以致于‘人神’共愤了,召唤她去聊聊天喝喝茶什么的。阎王先生一个管教下属不严,就让她做了这个被请客的角色——她被穿越了,还是个凭空冒出来的时空。

    正当燕如语胸有成竹地要为她的剧情于好友的幸福进行全盘设定的时候,却遭遇了人生最无常且最恶俗的撞车事件。她这个撞车事件的主人公——一不小心就成了事件中的唯一牺牲者。

    灵魂出窍什么的最他妈恶俗,她出窍了,还要在一群人中看着‘好事者’欣赏着她的死相,并就着她这死相表现出神色各异来。另一边——匆匆赶来的警察和护士赶忙对她进行送往医院救治。原因不过是因为,她明明已经灵魂出窍了,那个身体竟然还吊着一口气没挂。

    她正庆幸自己是全天下最幸运的人,还可以回自己的身体醒过来。黑白二位大哥便凭空出现阻止了她的‘本来’行径——重回身体清醒。原因是——人有三魂七魄,她其实在灵魂出窍的那一刻就死了,只不过最后一魄还没完全离体,所以她那该死的身体还吊着一口气。

    而且,她的生死已经定了,该这一刻挂掉。那一刻,她想骂娘,理智让她阻止了自己要进行的荒诞行径。只是,她还有些事情要交代,所以不愿离去。这黑白二哥也比较好说话,只不过,她为什么觉得这二人的眼神闪烁的厉害呢?

    但她不想深究,即便弄懂了,她也已经死了。所以,她格外珍惜从这二位口中应允的一会儿时间——去手术室看自己的身体经过各种器具实施救治,最终无效而亡。自己在自己的面前死亡,她竟然一点儿都不觉得难受。

    走出手术室时,不出意外看见了好友李清仙和好友的男友相拥,好友哭得不能自已,两人终于有了一大进步。看到这一幕的时候,燕如语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不该高兴,值得开心的是,好友与她家的某人终于有了进步了,这一切,还要归功于她呢。

    只是,为什么,她却无法让自己高兴起来?那一刻,脚下似乎生了根一样,她想调头潇洒离去的,却发现自己有些走不动,还是黑白二哥赶来提着她去了阎王殿。

    现在燕如语是笔直地站在阎王的面前,并未如一般的小鬼儿见到阎王就害怕的瑟瑟发抖。因为,她终于从阎王略带抱歉的语气中听出了味儿了——原来是他那手下中的某一个,让他放心的一个官员收受贿赂,偷偷改了她的命数。

    她气急,这地府竟然也有腐败主义。

    可是,她再气也没用,阎王明白告诉她,她的身体最后一魄在手术台上已经离体了,现在无法重新附身重生了,身体细胞都没有再生功能了,怎么可能再附身回去呢?所以,阎王指了她一条明路——穿越。

    她知道自己初次之外别无她选,总不能让她这个生魂在地府里养着吧?就算她肯,阎王也未必敢养着她。所以,她争取了自己一个权力——回到原来的世界交代‘后事’。

    当她回来时,阎王便要让黑白二哥亲自押送她去穿越时空隧道。但她有自己的计较,便要阎王给了自己最后一个应允,至于应允什么,她却没说,阎王本不愿答应,奈何这生魂如若不愿投胎,就算是他阎王也拿她没法。

    但是要养在地府里,又太危险了,要是被上头知道了,他可危险了。滥杀无辜这种大罪,他可扛不住。百般无奈了,只得点头应允,趁着燕如语兴奋得找不着北时,一个大脚印下去解恨了。

    燕如语顺利地穿入了某个正在做梁上女子的小姐身体中。初来乍到的燕如语,下盘不稳——光荣牺牲小我成就他我了。只听一声惨呼,让她被做梁上女子的某男来了个拥美入怀。

    从此,干柴于烈火烧起来了。可别误会,她这干柴与烈火张三山可没如一般男女燃烧地旺盛,只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已。

    幸好,燕如语认为自己对生活没什么重大要求,只要不是饱一餐饿一顿的日子,她也能过得十分悠闲。

    这死木头家有一宝——还有个老娘,一个瞎子老太。这老太虽说是个眼盲人,可小瞧不得,眼睛清亮的人做起事来可都不见得有她那么能干。她眼盲,还能穿针缝衣、洗衣做饭,她眼盲,还能做菜烧水。若不是燕如语每天和他们生活在一块儿,就连燕如语这个新新人类都以为这老太是装的眼盲了。

    老太太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不但对她燕如语这个梁上姑娘从天而降入她家儿子的怀中没有任何异议,还总是一脸笑眯眯地与她说些有关她家儿子的事情,十分乐见其成地接纳她为她张家一员。

    每日更是嘱咐自家书呆子儿子好生伺候着这个天外来客的燕如语,若是得了什么好物什也是定要送到燕如语手中,搞得燕如语还以为自己是这家的女儿或者媳妇儿了。

    燕如语某一日一不小心就撞见了一幕改善了她日后的生活的情况。眼盲老太太如今已经是她老娘了,她在现代也只是个孤儿,所以,对于这个待她亲厚的老太太,她感觉到从未有过的温暖。于是——这个便宜老娘,她要了。

    老太太那天心情很好,似乎天底下再也找不到有人心情能有这么好了。老太太在干嘛呢,缝制一件红色的衣裳。虽然,燕如语觉得自己不应该奇怪,毕竟,她身上的衣裳没有一件不是出自老娘之手。

    可是,老娘手里的那件红艳艳的衣裳怎么越看越像嫁衣?难道她家要办喜事儿了?老娘儿子要娶亲?还是老娘女儿要嫁人?一瞬间,燕如语脑子闪过这个念头,却忽略了老太太家是没有女儿的,若说有,这个女儿可是除了她就没别人了。

    张三山娶亲,那是好事儿啊,可是——为什么她燕如语觉得心里不爽呢?这感觉,就像谁抢她东西似地。她不是一点儿都不喜欢那个木头嘛。要不是老娘的亲儿子,她巴不得把那该死的木头嫁出去呢。

    等一下,这种感觉……怎么这么熟悉……她该不会喜欢上那个木头了吧?

    她她她,她燕如语竟然会喜欢一个男人?而且这个人还是不解风情的那个张三山?不,她不信。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她喜欢谁都不会喜欢这个木头啊。可转念一想,她要是不喜欢这个人,干什么要对那家伙‘死缠烂打’?干嘛要这么心安理得地在这儿待着?仅仅是因为老娘吗?

    哪个人说的来着:因为你心之所向之人在这儿,所以你才愿意一直待着。

    还真是提醒她了。于是乎,张家——燕小姐开始了她的追夫计划。而她家的老娘似乎一点儿都不意外,不仅没有丝毫反对的意思,似乎还有乐见其成地态度。哈哈哈,这是好现象,对于燕如语而言。

    哼,敢给她逃?看她不揪着这家伙耳朵一大圈?看她不敲他脑袋一个爆栗?看她不把他捆在身边实施某些见不得人的‘勾当’,看她——不让他记住教训:他是她的,休想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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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打赏作品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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