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送走

章节字数:2928  更新时间:14-07-1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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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歌看着压在他身上的沈言,晕黄的灯光瞬间晃了他的眼。

    若不是沈言的发型衣服全变了,他几乎就以为还是从前,还是那个有苏荣在的时代。然而现实可悲残酷,沈言全然不记得他。

    朝歌其实也心知肚明,沈言是苏荣的转世,既然是转世,记忆肯定是没有了,但前世的他们那么相爱,难道今生苏荣就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沧海桑田的千年一跃而过,恍如隔世的故人却不再记得。

    朝歌痴痴的伸出手,指尖细细描绘着身上人舒扬的眉宇。一样的眼,一样的眉,一样的神态,却再也不是当初的苏荣了。

    无论如何,他的苏荣再也回不来了。

    完美的不再回来,回来的,不再完美。

    朝歌突然一勾沈言的脖颈,猛地吻了上去。他的泪从眼角缓缓滑落,咸湿的泪水流到嘴唇里,两个人都尝到了一丝苦涩。

    少年长得太过美好,如此的模样就像个得不到心爱之物的小兽一般,可怜而惹人心爱。

    沈言只觉得脑子充血,眼前的诱惑太明显,但仅存的理智告诉沈言,他不能动眼前的人。沈言深吸几口气,慢慢平复了欲望,他将浴袍重新裹到朝歌身上,再开口时已恢复了冷静:“已经很晚了,你应该去休息。明早我会送你去警察局,所以你不用担心,睡个好觉吧。”说完就毫不留恋的起身。

    临走时,他看了一眼还在地上呆愣的少年,顿了顿说:“刚才的事我会忘了,希望你也不要再想起。”然后就关上门,再没了动静。

    坐在地上衣衫凌乱的朝歌良久没有动作,仿佛痴呆了般,两眼空洞而无神。他对苏荣已经失去了吸引力,都挑逗到这般地步了,苏荣居然没有任何反应就离开。

    朝歌再回想之前的行为,脸一阵发烫,刚才的是自己吗……那不是他该有的行为。即使在他还是个低贱的娈童时他也是一副冷冷的样子,从来不会主动勾引。

    该怎么办呢?他不想要被送走,好不容易再寻到苏荣,他怎么可能放心离开,怎么可能甘心离开!朝歌不是个无脑的人,如果有必要,他也会狠毒,也会用尽手段。

    窗外的灯光不息,璀璨的夜色无限繁华,穿梭于浩瀚时空里,漫漫时光的沉睡和更迭,灵魂不改情意不灭。我的等待与你的守候终究在错过的千年之后再次相逢碰撞,而遇见即是永恒。

    沈言几乎是逃回房间的。虽然他表面上依旧冷静没有什么变化,但他自己明白心里早已翻起惊涛骇浪。朝歌已经让他手忙脚乱了,仅仅才认识几个小时,这个少年就成为了他的一个变数,这简直太可笑了。

    沈言把门关上,整个人依靠在门背后。他将手轻轻放在自己的心口上,那样……有异样的跳动,扑通扑通的,扰得他心烦。沈言从小生活在一个特殊的环境,他自认为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但是出来考古了几年后除了把性子养的古怪以外,有时候还会孩子气。在外人面前他还是冷冷的模样,可一到没人的地方或者回到亲人身边,他就会崩坏形象。沈言对此无可奈何却也不想去做什么改变,但他是把少年划到外人的范围里的,这就不允许他去做不符合他性子的事。

    说到底,沈言也是个别扭的人,外表冷淡内心却如六月火一般热烈。

    沈言的家庭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却也不是那种森严的豪门世家。

    沈言的爷爷是军区退休的司令,虽然名义上是退休了不问世事,但暗底里还是能操控军队里的事情,只是人老爷子管了大半辈子想好好歇息了,所以并未动手,可即便这样,沈老爷子在上层社会依旧吃得开玩得来,十分受尊敬。

    沈言的父亲沈谭华是商人,当年因为沈老夫人将他送到国外念书,所以沈谭华学成后并没有归国,而是先在国外白手起家创办了一家公司,辛苦了几年后公司上市,就开始把重心放到国内。沈谭华回来后凭着有国外公司的名声很快也打造出一片天地,之后也与一位弹钢琴的女子坠入爱河并且结婚生下一子--沈爵。

    只可惜那位钢琴家没过几年患上了癌症,早早死去了。

    沈谭华大痛,几年都没有再从悲伤中缓过劲,后来在一次竞拍会中认识了现在的沈母--夏云颖。夏云颖也是个女强人,做事雷厉风行毫不手软,一开始她对沈谭华抱着是竞争对手的敌意,但自从发现沈谭华对亡妻的深情后,夏云颖开始对他颇有好感,时常约沈谭华见面。沈谭华是懂得夏云颖的心思的,可他并不爱夏云颖,所以都一一拒绝了。夏云颖从小做任何事都不轻易放弃,即使沈谭华拒绝了她她也依旧每天都出现在沈谭华面前,直到那件事情发生。

    本市最轰动的撕票事件。

    沈谭华这些年处理公司事务上有些偏激,经常无缘无故开除一些人,其实本没有什么事,但他开除的人中有一个是从公司创办的时候就跟着沈谭华干的人,那人误以为沈谭华是利用他完了就踢,于是心生怨念,从而导致对沈谭华一家产生仇恨。

    那人因为这些年在公司也算是内部人员,很清楚沈谭华家的底细,自然也知道沈家唯一的宝贝沈爵每天上学的幼儿园在哪里。于是他趁来接沈爵放学的司机不注意,把刚出门的沈爵拐走了,并打电话给沈谭华,要求给他准备五百万的现金,否则撕票。沈谭华是个爱子的人,很快就准备好了五百万,同时沈老爷子也派军区的人迅速侦查出了绑匪的位置。

    只是没人想到,绑匪早在打电话之前就已经杀了年幼的沈爵,之所以打给沈家,也不过是想要让他们痛苦,而绑匪打完电话以后也随即自杀。

    沈家再次陷入一片乌云之中。

    夏云颖也是在这个时候真正俘获了沈谭华的心。她对这个颓废的男人温柔至极,照顾他的起居,抚慰他的心灵,等到沈谭华走出了心里阴影以后,他已经离不开这个女人了。

    一切顺理成章,夏云颖嫁给了沈谭华,一年多以后他们生下了新生命--沈言。

    沈言就像是沈家的曙光,给这个沉痛许久的家带来了新活力,沈家对沈言可谓是捧在手心含在嘴里,把对沈爵的愧疚与未给的宠爱都给了沈言,所以沈言放弃家族继承转而选择考古事业的时候,沈家也没有多加阻止。

    但沈言一直活在家人对沈爵的愧疚之下,连带着周围人都带了几分有色的眼光,所以沈言非常讨厌别人把自己当成他们心中以为的人。

    环境造就了性格,沈言这样古怪的性子也是由此养成。

    而朝歌之于他,不过是心里一个异样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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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晚过去了,显然两个人都没有睡着,出来的时候眼睛下方都是黑眼圈,精神萎靡不振。

    沈言看见少年显然愣了一愣,不自在的说:“你醒了?”

    朝歌想起昨晚自己做的事,也十分尴尬,回了句“嗯”就沉默了。

    沈言点点头,进了厨房,随口问了句:“你早饭想吃什么?”可得到的答案居然是……

    “我没有资格吃早饭。”

    沈言以为少年是为了昨晚的事愧疚,便笑道:“你不用在意,想吃什么就说。”可少年居然奇怪的看着他说:“平民每天只有两餐,只有达官贵人才有早饭吃……”

    这下子沈言呆住了,这是哪门子的说法,难不成这小子是被拐卖到深山里跑出来的?怎么还存在贫贱之分。

    “你别多想了,早饭必须要吃,这里没有你那种说法。”

    少年这才红着脸道:“我想吃包子。”

    沈言了然的点头,心中也并未多想。

    两人草草吃完早饭,沈言便对束手束脚的少年说:“你在这里坐着,我去取身份证,等会到警局帮你问问你的信息。”

    然后便起身走到楼上去了。

    朝歌心中一紧……苏荣真的是要把他送走!不行!绝对不可以离开他!

    他的目光缓缓移到厨房,眼里暗沉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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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古代一般的劳动人民大多数只是一顿两餐,往往将早餐省略或延长就餐时间。为了效果,作者直接简化为不吃早饭,如有错误的地方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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