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no.2 我不是神经病

章节字数:4270  更新时间:14-10-21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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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的天气说长也长,说短也短。虽然我有我的打算,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今天的的时间特别的长,长的如同一个世纪。燥热的天气一直给烦躁的心绪扇风点火添油加醋,总算是熬到天渐渐黑了。我重新检视了一下周围,一切好像都还是老样子没有什么变化。我还是那个没心没肺混吃等死王大刚;工地还是那个嘈杂繁忙的工地;地球还是那个不为任何一个人停止转动的地球。哎,算了,就当是遇到了一个神经病,安安份份的做我的王工吧!我时常这样安慰自己,因为我曾经时常遇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和莫名其妙的事,逆来顺受惯了。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技术员,一个月拿那么几千块钱,买不起房子娶不起媳妇,还在温饱线上下徘徊,你要我维护世界和平,这未免太强人所难了吧?

    不玩了,我也困了,爱咋咋地。我得睡觉了,明天还得上班。任你天翻地覆,管我蛋事?但是很快我就不这么想了,上厕所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完全不在我的控制甚至是预料之中。为什么是上厕所的时候呢?聪明的或者看过张小花同学《史上第一混乱》的读者一定能猜到发生了什么,恭喜你!你猜对了,我那根和小强同学差不了多少(医学证明男人的都差不了多少,起码功能没多少差别)没有**男优那么挺好的兄弟,当然了严格的说我们还是有差异的。他的那个象五级大风中的稻皮一样凭空消失了,而他本人则变成了章紫怡。(这个怡字确实很难打,这次我用的复制,太难找了,翻了半天才找到)和他一比我宁愿被变成女人。我目瞪口呆的看着我那话儿,在日光灯下发出令万千人着迷的光辉——金灿灿的!用人格保证,我再也无法蛋定,因为它变了,真切的!一副委委琐琐的样子倒还保持原样,只是它颜色变了。灿金黄啊各位!而且没有了知觉,我还没结婚啊!管半年你个老杂毛,我。。。。。我不敢再骂下去了,他连我的思维都了解,你敢骂么?

    我哭了,如果说它直撅撅的还好,就算自己没有知觉,起码还能服务别人,啊不!服务女朋友,不怕你笑话,我们在一起滚过不少日子了。却没有那个过,有人说啥社会了说出来谁信啊?你爱信不信,总之我们决心新婚之夜才真刀实枪大马金刀。说这有什么用啊!我他妈这辈子别想了。管半年我xx祖宗十八辈啊!我都这样了,看来以后也省了。

    事到如今我还能怎么样?除过去找老王八你说我还有第二个选择么?我连尿都忘了撒失魂落魄的回到宿舍,往床上一倒。夏夜,无风,无月,世界死一般的静,不!还有一个人!一个以极其萎缩的姿势捂着裆部在简易床上翻来覆去的人,夜很深了,他依然没有睡去。那个人他就是我!不是夜深没睡,我是一夜无眠。换谁都得无眠吧?你说我好端端非常无害的活着,突然有一天遇到一个老王八,然后我就拥有了一颗让我生不如死的金蛋。你说我是把他锯下来(建议用熔的回家先用打火机烧烧你那话儿再说)卖掉给社会捐点,给亲人点,给女朋友点。或者直接送给某电视台让他们砸着玩;然后心无挂碍满世界找《葵花宝典》,谁还能比我更有资格去练它!凭咱这思想也不该受这样的迫害吧?就算我是拉大爷的私生子,是参加过侵略战争的杀人狂也不该这样的不言不语就来这个吧?我怨恨,我愤怒,我死的心都有了。

    夜那样的长,长的如同一个世纪一样。天蒙蒙亮的时候,我就爬起来。工地还是死一样的静,劳作了一天的人们都还睡在甜美的梦乡。他们多么幸福,苦点累点却不用象我一样受这无妄之灾。我含着泪,牙不刷,脸不洗,敲开经理的门。一个光溜溜女人看了我一眼连忙用被子把全身都蒙住,依稀是综合办那个风骚娘们,他老公是职工餐厅的厨子,炒菜不是少油就是缺盐还一副你爱吃不吃的神气,活该他头上绿油油的。

    我心急火燎的也懒得去八卦,经理老刘看我神色不善,听我说有急事异常痛快的答应了我的假,还告诫我别急,事办完了再回来。其实平时他跟我很不对付,说完就关上房门,我还没走多远就听到了女人的呻吟,妈的这么急火。我象屁股着火的兔子一样一路跑向李家窑,这会还没有公交车,就算有也不见得比我跑的快。我风风火火的找到东门第八个垃圾桶,除过垃圾桶什么也没有。我甚至在垃圾桶里找了找,也没有关于管半年的丝毫信息。失落的阴霾如冬天般降临到我的心里,我的情绪一下低落到冰点以下。老王八会不会不管我了,要是真那样我该怎么办?我连他联系方式都没有,难道我就真的要守着金蛋过完余生?

    街上除过一个我和一个五十来岁的清洁工阿姨,冷清的连条狗都没有。世界似乎只剩下了我自己,孤独,失落。静!静的诡异,静的可怕,静的只有我的心跳和清洁工扫帚在地上拖动的声音,我的感官变的异常敏感,敏感到空气的流动都那么清晰,敏感到大地有节奏的律动都那么真切!:“小伙子,让一下。”面前突然出现的声音吓我一大跳,不是大地律动,是阿姨要扫我脚下的部分用扫帚敲我的脚。我都魔怔了!她的声音使我恢复了点神志,这才想到问问她是否看到过管半年。在我连说带比划中,她似乎明白了我要找谁,结果是没有看到,还告诫我那家伙看起来不是什么好人,要我小心点。多么善良的人啊!然而她不懂我的心,我无法形容有多么急切的想见到老王八。人真的很奇怪,不想见一个人和想见一个人的急切心情竟然能那样的相同,而且后者往往会更加剧烈。看看手机,才五点多,看来是我着急了点儿,老王八说的是十二点。但是这个地方比宿舍让我安心一点,哪怕只是一小点儿。有人说家是最温暖的地方,此时此刻我改变了这个看法。

    还有几个小时,我象一个等待宣判的死囚,围着那个垃圾桶方圆60公分见方的地区转来转去,象一头困在笼子里的饿兽;象一条

    热锅里的蜥蜴。烦躁,不安,忐忑,时间缓慢的挣扎加重了我如上的情绪,我时而拿出手机看看时间,时而抬头焦急张望;时而低头貌似寻找。天慢慢亮了,街上的人多了起来,开始有人跟着我一起找。也不知道他们找什么,当然他们也肯定不知道我找什么。人越来越多,大家都不知道找什么,但大家都受了传染似的默默寻找。范围在慢慢扩大,大到快将整条街道堵塞,有几个交警向这边走来,我假装没事人一样点燃一根烟抽起来。“哎!我说你在找什么?”一个操外地口音领一个两三岁小孩儿二十岁左右的少妇,她是来的比较早的,一副傲慢质问的神气问我。我气不大一出来:“礼貌和修养!”她受了愚弄似的眼一瞪象要咬我似的:“你神经病啊!”声音极其鄙夷难听几乎是嚎出来的,这一声使的人们都停下来看着我们,我们象雪地里的两坨牛粪一样鲜明的孤立在人群中。一肚子怨气正无法发泄的我如一头受伤的野兽,用暴怒的语气向她吼道:“你管老子找什么,我找什么跟你有半毛钱关系吗,难道我蛋丢了也要跟你汇报一下吗?”人群中有人切切私语:“蛋,什么蛋?”看着我愤怒到极点的样子,她象当众被扒掉裤子一样涨红了脸,想发作又没敢,灰溜溜的挤出人群走了。等她走远才有人说,那女人是外地来的一个很有名的泼妇,连村长都不敢惹她,今天在我这知道了什么叫天高地厚。据说日后那女人果然谦卑多了,我这算为一方百姓造福了吧?说话间交警就来了,询问了没什么事就让大家散散又去自己的岗位维持秩序去了。还有些人不愿散去,用看怪物一样希奇的眼神直看我,弄得我相当窘迫。

    一个看起来十分慈祥的老头子走到我的面前,和颜悦色的说:“小伙子,你究竟在找什么?说出来大伙一块儿帮你找。”看着他慈祥的面容,斑白的头发胡须,我感动的热泪盈眶。世上还是有好人的,比如那个清洁工阿姨,比如这位老大爷。虽然他们也许给不了我什么实际的帮助,仅仅是这份心就够了,我是个感情丰富多愁善感的人,我很容易感动很容易满足,最受不了谁对我好。

    平息了半天激动情绪我用还有点激动的声音说:“大爷,我找人,一个叫管半年的人。”我以为他们肯定有人知道有人见过,因为老王八说他经常在到处活动。这一带没有不认识他的人,差点说他就是god,总之我当时根本不信,要不然凭我的素质也不会不问他要联系方式,弄的现在这么被动。就算不认识起码也听说过,然而我从老大爷和周围人的眼睛里读到了迷惑,继而是怜悯。为什么他门会用这样的眼神看我呢?很快我就知道了,老大爷更加和颜悦色:“小伙子,你家是哪儿的?你知道你住的地方吗,或者你知道家里电话吗?”他问这个干什么?看到我的眼睛也有了迷惑,他又循循善诱的说:“小伙子,你可能不记得了吧?没关系,你说你叫什么?或者你出来的地方是不是叫第二人民医院?(为什么大多地方的精神病医院都是二院呢?好深奥啊!)那个门是这样的。”说话还用手比划一个圆拱门的样子。他提二院我知道了,那是个精神病医院。我一大学舍友因为被骗进传销逃回来没几天就送那儿了,送的时候我也去过。对那地方有点印象,高墙大院,门楼窄小是为了防止病人逃跑。难为老大爷比划的那么形象,但是他说这个干什么?想了又想我反应过来了,他是拿我当神经病了!我郁闷啊,我怨恨啊,我抓狂啊!从那个清洁工阿姨,到那个泼妇,到老大爷我说假话了吗?为什么呀!为什么要这样呢?

    还没等我琢磨明白,人群中有人发出嘘声,还有人低声说:“多精神多周正的一个小伙子啊!怎么是个疯子呢?这不糟践了吗?太可惜太可怜了,赶快报警打120。”我对这伙人彻底绝望了,我哪儿就象神经病了?哪儿象了你们说!有电话拨110,120的声音,只按了三个键,傻子都知道他们打什么电话。这下还不好办了,我还寻思找他给我提供线索呢。一会救护车或者警车来了,你说我是乖乖的跟他们走呢,还是被注射一支镇静剂或者被几个警察叔叔架起来乖乖的走?我说点什么好?说:25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脑袋掉了碗大了疤,这个不行,又没人要我命;或者说我不是神经病?那也得他们信啊!他们能信吗?照这局势我估计够呛!难不成我可以唱段戏,阿q那个:我执钢鞭将你打!我思维快速运转,突然反应过来。这样我就见不到管半年,就得守这我的金蛋过完余生了,我还没打算练《葵花宝典》呢!我还没结婚呢!怎么办?怎么办?还能怎么办?不想被带走就一条路——跑!我瞅到一个人群稀少的地方,趁人们不注意撒腿就跑。没等他们反应过来追,我就跑进了一个小巷子。

    后来据朱老大爷说,(后来我知道他叫朱久足)那是他一生中见过的人类跑的最快的一次了,他见过跑的快的,刘翔,博尔特,跑起来都跟飞一样,速度如风似箭,姿势优美流畅让人叹为观止。可是他们和我一比稍为逊色,他们都没有我那种气势:不顾一切的那种!说起的时候他还是一副久久无法平静的样子,嘴唇和胡子一起抖动,那表情相当yy,相当消魂,就象又一次老将上马七进七出重现男人雄风了一样。每当他提起时我都会不好意思的说:“本能,本能!”然后偷偷的擦掉脸上的汗水(窘的),至于细节,我只记得当是我象中箭的兔子一样疯跑。就象狮子爪子下面的那只兔子一样,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偶发事件,对我而言却关系着一生的幸福,我能不拼命的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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