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14 末日

章节字数:2640  更新时间:16-04-2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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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4末日

    五个月后……

    国府科技大学生化学院男生宿舍楼天台,还是同一个地方,物是人非,如今却是换了个人。

    唐斐晏已经在这里待了一个上午。

    外面到处都是吃人的丧尸,他只是一个法医系的学生,平日里整天窝在实验室几乎不做什么体能活动,身形瘦弱的跟白斩鸡有的一拼,若不是准备的足够充分,估计他连一天都坚不下来。

    他身边放了个半人高的黑色背包,里面日常生活的东西应有尽有,甚至食物和水分都很齐全,一股古怪的味道正从他身周散落一地的瓶瓶罐罐里飘荡出来,这股味道非常刺鼻,甚至掩盖了唐斐晏本身人类的味道,而对于外面那些只能靠血肉的味道来寻找食物的丧尸来说,这无疑是最好的迷雾弹。

    唐斐晏一手扶在天台栏杆上,居高临下看着不远处食堂大门口聚拢的大量丧尸,忍不住喃喃自语:“奇了怪了,这末日竟然比上一世还要早一个月到来,要不是我早就准备充分,恐怕还真得丧生在那些丧尸的嘴里……”

    今天凌晨大家都睡的好好的,突然宿舍门外一声惨叫,他有了前一世的经验,谨慎之下还是出门看了一眼,只见对面宿舍房门正半开着,门缝里一只手使劲往外抓爬,那只手上满是鲜血,一声声凄厉的惨叫正从门缝里传出来,与之伴随的,还有令人头皮发麻的咀嚼声……

    与此同时,还有几间宿舍传来一阵杂乱的声响,有敲门声,有惨叫声,有重物击在人身上发出的闷响,紧接着门就被打开了,一群男生慌慌张张从宿舍里跑出来,像是要发泄恐惧般的大喊着:“吃人了!吃人了!”

    唐斐晏想都没想,进房拿了自己早就准备好的大包就往天台跑去。应该庆幸他的宿舍在顶楼,而且也是人少的四人间,其中两个人今夜去了学校的酒吧喝通宵了,剩下另一个已经失踪了五个多月,现在人在哪都不知道,宿舍里便只有他一个人。

    人群因为危机意识,下意识都是朝底楼跑去,那些丧尸也追着他们东倒西歪跑了下去,倒是没有人想到要往楼上跑,他一路躲过慌乱的人群,有惊无险,总算是平安到了天台,他把门锁锁好,先是给父母打了个电话,确认他们门窗锁好食物充足,又再三叮嘱他们在他回去之前千万不要出来,也不要给任何人开门,直至那边再三保证,这才松出一口气来。

    一个早上的观察,现在看来还是他赌对了,末日的确提前了一个月到来,不过一个早上的时间,校园里几乎三分之二的人都被丧尸抓伤咬伤同化成了他们的新成员,幸存人员大概都集中在学校食堂和生化研究所里了。

    毕竟,食堂有食物,而生化研究所,却有武器。

    他又朝斜对面一栋极为高大的楼房看了过去,眼中竟然隐隐露出一丝兴奋:“血莲玉,呵呵,上一世我没能抢到,这一世,我偏要第一个将你弄到手。”

    唐斐晏是科技大学生化学院法医系的一名学生,他之所以选择这个人烟稀少的系别,是因为一个被他隐藏的很好的特殊癖好——他喜欢将所有感兴趣的生命做成标本永远的保存下来。

    和一般的学生不同的是,他是自未来十五年以后重生回来的,那时候,这个世界早已被丧尸这个群体占领了大半,人类之中尽管出现了异能者,可异能提升的速度却远远跟不上丧尸进化的速度,人类只能依靠末世里才现世的传承宝物对抗丧尸,而血莲玉,正是其中一件高级宝物。

    血莲玉出世于国府科技大学生化研究学院的地下室,上一世它刚一出世所引动的天地异象可是震惊了整个世界,整片天空都被那殷虹的血色给染红了,之后一场近乎屠戮的残杀过后,血莲玉花落于当时率属于华国楚家旁系的一位火系异能者手中,后来那位火系异能者就凭借着这枚血莲玉成就了异能者历史上的传奇,风光霁月,简直无人可挡。

    而他之所以可以重生回来,只是因为他当时找到的宝物中恰好有一个是可以时空回溯的,可惜只能用一次,等他重生醒来,那宝物已经成了一堆粉尘。

    唐斐晏差不多将校园里的情形了解了个大概,便收拾起东西,起身往天台一边的天桥走去。

    这里的建筑为了更符合科技大学的高端身份,设计也是另辟蹊跷,相挨得近的楼房与楼房之间是有天桥连接的,而斜对面的生化研究所与男生宿舍楼,中间有一条极为狭窄只能做装饰作用的天桥相连,要过去可以,不过得花费些时间,所以他才要提早做准备。

    毕竟末日都提前了,他不知道血莲玉觉醒的时间到底会不会提前,若是被人捷足先登,那可就亏大了。

    谁知刚走了没两步,天台某一处的空气突然一阵扭曲动荡,随即一个身着黑色紧身连衣裙的黑发女人从那处空间走了出来,她仰头看看天空,轻轻伸个懒腰,舒服的一声叹息:“啊!休息了这么久,总算可以出来了~”

    “谁让你非得从人家华国军事基地里偷武器的,呵,竟然能让一个地球人给射伤了,出去别说我认识你!”

    伴随着这句明显冷嘲热讽的话语,一个只有一米三四左右的金发男矮人从那处波纹里走了出来,他斜着眼睛瞟一眼刚伸完懒腰的女人,冷哼一声,脸上的神色充分演示了一番什么叫做不屑。

    波纹又一阵动荡,一个身材健硕的银色短发男人缓步走了出来,他看一眼轻蹙柳眉的女人,又看一眼一脸讥嘲冷漠的矮人,皱了下眉,道:“有什么不满,出去说,别打扰殿下。”

    两个人瞬间噤声,眼观鼻鼻观心,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毕竟这大个子所谓的出去说,他们可是深有体会……

    “好了好了,瑞恩,不要一出来就发挥你的毒舌本领,奎,适当放轻松一点,殿下好不容易恢复了实力,我们该做些开心的事。”

    一个穿着蓝色连衣裙的女人微笑着走了过来,她身上的衣服镶嵌着一些亮闪闪的蓝色鳞片,阳光下反射着一层淡淡的磷光,很是好看,她说完这一句,忽而一蹙眉,素手在鼻翼前扇了扇:“不过,谁能告诉我,这刺鼻的味道是什么东西,怎么闻着有点不好的感觉……”

    其他三人同样皱眉,他们早先便闻到了,不过还在忍受范围之内,倒是没有说什么,安珊娜身为人鱼一族,对气味最为敏感,她说这气味不好,那便绝对是不好的。

    “我想,这应该就是那位先生的杰作了。”

    伴随着这一句略有点淡漠的话语,一个如初雪般素色纯净的人突然出现在空气里,银色的长发,银色的眼睛,淡色的嘴唇,白皙的皮肤,甚至就连一身衣服,都是雪白到无一丝瑕疵的,只有那眉心之间一点艳丽的红色,却瞬间点亮了他整张面容。

    他淡漠的眼神朝着角落天台处一扫,微微勾起唇角,露出一个浅淡的笑容:“唐斐晏,唐先生,可以告诉我们,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吗?”

    饶是经历过一次重生,唐斐晏还是有些难以置信,他目瞪口呆看着眼前既熟悉又陌生的人,忍不住有些怀疑的问:“封煜……是你?”

    那人点头,淡淡道:“是我。”

    唐斐晏吃了一惊,他上上下下打量着面前银装素裹的美男子,心里的感觉就像见到一块石头变成黄金一样的不可置信——昔日那木讷呆愣只会逆来顺受的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气势了?

    没错,他那失踪了五个多月的室友,正是眼前这以奇怪方式出现在他面前的人。

    封煜——银濯。

    作者闲话:

    昨日收藏增长0个,表示心已死……喜欢的收藏个吧,如果收藏再这么惨淡,不得不沉痛的宣布,我得放弃这篇文了,刚刚投资赔了三十多万,家底都败光了,唉,再这么下去我真心得蹲大街乞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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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打赏作品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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