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拒绝的方法

章节字数:3202  更新时间:16-06-11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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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讨厌学习,但仅仅是讨厌学习而已。

    对于玩乐,我永远都是孜孜不倦地追求,比如绘画。说起这个,还挺让我自豪的。高中三年,我啥也没学好,就学会了画画。之所以能考取这所大学,还是靠打“美术特长”这一擦边球才得以进来——尽管这只是一所毫不起眼的三流学府!

    但这也是让我颇为得意的一件事,至少我没像高中一样,害我爸爸重温中国的经典传统文化,向毛爷爷汲取力量,才让我得以入学。

    除了绘画,我还会打篮球——这主要得益于初三那年的放纵。为了让齐飞刮目相看,我愣是学习了很多打篮球的理论知识,还不断加以反复实践,一年就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高中三年,齐飞虽然已经离开,但我爱打篮球的这个习惯却并未改变。一入大学,我就加入了校篮球社,在学长们的不断培养下,球技突发猛进。这一学期,校队还向我伸出了橄榄枝!

    此外,我还会弹吉它——虽然弹得不怎么样,但我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唱起情歌来深情款款,颇能让人动容。

    知道我为什么对这些孜孜不倦么?因为这些都是“撩妹神技”!不,应该是“抠仔神技”!

    你想呀,坐于校园一角,支个画架,拿支铅笔,默默地给阳光帅气的男生来个速写。当你把这速写交给他时,说声:“哥们,你天生就是做模特的料。看你这身材,简直堪称黄金比例。素来只为女生素描的我都忍不住给了画了一张。拿着,哪天成了名模可别忘了我!”一来二去,还会不熟么?

    打篮球就更不用说了,一上场来,大家就都热乎起来。这若是不小心擦个身,再一不小心拥个抱,揩下油,那简直是小菜一碟。只要你不过分,几乎没有任何人会发觉。就算不小心碰到敏感部位,那也纯属偶然,大庭广众之下,谁还好意思和你计较?

    至于弹吉它,哪个学校没些个爱好音乐的孩子,大家凑一起,天南海北的侃,岂不快哉?告诉你哟,爱好艺术的孩子基本上都长得不错哟!

    当然,我只是有这色心,却并无这色胆。和他们交往,我乐在其中,但却并不逾越朋友的界线。齐飞一事,已足以令我心悸。

    不过,也正因为这些旁门左道,再加上我长得还算帅气,自上大学以来,没少被女生表白。你们知道的,我向来只把她们当作哥们,并无朋友之上的情愫。于是,该怎么回绝她们也便成了横梗在我面前的一道难题。

    拒绝总归是惨忍的,但拖着对人家女生并不公平,于是我说得最多的一句便成了“哥们,和你在一起真的既放松又舒服,你这是咋的了?”此话一出,放得开的女生便会回归原位,我们依旧是好朋友,放不开的则愤然而去,投入别人的怀抱。当然,对此,我并无芥蒂。

    但至今让我难以忘怀的是一个名叫张兰的女孩,她是我的学妹,就是2006年那届的,与李翔宇同级。

    我从来没想过会有这么个女孩突然闯进我的生命,而且居然以这样的方式与我相识,更没想过她是我下一段恋情的开启者,让我经历了一段至死难忘的恋情。

    我与她的相识缘于她的告白!

    已入深秋,百木凋零。这时,我不再钟情于桂林,而总是留连于植物园的那株红枫。我喜欢坐在坠满红枫叶的木椅上,望着高高的天,淡淡的云,弹着吉它,哼一曲毛宁的《晚秋》。

    秋心,愁也!虽然这个年纪还不懂忧愁,忧愁却真真切切地占据了内心的每个角落,或为昨日某人的愤然离去,或为今日考卷上的那道道醒目的红“×”,抑或是同窗的一句轻吼。

    恍惚间,不由得想起辛弃疾被弹劾、闲居带湖时在博山道上书写的那首词: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辞强说愁。而今的我,多愁善感,不正切合此境?只是不知道要到何时,我才会发出“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之叹。

    这么多愁善感的我,却被一个脸有点婴儿肥的女生告白了。

    那天,我弹完吉它,将吉它靠在木椅旁,正捧着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品评,聊以打发时光。突见一个穿着百褶裙的女生向我走来。她手上握着一封信,掩在脸前,遮住了半张脸,看不清容颜。

    已是深秋,穿百褶裙明显有些不合时宜,不过我并未在意。一来,学校有个COSPLAY社团,平日校园里不乏着唐装汉服之辈,相形之下,这百褶裙显然是小巫见大巫;再者,我素来对穿百褶裙的女生颇有好感,尤其是白色那种,颇有一种冰清玉洁之感。眼前这位,便是如此。

    我原以为她是路过此地,看书之余还不忘用余光扫几眼,却不曾想到她径自走到了我跟前。她低着头,将信递到我眼前:“学长,给你!”

    她的脸蓦地红了,羞怯万分。这时我才发现,她的脸有点婴儿肥,但让我最吃不消的却是那涂得红艳艳的嘴唇,让我想起了“烈焰红唇”。这般狂野,这般热烈,与她身上的那套百褶裙极为不搭。

    她见我不接,将信往我身上一丢,飞也似的跑了。才刚跑出几步,就被路上一块凸起的小石块绊倒,摔了个狗啃泥。我想,如此狼狈的她,该恨不得找个缝钻进去吧?

    我起身想去扶她,她却爬起来,头也不回地跑了。

    拾起信,随手拆开,只见开头就画着一个丘比特,虽说不上是惟妙惟肖,但却也让人看着十分舒畅——很明显,这又是一封情书:

    张鸿君:

    你相信一见钟情么?在见到你之前,我是不信的。但那日在古枫下偶遇你,听你弹着吉它,唱着《晚秋》,我突然迷上了那个有些多愁善感的你,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我有时也会去篮球场看你打篮球,那时的你生龙活虎,朝气蓬勃,不禁让我想起流川枫。还有,你画画的样子也很迷人,专注时的神情十分可爱。你知道么,为了得到你的一张画,我可是整整请晓燕学姐吃了一周饭。不过,我觉得挺值。你有时开朗明净,有时恬淡如水,有时忧郁如秋,究竟哪个才是真实的你呢?我十分好奇,很想走进你的生命!

    张鸿君,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生。我知道,如果我不像袁湘琴一样积极主动,你是永远也不会关注到我的。没经过你的允许,就突然坠入了你的爱河,我真的抱歉!但我想,我在你的爱河中,至少应该让你看到。在河中挣扎的我,现在,你已经看到,是否愿意拉我一把?还是你只想把我当成装饰你心中风景的一抹红霞?但是,鸿君,你知道么,我不愿做一抹红霞,我愿成为带着狂热痴迷的精灵——来自于幸福,而又陪着你回归于幸福的精灵。你是遗落人间的天使,我只有成为精灵,才配与你四目相视……

    一见钟情?她问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我想我是相信的!爱,是一件虔诚的事!

    画?从不来画室的晓燕找我要一幅花鸟工笔画,我还真以为她是为了装饰宿舍,原来是受了这位丫头之托呀。

    那刚才所穿的百褶裙,难道不是cosplay,而只是为了讨好我?真是一个傻丫头!

    刹那间,我有那么一丝动摇——面对一个这么爱我的女生!但凡真情,哪有不动人心魄的?我奢望一段这么美好的爱情,只是希望主角是一个男生。我虽然于她有好感,却并不能许她一个幸福的未来。

    她说她来自于幸福,愿意领着我回归于幸福,可我却知道,我来自于痛苦,只会击垮她幸福的羽翼。

     初见,却已经让我有些窒息。她的纯,她的真,让我无法随意应付——我不想伤了她。可该如何回复她呢?

     真诚只能报以真诚,那才是对她的尊重,我想。

     虽然我高中就出柜了,但在这所大学中,我却丝毫未曾向人提及我的性取向。由于就读的高中是一所重点中学,同学们基本上都考取了名校,只有我流落于这汲汲无名的三流学府,因此也便没有人对我知根知底了。但此刻,我决定对这个女孩坦城了。

     三天后,她又来到了这里,依旧是一身百褶裙,只是不曾涂口红。今日看来,倒有几分清秀,几分雅洁。

     “学长……”她依旧低着头,有几分羞涩。

     “你的信,我收下了!这是我读过的最有诗意的情书,谢谢你让我拜读了这么美秒的散文诗篇,不过……”

     她眉头皱了下,嘴微张了张,欲言又止。

     “你是可爱的精灵,但我却不是天使。丫头,你爱我,我很感动,但是我们不可能在一起——因为我不喜欢女人。这本《山居笔记》,当作我的回礼——我会好好珍藏你的信的,谢谢你给了我这么美好的回忆!”

     我害怕看见女人流泪——在她流泪之前,我先背起吉它,快速离去。

     张兰,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相会时互放的光亮。

     夹在书里的那首诗,张兰,希望能陪伴你走出这场暗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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