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卷 第七章

章节字数:3127  更新时间:16-08-2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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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故人来

    做午饭的时候,真的来了客人,不过不是妖,不是怪,不是要渡灵愿的鬼。

    八哥把客人领到二楼的时候,我正系着围裙切一条鱼,这是从鱼缸里刚打捞出来的,想想我其实喂了它一些日子,就有些不忍,不过转瞬一想我喂了它这么久,我想吃肉的时候也是该它以身相许了。一刀下去,切到鱼骨,而客人也就站到我面前看到了我张牙舞爪的模样。

    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许久不见,你的刀功还是没长进啊。”

    我抬头看见一张熟悉的脸,近在咫尺。

    我看着她的脸,熟悉里太多陌生,几年了,七年了,物是人非这四个字就这样横在我们中间,我一时不知道该如何作这个开场白,从前我有许多话想对她说,可是她此刻站在我的面前,我却不知从何说起,换做以前,我可能会激动地扑过去抱着她,鼻涕眼泪抹她一身也不罢休,可是我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了,我要像现在面对妖魔鬼怪那样淡漠疏离地说一句:“好久不见。”吗?

    这些念头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我立刻脱口而出:“你,你,你,你不是在美国么?”我举着刀指她。

    “我回国有段时间来了,不过联系不到你。”她将手按在我手中的刀柄上,缓缓向下用力,我才意识到这个姿势有多滑稽,我将手里的刀放下,抬头发现她的目光落在一旁的十一身上,我侧身挡在她面前,转移话题:“美国好么?”

    她意识到我的小心思,浅浅一笑:“还好,只是没有我喜欢的人。”

    我无奈地侧了一下脑袋:“就你一个人?”

    “不,小沫在楼下。”

    “哇呜,什么风把你俩尊大佛吹来了?”

    她捏捏我的脸:“赵梦凡不是赵梦凡了,见到我不是应该痛哭流涕,控诉我抛弃她一个人留在中国么?这副气定神闲的模样谁教的?”

    我推开她的手,握在手里:“不用谁教,天赋在这。”握着她的手那一刻,有些被时间掩埋的东西慢慢浮现了。

    “你的天赋一直不错。”说着她用手指了指一旁默不作声的十一,说实话,十一长得太难让人忽视他的存在了,不同于零的安静,零的安静是他压根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他是自动屏蔽周遭的一切,所以别人看到他,注意到他,都会心生敬畏,而十一是洞察世事,一切都被他收入眼底,他越是安静,别人就越容易对他产生好奇,也难以忽视他的存在,他有种莫名的气场,吸引每个人的眼球。

    “咳咳,下去说话吧,沫沫在下面等着的。”我解下围裙递给八哥,示意让他切菜。然后扯扯她的衣袖,打算下楼:“不对啊,你怎么比我高这么多,难道你去美国换水长个?”

    她将右脚稍稍抬起,一手扶着额头:“高跟鞋啊。”

    我不乐意的踢掉拖鞋:“你等着。”然后钻进卧室找我的增高鞋,鞋架上许多鞋盒,我一阵折腾,突然一双修长的手递给我一双大概八厘米的高跟鞋。这双是我上次和小五赌气买回来的,回来就被我仍在了不知道的哪里,然后就再也没见过光,为此十一我被狠狠教训了一顿,虚荣心,攀比心,还有视钱财如粪土的浪费心理,一一被撩出来说了一遍,抄了三千字的佛经。事情过去这么久,他老人家还没忘,不,是我刚刚又犯戒,和别人比了高。可是,毛爷爷不是有首诗还说“欲与天公试比高”么?

    十一面无表情:“要去接你的话,随时电话。”

    “我,可不可以不穿吗?”

    “总得吃些苦头才知道你适合什么。”

    “可我现在就觉得不适合。”

    十一:“那以后记得不该买的不要买,不该带的不要带。”

    最后,我终于明白我只适合平底鞋,灰溜溜换了双运动鞋,说来惭愧,二十二岁前,我都是一双帆布走天下,认识了十一后,他强令我穿运动鞋,原因是我走路一蹦一跳,动不动磕着绊倒,运动鞋可以保护我的脚腕不受伤害。

    我一脸不甘的托着林晓晗下楼。忘了介绍,她就是林晓晗,那个文艺的让我想要喝墨水的女子。

    “那位是谁?你这么听他的话。”

    “我失散多年的叔叔。”

    “怎么可能,那么年轻,看着只有二十七八。”

    “其实,他保养得好,他今年四十七八。”

    “唉,不像啊,真的不像,他结婚了么?”

    “许久不见,你口味这么重,喜欢大叔。”

    林晓晗:“……”

    下到一楼咖啡厅里,纪小沫一袭碎花连衣裙优雅地坐在临窗的位置喝咖啡,她眉间还是那道浅浅淡淡化不开的忧伤,看着让人心疼,认识她这么多年,她就如同一树樱花,静默且忧伤。晓晗拍拍我的肩,我立刻会意,走上前去,问她:“我这两株银杏种的是不是不太合适,挡了你大阳光?”

    她回神,眼中有几分惊喜,几分惊讶,几分淡淡的忧伤,看着我:“是阳光不进来,不怪银杏挡着了。”

    我张张嘴,不知如何接话。她从来都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但是悲观的让人心疼,有太多东西本不该让她一个人去承受。转眼看看我自己,我是想像她一样偶尔悲观忧愁一下,都无法的,我的心太硬了,硬的悲伤进不去,快乐出不来。

    “沫沫,你点的是一杯白水么?我店里有好多饮料的喔,还有糕点,樱桃蛋糕也有,要不要尝尝?”

    小沫淡淡的笑:“阿凡做的我都喜欢。”

    “那好,我去给你拿樱桃蛋糕,咖啡就要‘一世长安’,好吧。”

    “好的。”

    我转身问晓晗:“你要什么?”

    “我看到有杯‘风华绝代’,名字不错。”晓晗双手搭在我肩上,推我向柜台:“快快快,让我尝尝你的手艺。”

    吃着蛋糕,喝着咖啡,三个人开始讲起最近几年的生活。

    林晓晗去了美国,一切顺利,这几年她伦敦,纽约两边飞,纽约和伦敦的那条航班线路像极了她的爱情,没有痕迹却又如此清晰,岌岌可危而又无法割断。同时她放弃了学文,专攻金融,她说,再写字她的抑郁症可能好不了了。

    沫沫是我们所有朋友里结婚算早的,只是她不是因为爱情而结的婚,是赎罪,可是时至今日,我都不明白她所谓的罪是什么。

    当然,他们的故事,那是另两段故事了。

    而我的故事,这是不能提起的,说出来他们也不会信,毕竟没看到小九的九条尾巴前我也是位热爱马克思主义的三好青年。

    三年前的一场车祸,我失去了最重要的那个人,然后就这样杳无音讯,现在,他们用某种方法找到了我,看到我平安无事坐在他们面前喝咖啡,不羁不恭里有着厚重的隔离感,与之前那个孩童般不谙世事的“我”判若两人。看似没有波澜眼底却浅浅地透露着冷淡,这是成长,以前林晓晗告诉我长大是特别残酷的事,长大意味着淡漠,对一切身外之物的淡漠,对自身利益捍卫,她说:“长大是一件可悲的事,尤其长成一个对一切失去热血的人。”而我顺利的成为了这样的人,她也不能幸免。

    林晓晗看着书架上的书,说:“我的书你都留着。”

    “嗯,一本不少。你走的时候蓝姐让我去搬的。”后来我回来洛城,十一专门找了一辆卡车给运回来的。

    沫沫摸摸我的眉毛:“阿凡,你还画画吗?”晓晗的目光也落在我身上。

    我静静想了一会儿,:“不画了。跟晓晗一样,再画下去,我会自杀。”

    一时三人无语。

    “你们回来洛城要待多久?”我呡了一口咖啡,撑起下巴看她俩。

    “不知道,原本只是想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遇见你。”晓晗搅着咖啡,看着杯中的液体一圈圈旋转。

    “那就多留些日子吧,我带你们到处走走,洛城有的是青山绿水,保证让你们不虚此行。”我给小沫切了块蛋糕。

    “对了,沫沫,我看过你的画展,你画的越来越好了。”

    “可是现在只有我在画画,你们都做了以前从未提起过的事。”

    “这很好,小沫。我们都做了自己适合的事,你要相信时间给你的不是最好的,但是是最适合你的,就像我们现在的生活。”虽然晓晗的话我不太赞同,但是还是附和的说是了,毕竟沫沫她需要这样的回答。

    就在这时,沫沫的手机铃声响了,我瞟了一眼,来电显示上是“辰”。她犹豫地看了一下,晓晗会意地说:“不方便就换我来。”

    “好。我去洗手间。”我无奈的摇摇头,世上我见过的人只有她撒谎都要九分真。

    “喂,小沫去洗手间了。”

    “她一切都好。”

    “我会照顾好她的。”

    “好。”

    “好。”

    “好。”

    “不客气,再见。”

    我看着晓晗一本正经地接电话,心里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掐指算了一下,就只有一下,我就放弃了,十一说的不错,不能有太多眷念和不舍,只是一点眷念了这些人情,我一定难以置身事外,冷眼旁观他们最终的结局。

    “沫沫,过得幸福吗?”

    “爱一个不知是自己所爱的人,你觉得会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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