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红玫瑰,朱砂痣

章节字数:1447  更新时间:17-05-13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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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让我们聊一下你的初恋,回味一下那些年疯狂的时代。

    我依然忘不了那红玫瑰与朱砂痣,或许那人在我心里一样重要吧。红玫瑰是那人送我的第一枝花,朱砂痣是那人留给我最后的印象,他的左心房靠近心脏那里有一颗朱砂痣。对,我还记得!我的大脑很清醒,我记得起当初在他送我第一枝花时,我还傻傻的说:“我举着一枝花,等你带我去流浪。”我看得出在我说出这句话后他很高兴,那种笑是我从认识他以来笑的最高兴的一回。“你,你确定要爱我吗?”他当时有些失望,望着已近黄昏的天空对我说。不知为什么,我没有对他的话做出任何回答。或许当时对他只是好感加喜欢吧!其实,我还是爱他的吧。

    直到他决定离开我的那天,我才真正意识到现在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对我来说有多重要,然而他却没有给我留下任何一样实物来做纪念。给我留下的只有那快被风沙埋没的记忆,还有那永远不会烂掉的红玫瑰,朱砂痣。

    我很留恋这段感情,总是想尽一切办法试着去挽回。记得,最后一次给他写那样的挽回信:

    知道吗,世界上最美好的三天是哪几天吗?

    是有你的那天,有我的那天,然后你、我变成我们的那天。红玫瑰、朱砂痣,对不起,我还是不能忘记,也许是忘不了那左心房上的温暖吧!

    我以为这样不断的给他写信,写以前在一起的事情,他会心软,他会回来找我,可我太幼稚了,他不会回来了,永远都不会了。

    你是我此生最美的风景,但现在我终于可以说那只是以前。以前懂吗?茶要喝浓的,知道淡而无味;酒要喝醉的,永远不醒过来;人要深爱,就是那种下辈子之后还爱的那种。而我们不是,没有结果的,过好自己的生活吧。

    这也是他留给我最后一封信,一封永久冰封不醒的信。

    我承认,我还爱他,还忘不了那段浪荡不羁的日子。后来我总算明白了,曾经的年少轻狂,只是曾经的骄傲。我试着去尝试新的感情,但最终都以没有结果的方式结束。如果上帝还有一丝的眷顾之意,那么我相信最后会拥有属于自己的美丽邂逅。短依偎还是行远路,用足时间,自有答案。而我下定决心,要做一个风平浪静的人,把波澜放在心里,什么克制,我就毁了什么。

    后来,我再也没有联系过他,与他再无交集,只是偶尔从朋友嘴里得知一些他的消息。听说,他有了新的感情,过得还算开心,只是没有以前那样自由。

    又是一次同学聚会,我仍照常参加,这一次他没有来。我莫名其妙的有点失望,还是想见他,毕竟这么多年没见了,再加上以前的关系,难免想见一见他。我的心情有点糟糕,便举着装有红酒的高脚杯向酒店的落地窗走去,望着繁华的商业街,以及那川流不息的车辆,我眼角泛起泪花,就这样没有出息的掉了眼泪。这是苏韵瑾走到我身边,我们闲聊了两句,终归还是问起了我与他,她问我为什么我和他没有坚持到底,我嘴角扬起一丝笑,对她说:“韵瑾啊!你知道吗,我也不想离开他的,但是感情是两个人的事,一个人不爱了,心累了,那么就不要再强求在一起了。而且他甚至都不知道为什么和我分开,韵瑾,他不爱我,在一起只会反感。”说完我就仰头大笑。韵瑾听完我的话后向我的左肩又贴紧了一点,她附在我的耳朵上轻轻的对我说:“许多年以前,我们都是这样的固执,从来不为对方考虑,做事果断,不计后果,或许这就是年轻的好处吧。忘记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忘记一个你曾经深爱到比爱你自己还要爱的人就如同戒毒。这种感觉,我尝试过。过程很痛苦,但结果是我想要的。”韵瑾的这番话使我一点点心动,同时也让我犹豫着真的要忘记他吗?我迷茫的对韵瑾说:“韵瑾帮我出个主意好吗?你说我真的要忘记他,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吗?可我下不了决心啊!”

    “于事无争,图个安稳。”

    对,于事无争,图个安稳。

    作者闲话:

    茶要喝浓的,知道淡而无味;酒要喝醉的,永远不醒过来;人要深爱,就是那种下辈子之后还爱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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