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边边角角国的人

章节字数:4874  更新时间:18-05-06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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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迟疑了一会儿,觉得莫名其妙,有什么不能说的,但还是啰啰嗦嗦的去洗漱,他没跟过来,我对着厕所的镜子照了很久,没看出特别,也长的不精致,不属于型男的范畴,也不属于清新的行当,即使以后留胡子也只会显得邋遢,我比不上他们,和他们有差距,他们和我不一样。

    周一一大早,我们俩就像疯狗一样跑着去学校,因为起来的太晚,因为学校周围肯定会堵车,各种不同价位的车会把我校大门堵的严严实实,所以为了不迟到,不让史术清给我树个典型,我们决定跑着去,还可以节约用钱。

    一路和我们飞奔去学校的人有很多,因为我校的校服实在是太晃眼了,在太阳底下明晃晃的,背后的书包也是一摇一摆的,看着很憋屈,不过大家的劲头倒是很足,比去年的马拉松要厉害的多,都赛过了三轮车,而骑自行的也快过了四轮,我也想骑自行车,可是我妈不给我买,因为她认为我肯定会被撞或者撞到别人,到时候追悔莫及,更何况住校不需要自行车,一周就骑一两回不划算,我仔细想想也对,一辆好点的自行车要一千块,坐公交车来回才两块钱,如果要骑回本,得骑五百个来回,而我一周只骑一个来回,一年有52周,那要骑9。6年才回本,而且还不把寒暑假除外,但那时自行车的寿命早就到,我也毕业了,所以的确不划算,再说也不远,跑着去还可以再多节约两块钱。

    快到门口就遇上三胞胎,一家三口有说有笑的倒还和谐,我想上去打招呼,却被小花冷酷截住了,我问怎么了,他没有说活只是指着前方三个人的背影,他们应该在笑吧!如果在别人高兴的时候打断他们,一定会下地狱的吧!随即我便放慢了脚步,这样的周一早晨本就应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是上帝也不能剥夺这样的权利。

    我记得初三的时候,丝丝喜欢过隔壁班的一个学渣,这个学渣很皮很有钱很帅还很笨,有人说他是道明寺,所以丝丝果断的把自己变成了杉菜,这个原本happenending的结局硬是让他搞成了悲剧,因为丝丝在最关键的时候,大义凛然的把女主角换成了别人,他可默默送了小半年早晨啊!说放弃就放弃,也算勇气可嘉了,放手的勇气,当时我问他为什么?他大言不惭的说:“他爱把鼻屎给吃了,如果和他接吻那还不一股鼻屎味。”

    我干呕了半天,觉得他这样做是对的,和一个吃鼻屎的人在一起还不如去死,初中毕业后,偶然间我把这个事告诉了汉姐,本想恶心她,结果对方只是淡漠,仿佛一切都在预料之中,而我在她眼里就是个被人鼓弄的小丑。

    “不是他爱吃鼻屎,是他给了丝丝一巴掌,我把他打的流鼻血,还让他吃了。”

    我的脑袋一下接收了三个重要的信息,第一丝丝很可怜,第二汉姐你就是个男人,第三为什么不叫我?但最重要的还是丝丝很可怜,如果换做我一定做不到,所以你才咬定夕暮飞吧!他包容了你,或许还有别的什么我不知道的原因,但他一定不会告诉我,就像我从未告诉其他人我喜欢小花冷酷一样,我们都有最宝贵的秘密,不能分享的秘密。

    可是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丝丝你是朵朝菌,只能享受早晨的阳光,连朵昙花都算不上,因为夕暮飞从未让他开放过,哪怕树荫遗漏给的阳光也好,这样的丝丝让人心疼。我不免又开始伤春悲秋起来,“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哎!花儿和怜惜花的人都是悲剧,最后都只能化作一江东水,只去不留,所以我也是个可怜人,所以这样的早晨果然对我是个阴霾。

    早读课依旧乱哄哄,让人昏昏欲睡,然而这种乱却能造出几个年级学霸,也算是一种功德吧,当然对我来说就是乘乱补补觉,把英语书立起来挡住脸,如果足够幸运这个早上都能很快过去,因为我在这个班的边边角角不会被发现。

    下课的铃声仍旧喜欢迟到,等了好久才姗姗来迟,我真的不想起,但尿意不能不服,忍着那股浓密的尿意,艰难的奔进厕所,哗啦啦一阵爽快后就是世界和平,然而刚出厕所就碰到了谭耀文,这不是一种偶然的缘分,因为他在二楼我在三楼,上厕所不用跨楼层。

    我们尴尬的站了很久,然后忽然都笑了。

    “最近很少见啊,忙吗?”

    这句类似大人们的开场白,让我有种穿越感,仿佛一瞬间我们都长大了。我想了想,除了找回一个小时候的玩伴外,没什么大事值得用来絮叨的,只能摊摊手边走边说:“不忙,也没忙什么,基本就是看书睡觉吃饭上厕所。”

    “你们好学生就是不一样,只知道学习。”

    “真的吗?”

    我心花路放,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有人夸我是好学生。

    “什么真的?”谭耀文似乎不知道我在高兴什么,只是跟着我笑,像是被我感染了,“你要是能每天对我笑,我就满足了?”

    “太容易满足的人没前途,还是贪心些好。”

    “你是在鼓励我?”

    我一愣,为了避免尴尬,脸上继续保持微笑,但是,我虽然是演员,但却不善于伪装,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尴尬接踵而来。

    “我想通了。”

    我狗腿的说:“啊?想通什么了?”

    “换个新目标,不追你了。”说着他就伸手勾住我,我却没憋住笑。“笑什么?”

    “你说这句话的时候像个小学生。”

    “是吗?”

    “嗯。”还是很不负责很骄傲很天真的那一种。“我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班有个叫薛筑的同学,你应该还记得吧!”

    谭耀文看着我莫名的点点头,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

    我继续一本正经的说:“他喜欢我们班的霍梦瑶,于是他在自然课本的第一页白纸上写了霍梦瑶和他自己的名字,还在那一页的末尾画了一颗心,结果不知道被哪个同学发现了,拿着他的自然课本在教室里边跑边喊,薛筑喜欢霍梦瑶,薛筑喜欢霍梦瑶!

    薛筑当时很镇定,不过说实话你的那帮欺负我的小混混我很鄙视,但那次我倒真挺佩服他的,因为他镇定的走到哭的一脸鼻涕的霍梦瑶身边大声的说我不喜欢你了,因为你哭的时候会流鼻涕很脏,我当时就想,谁哭不流鼻涕啊?这个是止不住的。”

    谭耀文像是也想起来了,不顾人来人往的走廊笑的东倒西歪,声音大的如同金庸小说里写的狮吼功,把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我想这样的肆意张扬小花冷酷是做不出来的,因为他不会为我下凡,他一直都是人群中的焦点,所有不需要大笑引人注意,而在他面前的我也和周围所有人一样是漫画里打着灰杠没有鼻子眼睛,只有个轮廓的不重要的人。

    “笑够了?”

    “差不多了。”

    我应该在谭耀文眼里是个有鼻子有眼睛的人吧!

    “其实我挺佩服他的,居然敢说我不喜欢你了,你知道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什么吗?是我以前我喜欢过你,只是现在不喜欢了,后来,霍梦瑶哭的更大声了,还踢了薛筑一脚,然后继续趴在桌子上哭,被她的几个好姐妹轮流劝着。”

    “你是想说,我不喜欢你了,你想哭?”

    谭耀文的眼睛睁的很大,我把遥远的思绪收了回来,不想再回忆的太多,因为后来薛筑把自然课本撕了,霍梦瑶哭了一天。

    “不是哭,是觉得无聊,小时候喜欢和不喜欢是个游戏,现在再玩这种游戏就是无聊,更何况如果我难过也没人来安慰我啊!”

    谭耀文突然变得很平静,让我能从他如水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的笑,你喜欢我,我不喜欢你,亘古不变的伪命题。

    “那我们。”

    “我们是朋友!”

    我的抢答和电视剧里的情节一样狗血拙作,让我狠狠的恶心了自己一把,多好的人啊!为什么被我糟踏了?我的确是个伪君子,一面假笑拒绝一面惺惺作态的挽留,让他误以为自己还有机会,当个备胎等转正了就不是个大傻子的傻子,妈的!为什么不放手,为什么不给我一拳?

    “那就朋友吧!”

    我趴着栏杆上说:“还是是同学吧!”

    谭耀文怔怔的看着我,“为什么又降一级?”

    “最好是陌路人。”我郑重的说。

    他的脸终于有了变化,愤怒惊愕讨厌,我都分的清,如果我再说一句,也许他真的会揍我一拳,或者毒打我一顿,把别人的喜欢当做草菅的确该死。

    “如果你喜欢的话,陌生人也好,对也好。”

    “你什么时候开始学会委屈自己了?小学那会儿多好,虽然我们不是好朋友,但是是真正的朋友,你不会在我面前低头,我只能在你面前低头,你多好。”

    “我知道。”

    上课铃已经过去10分钟,幸好这节不是数学课,我看看天决定先这样,等想到更好的方法解决对他的伤害,再继续这个话题,因为我还是虚伪的希望能和他成为朋友,因为我们兴趣相投。

    可当我转身时,谭耀文抱住了我,这个温暖的怀抱要是是小花冷酷的就好了,可惜洗衣服的味道不对,体温也过于热了些,心跳也太过急促了些,但我没有立即推开他,因为现在是上课走廊上没有人,所有没关系。

    “能经常来找你吗?”

    “能。”

    “能和你一起吃早饭、午饭、晚饭吗?”

    “能。”

    “能叫上你一起喝酒打架吗?”

    “能。”

    谭耀文轻轻放开我,手里灼热的温度,先暖化了他的眼睛,应该是我错觉吧,我都还没抱怨我喜欢的人是个榆木疙瘩,你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博取我的同情,所以不要让我有负罪感,我才是个可怜人。

    “如果那个人不喜欢你,记住我还在等你。”

    “好言情。”

    “什么?”

    “演言情剧吗?”我勉强咧咧嘴,“我没有喜欢的人,也没有你所谓的那个人喜欢我,”本来就是这样,一直都是,“我们都是学生,你体育好高考加分可以考军校,而我,你看我不会画画,不会唱歌,更你们长的高高大大,我需要分数,更希望我爸妈因为我的出人头地享清福,所以别一天到晚的喜欢这个喜欢那个,我们都应该只喜欢自己,自私自利的把高中过完,然后过正常人的生活。”

    正常人的生活,说出来我自己都不信,真不知道听的人能懂多少。

    “我明白了。”

    “明白就好。”

    最后的半节课我也逃了,一个人在操场边转悠,幸好有几个班在上体育课,不至于形单影只,谭耀文应该能看到我在操场上溜达,因为他们班的教室向操场这边,他的位置正好靠窗,他还有一双5。1的眼睛,所以我应该不会影响到他上课吧!至少不要追过来,拜托!

    哎!我是个容易受别人影响的人,喜欢被牵着走,我也是个没主见的人,喜欢不劳而获,这样的人生听上去是很乏味,就像我妈说的脑袋长在别人头上的,但随波逐流的日子不也很安稳吗?

    不知不觉来到沙场,立定跳远的人很多,这里的沙子重来没有换过新的,每个人来这里跳两步都会带走些,所以几乎都快见底了,但如果有一天真留下个四四方方的坑,应该也会有人不顾一切的往下跳吧!就像谭耀文他一定会跳,即使深不见底,即使伸手不见五指,即使跳了也没结果,他也会双脚一蹬蹦跳下去,我不自觉一笑,他和丝丝真像,应该五百年前是一家吧,至少是对表亲戚都是一样的拧巴,如果换做我,我一定不往下跳,一定不会。

    “你一节课去哪了?”

    我握紧手里只考了69分的物理试卷,三分只差三分就能及格,为什么老天爷让我情场失意考场也失意。

    “去哪了?”

    我不耐烦的撇开小花冷酷的手,终于累倒在桌子上,眼泪没有,拼命挤也没有,哎!果然我是个薄情的人,小学的时候,考试没考好还知道大哭一场,现在不知道是脸厚了,还是绝望了,死活哭不出来,对了!最后一次为五六十分的考卷哭是什么时候?初一还是初二?

    “你为成绩哭过吗?”

    小花冷酷放在半空中的手收了回去,眯着眼扫了我捂着的成绩,冷冰冰的说:“没有。”

    “那你一定不知道我的心情了,都不是同一国的人。”

    说完我把脸转到了另一边,对着我邹巴巴的卷子上的钢叉来了一口,如果吃进肚子能少两个钢印子,那我宁愿拉肚子。

    “胖子英语老师有请。”

    “知道了。”

    我斜了一眼丝丝,他的嬉皮笑脸让我顿时不想同情他,都是活该自己作的,却庆幸去的是文科办公室而不是理科。

    正当我站起来的时候,小花冷酷一把按住我的肩,挺舒服的我喜欢和他接触,就是现在让人火大。

    “干什么?”我说。

    “上节课去哪了?”

    我想如果我不回答,他肯定能这样抓着我到世界末日,但能把谭耀文的事告诉他吗?万一他说哦,或者那没关系,又该怎么办?

    我就像被特务逼问的地下党死咬着嘴唇不让情报从我口中流出一个字,但身体终归是抵不过这样的精神拷打的,一口气就焉了吧唧的低下了头,自顾自的暗自神伤起来。

    “去哪了,我只是想知道你去哪了?没别的意思。”

    这次小花冷酷的语气柔和了些,也让我很放松,抬头就是他雪亮的眼睛,真诚的让我动容。

    “胖子,我也想知道你死哪去了?一节课不上,这要是被我们敬爱的班主任知道了,你也就到头了。”

    “滚!我就是和谭耀文闲扯了两句,因为聊的起劲,所以没赶上上课,英语课一两节不上对我没多大影响。”

    我是朝丝丝说的,因为僵硬的身体扭不动脖子看不到小花冷酷的脸,但不想也知道他没好脸色,他就是我妈派到学校里来监视我的间谍。

    “下次不要闲聊太久,班主任肯定会找你,你不想请家长就不要逃课了。”然后他就又开始写写画画,把我晾在冰冷的教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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