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方煜

章节字数:4690  更新时间:17-06-2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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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酷夏,明晃的太阳光炙烤着都市的柏油马路,热气不断从地面扑腾而上,四通八达的马路上,行人匆匆汇聚又纷纷四散开来,感官里似乎只剩下永远也擦不尽的薄薄细汗和从足尖一路窜到心底的烦躁。

    一辆破旧的三轮在正中午的大马路上嘎吱嘎吱前进,斑驳的红漆昭示着主人生活的惨淡,不过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于都市来往的冷漠中,这并不能成为人们为之侧目的借口。

    而此时,路往的行人却总忍不住多看一眼。

    眉目精致一头黑短碎发的俊秀青年,即使穿着简单纯白T恤浅色牛仔裤还蹬着辆看上去很凄惨的三轮车,也足够攫住行人的眼球。

    在这种环境下,青年的脸上丝毫看不出奔波的苦累,淡然的表情不仅没有烦躁愁苦似乎还闪过若有似无的微笑,仿佛不是头顶烈日炎炎脚踩破旧三轮,而是开着豪华汽车吹着名贵空调。

    方煜感受不到这些好奇打量的目光,甚至于接近四十度高温的热情也讨不来他的半点涟漪,只是重复着八年多来几乎每日在做的动作,平静的目视前方,捏着车把,踩着脚蹬穿过一条条街巷,拐过一道道路口。

    到了国贸综合大市场,四周充斥着各种各样嘈杂的声音,这是市场独有的特点,即使又闷又热的天气也压不住群众讨价还价的热情。

    方煜对这些声音听而不闻,骑着三轮车熟门熟路穿过几条小巷,到了专门批发水果的地方,在一家名为郑哥水果批发的铺子前停了下来。

    听见嘎吱的刹车声,里边正围坐吃饭的二人转过头,看见迈腿下车的他,郑哥下意识扫一眼墙上的挂钟,12:30,诧异一瞬,放下碗筷欣然起身迎出去,“哎呀,小方来了啊。”

    刚走到门口,立马被外边的高温炙烤得浑身发疼,不由看一眼浑然不觉丝毫不受影响的人,即使已经与之认识三年清楚对方不论何时总是淡淡的性子,他还是忍不住在心内竖起大拇指,真是神人。方煜淡笑与他点头致意。

    “进来进来,怎么这个时候来,还没吃饭吧,正好,就在我家对付一口。”他赶紧招呼。

    粗犷的嗓音,典型的东北魁梧汉子,郑哥给人的印象一直是粗糙而热情。

    方煜随着他进门,浓郁的水果甜香顿时扑鼻而来,他淡淡笑道,“不用麻烦了郑哥,我来拿点货,马上就走。”清朗的声音,如山间叮咚的泉水敲击,听起来十分悦耳。

    林娟也站起来,爽朗地接过话,“有什么麻烦的,嫂子这就再去炒两个菜,你陪着你郑哥好好唠唠嗑。”她说着已经往铺子后面走去。

    两口子都是东北人,说话做事总是透着一股子豪爽劲儿。

    方煜阻拦不及,郑哥豪迈的一拍他的肩,轻松按着高瘦的他坐下,哈哈笑道,“大男人别扭什么劲儿,在这儿就甭跟哥客气。”他一面转身到电视柜台下弯腰翻找什么,上方的电视里正播放着拒绝酒驾的广告。

    “这么好的机会,咱哥俩今儿可要好好来两盅。”郑哥举着杯子和酒兴奋走过来,大咧咧在对面坐下。

    铺子后面已经传来阵阵呲油声,方煜淡笑的表情中透出一丝无奈,阻止了他给自己倒酒的动作,说,“吃饭我就不客气了,不过…”他笑着指了指一旁的电视。

    郑哥看去,屏幕上恰好出现一行醒目的大字,“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拒绝酒驾。”

    兴头上的动作一滞,脑子里浮现那辆仿佛力大点就要散架的人踩三轮,遗憾放下酒瓶,想了想仍是不甘地说,“不是哥说,你那破三轮早就该换了,换个电动的既省时又省力,比啥不强。”

    方煜淡笑着没有接话。

    “怎么,是没钱?”郑哥猜测地问。

    方煜笑着摇头,“骑了挺久有感情了,况且也没有必要,我习惯了。”

    人家怀旧,郑哥就不好再说什么了。其实要说小方没钱换一辆电动三轮,他自己也是不大相信的。

    这三年,小方给他的印象一直是努力的,不,何止是努力,简直努力的太过分,说拼命也不为过,每天骑着三轮车到他这里来批发水果,然后载着一车的货在城市的各处贩卖,卖完又来,除非天气恶劣到无法出行,几乎从来不见他歇过。关键是这么拼命吧,在他身上不仅看不出回报,似乎还更惨,撇开一年四季简单的穿着不谈,反正就那辆三轮车而言是破烂了不少。

    他一度怀疑,这青年除了吃饭睡觉,剩下的时间是不是都用来卖水果了?

    不过,认识这么久,他对小方的所有认知也仅仅止于表面,喜欢卖水果…这说不定是人家的特殊癖好?

    郑哥这般好笑的想着,看着眼前容貌秀致的青年,忽然想起三年前与他初次见面的场景,初春之时,鲜嫩的季节,长相同样鲜嫩的长腿少年穿着一身浅色风衣唇红齿白的站在铺子前,看上去像个误闯凡世的贵公子,别提有多养眼。

    …虽然到后来,他明白这些都是假象。

    少年不是唇红齿白的脆嫩少年,而是快近而立的沉敛青年,也不是误闯凡尘的贵公子,而是一枚扎扎实实的正宗水果小贩,就连那辆漆光锃亮的三轮车也是被重新喷漆的二手货。

    三年的时光并未给他带来什么改变,就连神情也依旧如往的波澜不惊,自己还从未在他脸上见过什么大的表情变化。这一点,郑哥这个平常习惯咋呼叫嚷的糙汉子一直觉得很神奇,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上中学的女儿曾经一脸神秘的跟他分析过,“方哥肯定是个特有故事的人,看他那忧郁的眼神,又长的那么帅,一定是饱受爱情之苦,跟心爱的人生离死别了。”

    这个年龄的少女浪漫又爱幻想,狗血言情剧看太多,郑哥对女儿的说法嗤之以鼻。

    在他看来,小方性子虽然内敛点,但待人处事也是温和有礼的,哪来的什么忧郁眼神,反正他是没看出来。

    …至于,故事?…哈哈,长这么大,谁还没一点故事呢。

    这时林娟端出两个炒菜,给方煜盛了饭,郑哥便执起筷子热情招呼,“吃,吃,别客气,尝尝你嫂子的手艺。”

    方煜尝了一口熘肉段,笑着夸赞。

    林娟顿时心花怒放,小方这个年轻人,相貌好脾气好,还懂礼知上进,她真是怎么看怎么好,简直绝好的夫婿人选,可惜她家丫头片子才刚满十六岁,年龄相差太大,不过她倒是还知道几家不错的姑娘。

    看方煜这几年总是形单影只也是挺可怜,林娟这个热心肠心思就难免活络起来。

    “小方啊,你年龄也不小了吧。”她开口,天下热心妈妈阿姨标准的开场白。

    方煜举筷子的手一顿,抬眼对上林娟有些热情过头的目光,转念就知道她的目的,淡笑地说,“是,今年29了。”

    “哟,那是不小了,嫂子跟你这般大的时候,郑唯一都可以满地跑着打酱油了。”郑唯一是郑哥夫妻俩唯一的女儿,掌上明珠,林娟继续循循善诱,“这么多年身边也没个知冷知热的人,一个大老爷们生活上挺苦的吧。”

    方煜淡笑摇头,“不苦。”确实不苦,对他来说,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

    林娟到嘴的话噎住,小伙子不按常理出牌,这时候不该表现出些许失意无奈方便自己顺水推舟么?…不苦,这直白的俩字她该怎么往下接?

    郑哥大筷夹着肉吃,一边抽空欣赏老婆吃瘪的表情,大概所有到了一定年纪的中年女士都喜欢操心小辈们的婚配问题,他已经不知道多少次被她拉着唠叨东家女儿西家儿子的事了,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她在这件事情上被噎的说不出话来也是难得。

    林娟静了会儿,看着眼前埋头吃饭的青年,索性开门见山,“小方啊,嫂子就直说吧,我有一朋友,有个当教师的女儿,小姑娘长得清清秀秀的特别标致,她…”

    “我有喜欢的人了。”滔滔言语骤然被打断,青年忽然抬起头看着她,顿了顿,垂眸轻轻重复,“我有喜欢的人了。”

    林娟猝不及防,张口僵住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那,那啥时候…”

    “好了好了,快吃饭吧,菜都要凉了。”郑哥这时拔高声音插话说,招呼方煜动筷。

    现在是大夏天,这话一听就假。

    林娟不解的看他,她不过想问问对方是什么样的女孩,什么时候带来见见,老郑这么大反应干啥?

    不过被这么一打岔,她也没了再问的兴致,林娟捧起饭碗吃饭,一边看电视,一边可惜朋友家的女儿摊不上这么好的缘分,心底开始扒拉还有哪家英俊的后生可以给她介绍。

    郑哥扒饭的间隙忍不住觑一眼,青年又恢复成眉目淡淡的模样,仿佛刚才抬头那一瞬间焕发的神情是他的幻觉。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让老婆再问下去,只是下意识阻止,可能有那么一瞬他想起了女儿常常装模作样的一句话,明媚到忧伤。

    郑哥觉得好笑,这么文绉绉的话,谁知道是个啥鸟意思。

    三人吃着饭,有电视的声音响着,倒也不显得沉默。

    “哎,咱们市要举办一场音乐选秀比赛啊。”林娟忽然指着电视说。

    吃饭的二人目光落到电视上,一位美艳优雅的女人正在接受娱乐记者的采访,“这次很荣幸我能受邀成为《梦之音》的评委之一,据我所知,这档节目从去年就已经开始在策划,旨在为有音乐梦想的人提供一个寻梦舞台,让那些真正有才华的人能够脱颖而出,关于这场选秀的报名限制,我们几乎不设门槛,接受音乐的各种表现形式,我认为,不同的理念碰撞才能迸发出灵感,好的音乐…”

    “这不是那谁谁著名歌后吗,叫啥啥来着。”郑哥指着电视里说话的女人,一时想不起她的名字。

    “舒岚。”林娟没好气看他一眼,什么谁谁啥啥,这可是她的偶像,她从小听着她的歌长大的,关键是人不仅唱歌好听,保养的更是好,一点看不出快五十岁的人了,还是那么美丽优雅。

    电视里每天换来换去不知道多少张面孔,我哪有那闲工夫时刻记着这些人叫什么名儿啊,不像你们女人成天就爱瞎闲,郑哥撇开脸大度不跟她计较。

    “哎,八月初就开始报名啊。”林娟扭脸正好看见屏幕下方的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难道你还想去凑热闹,”郑哥嫌弃一瞥,“我劝你那大嗓门就甭想了吧。”

    “去。”林娟瞪他一眼,“大嗓门也比你强,我是想咱小方声音多好听啊,唱歌肯定也不赖,去试试没准能成。”

    这倒是不错,还有最关键的一点小方看上去长相气质都很明星。

    方煜转眼对上二人善意估量的目光,淡笑摇头,“不了,我没兴趣。”

    不是自谦不行,而是直截了当的说没兴趣,郑哥不禁哑然失笑,年轻人就是有性格。

    吃过饭,又略坐一会儿,方煜就提出告辞,郑哥帮着他把水果箱搬到三轮车上,外边的太阳刺得他睁不开眼,他一如既往开始叨念,“这么晒还出去做生意,回头再中了暑不是亏大发了,捡了芝麻丢西瓜,赔本的买卖卖力不讨好,要我说啊这常年走街串巷他也不是个事,还是该稳定下来…”

    方煜已经跨上三轮车,忽地转过头对他说,“郑哥,忘了告诉你,我买了一家店面。”

    “啊?”郑哥的老生常谈戛然而止,以往都是他唱独角戏,方煜从来礼貌倾听却不作回应的,今天这突然的消息甩出来他一点心理准备也没,一时竟有点蒙圈,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是怎么突然想通的?

    不过疑惑归疑惑,郑哥很快为他高兴起来,“那太好了,我还奇怪怎么一段时间不见你来呢,还以为是身体不舒服,原来在忙这事,这是好事啊,我郑哥水果批发可是与时俱进接受网上订单并负责同城配送的,你把地址告诉我,往后只要在网上下单,我立马给你送来,保证方便及时还有质量。”郑哥拍着胸脯保证,一副有我在你放心的样子,顿了顿,他又问,“不过,你那店开在哪啊?”

    “在中央广场那边。”方煜说了一个大概位置。

    “市中心啊,”郑哥忍不住惊叹出声,心想原来小方是属于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那类,换啥破三轮呀爷们有钱直接开店了,还得开在黄金位置。“到这儿得一个半小时车程吧,怎么想到把店开那了?”他赶紧追问。

    其实他不是关心远近,再远他开着四个轮子呢,怎么不比那快报废的三轮儿强,他更想知道的是在市中心那寸土寸金的地方买店面花了多少钱,说买就买了,看来自己果然猜得不错,小方肯定赚了不少钱。

    方煜看着面前一脸八卦好奇表情的中年魁梧大汉,心内忽然有一丝放松,他在这个城市唯一算得上熟识的大概只有郑哥一家了,压抑了这么久,他突然产生一种强烈的冲动要把自己的喜悦宣告出来,他答非所问,“郑哥,你还记得我之前同你说过我来这个城市是为了找一个人吗。”

    “啊?”不明白怎么突然说到这,郑哥再次蒙圈,只能讷讷的点头。

    “我找到他了。”微微上扬的语调,青年这一瞬绽放的笑容竟然比天上的太阳还要晃眼,郑哥看的呆住,方煜长手一挥蹬着三轮远去,唇角微扬,仿佛一路的空气都跟着雀跃起来。

    是的,我找到他了,虽然人海茫茫,虽然大海捞针,但只需要一眼,这么多年的奔波劳形顷刻间化为虚无,因为,哪怕为你兜转了整个世界,至始至终也不过是奢望着再见时能问一句:莫尘,这十年,你过得好吗?

    

    作者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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