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血蔷薇之星瞳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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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三章魔剑士

章节字数:3045  更新时间:21-01-11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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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落探着身子过去终究没有拿到,警觉的白秋练本能地跃起前蹄奔了出去,小落的指尖划过花瓣,店主被马惊到,擦手之间花束落在地上落在水花之中,小落只来得及看一眼就转过了街角。

    夏薇一路上念叨着那束花,小落却终究不能回去再买一朵。夏薇赌着气只顾着赶紧跑出罗马城,小落在后面听天由命,见夏薇生气着,一时手不知道往哪里放,硬生生往后撑在马鞍上不让自己掉下去。

    一路狂奔,夏薇很快就消了气,只是在想着如何才能甩掉小尾巴们。只是两者太过熟悉,夏薇在罗马城内还能跟他们玩捉迷藏斗个旗鼓相当,出了城面对广阔的天地,夏薇没自己出过远门,反而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你都没给我买花花。”夏薇旧事重提,让小落总算找到了一点存在感。

    “有机会一定给你买。”

    “好吧,你先创造出这个机会吧,我出门不认识路,不需要半个时辰我们就要被抓回去了。”

    怎奈小落也并非足迹遍天下的主,虽说走过很多地方,但什么都是别人安排好的,自己只要脚丫子跟着,别提多省事。小落眼下倒不关心路的尽头是哪里,白秋练跑的快只要不停歇要被追上也不容易,首当其冲的是。

    “他们为什么要抓你?”

    “抓我回去当金丝雀呗,总是这也不让我干,那也不让我做,就喜欢我天天坐家里,做一个大家闺秀,觉得那样才是安全的。”

    那样的生活小落体会不来,但谁都明白金丝雀的不幸福。

    “他们看着好像很厉害,我们又不能一直这么跑下去,天都晚了,等下肯定要找个城镇落脚休息。”

    “你是不知道,这伙人天天光锻炼怎么跟踪别人,平常的时候他们靠着气味都能找上来,简直比狗鼻子还灵,何况今天下雨一路有脚印。”

    小落虽也知道军队之中有斥候一职,精于侦查搜寻索敌,但小落可不精于此道,应对之道也无从说起。

    “走一步算一步吧。”

    如果没有办法,那这就是万能的办法。

    小落二人一路疾行到了约莫三两个小时,找到了夜空下城镇的灯火,人马俱疲,只想赶紧找个落脚的地方好好休息。

    小镇不知道什么名字,简简单单的一条碎石街道,仅有两排店铺热闹喧嚣,其余的地方是一片安静的黑。夏薇注意到街上行走的人却少有本地的原住民,大多穿着皮衣链甲,衣服上大片深色的污渍,分不出是血与汗,大大咧咧结伴而行,手上拎着缺口的长剑大斧。他们三五成群或呼朋结伴成一条长龙,有种把镇子占领的感觉。

    两人穿行其中道显得另类了,夏薇轻轻扭过头在小落耳边说出自己的疑问。

    “怎么这里会突然出现这么多佣兵团?”

    夏薇大致也知道这里离罗马不过两三百里的路程,而佣兵团活跃的地区向来都是人类很少涉足的无人区,最近的一块就是夏薇此行的目的地阿尔卑斯山区。

    整个欧洲大陆总共有三大原始无人区,位于罗马帝国腹地的阿尔卑斯山区,帝国西北边疆外的高加索,以及北极冰原。佣兵团主要靠猎杀魔兽为生,他们喜欢在无人区的边缘小镇落脚或者扎下大本营,以此为基地经营。虽说也有佣兵团会受雇于军队,但少之又少。自从帝国征服日耳曼蛮族之后,军队尚且没有敌手,何来佣兵团的活计。

    小落不清楚这些,问道:“不科学吗?”

    “那当然了,这里可没有他们要的猎物。”

    “可能是偶尔放下假吧。”像我们一样。

    夏薇也懒得计较这些,他们自己的麻烦还没解决,刚想找一个落脚的旅店,圣殿骑士如风而至,夏薇小落在马上格外显眼,骑士们此时却没表现出骑士风度,竟快马加鞭直接在人群中横冲直撞起来,赶紧一边靠墙站好是识时务者为俊杰,摸爬滚打滚到一边是幸运的挣扎,被马撞倒还能驴打滚滚到墙角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自然也有可怜人被马蹄直接践踏,立时哀嚎声伴着马蹄声而起。

    眼看夏薇就在咫尺之间,疾奔中的马匹跃着马蹄,宽阔的胸肌像一堵墙就要贴在路中央路人回头的脸上。蓄力,挥拳,米色的紧实筋肉带着骨节分明的拳头先一步挥在马脖子上,连人带马横着斜斜倒下,后面的战马紧随而至,收拳屈膝,铁质护膝和马腿关节硬碰硬,硬是让战马翻着跟头栽在地上,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位置力道都把握的极其精准。后面的人不敢大意,控住马将其围成一个半圈。

    这只是一支十人小队,还包含着从地上挣扎爬起来的两位。

    “你是什么人?还不快让开!”

    问别人是何人的底气来自于精美盔甲上的徽章,神圣天使之翼,这便代表着是神的使者。

    那人把背上的重剑取下,随意靠在身上,抬起头直迎目光。

    “我啊,我就是个小佣兵团的。”

    易海兰是这队骑兵的首领,手握在剑柄上蓄势待发,厉声叱喝:“那就一边去,别挡道!”

    “这路又不是你家的,凭什么让我让。”

    一方是不愿纠缠,一方撒泼无奈。夏薇倒也不急着溜,难得看到易海兰碰到钉子,必须看完大结局,要不就是终身遗憾。

    “普天之下,莫非神土,是神赐予的光,创造的地,沐浴在光辉之下的土地都是神的赐予。”

    “神创造天地万物,神说有光便有了光,这光这土地确实是神的赐予,但赐予的是普天之下的众生,大家都一样的,不是自封一个神之使者就可以来替神收租?”佣兵歪着头反问,见易海兰只盯着远处,心思全部在这,干脆添油加醋来上一句。

    “何况这个神的使者是骑着马来神的土地上践踏神的子民。”

    易海兰竟一时语塞,不知如何辩驳,若纠缠下去,便是一场圣经教义的辩证会了。

    “你想怎样?”

    “我没想怎样,我就路过而已。”佣兵这么说着,却并没把道让开。

    “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佣兵的态度在挑战易海兰的底线,圣殿骑士团何曾受过如此轻视和挑战。

    “没事,你们都不用客气哈。”

    易海兰从马上跳下,将手套脱下丢到佣兵的面前。这本是贵族阶级决斗前的仪式,却用在一个佣兵身上,只能说明这个佣兵不一般。夏薇一看这架势,让小落牵好马,自己凑过去看热闹,躲在佣兵的后面远远喊着,生怕易海兰一个箭步过来把她抓了。

    “既然是决斗就一定要有彩头,你们谁赢了这些金币就归谁,输了的就好好回家不要再出来惹麻烦了。”

    夏薇不知什么时候从小落身上拿走的钱袋,一下子扔到决斗场的中央。佣兵弯腰捡起手套时,目光倒全盯在那袋金币上,只是好巧不巧,立马就被易海兰一脚踢没边了。

    “圣殿骑士团易海兰。”

    “小佣兵团艾米。”

    双方互报姓名2,只是后者多话。

    “你要输了,你给我把那袋金币找回来。”

    易海兰懒得回话当做一种默认,精美轻薄的盔甲此前给人一种花架子的感觉,此刻那些精美的图纹一个个光芒闪耀,却是镌刻其上的魔法阵。背上是轻风,靴子上是雷行,一身甲胄之上竟有好几个魔法效果。这些都是辅助魔法,消耗不大,哪怕是只精通体术的战士也可以长时间使用,用装备加持生生造就出一种魔导剑士的错觉。斗气全身萦绕,灌注剑身,纯白之刃光辉闪耀如同圣洁的圣剑。

    疾步突进,长剑蓄势前劈,不需要花哨的技巧,只需要势大力沉,一力破十会。佣兵这时才反手拔出长剑,架在身前,斗气爆发,同样的纯白之刃,只是手背处一个魔法图纹悄然出现,跳动着金黄色的光芒,转而金色光芒转入长剑之中。

    纯白之刃十字相格,金色的雷蛇立刻窜上易海兰的长剑。金属易导电的特性发挥的淋漓尽致,圣光守护虽然发挥作用,但头发立刻炸毛形象全毁是小事,麻痹感让大脑和身体的行动脱节才是致命。艾米的长剑随手腕翻转,挑开易海兰的长剑,跨步欺身向前,长剑直刺是平时惯用动作,肌肉记忆一般,剑锋行至半路,突然转刺为砍,厚重的剑身横拍,把易海兰掀翻在地。

    “你说你们贵族打个架就是多事,不脱手套就不会死。”

    易海兰还停留在惊愕之中,在输的幻觉中不肯承认,或者是因为眼前的魔剑士。

    夏薇可不管这些,赶紧从看热闹的人群中跳出来,对着易海兰他们道:“你们这下赶紧好好回家,你们这么一直追着,我可是连觉都睡不好。”

    骑士最重承诺,哪怕他们也有恶霸欺凌平民的放纵,但信守承诺是骑士的信条,唯一的回旋之地只在刚刚自己没有亲口答应。

    “可是——”

    夏薇立刻打断:“可是什么,我刚才可是下了彩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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