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遇见

章节字数:5115  更新时间:18-07-0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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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曦中的两望山静谧,清凉,黛蓝的天空渐渐出现一抹暖红,太阳要升起来啦。

    蜿蜒的小路上走来一个人,准确说是一个男人推着一辆轮椅缓缓走着。推者身材挺拔健壮,上穿咖啡色V领长袖T恤,下着卡其色休闲裤,容颜清秀,目光坚定。轮椅上的男子穿浅灰色针织开衫,脸色苍白,呼吸虚弱,若有所思地望着前方。

    “这里是我们俩个人第一次来的地方,时间过得真快啊!”陆凯风一边推一边说,好像自言自语,又好像对轮椅上的罗杰讲。“第一次在这里看日出,你说这个两望山有特别的意义,一边是滚滚红尘,一边是世外桃源;一边是天堂,一边是地狱。”

    “第一次见面就害我差点儿出丑,第一次带我来这里玩又捉弄我,每次在一起都要被你坑。”陆凯风沉浸在回忆中。罗杰抬头看看陆凯风,嘴角上扬笑了。

    “罗杰,我记起来了,你说过要带我去显通寺看一看,可到现在都还没有兑现呢。”

    陆凯风的话一下子把罗杰的思绪拉回到了27年前。一切都要从罗杰的父亲突然出家说起。

    罗杰8岁的时候,有一天爸爸突然不见了,过了大约两三个月,托人捎来消息说在显通寺出家啦!显通寺离他们村二十多里地,妈妈带着罗杰找上门,可爸爸铁了心,任他们母子央求哭闹,不为所动。罗杰问妈妈:爸爸为什么不要他们了?妈妈的表情好奇怪,又是羞愧又是悲愤还有无奈,妈妈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一直自言自语着:“孽缘,孽缘啊!”罗杰不懂“孽缘”是什么意思,只是隐隐约约感觉到,爸爸再也不会回来啦。

    罗杰慢慢长大,从邻居们的风言风语和亲戚们的只言片语中,自己拼凑了这件事:妈妈背叛爸爸,爸爸选择出家了结此事。自以为知道真相的罗杰非常愤怒,他质问妈妈,可无论他怎样暴跳如雷,或苦苦哀求,妈妈和爸爸一样,选择沉默。

    村子人少,什么秘密都藏不住,大人公开拿他们家的事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小孩子更是肆无忌惮的骂他侮辱他,他和他们争辩,对骂,甚至大打出手,但最后吃亏受伤的总是他,一个小孩子怎么和整村的人斗?罗杰恨透了每一个人,但最恨的是他的妈妈,那个带给他耻辱和痛苦的女人!他跑到显通寺外彻夜不归,想到寺院内的爸爸也像自己一样倍受折磨,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

    罗杰上完高中就迫不及待地离开了村子,他没有和妈妈说一句话,只是冷冰冰的看了她一眼,转身和这个让他厌恶透顶的家告别。他想了想,决定去显通寺看看爸爸,虽然,他也恨爸爸太狠心太软弱,但恐怕,这是他们父子最后一次接触啦。爸爸还是没有见他,却托一位师父带给他一个观音菩萨的玉挂坠。十年了,罗杰几乎已经忘了爸爸的模样,好吧,也许我们的父子缘分真的尽了,罗杰跪下来,对着山门缓缓叩三次头,心中默默念着:别了爸爸,别了妈妈,别了罗杰。

    罗杰在B市落了脚,他运气不错,第一个老板就遇到了张诚。张诚样貌普通,身材普通,给人稳重可靠的感觉,他经营小卖部起家,后来发展为超市,张诚给自己的超市取名“家之惠”,“家之惠”货真价实,物美价廉,就凭着做到了这八个字,他的超市在老百姓当中有口皆碑。张诚喜欢罗杰沉默寡言,踏实能干,头脑也灵活,于是悉心栽培,不出三年,罗杰就成了他的左膀右臂,两人之间的感情也慢慢的情同父子。

    这天在张诚家里一边喝茶,一边和罗杰闲话家常。张诚比罗杰大很多,女儿都上中学了。他和妻子分居,要离婚。在张诚看来,无论谁要离开还是谁要出现在身边,都是命中早已安排好的,他们在该走的时候走,该来的时候来,一切唯有顺其自然。

    两杯香滑醇厚的普洱茶下肚,让张诚很有诲人不倦的欲望。他注意到了罗杰的观音挂坠,说:“男戴观音女戴佛,罗杰,你知道这有什么意思吗?”

    罗杰看着张诚,摇了摇头。

    “男人戴观音,是让男人少一些残忍和暴力,多一些慈悲和柔和;女人戴弥勒佛,是让她们少一些嫉妒和是非,多一些宽容和快乐。”张诚虔诚地说。

    张诚的说法让罗杰有些困惑,爸爸送给他这块玉坠什么意思?到底是谁残忍?到底要对谁慈悲?他有一种想去当面质问父亲的冲动,但又隐隐觉得,真相会是一个他接受不了的东西,纠结一阵后,罗杰决定都交给时间去解决吧!他能这么快放开这件事,多亏信仰佛教的张诚对他的开导和影响,更重要的是,张诚的超市越做越大,他们忙着开疆拓土,建功立业,毕竟,对男人来说,能在事业上有一番作为,是有最大吸引力的,不都说:认真工作的男人最有魅力嘛!

    时光荏苒,用张诚的话说:罗杰到该找老婆的年纪了。罗杰生得明眸皓齿,英气满面,不烟不酒,不沾花不惹草,但偏偏狂蜂浪蝶来招惹他,往往搞得他哭笑不得。偶遇,扮晕倒博同情,最为用心良苦的是潜入他们超市当服务员,只为天天看到他,结果吃不了苦,一个月后就消失不见啦。罗杰也考虑过找女朋友,但不知为什么,一想到女人,眼前就浮现出妈妈那张哀怨悲愤的脸,马上令他兴趣全无。张诚最近满面春风,一副好事近的风骚样儿。终于有一天,他扭扭捏捏红着脸把罗杰拉到一边,问他晚上有没有空,可不可以陪他去约个会儿。

    罗杰差点儿笑喷(正在喝水),看着张诚这个大男人满脸娇羞,手足无措,罗杰算是见识了爱情的魔力,这老房子起火还是蛮厉害的,嗯,遇到真爱了。

    张诚的女朋友叫陈绢珂,他们交往了一年多后决定结婚。陈绢珂离过婚,她的前夫是个酒鬼,喝醉了就打人。终于,不堪忍受的陈绢珂找人狠狠把这个男人揍了一顿,然后离婚,带着儿子陆凯风离开老家来到B市。

    这晚,张诚请罗杰来家里商量婚礼事宜,陆凯风第一次见到了罗杰。

    对罗杰的好感连陆凯风自己都出乎意料。罗杰看他的眼神里充满善意和温暖,他身材高大却儒雅敦厚,举止得体又亲切随和,让他有一种想接近的冲动。罗杰和每个人随意的打招呼,仿佛他也是这里的主人,最后,目光落在了陆凯风身上。

    “嗨,你好凯风,我是罗杰。”罗杰向凯风伸出右手。

    陆凯风有些慌乱,这样握手认识的方式他还是第一次,其实,他也没有什么朋友。但他很喜欢,有一种被尊重,很平等的仪式感。他强装镇定,伸出自己的手,和罗杰握在了一起。

    今晚是陈绢珂第一次带陆凯风来张诚的家里。这里是B市一个高档住宅区,张诚家是顶楼的一个复式单位,整个装修简单大气实用。陆凯风今晚穿一套深灰色连帽运动衣,白色波鞋,身子略显单薄,满面的书卷气,过完年,他就要进入紧张繁忙的高考备战啦。很奇怪的,看到罗杰仿佛久别重逢的亲人,就那么自然而然,他渴望有罗杰这么一个朋友,吃饭时,竟然主动和罗杰打招呼:“罗大哥,谢谢你送给我的礼物,我很喜欢。”陆凯风觉得叫“罗大哥”很别扭,但他还不敢直呼其名,怕太冒失。

    “是吗,那我就放心啦!你知道吗凯风,我托张总问过你妈妈,原来你喜欢打篮球我才去买的,总算没白费我一片苦心。”罗杰说。

    罗杰叫凯风叫得那么自然,好像叫了许多年一样。“还有,凯风,你以后就叫我罗杰,别大哥大哥的,我可不是黑社会大哥,再说,我也没那么老吧。”罗杰的嘱咐让凯风大为释然,简直是心有灵犀啊。

    “是妈妈让我叫罗大哥的”凯风涨红了脸,小声回答。

    “哎呦,这么听妈妈的话,真是个乖孩子。”罗杰随口一说而已,旁边的人都跟着笑起来。

    陆凯风马上窘了,他还不习惯在大庭广众下开玩笑,再说,自己也不是小孩子了。他瞪了罗杰一眼,站起来想离开这里,却又不知道该往哪儿走。

    看到陆凯风变了脸色,罗杰很快意识到自己有些孟浪了,又看到陆凯风东张西望,马上喊他:“凯风,你要去洗手间吗,我带你去。”

    大家的目光突然都落在陆凯风身上,凯风觉得浑身越来越不自在,但又不知所措,罗杰大步流星地走到凯风身边,扳着他的肩膀,一边推一边说:“快点快点,我也有点儿急。”

    陆凯风半推半就逃离了大家的视线,心中还是忿忿不平!哼,这个罗杰,刚把他当朋友,就出我洋相。今晚的聚会相当于张诚和陈绢珂的订婚宴,,除了罗杰还有几个生意上的朋友和他们的家属,这些人彼此熟悉并且见惯世面,开惯玩笑,陆凯风却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场面,本来就紧张羞涩,突发状况令他差点失态,就算罗杰及时解围又怎样,事情是他挑起来的!

    从洗手间出来,罗杰看到凯风还在生气,暗暗责备自己刚才太鲁莽。陆凯风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敏感单纯又叛逆倔强,怎么应付得了他们这帮老江湖?一抹自责涌入罗杰眼底,他把手放在凯风肩头,看着他说:“凯风,对不起,我刚才只是和你开玩笑,绝对不是取笑你,以后,我会注意的,别生气了好吗?”

    被人在乎,被人紧张的感觉是这么美好,陆凯风内心百感交集。他的父母,他的家庭,一直让他避讳甚至人都变得有点儿冷默,但其实他内心是多么需要关爱和理解。罗杰是第一个对他讲这么温暖体贴话的人,陆凯风看着罗杰噘着嘴点了点头。

    罗杰放心了。可他奇怪自己竟那么紧张陆凯风,当这个眉眼精致带有小小怯弱的男孩子出现在自己面前时,他情不自禁的眼前一亮,忍不住一直悄悄的注意他,怕他受到一点点委屈和冷遇,这个比自己小5岁的男孩子让他想去关心,了解和呵护。罗杰被自己的这些想法吓了一跳,唉,也许是陆凯风模样太招人疼了吧,眉清目秀,斯文羞涩的像个大姑娘,人见人爱啊!罗杰很自然的和陆凯风肩并肩,两个人边走边聊回到了饭桌前。

    张诚和陈绢珂的婚礼在春节前举行,然后两人去澳大利亚度蜜月,就把陆凯风拜托给罗杰照顾,罗杰决定带陆凯风去看日出。

    看日出的地方叫两望山。这座山位于一个靠海的小县城,位置极妙。东西连接不同省份的两个城市,东城富裕繁华,喧嚣热闹;西城偏僻宁静,人烟不旺。罗杰早早安排好酒店机票,然后收拾行李,平时总是一个人出门很随意,这次凯风同行,罗杰再麻烦也觉得开心,他一定要好好照顾凯风,这个可怜的小伙伴,因为家庭原因,还没有自由行经历呢。

    假期的第一天,就让陆凯风兴奋不已。一大早五点多光景,罗杰就把他叫起来,两人穿过黑夜,步行到了山顶,冬日黎明的寒风吹走一路狂奔的汗水,头脑分外清醒。罗杰说要看日出,却从背包里拿出两个简易帐篷。

    “凯风,今天我们要在山上呆一整天,连日落一起看。”罗杰轻描淡写的说。

    “一整天啊?”陆凯风心中嘀咕,糟了,除了身上的衣服,自己什么都没准备。而且早上什么也没吃,一整天,怎么熬?他只好朝罗杰尴尬的笑笑,勉强挤出一个字“嗯。”

    罗杰转过身,满脸坏笑,一副阴谋得逞的模样!

    “凯风快来看。”罗杰阻止凯风搭帐篷,拉着他,站到一块石头上。

    刚刚还漆黑一片的天空慢慢露出鱼肚白,东边的天际出现一丝红光,暖暖的红色不停向周围扩散,天又亮了些。太阳缓缓冒出了地平面,红红的像个蒙着面纱的含羞少女,接着,红色变成橙色,橙色变为金色,一下子,太阳就像个顽皮的孩子,鼓足所有力量往上一跳,天空完全亮了,那么耀眼,那么光明。陆凯风第一次见到这样震撼的日出,不知是激动还是寒冷,竟然浑身发起抖来。罗杰马上脱下自己的冲锋衣给他披上,满脸歉意的说:“都怪我事先没讲清楚,冷吗?”

    陆凯风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原来自己这样脆弱,一点点关心就可以让他感动。衣服上还有罗杰身体的余温,好像妈妈温暖的手在抚摸他。妈妈已经有了归宿,有些路注定应该自己走,想到这里,陆凯风倔强的想把衣服脱下来,却被罗杰更倔强的拦住了。

    “凯风,你的人生刚刚开始,忘掉过去,未来的路一定会有人陪你一起走。”

    话不多,却像一记记重拳砸在陆凯风心头,结结实实,稳稳当当。

    接下来一整天,罗杰都在不断地给陆凯风惊喜。他带来的两个袋子简直万能,吃喝用的一应齐全,陆凯风暗暗佩服这个罗大哥心细如发。

    人与人之间的感觉真是奇妙,有些人,是你看过便忘了的风景。而有些人只一眼就会在你心里生根发芽,那些无法解释的感觉,其实都是没理由的缘分,缘深缘浅,早已注定,以后的日子无论你我如何修行,都无法改变初识的印象。

    他们看过日出等日落,饿了有东西吃,累了就钻各自的帐篷里睡觉,吃饱喝足就聊天,看完日落下山去城市,开开心心玩了一个礼拜,迅速拉近了彼此的距离,等张诚和陈绢珂渡完蜜月回来,他们俩个俨然已经成为形影不离的好兄弟。

    过完年,陆凯风投入到了紧张繁忙的高考复习当中,最后,他选择到C市读大学。他喜欢C市的博物馆,还有那里的茅屋檐舍,当年妈妈带他从老家出来,第一个路过的城市就是这里,这个有着小桥流水的江南之地给他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如果说江南是一个温柔慈祥的母亲,那C市就是她最端庄优雅的女儿。这里的建筑是用古朴的黑和纯洁的白勾勒出来,那黑色的屋顶仿佛诉说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那洁白又渲染了生活痕迹的墙身就像一幅幅岁月静好,气韵生动的水墨丹青,一如陆凯风对罗杰的依恋,慢慢渗透,交织融合。

    “凯风,我们本地的大学不好吗?干吗非要去C市。”罗杰无限惆怅地说。

    “我喜欢那里啊,再说离得也不远,你随时可以来看我。”陆凯风不想再纠结这个事,又安慰罗杰说:“我保证每个寒假暑假都回来,这样好了吧。”

    罗杰叹了一口气说:“你不回来,看谁陪你打篮球。”

    “哎呀,你比我妈还啰嗦,罚你现在就陪我去打球。”陆凯风拉起罗杰,罗杰强打精神,心中涌出一丝酸涩,他依依不舍的望着陆凯风,凯风长大了!

    作者闲话:

    “确定过眼神,你就是对的人。”这样一见钟情的快速爱情,不是我书中主人公的经历,细水长流,一点一滴积累的感情也许更美丽更隽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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